佛教以成就佛果为终极目标,佛即觉者,自觉觉他,觉行圆满,称为佛。修行至于佛位,会于生身起殊胜变化,此即佛经常常描述的三十二相、八十随形好等等。佛之庄严相好,曾对一代又一代的信众产生巨大的感召力,使众生由对佛产生恭敬供养心而最终皈依佛法,走上由凡入圣的解脱之途。

但应当明白,佛之为佛,其内在根据不在生身的相好庄严,而在于“以法成身”或“道成肉身”,即由体证万法实相,完成心识的转变而获根本智慧,进而以六度万行利乐众生,至功行圆满则获根本解脱。此妙善功德所庄严之身即报身,而所证之究竟实相即法身。法身一义在佛教思想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原始佛教中就出现了佛法身、五分法身的说法,其后,随着佛教思想的全面展开,其内涵也不断丰富和深化。在大乘思想中,法身与真如、如来藏、空、佛性、自性清净心等概念相互融摄、相互说明;在密教中,其内涵又有所扩大,最终成为贯穿大小乘、融通显密教的根本性概念。

据《遗教经》载,佛临涅槃,弟子阿难等悲泣不已。佛安慰道,我曾为诸比丘制戒,并说种种妙法,此即便是汝等大师。此法在世,与我在世没有区别。此处释尊一方面强调了戒在佛法中的地位,另一方面也开示众弟子,佛之教法最为根本,色身之生灭,并不意味着佛法之生灭。色身虽不能久住,但佛法却可以永存,可以长久奉持。此处强调的是以法为依止的思想。

在阿含部经典中,实际上已出现了法身的概念。这里所讲的法身与后期佛教讲的法身含义有别。除佛体悟真理外,还有二义:

一说佛及阿罗汉之自体所具备的种种功德为法身,如《杂阿含》所说戒身、定身、慧身、解脱身、解脱知见身等“五分法身”即是。前三身是就因而受名,后二者是就果而得名,然此五法皆为佛之功德,以此五功德法所成佛身,称五分法身。

一说佛之教法为法身,《杂阿含》记载,佛宣说十二因缘法时,有比丘问世尊,此十二因缘法为佛所作,为余人所作?佛回答此比丘,此十二因缘,非我所作,亦非彼所作,无论有佛无佛,诸法如法性,此法性常住世间。此明言经典教法的存在,等于佛陀亲身的存在,所以在第一次结集之后,经教可以保存流通于人间,就称为“法身尚在”。

应当指出,此处的法身一义还是在经验的层面上被使用的,法身常常是一种指称佛法或佛功德的形象化说法,它本身并没有具体的哲理内涵。或者说,法身虽然与佛教教法如十二因缘、四谛等建立起了联系,但这种联系还只是外在的、非本质的,若抽去法身一义,并不损害佛教基本理论的完整性。

部派佛教时期,法身一义得到深化。大众部学者认为,“如来色身实无边际,如来威力亦无边际,诸佛寿量亦无边际”(《异部宗轮论》),这是承袭前述功德法身的思想而来,与后代大乘佛教的报身思想相近。更能代表这一时期法身观念的是《增一阿含》的思想。

《增一阿含》是四阿含中最后出现的,代表后期大众部的思想。此经《听法品》叙述佛从忉利天为母亲说法后,回阎浮提来,四众弟子都去礼佛。须菩提也想去见佛,但忽然想到:什么是佛呢?佛的色身不过是眼、耳、鼻、舌、身、意及地、水、火、风等种种法和合而成,终有散灭,不能长久,所以佛之为佛的根据不在色身,那佛之为佛的根据到底何在呢?须菩提此时想起佛所说偈颂:“若欲礼佛者,及诸最胜者,阴持入诸种,皆悉观无常,……常观于空法,……当计于无我。”

