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新军原起
军队是国家机器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反动军队是保护旧制度最顽固的工具。满洲贵族早年凭借八旗和继起的绿营统治了中国,到后来,八旗和绿营日益腐败,他们为了镇压人民革命运动、继续维持其封建专制统治,对军队进行了多次变革。
清朝军队的变革,据《清朝续文献通考》兵考二中说:“我朝定鼎中原,当时所用仅止八旗劲派,而已无敌于天下;其后额设绿营制兵,多或六十余万,少亦五十余万,较之八旗,不啻倍蓰。乃粤匪、捻匪、川匪、回匪之乱,制兵竟不足恃,于是加饷挑练,而有练军;招募勇丁,而有湘军、淮军、毅军;及日本之役,练兵练勇又不恃,于是仿照西法添设新军,而有袁世凯、聂士成两军,及湖北之洋操队、江南之自强军。”这一段话,概述了清朝兵制变革的三个重要过程:一是前期的八旗和绿营,是代表清朝强盛时期的武装;二是嘉庆、道光年间产生的团练变而为咸丰、同治间的湘、淮军;三是光绪、宣统间出现的新军。由于道光、咸丰后的清朝,不仅洋枪大炮和西法操练早已输入中国,而且是处于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极端尖锐的年代里,人民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怒潮一浪高一浪地奔腾起来。清朝统治者感到要应付这个新的局势,兵制已到了不能不变的时候,所以他们说:“自古无久而不敝之法,而兵制尤与时会变迁,故一代有一代之兵制,一时又有一时之兵制,未可泥古剂以疗新病,居夏日而御冬裘也。”(1)
清初的八旗和继起的绿营,经过白莲教和天理教的起义,以及英国侵略者发动的鸦片战争,显然已无能为力,有事则临阵溃逃,无事则虚糜粮饷。清政府在这种不得已的情况下,以“卫民”为幌子,准许地方暂办防军、练勇、团练,以弥补经制绿营的不足。团练初办时,只是地方性的暂制部队,演进到湘、淮军,才成为国家的常制军队。
在镇压太平天国革命的后期,清朝的部分军队已改习洋操。一八六二年由安庆开赴上海的淮军,在国内外反动势力的结合下,即开始了这种变革。《清史稿》兵志十纪述其事说:“同治元年,以上海、宁波等海口官兵,延欧洲人训练,令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等配选武员数十人,在上海、宁波习外国兵法,以副参大员充之,学成之后,自行教练中国兵丁。又以福建营伍久弛,饬耆龄、刘长佑等于旗、绿营营内择骁勇员弁习外国兵法,天津练军亦如之。其内地营兵仍遵旧章随时训练。”外国侵略者为镇压太平天国革命在上海所组成的洋枪队(常胜军),要算是最早的一支新式反动武装。戈登在他的家书中描述训练这支反动武装时说:“很感兴趣地教练着中国兵使用大炮,他们进步很快,已经学会执枪、射击和分队。我希望他们很快学会步兵战术,这次训练比我所预期的成绩还要大。”(2)一些满汉大员看到洋枪洋操的用处,自此建议整顿兵制、采用洋枪洋操、开办军事学校的意见渐渐多起来了。一八六五年,清政府又“令崇厚率洋枪队千五百人,赴畿南天津镇、芦台镇,选择标兵,坫练新式洋操”。一八六七年奕提出:“专习外国语言文字,制造机器各法,教练洋枪队伍,派员周游各国,访其风土人情,并于京畿一带,设立六军,借资拱卫。”(3)一八七一年曾国藩建议:“绿营饷薄兵疲,宜仿新军练军之制,裁兵加饷;旧用鸟枪土药不利战阵,各营宜以次悉改洋枪……”一八七四年曾国藩又提出以新械练兵,在沿海七省练陆军九万,沿江三省共练三万人。一八七九年李鸿章且以德国的陆军精良,选拔海防营内下级军官七人赴德国学习。一八八三年李鸿章在天津设立水师学堂,一八八五年又设立北洋武备学堂,日后袁世凯的新建陆军的将领多出自这个武备学堂。一八八六年张之洞也选拔甲级防营千五百人改练洋操洋炮及阵法,第二年他又在广州设立水师学堂、陆师学堂。可见在洋务运动时期,虽然尚未正式出现后来的所谓新军,但少数部队已试用洋枪洋操,这已经包含了后来的新军的部分内容。
