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地死后,举世同声一哭。俗语说“盖棺论定”。其实,像甘地这么伟大的人物,没有盖棺早已论定。

早在1921年,当甘地才五十二岁那一年,美国著名的宗教家荷姆博士(J. H. Holmes)就宣称甘地为“世界最伟大的人物”。以后的二十七年间,甘地的事业和声望与日俱增。到了七十九岁去世的时候,他的大名已经超凡入圣,跻在世界史上极少数不朽的人物之列,与孔子、释迦牟尼、耶稣、穆罕默德等先知,并驾齐驱地同享千年万代后的人士的崇拜。

这儿先论他的为人。

假如照世俗的眼光来批评甘地,那么我们可以说他是“貌不出众,语不惊人”。尤其是自他展开纺纱运动之后,一年到底仅用腰布缠身,难怪他赴英开圆桌会议的时候,叱咤风云的英帝国全盛时代的代表人物丘吉尔对于这位“半裸体的苦行僧”看不顺眼,不准备和他会谈。

他本来是个毫无自信心的人,在伦敦做学生的时候如此;初出茅庐,担任见习律师的时候也如此。可是他在南非展开赤手空拳的斗争生活以后,他的自信心油然而生。普通有自信心的人,往往会恃才傲物,盛气凌人,结果,拒人于千里之外。他刚好相反。自他加强自信心后,他却长期保持虚怀若谷,和蔼可亲的态度。这样一来,学问比他更渊博,能力比他更高明,谈锋比他更犀利的本国同胞或异域朋友,个个都心悦诚服地尊重他为领袖,甚至很亲密地叫他做“父亲”。那种敬而爱之的态度,只有虔诚的信徒对于崇高的教主偶尔可以见到,在人世间真是罕见。

荷姆博士在他所著的《震撼世界的人物素描》(A Personal Portrait of a Man Who Shook the World)里说:“但是圣雄似乎缺乏某种重要的品质;他的风采缺乏魔力和美丽;他的言论不够雄辩,也不够分量;他是笔不停挥,但并不怎样生动;他的大部分的活动,像流水在地上一样,分散到经济和政治上边。”美国名记者根室(John Gunther)在《亚洲的内幕》(Inside Asia)里,多少也表示同样的意见。

虽然他的言论不够雄辩,文字不够生动,虽然他像孔子一样,“博学而无所成名”,但他至诚动人,不求名而名自至。事实上,当他的信徒和一般群众高喊“甘地胜利”或“释迦牟尼再生”的时候,他往往觉得很刺耳。因为他一生抱着人饥己饥,人溺己溺的志愿。当印度同胞中还有一部分人过恐怖、饥饿、疾病、愚蠢的生活的时候,他个人根本谈不上什么胜利不胜利。

他的努力是惊人的。他是继续不断地在学习中讨生活。当他初到南非的时候,他曾研究会计学,因为他知道会计学对于处理财产诉讼的问题很有关系。以后他无时无刻不在追求学问。到了死前的几个钟头,他还在练习孟加拉文,因为他认为自己如能运用孟加拉文,这对于他的排难解纷的工作非常便利。

他是个近情近理的人,他从来不强人所难。例如他不抽烟,不喝酒,不吃肉,但他从来不反对人家抽烟、喝酒、吃肉。他一年到底穿着一条腰布,但他并不反对国大党同志穿着他们所喜欢穿着的服装。哈利逊女士(A Harrison)曾说,甘地时常对她演讲喝茶的害处,可是当她陪他到处旅行的时候,他总要招待她喝下午茶。无论印度同胞或异域友人和他晤谈或通信,他总要忙里偷闲地对人家表示敬爱。这虽是小事,不过从这儿可以看出他的为人实在是无懈可击。

现在再论他的功业。

原来甘地心目中的宗教,并非仅崇拜一种宗教或一个宗派,而是一视同仁地崇拜各种宗教。当他在南非时代,他曾朝夕朗诵印度教和基督教的经典;到了他重返印度之后,他便探讨古兰经、佛经,甚至日本的经典。经过长期综合的研究及细心的分析后,他这才下个结论,道即上帝,上帝即道;真理是上帝,上帝是真理。这种广泛的定义,可以说是无所不包,无所不在。这样一来,一种宗教和另一种宗教间的矛盾、冲突、斗争,根本不存在,更不用说在同一国度里的印度教、回教、锡克教、拜火教了。

他所信仰的宗教有二大信条:仁爱与和平。他的活动的场合不是教堂,而是政治和社会。他曾说:“除非我自己和人类打成一片,我就不能够过着宗教的生活;除非我参加政治,我就不能够和整个人类打成一片。”目前人类的全部活动造成不可分裂的整体,你不能够把社会、经济,以及纯粹宗教的工作划分为一清二楚的各部门。