这就是说,对蕴处界诸法,观察它的无常性、空性、无我性,才算真正明白佛之为佛的所在,也才是真正见到佛。这一故事情节在《大智度论》中又一次出现。此经卷十一载,须菩提常行空三昧,观诸法空,见佛法身。于此,诸法空性就是佛的身命所寄,就是佛的法身。经中还说,礼佛不一定要亲见释尊,以体证空性礼佛才是真正的供养佛,其功德超过对佛生身的礼敬和供养。

沿着这一思路发展到《瑜伽师地论》,则有“若以色量我,以音声寻我,欲贪所执持,彼不能知我”。这使人很自然地联想到《金刚经》脍炙人口的“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此处的如来是指佛无漏无为的法身,此法身非蕴处界所摄,超越于色声等有为法,是当体即空的理性。若不能以体证万法实相来看待佛及佛法,而是抱着自私的目的来礼佛,则不仅不能真正见佛,而且会愈求愈远。

大乘义章》云:“若言法身无来无去者,即是法身实相,同于泥洹,无作无为。”就是说,相对于有为界的色身或生身,法身无为无作,即非诸法因缘和合而成,远离诸蕴;相对于念念不住的无常世界,法身无来无去,无生无灭,所谓有佛无佛,法身常在;相对于烦恼染业所起色身,法身以无漏为性,纯一无杂,如涅槃相。

成唯识论》云:“身有三义,即体义、依义、聚义。”《摄论》云:“身者名实,不破坏名实,或相续名身。”法身之“身”不为三界所系,无有四大五根幻化之事,即它不是生理学意义上的父母生身或肉体身,而是有着多方面超经验意义的观念。

智者大师的《金光明经文句》云:“法身者,师轨法性,还以法性为身。此身非色质,亦非心智,非阴界入之所摄持,强指法性为法身尔。”依慧沼在《金光明最胜王经疏》的说法,智者所说的法身是自性法身,此法身为无漏真如功德所依,故又称功德法身。

法身作为万法之体,以空为性,非思虑所可凑泊,更非人力所可把捉,超言绝相,不可思议。但法身又绝非如空华幻梦般虚幻无实。经云:法身离二边相,非有非无,以其非造作、无色相,称名非有;以其自性不虚,含藏万法,称名非无。

本经《三身品》云:“善男子!云何菩萨摩诃萨了知法身?为除诸烦恼等障,为具诸善法故。”即欲证得法身须断除种种烦恼,修习种种善法。以此身为修行所得果报故,称名报身。智者云:“报身者,修行之所感也。”

《大智度论》云:“佛有二种,一法性生身,二父母生身。”依慧沼的解释,法性生身非自性法身而是指修种种智慧、种种功德,以与法性相应,故此身又称应身。《楞伽经》则称之为智慧佛或功德佛。

此报身既非永恒不灭之法性身,亦非无常变异之肉体身,而是恒沙功德熏习而成的人格身。它以大慧、大定、大悲为体,具足无量功德与乐相。诸佛净土系以报身为因而成立,诸菩萨在净土受法乐,亦以报身为因。

依《大般若经》的说法,十地菩萨以功德智慧不同,其果报身亦各各不同,如初地菩萨以离邪曲之见故,通达平等法性,称平等身;二地菩萨以持戒清净故,称清净身;三地菩萨以离欲贪嗔故,得大定,称无尽身;四地菩萨常勤修习菩提妙法,得善修身;五地菩萨观诸谛理,证法性,得法性身。

报身分因位报身和果位报身,二乘菩萨修种种善业所得果报身为因位报身,菩萨修行至究竟圆满,断尽一切无明,进至佛位,其果报身则与法性相契相冥。故佛的圆满报身即佛法身。

摄大乘论》以法身为万法体性,称之为自性身,以报身能令自他受广大法乐故,称之为受用身。菩萨以种种善法功德证得自性法身,于自求解脱,已然了办,但此种解脱非究竟解脱,因为根据佛教尤其是大乘佛教无我与利他精神,没有众生的解脱也就没有个人的最终解脱,所以欲圆满成就,须于自解脱外解脱众生。法、报身以解脱众生故,称为化身。佛得涅槃而不住于涅槃,而以种种方便,随顺众生之根机,度脱众生。