清朝新军的正式开始,是在甲午中日战争后。由于清政府在甲午战争中的严重失败,“一时内外交章,争献练兵之策,于是北洋有新建军,南洋有自强军,是为练新军之始”(4)。
最初的新建军,即一八九五年三月起胡燏棻在小站的练兵。那时清廷“恫丧师,知募兵不足恃,命燏棻立练兵,成十营,屯小站;号定武军。小站练兵自此始”(5)。胡燏棻是一个有维新倾向的洋务官僚,当年十月,清政府派胡燏棻督办芦汉铁路,小站练兵事由袁世凯接办。袁世凯原任驻朝鲜的商务委员,中日战争爆发后,回国报告军情,传日本有不利于他的消息,因不敢再返任,遂闲住北京。这时他四出活动,打通了奕劻、李鸿章、荣禄、李莲英等人的门路,草陈各种西洋式军队训练法,又请人写了一部兵书,用己名刊行,因而博得了“知兵”的声誉。通过这一系列的钻营,袁世凯弄到了一个浙江温处道的官职,还未上任,即被直隶总督王文韶留下了,要他接替小站练兵的事。野心勃勃的袁世凯,接受这一训练新军的职务后,改“定武军”称“新建陆军”,由原来的十营四千七百人,扩充为七千人。成立总部,下设参谋营务处、执法营务处、督练营务处。其营制分左右两翼,置左右翼长,左翼有步兵二营,炮兵一营;右翼有步兵三营,骑兵一营,另设工程营。其中官佐多系北洋武备学堂出身的学员,如王士珍、冯国璋、段祺瑞等。此外还设有粮饷局、军械局、转运局、洋务局,分司各项工作。
在北洋训练新建陆军的同时,即一八九五年夏秋间,南洋也成立了自强新军。中日战争中,两江总督刘坤一以钦差大臣调赴山海关指挥军事,由张之洞暂署两江总督。张之洞就卫队护军等营选拔士兵二千数百名,成立自强军,聘德人来春石泰为全军统领,营哨各官皆以洋将充任。“旋募江苏之淮、徐、通、海,安徽之凤、泗、滁、和、太,及江宁之六合、江浦,常州之宜兴、荆溪、江阴、靖江,镇江之丹徒、丹阳各府州县土著乡民,年在十六岁以上、二十岁以下者,续练二千数百人,共合五千人。一切营制及部伍人数,悉照德国章程。每正勇一名,月给官铸银五元,合库平银三两六钱,官给衣履饭食之外……”(6)张之洞除办自强军外,又奏请设立江南陆师学堂,主张“将领营哨各官无一不由学堂出身”。一八九六年初,张之洞将回湖广总督本任时,奏明将护军前营调至湖北,教练洋操。回任后,即将该护军营的熟练勇丁,分为前后两营,募人添足额数,以德国公使荐来的德将贝伦可多尔夫充当两营总教习,以天津、广东武备学堂学员充任教习,专肄西法。这是湖北训练新军的开始。
在北洋、南洋开始训练新军后,清政府一面令各省着手将防军进行改编或用新式操练,建立新军;另一面在国内一些主要城市设立武备、陆军学堂,并分批派遣青年出洋学习军事,拿他们的话来说,叫作“储备将材”。想以此为基础逐步建立起强大的新军来代替旧军。
新军的所以被称为新,以其不同于旧式军队而接近于现代化军队的建制。
首先是新军均习洋枪洋操,与依靠膂力、使用马矛弓箭的旧式军队迥然不同。胡燏棻开始练兵于小站即说:“此次创练新军,一切操练章程,均按照西法办理,则一切行军应用器具,自不能不按照西法购备。”(7)新军拥有步、骑、炮、工程、辎重等各兵种。新军的编练,开始多以德国人为教习,因以德国陆军为最精锐,其编制则仿日本。所以新军的创立,也是在洋务运动后向西方学习的一个方面。
其次是新军选拔的标准较严,年龄、体格及识字程度均有规定,年龄一般规定从十六岁至二十二岁不等,最高有至二十六岁的。身体规定官裁尺四尺八寸以上,南方人躯体较小,酌减二寸。凡体质较弱及有目疾暗疾者不收,凡有不良嗜好或犯有事案者亦不收。这些也大都是取法于资本主义国家的规定。
再其次,规定各级军官应以军事学堂出身的人充任,即军官应为具有现代军事知识的人。清政府除在各重要城市创立武备、陆军等学堂外,后来还由陆军部专设速成学堂,二年半毕业,然后分派各省驻军;各省镇协也多设随营学堂及弁目学堂,培养正副弁目。若选委官弁,规定除尽先委派曾习武备者外,对旧有官弁,必须切实甄别,以能粗识文字,虚心向学为合格。军中如遇有官弁出缺,仍须先尽学堂毕业的人员充任。不仅要求军官应具有现代军事知识,也要求士兵学习军事知识和军事有关的知识。清政府曾下令各营,认为:“自强军所纂西法类编一书,分兵法、军器、测窥、数学诸门,由浅入深,颇为详备,应分发各营旗,责成营哨官以时讲习,务期通晓,不得专委诸教习致形隔阂;并咨取北洋所刊德国陆师操法入门,印刷数千册,遍给各勇丁阅看。此外如孙子十三篇、坤舆方图、万国舆图、亚细亚东部舆图、沿海八省口岸全图,一体购印颁发,不时翻阅,指勇丁以为精通门径。如各该营哨等官虚应故事,或不能胜任,即分别参撤,……”(8)
