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西北部有个藩州名叫克什米尔(Kashmir)。这个州是穷乡僻壤,周围都是深山幽谷。尼赫鲁的祖先就住在那儿,直到240年前(1716年),才从那深山幽谷里搬到肥沃富饶的平原来谋生。他们的祖先名叫高卢亲王(Raj Kaul),在克什米尔的故乡以梵文和波斯见称于士林。那时正值蒙古帝国没落的时代。当蒙古的皇帝巡狩克什米尔时,他的祖先的大名被皇帝注意,在皇帝的劝导下,他搬到首都德里来住。皇帝赐给他运河岸上的一片大场地,另外还有一间屋子。因此,“尼赫鲁”(Nehru这个字出自Nahir,它的意义为运河)一字便加在他的姓氏上,成为复姓“高卢-尼赫鲁”(Kaul-Nehru),后来“高卢”一字弃而不用,干脆用“尼赫鲁”做他的姓。

由于时局的动荡不安,他的家所有的场地天天缩小,到了后来,简直化为乌有。他的曾祖和祖父虽然稍微有点名气,并且在德里的宫廷里担任过职务,可是1857年的大屠杀案发生后,他的祖父便遭受家破人亡的惨剧,所有财产损失精光,连传家至宝的谱牒及其他重要文件也荡然无存。一家大小跟着难民的队伍,挥泪远别德里城,途中历尽万苦千辛,才跑阿格拉城(Agra)住下来。那时他的父亲虽然还没出世,但他的两位伯父已经是少年英俊,而且略通英文。在那无法无天的时代,他的伯父的英文知识,不但使他的家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而且使他有能力负担家庭的经济,尤其是二伯父,他曾在当地做律师,收入不恶,给他的家庭以大力支持。

1861年5月6日,他的父亲诞生于阿格拉城(刚好和印度大诗人泰戈尔同年、同月、同日生)。那时他的祖父已经去世三个月,所以他的父亲算是“遗腹子”。因此,他的祖母特别钟爱父亲。

二伯父在高等法庭任事。当高等法庭从阿格拉城搬到阿拉哈巴城(Allahabad)的时候,全家也搬到那儿去。当时二伯父的业务十分发达,在律师界里是众望所归。就在二伯父的抚育教导下,父亲得在当地受完高等教育。起初,父亲仅通波斯文和阿拉伯文,到了十来岁才开始研究英文。他是个早熟的青年,喜欢运动及各种活动,对于功课反而不大注意,因而时常搞出种种顽皮淘气的事情。在大学里,他读过几年书,可是他始终没有得过学位,因为大考的第一天,他认为自己的答案做得太坏,于是索性罢考。其实,据学校当局后来的报告,他的第一天的成绩并不算坏,中途罢考,无非自己断送前途。

在殖民地教育制度下,除书记教育外,至多仅能培养律师的人才。他的二伯父既然是个有名的律师,所以他的父亲也选择律师这门职业。起初他仅出席康坡的初级法庭(District Courts of Cawnpore)。他努力工作,进步得很快,可是他对于运动和娱乐的爱好并没有稍减,尤其是摔跤这门运动,花了他不少时间。

他的父亲在康坡学习了三年,就调到阿拉哈巴的高等法庭。接着,二伯父便突然长逝,这对于他的父亲是个严重的打击,一来,他失掉亲爱的手足,良好的指导者;二来,他失掉一个衣食的来源。从此之后,全家的负担都落在父亲一个人的身上。

真是天无绝人之路。他的父亲自遭遇那次大打击后,生活忽然严肃起来,他誓绝一切不良的嗜好,倾全力来做工,于是业务蒸蒸日上,收入也很可观。另一方面,他却成为他的职业的奴隶,连例假期间,他也用来作业务。他没有时间参加任何政治组织或社会活动。本质上,他也算是一个爱国主义者,但他醉心欧化,自少爱着西装革履,过着英国绅士的生活。他甚至发生一种错觉,以为印度人之所以陷于贫困,可说是咎由自取。此外,他瞧不起一般政客,他认为政客都是能说不能行的家伙,只爱兴波作浪,不务现实生活。他努力业务,拼命赚钱,穷奢极侈地花钱,就在那种极端欧化而又非常富裕的环境中,一代天骄尼赫鲁先生(Jawaharlal Nehru)诞生出来,这是1889年11月14日的事情。

生于富贵的家庭的儿童,难免娇生惯养,尤其是长子,更被家里人当做掌上珠。尼赫鲁虽然有两个妹妹,可是她们和他相隔了十几岁。因此,他的童年相当寂寞,没有什么小孩跟他玩耍。

像旧中国一样,印度也是流行大家庭制度。尼赫鲁的家里有不少近亲远戚,不过他们的年纪较大,早已进了中学或大学去读书,不是他的游玩的侣伴。所以在这大家庭里,他反而显着孤单,整天过着幻想的生活。

他没有进过任何幼稚园或小学。他的父母仅在家里聘请女教员给他教授各种课程。课余之暇,他时常听他的表兄弟们的高谈阔论,因为他们的年纪较大,他们可以说了一大堆关于英国人及混种人怎样傲慢、怎样无礼的事情。例如英国人和印度人打架,陪审员可不问是非曲直,判定印度人有罪。又如在火车上,头等的房间须保留给英国人坐,有的时候,车上没有什么英国人,那种房间宁愿空着,让印度人在三等车厢里挤来挤去,不许他们跑去休息。又如公园或其他公共场合,好的椅子也要保留给英国人坐。童稚的无邪的心灵,一听到这些蛮不讲理的事实,马上起了很大的反感。

