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旧社会里,结婚不但是个人的终身大事,而且也算是一家的大事。记得儿童时代,家乡有个长辈告诉我说,他一生曾做过几宗大事。我竖着耳朵来听,原来他的所谓大事,就是给五六个儿女办完婚嫁的事情。
现在回想起来,在旧社会里,结婚不能不算是一宗重要的事情。从媒人的说亲到女家的开出八字,从订婚到选择吉日良辰,从办理妆奁到筹备喜筵,差不多要把家长的腿都跑断了。到了结婚的佳期,宰猪的宰猪,杀鸡的杀鸡,搭帐幕的搭帐幕,全家忙得不亦乐乎。为着一个儿子的结婚,或者一个女儿的出嫁,至少要忙一整年的工夫才告一段落。
家里有钱的人,为着儿女的婚事瞎忙一阵。这还不算什么。最麻烦的就是家无隔宿之粮的人,也要打肿脸子充胖人,到处去借钱来铺张门面,甚至典衣卖屋也在所不计。等到婚娶完毕,这个家庭恐怕要陷于破产的地位了。
自五四运动以后,许多识字的女性受着易卜生的名剧《玩偶之家》(A Doll's House)的影响,决意不受家庭的束缚,实行“自由结婚”。所谓“自由结婚”,无非说明男女可以自由选择各自的对象,不受父母的命令的限制,但是对象选好之后,他们仍旧要举行大规模的结婚仪式。在结婚前,他们要发请帖,通知亲友,然后在报纸上登结婚启事。到了结婚那天,他们不是假座酒家旅店,便是到教堂去举行婚礼。婚礼的仪式,千篇一律,除证婚人、介绍人、男女当事人签名盖章外,还要请什么“名人”致训辞,新郎致谢辞。啰啰唆唆,把来宾弄得头昏眼花。到了晚上,又要在酒家大张筵席,或者趁机会来个舞会,大家闹到三更半夜,才兴尽而归。
其实,这种所谓新式的文明结婚,跟旧式的结婚并没有多大区别。这是说,男家和女家都要花大钱,虽然在对象的选择上,现在的男女有更大的自由。
我觉得结婚纯粹是男女两人的事情,跟第三者毫无关系,不但大张筵席没有必要,而且登报声明也算是多余。因此,过去三四十年间,最前进的男女青年,假如双方情投意合,便实行同居,大家都可以省掉许多麻烦。假如为便利政府的统计起见,那么男女两造可以花了几块钱,到婚姻注册局去登记,登记完,便算是夫妇了。这办法是多么简便,多么省时、省钱、省事!
报载:日本现在实行一种经济结婚,所费的时间为一个半钟头,所费的金钱为60元,这种办法现在很流行,比较“集团结婚”更简便。
总之,婚姻是男女两造的事情,为着结婚,弄到家长到处去张罗金钱,亲友大量破钞,这似乎说不通。因此,结婚仪式的简化,实在有提倡的必要。
195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