新军既有别于旧军,也就是说新军优于旧军。当“自强军”建成时,梁启超曾记其事说:“全军操练仅八阅月,马军乃一月有余耳。而其士躯之精壮,戎衣之整洁,枪械之新练,手足之灵捷,步伐之敏肃,纪律之严谨,能令壁上西士西官西妇观者百数,咸拍手咋舌,点首赞叹。”(9)这里可能有所夸张,但是新军比起旧军来,确实表现为一种新的力量,这种新的力量对腐朽的清政府来说,却是一个矛盾。
清政府训练新军的目的,是想以新军来保护和稳定其正在动摇中的统治;其办法是采取对旧军逐步淘汰,对新军逐步扩充,最后以新军代替旧军。可是旧军的腐败已不能保护其封建统治,而建立中的新军却不愿为封建统治者效忠,且向着相反的方面演变,所以新军的产生和扩充,不意味着清朝统治的重新巩固,而是其内在矛盾的继续扩大。
二 新军的扩编
义和团运动后,清政府的建军工作,比在甲午战争后作了进一步的打算,计划将新军分年推行于全国各省。这一时期,不但刘坤一、张之洞的“会奏三疏”及他人关于条陈“新政”的奏折,多谈到建立新军的事,而且清政府颁行了一系列裁汰旧军、扩编新军的政令,编练新军已成为清政府举办“新政”的重要内容之一。即所谓“时事多艰,练兵实为急务”。
一九〇一年,清政府下令永远停止“武生童考试及武科乡会试”,以“所习硬弓刀石及马步射,皆与兵事无涉,施之今日,亦无所用”。并令各省在本年内严汰绿营、防勇十分之二三,在原有各营中精选士兵成立常备、续备、巡警等军。
一九〇二年,清政府以北洋、湖北训练新军颇具规模,自应逐渐推广,因命河南、山东、山西各省选派将弁赴北洋学习操练,江苏、安徽、江西、湖南各省选派将弁赴湖北学习操练,学成后,发回各原省管带新军。当时各省有关编练新军的请奏,“不曰仿照湖北、北洋成法,即曰派员驰赴湖北、北洋调查成案”。
一九〇三年,清政府设立练兵处,总理练兵事务,各省设督练处,亦称督练公所。
一九〇四年,清政府正式划定军制,规定新练军队分常备军、续备军、后备军三等,并规定招募应征条件、官制、训练、给养、奖罚、征调、退休、军器、运输等一切制度。
一九〇五年,清政府为了统一和扩充全国新军的编制,计划全国共编新军三十六镇,按各省的人力物力及地区的重要性,进行分配,限年编练完成。三十六镇的具体分配:广东两镇、广西一镇、甘肃两镇、云南两镇、贵州一镇,均限五年编练足额;江北、安徽、江西、河南、湖南、热河各一镇,限四年编练足额;近畿四镇,直隶两镇,湖北两镇,江苏两镇,山东、山西、陕西、新疆各一镇,均限三年编练足额;奉天、吉林、黑龙江、浙江、福建各一镇,限两年编练足额;四川三镇,因居长江上游,地区辽阔,物产丰富,比他省为优,限三年编练足额,其中一镇与度支、陆军两部协作练成。上述三十六镇中,只有北洋六镇(即近畿四镇、直隶两镇)、湖北两镇已先此编练完成,但清政府不愿疆吏拥重兵,只许湖北有一镇一协。各镇所需饷款,除有些是由国库开支外,多数均由各省督抚就地筹款。自此以后,全国各省均分别编练新军,或将防军改编,或用新式招募。由于旧军不能全部淘汰或改编,加上人力财力的限制,许多省份并没有如期如数完成编练的任务。如一九〇八年两广总督张人骏奏称:“前督臣岑春煊,原练步、炮、工、辎十营,嗣经周馥裁改归并,仅存一标之数,见(现)筹办法,惟有就饷力所及,陆续征募,即陆续编练,总期先成一协以立基础。”(10)四川总督赵尔丰也向清廷申诉困难说:“查川省情形,人才既异常缺乏,饷力更万分困难,一协尚未观成,两镇而限三年,实确所难就绪。查两广云贵等省,应编军镇均限五年,恳恩俯准将川军两镇展限两年编足,俾期限略就宽舒,办理不致竭蹶。”(11)因此,清政府规定在全国编练新军三十六镇的计划,到它被灭亡为止,终于没有完成。据《清史稿》兵志三的综合统计,全国只编成了二十六镇,有些书上说只编成十六镇,是没有将未成镇的队伍算进去。