《自在王经》云:“佛告自在王菩萨,我于燃灯佛时,通达四自在,即于尔时已得佛道,入于涅槃,是我末身也。自在王言,若尔时得涅槃者,从是以来,复何所作?佛言,自利已办,但为教化众生,净佛国土,具足诸神通威德故,以此因缘,可知身分虽尽,常以化身,度脱众生。”

智者云:“应身者,应同物身为身也。”一般说来,应身同于化身,故通常称佛、菩萨的应化身。然而也有经典将二者加以区分,即应赴菩萨根性所现身名应身,为地前凡夫所现身为化身。

依《摄大乘论》的说法,“诸佛过诸蕴,安住诸蕴中,与彼非一异”。也就是说诸佛法身是超越色、受、想、行、识诸蕴之上的,但它又必须借诸蕴而显现自己,所以又不离诸蕴,借诸蕴所显现之身即化身。众生所见佛身是佛的应化身,此身从众缘和合而生,体性本空,同如法性,故化身法身不一不异。

化身是因缘和合而成的有为法,不离五蕴六根,有生有灭,依佛教的说法,受生的根源在于无明烦恼,那么佛、菩萨的化身是否亦由无明烦恼而生起呢?

东晋名僧慧远,曾向鸠摩罗什提出这一疑问。鸠摩罗什回答,法身菩萨虽以实相为已住,妙法为善因,但于受生之际,必资余垢以成化。

所谓余垢,指烦恼习气。菩萨虽证无生法忍,断贪、嗔、痴等根本烦恼,但犹有于甚深佛法所起爱性无明等微细无明。此微细无明烦恼使菩萨生于三界,故犹有生身或化身。

但其他经典中也有另外的说法,即结使(烦恼)有两种,一为凡夫结使,三界所系;二是诸菩萨结使。菩萨结使虽属无明,但因菩萨的智慧与慈悲,而不染于无明,且以此无明而受生三界,教化众生。如此,则菩萨结使又成为成就菩萨的不可或缺的条件。

佛化身的存在根据则又不同,因为佛为修行至于圆满的觉者,断除了一切无明烦恼,其化身之起,非烦恼业力,亦非烦恼余力,而是由本愿大悲力。本经《三身品》云:“如实相应如如、如如智,本愿力故,是身得现。”慧沼注疏本云:“本愿力故者,现身所由。”此本愿大悲力,于法身中本已具足,佛以此大悲愿力示身五道,存亡自在,不随烦恼,至坐道场。所以化身是由法身而生。

不过法身“生”化身,非俗谛之生,而是圣义谛之生,也就是说,不是生成论意义上的一法生成或聚成另一法,而是存在论意义上的一法显现为另一法。

法身属无为界,离于五蕴,非生非灭,而化身则是有为法,五蕴和合而成,所以法身生化身不是一时间上因果链中事实的生成,而是法身自身的随缘显现。

化身因缘和合,无有自性,当体即是法身;法身作为一种力量或潜能,总是力图实现自己,实现的途径就是借化身来显示自己的功能与力用,故法身当体即是化身。

法、报、化三身的关系,还可以用体、相、用来说明。法身为一切万法、功德法所依,为一切法作本故,可称为体;报身为诸善法功德所感,是法身由以成立之相;应身则体现法身的功能与力用。体相、用相即相入,圆融无碍,故三身即三而一,即一而三,三身一身,一身三身。

通常说如来出世住世,或佛生身出现于世间,不为世法所染着,是说佛以生身证得法身。法身清净,一切烦恼习气皆并断除,所以证得法身实际上是一种解脱境界。由性德法身至证得法身或解脱境界的中介即般若智慧。

法身、般若、解脱构成涅槃三种德相,即是说,佛教所追求的涅槃境界,可以从证法身、得般若、获解脱三个方面来界定和说明,而这三个方面又是相互贯通、相互融摄的。

本经《如来寿量品》云:“证得真实无差别相平等法身故,名为涅槃。”又云:“如来了知有情及法,体性皆空。离空非有,空性即是真法身故,名为涅槃。”涅槃是大小乘共同追求的终极目标,是一切佛法的归宿,虽然各宗各派对它的解说不同,但都承认它是世间无常纷扰诸般痛苦的否定,所以用“常”和“寂”等词句来形容描写。