甘地认为除了人类活动之外,还有什么宗教;精神上的定律;除了在生活上的普通活动之外,根本没有自己可以活动的场合。要做真正的宗教家,一个人用不着隐居于喜马拉雅山,也不必退隐于田园。

他是宗教家,而不是政治家,但他却以宗教的精神来搅政治。因为他的宗教以仁爱为出发点,所以久而久之,他自然会提出“非暴力主义”或“灵魂的力量”(Ahimsa or non-violence, Satyagraha or soul force)。

甘地的非暴力主义,不仅是伦理的原则,也不仅是临时的政策;他的非暴力主义是个积极的原则,即仁爱的原则。甘地曾说:“所有生命是统一的。”他所指的生命,不但是指人类,而且包括一切有知觉的动物。因此,要达到真正的非暴力主义,必须从改变心理着手。

中国的圣贤教人:“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同样的,甘地也教人先爱护你的邻居。但是,爱护附近的邻居并不一定要伤害辽远的邻居。假如这样干,这就大错铸成,因为这种行为就没有把整个人类当做一家人。按照甘地的说法,真理和非暴力的原则,就是不要伤害任何人。一旦有暴力存在,虚伪迟早就会爬进来。换句话说,除了实行非暴力主义外,一个人就没法子为邻居服务。事实上,假如人类是属于一个家庭,那么他们再也不会作你死我活的斗争了。他们可以通过了解、妥协来解决争端。在实行非暴力的抵抗,或不合作的信条下,他相信双方都没有失败;没有一方会蒙受失败的耻辱。

普通人只懂得“牙还牙,眼还眼”。你打我一拳,我踢你一脚;你拿刀,我拿枪;非干到两败俱伤,或同归于尽不可。但是,非暴力主义者却要步耶稣的后尘,耶稣教人“爱你的仇敌”,又说:“有人打你的左颊,你应该连右颊也让他打。”这种忍让的精神,是真正仁爱的表现。因为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仁爱生仁爱,仇恨生仇恨。冤冤相报,永远没有停止的时期。要停止仇恨,必须从实行非暴力主义或灵魂的力量做起。

为什么甘地一定要反对采用暴力呢?因为印度是个贫弱的国家,一般手无寸铁的人民如想用暴力来解决政治问题,这无异以卵投石。事实上,他早就知道暴力主义将造成更多麻烦,使真正的调解没法子实现。

但是,在反应的方面,却有两种不同的看法。殖民地政府认为甘地所提倡的非暴力主义是一种烟幕弹,哄哄孩子还可以,要蒙骗深谋远虑的英国政治家可不行。高等的印度人,尤其是那些在高楼大厦里高喊革命的人,他们会讥笑他是完全感情用事,他们读过法国革命史和俄国革命史,他们觉得须用暴力来解决暴力,而甘地所采取的办法,应用于伦理上还可以,应用于政治斗争上未免太过天真。

但是,甘地的思想非常坚定。他认为正确的事情,一定倾全力来实行,不顾世间的任何毁誉,尤其是非暴力主义,这是一生思想的核心,他只能够信守不渝,不受任何人的影响。

自甘地立志从事印度的独立自由运动之后,人家都以为他是个道地的国家主义者。事实上,他也是个国际主义者。二者之间,并没有矛盾冲突,而是相反相成。用甘地自己的话来说:

我们要我们的国家自由,但不要牺牲或者剥削其他国家,也不要使其他国家的地位降低。假如印度的自由,等于英国的毁灭或英国人的消逝,这种自由我也不要。我要我的国家自由,以便使其他国家能够从我的自由的国家里学到一点东西,同时,也能够使我的国家的资源用来作人类的福利,像目前的爱国主义告诉我们说,个人须为家庭而死,家庭须为农村而死,农村须为县而死,县须为省而死,省须为国家而死一样,国家必须先得到自由,以便为世界的福利而死,假如真是有这种需要。因此,我对国家主义的爱护,我的国家主义的思想应该是这样,先使我的国家得到自由,然后可以牺牲我的国家,以便使整个人类能够生存。这儿种族的仇恨根本不存在。我所指的国家主义不过如此。……

在我看来,爱国主义和人道主义是一样的东西。我是个爱国主义者,因为我是个人,同时,也以仁爱为怀。爱国主义不是排外的,我不能够伤害英国或德国来为印度服务。在我的生活的计划中,帝国主义没有存在的余地。……

假如不是天下一家。我真不想在世界生活下去。

甘地的思想是一贯的。他对于各种宗教一视同仁,不分畛域;他对于整个人类是天下一家,不会厚此薄彼。为着达到这目的,他这才坚持“非暴力主义”或“灵魂的力量”。他要以德服人,以爱事人,以诚感人,所以在他的几十年的政治斗争中,他绝对不会只顾目的,不择手段。相反的,他是既顾目的,又择手段。

只因他仅反对恶劣的制度,不反对个人,所以印度独立之后,印度人和英国人之间,丝毫没有芥蒂;这正是史无前例的最大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