清政府在全国各省编练新军的计划,恰也给革命党人在全国各省以发展革命势力的机会;后来武昌首义,很快就得到各省的响应,这就是因为各省的新军已成为革命实力的基础。所以《清史稿》说“卒酿新军之变”,这是清朝统治者始料所不及的。
新军机构,中央除有陆军部的节制外,主要由练兵处负责,曾派奕劻为练兵大臣,袁世凯为会办大臣,铁良襄同办理。各省所设督练公所,下设兵备处、参谋处、教练处,各置总办一员。督练公所的最高官吏为督办,统辖全省军营,总揽三处职权,一般由各省督抚兼任,也有由驻防旗军的将军兼理的。
新军编制:分军、镇、协、标、营、队、排、棚,相当于后来的军、师、旅、团、营、连、排、班。各级将领,军称总统(军未设置),镇称统制,协称协统,标称标统,营称管带,队称队官,排称排长,棚有正副目。平时编制,两镇为一军,每镇包括步、马、炮、工程、辎重等兵种,计步队两协,每协两标,每标三营,每营分前后左右四队,每队三排,每排三棚;马队一标,每标三营,每营四队,每队二排,每排二棚;炮队一标,每标三营,其中陆军炮二营,过山炮队一营,每营三队,每队三排,每排三棚;工程队一营,每营四队,每队三棚。步、马、炮、工程、辎重各种队伍,每棚分正目、副目、正兵、副兵共十四个战斗人员。一镇中设统制官、参谋官、执事官、执法官、军需、军械、军医、马医、司号、书记长、司事生、司书生等官佐,计全镇官长及司事人员共748名,弁目兵丁10 436名,夫役1 328名,共计12 512名。已编练完成的各镇,虽不一定尽与上述数字符合,但多在万人以上,也有不足万人的镇。战时征调,按地势军情而定,或以三镇为一军,或合数军为一大军,或只派一镇出动没有军的节制。
另外一种混成协,它与镇管辖下的步兵协不同,除步兵二标外,还拥有马、炮、工程、辎重等兵种,所以叫作混成协,是镇的缩编。这种混成协不隶属于镇,近于后来的所谓独立师、独立旅,武昌起义时的黎元洪就是这种混成协的协统。也有的是因成镇不足,先成立混成协,再由混成协扩充为镇。所以宣统元年闰二月清王朝批准陆军部的一篇奏折中说:“查编练陆军,以成军成镇为准则,各省现编混成等协,原出一时权宜,为将来改镇之基础。”(12)
新军分常备、续备、后备三等。规定常备军训练以三年为限,月饷四两五钱,期满发给凭照,资遣回籍,列为续备军,每月减饷银一两。续备军主要补充常备军额之不足和运送军火物资,若续备军还不够用,由后备军补充。续备军听其自谋生计,但每年十月由军统率各府州县集中训练一月,在会操这一月中,各兵与常备兵同样发给全饷。续备军三年会操期满后退为后备军。后备军月饷照续备军减半,听其自谋生计,后备军期限四年,第一年和第三年免调操,第二年和第四年均全操。四年期满退为平民,停止月饷,不再征调,若遇战争,其年在四十五岁以内,自愿应募者,准以录用。由于清朝军制的陈陈相因和新军建制的尚未完成,所以常备、续备、后备的规定并没有得到实行。
新军的初起,袁世凯在北方编练“新建陆军”,张之洞在署两江总督任内练“自强军”,续在湖北练新军,南北编练新军可以说是同时开始,何以后来北方的新军成为北洋军阀的系统,而南洋和湖北的情况却不一样?首先是因为清政府把北洋军充作国军,是其直接拱卫京师和驻防直隶的武装,尽力扩充,即所谓“京营强则风气易振,畿辅实则觊觎不生”。而居长江中下游的南洋和湖北,虽有其重要性,却和其他各省一样,所练新军是属于地方军,清政府采取限制政策,如湖北由两镇减为一镇一协,即为一例。其次是袁世凯的盗取政治资本和树立个人实力,在他爬上直隶总督、北洋大臣和练兵大臣等重要职位后,其地位又在各督抚之上,更想厚集兵力以为己用。所以北洋军的将领多为天津武备学堂出身的一批旧军官,这些人都由袁世凯拔擢而成为他的党羽。至于作为南洋重镇的两江总督刘坤一在1902年便死去了,而热衷编练新军的湖广总督张之洞,他的权势已不如后来居上的袁世凯,后来他又离开了湖北到北京做大学士去了,他个人的行径也与袁世凯的完全军阀化有所不同。所以南洋和湖北的新军并没有形成一个中心。
三 革命党人与新军
新军起于八旗、绿营和防军、练勇的衰败以后,是模仿西洋的军事技术及其编制的新式武装。清朝统治者想依靠这些新军来振衰起弊,然而除了如北洋六镇的顽抗革命外,多数地区的新军却成为革命党人活动的对象,是武昌起义和各省响应的主要战斗力量,与清朝统治者原来所设想的完全相反,这是由于革命形势的发展和新军的社会基础所决定的。
