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名作家——罗斯金

人生数十年,遭遇却千变万化。有的是一帆风顺,有的是半生潦倒。有的本来可以过着无忧无虑的贵族式的生活,只因思想一转变,宁愿倾家荡产,深入民间,过着平民的生活。英国名作家和批评家罗斯金,就是这么一种人。

约翰·罗斯金(John Ruskin, 1819—1900)于1819年2月8日生于伦敦。他的原籍为苏格兰,祖父算是爱丁堡有名的酒商。后来倾家荡产,负债累累。他的父亲移家伦敦后,重整旧业,以制造樱桃酒起家。除了偿还旧债外,他还建筑了一间富有文化意味的别墅,终他的一生,永远与文学和艺术结不解缘。

他的母亲是个精明干练、严肃坚定的清教徒。他在父母的严格的训练下,只准用功,不许游戏,虽然他自幼对于音乐、绘画、朗诵,以及观察自然的景物等事情非常喜欢。他的父亲为着业务关系,经常到处旅行,每次旅行都带了母亲和他同往。十四岁那年,他曾到德国和瑞士去观光,而阿尔卑斯山的胜景曾使他念念不忘。简单说一句,他年轻时代的有计划的旅行,为的是找寻优美的自然景物或艺术品,这无形中给他奠定美学的教育的基础。

他的母亲教导他研读《圣经》,父亲也朗诵莎士比亚、司各特、塞万提斯、拜伦,以及其他著名的古典文学给他听。因此,他自小就懂得做文做诗,而且写得很像样。

因为经常旅行,同时,又因为卧病两年,所以他在牛津大学读书的时候,他的功课并不佳。事实上,牛津大学的生活,对于他所追求的真正的教育——研究自然、艺术、文学——反而有妨碍。

1846年离开牛津后,他就隐居汉恩山(Herne Hill)的别墅,朝夕从事写作,他的名著《现代画家》(Modern Painters)很快就写成。接着,他又漫游意大利,而《现代画家》第二册,也于1846年出版。(按:这套书共五册,最后一册,于1860年出版)。他曾在意大利北部的几个大城研究建筑、雕刻、绘画,又出版了一部《建筑的七盏灯》(Seven Lamps),内容主要的是讨论建筑学上的问题。

1848年结婚。他的夫人年轻貌美,喜欢交际。只因二人的个性有很大的距离,所以六年之后,便告离婚。结果,他还是回到汉恩山的别墅和父母同住,直到两位老人去世。

自《现代画家》最后一册出版后,他的生活又换了一个方式。他从事社会、教育、工业、道德和宗教问题的研究和阐扬,而艺术却变成达到更高精神生活的工具。他写了许多的小册子、书信、论文、演讲稿。他主张理想的新社会计划,绝对反对正统派的经济学的教条。关于这问题的四篇演讲稿,他曾送到萨克雷(W. M. Thackeray)所编的刊物去发表。不幸大众起来反对,刊物停止连载,所以他就想法于1862年印为单行本,题名《给最后这一个》(Unto This Last)。五年之后,他又发表了致工人二十五封信,题为《时与潮》,内容把他个人对于社会和经济的主张阐明得十分详尽。到了老年,他到牛津大学任教,前后达十五年之久,虽然他曾因疾病和旅行,中断了几年。他的最后的一部著作是《自传》(Praeterita)。他的父亲死时,给他留下一笔可观的遗产——二十万镑——这笔款经他任情挥霍和捐赠文化和慈善机关,不久便告空空如也,所以他的晚年只好靠版税和拍卖绘画过活。

现在让我们来研究罗斯金的名著《给最后这一个》。他一生从事著述和讲学,但他对于本书特别自信和自负。他说:“我相信这些论文是我所写的最优秀的东西。这是说,最真实的,措辞最恰当的,最有用的东西,至于最后的一篇,因为我特别卖力气,也可以算是我平生所写的最优秀的东西。”

本书名为《给最后这一个》,其实,这是《经济学原理》或《经济学论丛》,内容是说明作者对于经济学的看法。他对于财富、劳工、价值、消费等问题,和正统派经济学家如李嘉图、米勒有不同的见解,所以他觉得更可贵。

自工业革命后,工厂日益发达。在工业社会里,雇主和雇员的关系,单纯靠契约,二者之间,极少感情的联系。雇主随时可以开除雇员,雇员也随时可以罢工,以示报复。且看罗斯金怎么说:

兵士和校官之间所存在的热爱,我们很容易想见。纺棉花的工人和厂主之间所存在的热爱,我们就不容易想见。为着抢劫而组成的团体(例如古代的绿林好汉),能够由完全的爱护而得到鼓舞,其中每个成员都愿意舍身来替领袖拼命。但是,为着合法的生产和积聚而组成的团体,就缺乏那样的情感而得到鼓舞,其中没有一个成员愿意舍身替领袖拼命。