所谓“常”,是说它不像有为世象之由关系而有,它是超越时间性的,证不证悟它都是本来如此的,所以叫作常;所谓“寂”,是说世间一切动乱起灭相,到此皆风平浪静,在生灭的否定意义上,称之为寂。此常寂性体性非有,同一空性,而空性即是自性法身。

涅槃另有“灭”义,《顺正理论》云:“烦恼毕竟不生,名为涅槃。”又云:“由得对治,证得当起烦恼后有毕竟相违所依身故,名得涅槃。”是说智慧现前,烦恼功能不再潜动,决定不再生起烦恼,身心得到清净,叫作得涅槃。

本经《如来寿量品》云:“诸佛如来究竟断尽诸烦恼障、所知障故,名为涅槃。”此处所说诸烦恼障、所知障即“所断”,而“能断”则是般若智慧。以般若智观诸法无我,诸行无常,破无明贪爱,获自在解脱。

对大乘而言,就是以般若空观,证我空法空,了知生死涅槃无二无别,所以不住生死,亦不住涅槃。总之,般若的妙用在于初断烦恼,使人不受烦恼之苦,继而以三乘空义,渐断我人之烦恼习气。

因为虽然烦恼习气不是烦恼,但它却是凡夫愚人作恶犯罪的种子。因此,断烦恼是愚者之胜境,断烦恼习气是智者的胜境,烦恼断可由凡入圣,烦恼习气断就可达到佛的境界。无论断烦恼还是断烦恼习气,皆不离般若的妙用。

解脱,指由烦恼束缚中解放,超脱迷苦的境地。佛教所说的根本解脱,是指断绝生死根本,不受业报轮回。佛教常以涅槃解脱并称,表示修行的终极境地。其后由于诸家诸宗的解释不同,遂有种种分类。

例如性净解脱(指众生本具离烦恼之清净本性)与障尽解脱(现实之烦恼污染本来之清净,今断其烦恼而得解脱)、心解脱(心离贪爱)与慧解脱(以智慧观照而远离无明)。

依小乘佛教的观点,要获得解脱,最速者,也须经三生修行,故有“三生解脱”之说。大乘则认为,小乘阿罗汉的解脱非真实究竟之解脱,只有如来的解脱才是真实的究竟解脱,因为阿罗汉执着于得解脱,不行饶益他人之事,最终也不得人生的大自在,故称“堕于解脱深坑者”。

关于法身、般若、解脱三德相的关系,本经的译者真谛及后世天台家多有阐释。真谛于《金光明经疏》中认为涅槃三德可由“金”“光”“明”三字来譬喻说明。“金”,色无变、体无染、转作无碍、令人富足,可譬法身之常、乐、我、净;“光”,能照了、能除暗,可譬般若观照万法实相,断除一切惑障;“明”即无暗、广远,可譬解脱众累,饶益一切有情众生。

真谛认为,法身先有,如道前正因;般若显现法身正体,如道中了因;解脱即无烦恼缚累,如道后缘因。法身具足涅槃四德,而般若解脱各具二德。正因是本有,了因是现有,缘因是当有。

智者大师则从圆教的立场,否定了真谛的阐释,认为真谛的分析仍属别教不了义。在智者大师看来,法身常乐我净,圆具四德,自不待言,般若与法身相冥合,法身既具四德,般若宁无四德耶?解脱,以其解脱生死称乐,以其断除烦恼称净,以其无因果系缚称我,以其非因非果称常,故解脱亦具足四德。因法身、般若、解脱皆当体圆具四德,同显涅槃实性,故三德非纵非横,非三非一。