新军倡始于甲午战争后,发展于义和团运动后,这个时候的中国,正经历着严重的变化,新旧冲突异常剧烈。顽固的清政府在这时也装出了一副要“革故鼎新”的姿态,举办了若干所谓“新政”,新军就是这些“新政”中的项目之一。顽固的封建政府要建立资本主义方式的武装——新军,它的本身就构成了难以克服的矛盾,即要求以新事物来维持旧统治的矛盾。
第一,清政府为了要改变旧军那种流氓和腐败的习气,选拔新军士兵的标准是比较严格的,入伍者都是些从十六岁到二十余岁不等的青年,他们多属破产农家的子弟和其他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文化程度也有所规定,如张之洞在湖北招募新军时,应募者均要作一篇文章,章裕昆回忆他投考新军时的试题即为“明德新民”。但是,要求新军普遍地略通文字,在那时文盲成堆的条件下,还是做不到的,所以后来并没有完全按照这个规定来招募新军,不识字的农家子弟和会党分子投入新军的仍占多数。李六如在《六十年的变迁》一书中描写季交恕经常代新军士兵写家信,即反映了这种情况。这些人入伍以后,可以说就是穿上武装的青年农民。他们既来自被剥削阶级的家庭,或者来自每况愈下、无以维持生计的破产家庭,他们本来就怀着不满现状的反抗情绪,自然易于接受革命宣传,何况他们由分散的家庭生活集中到部队中来,更能表现多数人的力量。
第二,自一八九八年废八股、一九〇五年废科举后,那时的知识分子已失去了旧日安身立命的途径,只有另谋出路,有的出洋留学,有的转入国内新式学堂,那些既无法到外国去留学,也进不起国内的新式学堂的青年,投笔从戎成了他们的重要出路,如“一九〇五年在黄陂应募入伍的,那次募兵结果,九十六人中,就有二十个廪生、二十四个秀才”(13)。可见投入湖北新军各营的知识分子不在少数,如三十二标即占百分之二十至三十。(14)这里不是“秀才遇着兵,有理讲不清”,而是秀才和兵合而为一了。他们是从封建营垒崩坏中被抛到十字街头的一批人,他们对清政府不满,对现状不满,也是容易接受“反满”革命思想的一批人。
第三,清末的留学生运动,以留日学生为最多,其中有不少是学习军事的,日本的成城学校就是一所专供中国学生学习军事的学校,进士官学校的也有不少中国学生。留日学生进军官学校,虽然清政府限制很严,既要经各省督抚保送,又要经驻日公使的批准,非公费生均不得投考日本士官学校,而且一再训谕学生要“牢记尊君亲上,无得误听邪说”。(15)所谓“邪说”,即清朝统治者最为害怕的革命言论。但是这些青年,除了亲贵子弟和贪图富贵者外,他们在看到国家民族的岌岌可危和受到资产阶级政治思想的影响,也产生了朦胧的“反满”情绪,乃至赞同革命。这种思想变化是清政府无法控制的。同时清政府为了推行假维新,伪立宪,并在全国建立新军,各省督抚要迎合这种气氛和树立自己的势力,对留日归国的军校毕业生,争相延揽,如湖广总督张之洞邀请吴禄贞,东三省总督赵尔巽邀请蒋方震,浙江巡抚张曾扬邀请蒋尊簋,云贵总督李经羲邀请蔡锷等等;而且给予了他们较高的职位,充当新军的协统、标统、管带以及督练公所督办、总教习,或在讲武堂、陆军小学供职,有的竟擢升为镇的统制,如吴禄贞即其一例。这些人虽然多数是在观望形势变化,然而他们并不喜欢清朝的封建统治,有的还加入了同盟会或倾向革命。由于他们是新军的上层或接近上层,对革命活动起过掩护的作用。
除上述几种人外,新军中还有一批洋务派军阀官僚,他们担任着高级、中级将领,拥高官厚禄,反对革命,如黎元洪就是这一类人的最著者。他们是上层,又只是上层中的一部分,在革命形势不断发展和群众日益革命化的情况下,他们虽欲抗拒革命而不可能。
新军中的广大士兵群众,虽然多来自农民、手工业者和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富有革命要求。但是,新军毕竟是清政府直接掌握下的武装,要使他们革命化,投身到革命一边来,并不是全出于自发,而是通过先进的革命党人的宣传和争取,使他们一步步由清朝的武装变为准备起义的革命武装。
