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三年七月初六日(一八六四年八月七日),赵烈文日记,说李秀成“傍晚赴市,复作《绝命词》十句,无韵而俚鄙可笑,付监刑庞省三,叙其尽忠之意,遂就诛”。一百多年来谁也没有见到的这个《绝命词》。一九八〇年七月四日,《文汇报》学术版上发表了题为《李秀成〈绝命词〉之谜》(以下简称《谜文》)的短文,其中刊出《绝命词》二首,颇引人注目。为了检阅方便,仍将原词照录如下:

新老兄弟听我歌,我歌就义活不多,心有十条亲天父,不容天堂容妖魔。

新老兄弟听我歌,天堂路通休错过,太平天日有余光,莫把血肉供阎罗。

词的来源,《谜文》说天京陷落不久,安徽茶商汪某,船泊南京,闻之于船中外国传教士,传教士则得自两江总督衙门。汪某当将所闻记录于账簿式的日记中(这是照《李秀成自述》原稿本模式说的),沿途讲述。嗣后他去澳门卖茶叶,又将此事誉传。再过六十年,事情移到了英国伦敦,那时王重民先生在英国留学,常去大不列颠博物馆等处查抄太平天国史料,碰到一个澳门华侨传述李秀成《绝命词》十首,他只手录了两首(为何不全记,未详)。又过了二三十年,事情回到了中国的上海,一九五六年王重民路过上海在谈太平天国轶事中谈了这件事。又越二十四年,《谜文》才把这个早已绝迹的《绝命词》公之于世。总之,这个口传的轶事,从南京到澳门、到伦敦,然后再回到上海,经历一百多年,行程几万里,颇有传奇意味。这姑且不说,请看看两首《绝命词》的本身吧!

第一,当事人说到李秀成的《绝命词》的只有赵烈文的《能静居士日记》,说李秀成作好《绝命词》“十句”就被处死了,是“十句”而不是“十首”。《谜文》说“会不会是赵烈文的误记”,误记与否?不得而知。不过就录刊的两首词来看,在就刑的刹那,一口气要写出十首这样完整而有格调的诗来,对李秀成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不仅是他的文化水平不高,两首《绝命词》比《自述》的文字好,而且在他所有的口说和文书中都没有发现这类韵文可以佐证。太平天国的显要人物,只有洪秀全洪仁玕善于写这种东西。

第二,赵烈文说《绝命词》十句,“无韵俚鄙可笑”。但传刊的两诗明明有韵,《谜文》说:“赵烈文所说的‘韵’,应是当时规范化的‘诗韵’。”认为两诗中的韵不规范,算不了押韵。查两诗是七言绝句式的歌谣体,韵都规范地押在第一、第二、第四句上,所用的“歌、多、魔、过、罗”等韵,都在通用的《诗韵集成》《诗韵合璧》等书的下平声《五歌》内,并不是顺口溜式的自由韵,不知还有什么比这更规范化的韵?

第三,在太平天国将领中,李秀成是拜上帝教中宗教色彩比较淡薄的一个,他在《自述》中说的大都是事实经过,宗教用语很少,而且一再对洪秀全的“俱信天灵”“靠实于天”表示不满,这是众所周知的事。而两诗的八句话,却充满了“心有十条亲天父”“天堂路通休错过”“太平天日有余光”等宗教用语和思想,《谜文》也说每首“大致是劝人尊敬天父,死后可以登上天堂等语”。这与李秀成同时写的《自述》和他平素所持的态度不太吻合。

从形式到内容,这两首《绝命词》都不像是李秀成的东西,而是别人的假托。略加考察,即不难看出破绽来,说不上是一个“谜”。要是我们轻信这样的赝品,太平天国历史的“谜”倒是会多起来。

(一九八〇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