在罗斯金的心目中,劳资的关系之所以不大融洽,为的是双方的立场不同。前者视财如命,贪多务得;后者惰性很重,他们宁愿拼命苦干三天,酗酒三天,而不愿花了六天做着正常的工作,得到适当的休息。

像胜任愉快的将领一样,他老是身先士卒,所以负责的厂主也应该害则居先,利则居后,这样才能够博得雇员的信任。罗斯金说得好:

像船长一样,当船破的时候,他应该是最后的一个人离船;当饥荒的时候,他应该把最后的一片面包和水手们共享;所以,当商业的危机或不幸的时候,制造家应该和他的工人共苦,甚至他自己要多吃一些苦头,而不让他的工人知道;好像饥荒、破船、战争时期,做父亲的人须替他的儿子吃亏那样。

一般人都知道,经济学是致富的科学。谁懂得经济学的先例和法则,谁就会致富,不然,就会贫穷。但是,罗斯金却要作进一步的探讨,他认为财富的积聚,是基于社会的不平等。例如达官显宦、富商巨贾的家庭,多是仆从成群,一呼百诺。“他之所以能够雇用仆人,因为他的邻居有些穷人,需要他的金钱或者他的谷物。假如没有人需要这两种东西,那么他就没有仆人可雇用了。”

谈经济学的人,免不了要提到“供求律”,罗斯金也没有例外。不过他的出发点不同。他很同情工人,他有自己所理想的“乌托邦”,在轻描淡写中,他多少也对工人表示好感。他说:

据说,金钱的偿付,根本上包括对那些替我们工作的人的允许,这是说,今天他替我们服务花去时间和劳力,到了将来他需要的时候,我们也应该花同等的时间和劳力替他服务。

假如我们答应给他的劳力少过他给我们的劳力,我们算是薄给工资。假如我们答应给他的劳力多过他给我们的劳力,我们算是厚给工资。事实上,按照“供求律”,当两个人愿意做一种工作,只有一个人得到工作,那么二人要竞争做这份工作,结果,得到工作的人将受薄酬。但是,当一种工作要二人才能完成,而愿意做工的仅有一人,那么要工作完成的二人相互竞争,结果,工人将受厚酬。

“供求律”不但支配劳工、支配生产和消费,而且也支配人类的一切经济活动,所以罗斯金特地用极浅白的文字来表达它。

罗斯金一生享受荣华富贵,所以他对于富人和穷人的关系,比较普通人有更深刻的认识。他说:“富人不但拒绝粮食给穷人;他们还拒绝给智慧;他们还拒绝给美德;他们还拒绝拯救。”换句话说,富人是铁石心肠,不然,他们也没法子致富了。

关于生产和消费这问题,罗斯金认为,像消费是生产的目的一样,生命是消费的目的。因此,他一提到生产,他总要注意到,生产的东西是否对人类有用。这儿可见,他所需要的是实用的东西,而不是虚有其表,大而无当的东西。

照这逻辑推演下去,他自然而然会得到一个结论:“一切真正的经济是‘家庭的法律’。努力使这种法律变成很严格、简单、宽大;既不浪费,又不妒忌。”寥寥数语,把经济学的真谛和盘托出。

现在让我们看看罗斯金这本书对甘地有多大的影响。在《自传》里,甘地说:

这本书(《给最后这一个》)是我们所读的罗斯金的第一部著作。当我受教育的时期,除了课本以外,实际上我没有阅览什么东西;到了我加入积极活动后,我又没有时间阅览。我不敢说有什么书本知识。但是,虽然受了这种强迫的限制,我并没有什么大损失。相反的,有限的读物可以说是帮忙我彻底消化我所阅览的东西。在这些书本中,有一种使我的生活发生立刻的完全的变化的书,就是《给这最后这一个》。后来我曾把它译为古拉查德文,题为《大众的福利》。

虽然甘地一再很谦恭地自称读书不多,但他的选择力、消化力、表现力都极坚强。他懂得读书得闲,他能够和古人共鸣,他更能够享受“先得我心”的乐趣。因此,在青年求学时期,他能够选择和吸收美国、俄国、英国三位大师的特长,化为自己的血液和力量。梭罗教他以归真返璞,重返自然的生活;托尔斯泰教他以无抵抗主义,爱你的仇敌等真理;罗斯金教他以牺牲自己,替大众谋福利的行为。我们只看他把罗斯金的名著《给最后这一个》,译为《大众的福利》,便知他一生努力的目标是什么。从前的人说,没有读《论语》之前,是这么一个人;读完《论语》之后,又是这么一个人,这等于白读。甘地是个负有历史使命的大人物,他要做个以身殉道的君子,所以他熟读梭罗、托尔斯泰、罗斯金的著作后,心里大受感动。因此,他立定志愿,以毕生的精力来实践上述三位大师所提示的真理。

“苟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以身殉道的屈原,具备这种决绝的精神;以身殉道的甘地,也具备这种决绝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