革命党人对新军展开的活动,首先是采取“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办法,这就是革命党人的投入新军或入伍为兵。经过甲午战争和八国联军两役后,中国处于一种被瓜分的危局,反帝反封建的斗争遍及全国,然而以那拉氏为首的清政府,对帝国主义则奉命惟谨,对人民的压制则惟恐不力。全国富有爱国思想的革命青年,感到民族危机如此深重,要使中国从危局中解救出来,实现独立自主,必先推翻卖国投降、腐败无能的清政府。然而手无斧柯,何以反清?因此,他们纷纷投入营伍,想借敌人的武装来武装自己,并在敌人的营垒中展开活动。同盟会成立后不久,即在日本选拔军事骨干李烈钧、程潜、唐继尧、张凤翙、孔庚等二十八人,组成“铁血丈夫团”,回国分赴各省参加新军,掌握实力。文学社商务报总编辑刘复基且曾入伍当一名副兵,文学社首领蒋翊武也投入了新军。有些军事学校的革命党人分发到部队中去后,和士兵生活在一起,暗地里向士兵宣传革命,如云南讲武堂的学生在一九一一年就有很多投入新军第十九镇各步、骑、炮、工等兵种的标营中活动。这种事例是不胜枚举的。
其次,是通过在新军中的革命党人,秘密地散发革命书刊,其中如陈天华的《猛回头》《警世钟》和邹容的《革命军》,文字浅显如快板,“反满”和反帝的态度很鲜明,对新军的影响很大。武昌首义老人所写的回忆录——《武昌首义回忆录》,其中许多都说到他们曾经读过和传递过这些小册子。又如文学社主办的《商务报》(后改名《大江报》),尽情揭露清政府的腐败和军官的克扣军饷,以及帝国主义分子在中国横行的情形。因此,湖北新军中的士兵非常欢迎它,而军中的反动军官则“畏报如虎,恨报刺骨”。此外革命党人举行演讲会,以激发听众的革命感情,如日知会每星期六或星期日即有专人讲演,讲演的内容从时事到公开宣传革命,讲者慷慨激昂,声泪俱下,听众深受感动。这些听众许多都是新军官兵。
再其次,利用组织方式开展活动。就湖北来说,最初出现的革命小组织,有科学补习所和日知会,成员多为新军中的中下级军官,他们在开展革命活动方面较士兵为方便,可以利用其职务为掩护,但是人数过少,同时一旦发生事变,他们往往不能坚持革命者的气节,以致暴露革命活动。后来在武昌相继出现的“军队同盟会”(一九〇七年)、“群治学社”(一九〇八)、“振武学社”(一九一〇年八月)、“文学社”(一九一〇年十二月)等,就记取了这一教训,改变方针,不吸收军官,只吸收士兵。“共进会”争取的对象,后来也不限于会党了,扩大到新军和学界中,但它仍以联络新军中的会党分子为主,采用换帖拜把的方式灌输革命思想,然后邀其填入会志愿书。“文学社”当时在陆军小学发展社员的方法,是利用清政府招考学员每人须作一篇文章的机会,从文章内容考察和判断学员的思想动态,以便进行联系,然后吸引入社。革命党人为了和新军互通声气和争取有革命倾向的青年,在新军驻营附近、交通要道或租界,设立酒店、杂货店以至住宅,这种商店和住宅也就成了革命的秘密机关。在湖北以外革命党人较活跃的地区,在新军中组织秘密团体,积蓄革命力量的也不少,如熊成基在安庆新军中主持的“岳王会”,如第二十镇中的“武学研究会”,即其实例。
革命党人对新军进行的活动和组织工作,其目的是在假新军掀起武装起义。一九〇七年的钦廉防城起义,曾经邀约赵声所领新军响应,没有实现。此后同盟会更重视了争取新军的工作。一九一〇年一月广州新军与巡警发生冲突,革命党人倪映典等乘机率新军起义,也是武昌起义前新军公开地首先向清政府的反戈一击。谭人凤说他们“运动军队革命从此起”。(16)因为在这以前,基本上都是运动会党,但是对新军已经做了许多工作。
由于革命形势的推进和革命党人的活动,到武昌起义前夕,湖北新军的大部分已革命化。如三十标第一营的官兵参加“文学社”“共进会”等革命团体者达十分之六七。据统计,“当时湖北新军第八镇和二十一混成协一万五千人(按:李春萱回忆为一万六千多人,熊秉坤回忆为一万八千七百多人),纯粹革命党人将近二千人,经过联系而同情革命的约四千人,与革命为敌的至多不过一千多人,其余则是摇摆不定的”(17)。至此,可见湖北新军中的势力已大大超过了反革命势力,这就是武昌首义时机成熟的主要条件。同时湖北以外各省的新军中,也同样存在着革命或同情革命、坚决反对革命以及摇摆不定分子这三种力量,除了反动势力控制较严的新军外,多数地区新军中的革命或同情革命的力量,到武昌起义的时候,也大都逐步取得优势。如“滦州北门外师范学堂驻有七十九标一二三三营,自排长以至士兵,十九皆倾向革命”(18),就反映了这一情况。