具体而言,法身不痴即般若,般若无着即解脱,解脱寂灭即法身;般若无着即解脱,解脱寂灭即法身,法身不痴即般若;解脱寂灭即法身,法身不痴即般若,般若无着即解脱。举一即具三,言三体即一。

吉藏于《金光明经疏》的提法,本经主旨是涅槃因果,即说明涅槃的内涵及证得涅槃的途径和修行方法。涅槃的内涵从三个方面展开,即法身、般若、解脱三德,三德具足,涅槃义成。

而修行的方式、方法,经中提到多种诸如六度十善、忏悔灭障、劝请发愿、随喜回向等等。后世本经各种注疏则又加入修止修观、观心修心等内容。概括起来,不外修“身”与修“心”两种方式,其目的皆为了获得般若智慧,灭除业障和烦恼,最终证得涅槃。

但实际上,还有一种获得般若智慧、证得法身的途径,那就是修“身”。在原始佛教的戒、定、慧三无漏学中既包括了戒之修“身”,又包含了定之修“心”与慧之修“性”。初期大乘佛教着重强调修“行”,以六度万行达至慈悲救世的目的。

中国佛教则从心性论的角度,发挥了佛教修“心”的内涵,尤其禅宗的“自性法身佛”思想,将获般若智、证法性身皆归于心上用功,明心见性,把佛教的修“心”论发挥到了极致。

但佛教的修“身”传统并没有中断过,即使在中国禅宗中,主“渐修”说的北宗神秀一系仍相当重视修习禅定,追求于“定”“静”状态中达到“般若”智慧的成就。中国天台宗的止观学说也包含丰富的修“心”内容。不过最集中、最全面发挥佛教修“身”思想的是密宗。

密宗以身、口、意三密庄严为途径,以即身成佛为目标,对地、水、火、风、空、识六大法身及自性、受用、变化、等流四法身,皆有详细的解说与描述,为修行者即色身而证法身指明了一条道路。

说到底,人们赖以修行的基础是人的身心,包括人的生理的身体和有知觉认知功能的心理思维状态。就像人不能揪着自己的头发上天一样,人不可能脱离自己的身心去寻求解脱。最终还是要借假修真,借这个四大假合的身体,去修我们的真如体性——自性法身。生理可以影响心理,心理也可以影响生理,由心理与生理的复杂作用而带来精神世界的神妙变化,这可以说是佛教一切修行的基本特征之一。

在佛教看来,人的六根皆可作为入道法门,如释迦牟尼佛看见天上明星而悟道,此称眼色法门;又如香严禅师击打竹子而见性,圆悟克勤听见鸡飞而悟道,此称耳声法门。密宗认为人的身体与整个宇宙是异体同构的,甚至可以说,人的身体就是小宇宙。

现代科学也已经证明,人体可以发放电磁波,并且有着自己固有的频率。当外界物理场的辐射频率与人体固有频率相似时,就会出现匹配吸收现象,并在人体细胞质点中产生谐振运动,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物效应。由此可见,人的色身蕴含的奥秘还是很多很多。

人类现在虽然可以上九天揽月,下五洋捉鳖,但并没有真正全面地了解自身,有许多秘密有待人类去揭示。在这方面,佛教尤其是密宗的修“身”实践,即人体深层次的修养,将给我们提供全新的思路和方法。

但也应该明白,佛教的修“身”决不同于现代的人体科学,二者的目的、方法都迥然有异。修“身”不是为得到世智辩聪,甚至也不是为了身体的健康和精神的愉悦(尽管在修行过程中身心会出现各种良性反应),而是借着自己生命的自在功能而求证究竟无上之道,或说通过修身心,而发智慧、得解脱、证法身。

但凡夫众生往往不能有如此行愿,而是执着于人见、我见,总期望通过修身来“延年益寿”,色身常住。如果不能从身见中摆脱出来,不仅不能达到修智慧得解脱的目的,甚至还会走入迷途而不能自拔。所以永嘉禅师于《证道歌》中说:“放四大,莫把捉,寂灭性中随饮啄。”色身终会败坏,不灭的是法身慧命,这是万古不易的道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