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高僧传》作为中国佛教史上一部重要僧传,宋及宋之后的各部重要《大藏经》都有刊载。宋《藏》载于“旦”函至“营”函,元《藏》亦载于“旦”函至“营”函,明南《藏》载于“禄”函至“富”函,明《北藏》载于“宅”函至“阜”函,清《藏》载于“县”函至“给”函。日本所刊印的几部《大藏经》,亦都收入了此传,其中《大正新修《大藏经》》收入第五十卷,藏经书院刊印的《大藏经》载于第三十套第三至五册,弘教书院刊印的《大藏经》载于“致”函第四册至第五册。近代佛教学者杨文会创办的金陵刻经处,有此传之单刻本,称《高僧传三集》。一九八七年中华书局出版了由范祥雍点校的《宋高僧传》。此中华版点校本以现今仅存之宋刻本(即一九三六年上海影印之宋版《碛砂藏》)为底本,并参校扬州本和《大正藏》本,错讹相对少些,故本书以中华版之点校本为底本。
此《宋传》是中国佛教史上影响最大的三部僧传之一。它上承《梁》《唐》二传,其后又有不少僧人学者以弘扬佛法、表彰僧业为己任,陆续编纂了好几部僧传。
接续《宋传》之僧传,当首推元僧昙噩所撰之《新修科分六学僧传》,又称《六学僧传》,凡三十卷。昙噩此传之作,起因于对以往三个僧传体例编排之不满。他认为,以往三传(即《梁高僧传》、《唐高僧传》和《宋高僧传》)皆立译经等十科,此种“体制衰弱,略无先秦西汉风。”在他看来,“佛法非僧业弗行,僧业非佛法弗明。必佛法以之行,僧业以之明,其六学十二科而正矣”。也就是说,必须按佛法之“六学十二科”来重新组织、编排僧传。
所谓“六学”亦即“六度”。每一学又各有二科,共十二科。因此,他按“慧学”(中含“译经”“传宗”二科)、“施学”(中含“遗身”“利物”二科)、“戒学”(中含“弘法”“护教”二科)、“忍辱”(中含“摄念”“持志”二科)、“精进”(中含“义解”“感通”二科)、“定学”(中含“证悟”“神化”二科)来重新编排僧传,以《梁传》《唐传》《宋传》所收录之僧人事迹为基本素材,兼采禅宗诸灯录中的一些资料,加以取舍、整理,编纂成一部始自东汉终于北宋共收录一千二百七十三人之僧传。
继昙噩之后,明如惺又撰《大明高僧传》,或曰《明僧传》,凡八卷。此传收录自北宋宣和六年(公元一一二四年)至明万历二十一年(公元一五九三年)前后四百余载的僧人一百八十二人(其中正传一百十二人,附见七十人)。此书之体例既不完整(全传仅分“译经”“义解”“习禅”三科),材料亦不全面(非是为撰写僧传而专门搜集的,而是作者在阅读史志文集时,见载有名僧时,“随喜录之”的),因此,作为一部僧传,与以前几部实不可同日而语。
明人所撰之僧传,值得一提的还有一部,即明华严宗僧人明河所编纂的《补续高僧传》。与如惺写《明传》是在校、辑古籍偶见名僧时“随喜录之”不同,明河编纂《补续高僧传》费力甚巨。据明河弟子道开在该传的“跋”中说:他为了编纂此传,曾“南走闽越,北陟燕台,若雁宕、石梁、匡庐、衡岳,绝壑空岩,荒林废刹,碑版所在,搜讨忘疲。摹勒抄写,汇集成编,而后竭思覃精,笔削成传”。明河于此书先后花费了三十年心血,但他对初稿仍不太满意,又忙于讲经弘法,故未能最后定稿就入寂了,后由其弟子道开补缀而成。全书共二十六卷,亦仿《宋传》分为十科,收录僧人正传五百四十八人,附见七十二人。此中之所收录者,一为“补”,二为“续”。所补者是那些本属《宋传》收录范围而被遗漏者,所续者则是《宋传》之后至明之高僧。因《补续》之作者不知有如惺之《明传》,故其所“补续”者,非《明传》。
到了清代又有徐昌治编纂《高僧摘要》。此书篇幅较小,仅四卷,时间跨度很大(自东汉至清初),而收录的僧人甚少(仅一百七十三人)。就内容说,此书主要把《梁传》《唐传》《宋传》《明传》及其他僧传中的事迹作一提要,史料价值不大。但就体例言,此书自成一格,按道、法、品、化四科编排,这是本书之特点。
赵宋及宋之后的僧传,除以上述及的几部外,还有一些单宗、单人或地区性的僧传,如北宋惠洪所撰之《禅林僧宝传》,南宋祖琇之《僧宝正续传》,清自融、性磊之《南宋元明禅林僧宝传》及北宋戒珠之《净土往生传》,明朱棣之《神僧传》,清彭希涑之《净土贤圣录》和南宋元敬、元复之《武林西湖高僧事略》,明袾宏之《续武林西湖高僧事略》等等。
总之,自《宋高僧传》后,编纂僧传者,代有其人。虽然这些僧传在历史上的影响均远不及《梁》《唐》《宋》三传,但因各自从不同侧面保存了宋及宋之后各代僧人弘化的有关情况,因而对于人们了解、研究此一时期之佛教乃至当时的社会实不无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