四 武昌起义时的新军
武昌起义,可以说是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革命派发动的新军起义,所以有人说是“湖北的士兵革命,是士兵群众作了清王朝的掘墓人”。清政府也声称这次革命是“革党叛兵相勾结,意图大举,殊非寻常草窃可比”。武昌首义虽然不应孤立地看作“士兵革命”,但在革命党人的长期策划和全国群众斗争的汇集下,湖北新军是发挥了主要的战斗作用的。
革命党人在新军中的活动和新军的倾向革命,清政府是早有所觉察的。还在一九〇六年,端方的密折中就写道:“近访闻逆党方结一秘密会(按指同盟会),遍布支部于各省,到处游说运动,且刊印鼓吹革命之小册子,或用歌谣,或用白话,沿门赠送,不计其数。入会之人,日以百计,踪迹诡秘,防不胜防。其设计最毒者,则专煽动军营中人,且以其党人投入军队,其第一策则欲鼓动兵变;其第二策则欲揭竿倡乱之时,官军反为彼用,否亦弃甲执冰不为仇。”(19)经一九一〇年一月广州新军起义的事情发生后,清政府即严令各省加强对新军的防范称:“昨据袁树勋电奏,该省(按指广东)新军有勾结匪党、借端哄营……电谕该署督迅即剿办矣。近来人心浮动,各处党会丑类繁多,往往混入军营,暗中勾引,借端煽惑,广东如是,他省恐亦不免,亟宜先事预防,早图挽救……”(20)再经长沙“抢米”风潮和铁路风潮的掀起,清政府对新军的防范更严。湖北的新军原为一镇(第八镇)一混成协(第二十一混成协),当四川铁路风潮大起时,清政府派端方领湖北新军三十一标和三十二标的一部分援川(端方被这些新军处死于资州),瑞澂还怕新军过分集中,又外调了一部分,故起义时,驻扎武昌城内外的新军只有八千人左右,参加革命的约四千人,其余的不是在起义时逃散了,就是对革命顽抗的分子。
由于新军中的起义士兵的勇敢战斗,一举占据了武汉三镇,给全国首先竖起了反清革命的旗帜,各省纷起响应,宣布独立,清政府很快就被推倒了。武昌起义的主要战斗力是新军士兵,各省响应的战斗力大都也是新军和防军、会党、学生及临时招募的队伍,各省情况虽有不同,总的说来,可概括为下述三种情况:
第一,以新军为基本力量宣布起义的,如云南、浙江、山西、新疆等多数省份均如此,但这些起义省份的起义力量也有会党参加。
第二,以新军和会党的联合为起义力量,湖南、陕西就属于这种形式,所以湖南起义首领的革命党人焦达峰和陈作新,一个是会党的组织者,一个是新军军官;陕西起义时则是以新军参谋官张凤翙为大统领、哥老会首领钱定三和万炳南为副统领。
第三,立宪官僚抢夺革命果实宣布独立的省份,也是在害怕新军起义、发生流血斗争的基础上进行的,江西、广西两省可为代表。
显然,武昌起义后,全国内地各省除河南外,大都是革命党人运动新军和会党宣布响应革命的,而新军又是其中的主要力量,梁启超给徐勤的信中也说:“各省响应,皆煽动军队。”(21)可见辛亥革命,主要是依靠新军的起义取得了推翻清朝统治的胜利。但新军也有许多是穿上军服的会党分子。在新军和会党外,各省起义还有防军、学生和其他群众,如四川的猎户,也参加了四川的起义斗争。
新军虽然有很大的革命性,但是新军究竟不是革命党人自己以革命的名义建立起来的武装,新军的本身即包含着革命和反革命两种势力,也有表示中立的,如川路风潮,保路同志军围困成都时,那里的“新军严守中立,既不助民,也不助官”(22)。这种情况各省都存在。就是那些举起革命旗帜、武装起义的新军,由于他们缺乏坚强的领导,不但对一批洋务官僚、立宪党人仍是认识不清,而且没有经过应有的改编和改造,也就不可能真正地形成强有力的革命武装。所以黄兴在就任南京临时政府的陆军总长时,因“无主兵、命令难行”(23)。相反,袁世凯却把一部分新军——北洋六镇,变为他自己的武装,成为一支强悍的反革命力量。毛泽东说:“在中国,主要斗争形式是战争,而主要的组织形式是军队。”(24)辛亥革命中的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革命派,没有认识到当时“主要的组织形式是军队”,甚至害怕革命的彻底胜利,所以大资产阶级大地主阶级的反动势力一进攻,革命就失去了还手之力,结果只能以妥协代替斗争,以失败结束革命。