英国人的傲慢无礼,还可以说是情有可原,因为他们是当时印度的统治者,统治者操着生杀予夺的大权,大权在手,尽可为所欲为。印度的一般人民,心里讨厌他们,但表面上仍露出极容忍的样子;最使印度人难堪的,就是那些欧亚合璧的混血儿,他们在心理上要减低亚洲的成分,加强欧洲的成分,以便证明他们也属于统治阶级,不是被统治阶级。因此,英国人骂印度人一句,混种人起码要帮忙三句。对于这些势利眼的坏东西,印度人多是忍无可忍。就尼赫鲁一家而论,他有个堂兄,长得魁梧奇伟,臂力过人,这位堂兄时常找个问题跟那些不三不四的混种人吵架,飞腿起处,马上给他们一些颜色看。

天真活泼的尼赫鲁,自少就憎恨外来的统治者,但他对于个别的英国人并没有一点恶感。他的女教员是英国人,他的父亲不时有英国的友人到他的家里来谈天。老实说,在他的心灵深处,他倒佩服英国人三分呢。

他的父亲白天忙着业务,到了晚上,就坐在客厅休息,偶尔有三五友人来闲谈,他就站在屏风后边偷听这些大人们到底在谈论什么东西。有时被他的父亲发觉,于是被抓出来,坐在父亲的膝盖上边。父亲议笑风生,谈到很高兴的时候,便捧腹大笑。接着,就开怀畅饮威士奇酒。童稚的尼赫鲁哪里懂得什么酒,所以他一见父亲倒酒来喝的时候,不禁跑去告诉母亲说:“爸爸在吸血了。”

他崇拜父亲到五体投地。他觉得父亲又聪明,又勇敢,远在他所认识的一切人士之上。因此,儿童时代的尼赫鲁心里老是有一种抱负,希望将来长大成人后,能够像父亲那样有本事。虽然如此,父亲有时大发脾气,大声詈骂工友,对于父亲的暴躁的脾气,他是既害怕,又憎恨,因为他觉得父亲实在不应该这样对待工友。幸亏父亲具备坚强的意志,同时,又富有幽默感,他往往能够控制自己,不让感情随便发作。到了老年,他控制得到家,再也不会随便乱发脾气了。

当尼赫鲁仅五六岁的时候,他看见父亲的书桌上放着两支自来水笔。这东西使他非常羡慕。他认为父亲一次只能用一支笔,不能同时使用两支,于是他偷偷地拿了一支走。后来这事情被父亲发觉。父亲越到处翻箱倒箧地去找寻,他越害怕得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最后,这支笔被父亲找到,他挨了一顿毒打,打到全身麻木,不会觉得什么叫做痛和不痛了。慈爱的母亲,看他被父亲打得伤痕累累,不禁暗中落泪,差不多有几天工夫,母亲不断地要替他涂抹药膏呢。

他的母亲的身材不高,样子长得十分漂亮,同时,她的心胸宽大,随处流露着浓厚的母爱,所以他时常接近母亲,亲聆她的教训。如遇什么不如意事情,他马上会对她倾诉,希望得到她的同情。

儿童最爱听故事,尼赫鲁没有例外。《天方夜谭》的故事固然使他高兴得废寝忘食,印度古代的两首史诗所描写的儿女英雄更使他神往。他如1857年的大屠杀案,以及关于印度的神话,他也听得津津有味。凑巧他的伯母是个很有学问的女人,她所懂得的神话和民间故事特别多,这些东西灌输到纯洁无瑕的儿童的脑海里,不但永远不会忘记,而且会激发他的爱护民族、拯救同胞的志愿,加强他学习古今中外的伟人的决心。

他的宗教观念十分淡薄。他自幼认为宗教是妇女干的事情。他的父亲及堂兄对于宗教采取开玩笑的态度,谁也不会用严肃的态度来研究。家里的妇女虽然时常严守宗教的仪式,但他仅以旁观者的态度来欣赏人家的礼拜。有的时候,他曾陪伴母亲或伯母到恒河去洗礼,或者到其他寺庙去礼拜,不过这些事情干完就算了,一点也没有印象。

什么宗教的礼节,远不如自己的生日那么有趣味。当生日那一天,他一早就起来,坐在大天平上的一边,另一边放着麦子和其他东西,预备送给附近的穷人。接着,他换了新衣,向父母请安。午后还有大宴会,他觉得那一天他是个大英雄,被全家大小注意。他的唯一遗憾,就是一年仅有一次生日,他恨不得时常庆祝生日。换句话说,每个儿童天天都希望生日的来临。到了中年,又最恨生日的来临,因为生日提醒人说,年纪大了一岁,距离坟墓更为接近了。

远亲近戚如有婚事,他的全家人照例前往致贺。在婚礼期中,他可以大吃大喝大玩,尤其是各地的亲戚集中在一起,每家都带来许多男男女女的儿童,这对他是个大解放。因为在那种环境中,他有许多侣伴陪他玩耍,使他再也不会感觉寂寞了。

当他七八岁的光景,他每天总要骑马到外边去玩耍。有一天傍晚,他骑了一匹小马到郊外,不幸从马上摔下来,小马吓了一跳,赶紧跑回家。家里人见到马,见不到他,个个急得要命。他们分四路去找寻,结果在中途遇着他,于是他被大家很热烈地迎接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