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相信天上有上帝管着人间的事,表现他的最高的权力。然而上帝是无声无臭的,有什么东西可作为他的具体表现呢?他们想,天上有日月星,是我们瞧得见的,日月星的变动应该就是上帝的意思吧,所以他们就把天文的现象当作上帝对于人间的表示。一部《春秋》,每年记载人事总是寥寥的几条,而“日有食之”却共记三十六次。所以要这样,正为这是天变,是天降祸患与人们的预示,比了一切的人事都重要。因此,当每次日食,天子和诸侯都要减掉好吃的饭菜,又要从正寝里搬出来;百官改穿素服,乐官在朝中打鼓,祝官在社神前献币,史官代他的主子作了册文,责备自己。此外星辰之变,《春秋》中记载亦多,如“恒星不见”、“星陨如雨”、“有星孛入于北斗”、“有星孛于大辰”等都是。他们把天上的星分做几区,又把天上的区域拍合到地上的国 家,所以哪几个星变了就是哪几个国该遭殃了。这种学说,后来叫做“分野说”,也有各种不同的说法。

司马迁曾经发过一句牢骚,说“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即此可知当时的史官必须懂得星历。司马迁说星历和卜祝相近,这话很对,因为星历和卜祝本来拆不开。我们看他作的《天官书》,简直把天上的星写成了一个国家:人的方面有天王、太子、庶子、正妃、后宫、藩臣、诸侯、骑官、羽林天军;屋的方面有端门、掖门、阁道、明堂、清庙、天市、车舍、天仓、天库楼;物的方面又有帝车、天驷、枪棓、矛盾、旌旗之属。至于星辰示象,如南极老人星见则治安,不见则兵起;岁星色赤则国昌,赤黄则大穰,青白而赤灰则有忧;狼星变色则多盗贼;附耳星摇动则谗臣在侧;木星犯了土星要内乱;火星犯了土星要战败……这种法则也讲得很多。总之,史官们把天上的星辰组成了一个系统,又把天与人的关系组织为一个系统,使得天人之间发生了密切的感应。他们很用心观天(刘向常夜观星宿,不寐达旦。经学家如此,天文家可知),看见天上有一些变动时,就以为人间将有某事发生,并推测它将应验于某人。如其是凶的,就要行他们的禳解的法术。

古代的国王和诸侯都兼有教主的职务,负着以己身替民众向天神祈免灾患的责任。古书里常提起汤祷旱的故事,说汤的时候大旱了七年,于是汤以自身为牺牲,到桑山的树林中祈祷。他剪了发和爪,投身在柴上,要把自己烧死。天哀怜他,就下雨了。遇到国君不肯牺牲自己的时候,也可设法使臣下代负这责任。就如上面讲过的拒绝祭河神的楚昭王,他临死的一年,忽然天空中的云像许多赤色的鸟,夹住了太阳飞舞,一连显现了三天。太史对他说:“这个祸患固然应由国王去担当,但请您不要害怕,只要禳祭一下,还容易移于几个大官;像令尹啊,司马啊,都是代替得您的。”可是这位硬性的昭王竟毅然地答道:“我倘使没有大过,天为什么要使我死!我如真的有罪,应当自己受罚,又为什么要害我的股肱之臣!”他挺身承受了这个祸患。

到了汉代,由于战国时自由批评的反动,对于神的信仰增高,这种思想又复盛极一时。文帝二年(公元前178年)十一月三十日日食,他下诏书道:“我听说:天生了百姓,就为他们立君;如果这个君的德行不修,或政治不明,违背了立君的本意,天就要用灾象来警戒他。现在天下的治和乱,都在我一个人的身上。不幸我不能尽我的教养人民的责任,以致掩蔽了日月的光明,我的过失真大极了!你们应当把我的错处都说给我听,并举出贤良方正和能直言极谏的人来匡正我才 是!”十三年(公元前167年),他废掉秘祝之官,为的是他们在禳解时常把灾害移给臣下。明年,他又因祠官的祝福专为皇帝而不为百姓,令其停止祈祷。在这种地方,都可看出他的责任心不亚于楚昭王,所以不愿享福而但愿受过。

后来的皇帝没有他这样的好心了,天变的责任只得请丞相担负了去。当元帝永光元年(公元前43年),春霜夏寒,日青无光,丞相于定国就缴上侯印,自劾而去。薛宣做了丞相,恰逢到永始二年(公元前15年)的陨星和日食,成帝就给他一个册书,说道:“灾异数见,秋收又不好,这都是你做了丞相的缘故。快些把印绶解了罢!”他走了之后,继任的是翟方进,为相九年,没有出什么岔子。不料绥和二年(公元前7年)荧惑星守住了心星,其凶应在皇帝。有人上书,撺掇成帝让大臣去担当。他听信了,也就发下册书,把翟方进重重地骂了一顿;并赐给他酒十石,牛一匹,作他最后的餐食。他只得即日自杀了。成帝看他做了自己的替死鬼,未免有些不忍,所以对于他的饰终典礼非常优异。很不幸的,丞相二月自杀,皇帝就于三月寿终了,并没有达到替灾免晦的目的,翟方进只算得白死!

因为有了这件故事,所以《汉仪注》里就规定了一条惨酷的法典,是:天地有大变时,皇帝派侍中持了使节,乘四匹白马,带着尊酒十斛,牛一头,到丞相家,把这殃咎告知他。侍中走到半路,丞相即上书告病。侍中回朝,还没有覆命时,尚书就把丞相的死讯报与皇帝。——这个制度虽没有使用过几回,但此后逢着天变把丞相免官还是常事,就是不当权的也往往免不了这个责任。商汤和汉文帝之风真是“夐乎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