(一九六一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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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兵考》(3)。
(2) 王崇武等:《太平天国史料译丛》,神州国光社1954年版,第251—252页。
(3)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48卷,第3页。
(4) 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兵考》(2)。
(5) 《清史稿·列传》229。
(6) 《戊戌变法》(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3册,神州国光社1953年版,第375页。
(7) 《光绪朝东华录》第4册,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22页。
(8) 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兵考》(17)。
(9) 梁启超:《记自强军》,《饮冰室合集·文集》第2册,中华书局1936年版。
(10) 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兵考》(19)。
(11) 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兵考》(19)。
(12) 《大清宣统新法令》第3册,商务印书馆1909年版,第10页。
(13) 《辛亥首义回忆录》第1辑,湖北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68页。
(14) 《辛亥首义回忆录》第2辑,湖北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95页。
(15) 《大清光绪新法令》第14册,商务印书馆1909年版,第126页。
(16) 《石叟牌词叙录》,《近代史资料》,1956年第3期。
(17) 《辛亥首义回忆录》第1辑,湖北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21页。
(18) 《辛亥革命》(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6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291页。
(19) 《辛亥革命》(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4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554页。
(20) 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兵考》(4)。
(21) 赵丰田:《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第6册,第554页。
(22) 《四川保路同志运动史料》,第382页。
(23) 《石叟牌词叙录》,《近代史资料》,1959年第3期。
(24) 《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2年版,第5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