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美各国,鸡尾酒会是个最隆重的盛会。主持人于鸡尾酒会前十天八天已经发出顶漂亮的请帖,请帖下边,印着R. S. V. P. 四个字母。这是法文“敬请回示”的简写。换句话说,被请的嘉宾,无论是否赴会,须事先回信,以便主人有所准备,不至把饮料和食品预备得过多或过少。
在欧美,遇着国庆纪念日,或国际会议的期间,各国代表团为联络感情,照例要举行盛大的鸡尾酒会,到会嘉宾,起码有几百名。时间普通是下午6时至8时,一批来,一批去,普通一个客人仅逗留15分钟至30分钟。在喝酒的期间,客人可以跑来跑去,东拉西扯,无所不谈,谈完之后,便随时告退,这倒很方便。
由于主人把鸡尾酒会看得十分隆重,参加酒会的男女嘉宾,照例要穿着得极漂亮,男人穿礼服,女的也穿着背部半裸的晚服,艳装浓抹,宝气珠光,使一般贫家女羡慕不置。在酒会场中,那些高官显宦,文豪美女,吸引了较多的群众,谁也愿意跟他们认识认识。那些社会地位较低的人,在那种场合中,往往会觉得特别寂寞。在这当儿,做主人的人应该关照他们,替他们介绍其他客人,免得“一人向隅,满座为之不欢”。
有人说,欧美人士喜欢请鸡尾酒,为的是这种酒会花钱不多,不致使主人的负担太重,这话似乎有理,其实不然。第一,真正考究的鸡尾酒会,光是酒一项,已经够你伸舌头。除正牌的鸡尾酒外,还有香槟及其他各种饮料。酒量好的人,喝完一杯又一杯,让这种人喝得烂醉如泥的时候,主人的腰包将大受影响。第二,鸡尾酒会多数是在当地第一流的旅店举行,屋内金碧辉煌,招待十分周到,一夕酒会所付出的小账,倒是相当可观。
不知道什么缘故,我始终不喜欢鸡尾酒会。自我戒酒后,点滴不入,有时赴酒会,只喝了一杯橙汁或一杯冷水;手里拿了一杯橙汁或一杯冷水,在各界来宾中周旋,我可不耐烦。在平时,我照例穿一件白衬衫,结了一条领带,赴朋友的宴会,可是当我赴鸡尾酒会时,我未能免俗,要穿得较整齐些。妻子为我要赴鸡尾酒会,于六年前特地费了一百四十元替我做一套比较像样的洋服,平均一年穿不到四五次,这真是冤枉。
在酒会里,主人多少要预备一点糕饼、花生、三文治一类东西。这些东西,不吃还好,越吃越不对劲,回到家里,晚饭吃不下去,不吃又饿肚子,这真是不合算。
老实说,朋友要我穿得衣冠楚楚地赴鸡尾酒会里去喝一杯橙汁或一杯冷水,不如请我吃半碟炒米粉,较有实惠。至于认识朋友,那更是笑话。谁敢说握一握手、碰一碰杯,就算是朋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