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自由,毋宁死;不独立,永远没有生存的权利。我对于中外古今为人类的自由,为国家民族的自由独立而奋斗的志士,备致最崇高的敬礼。这种人有的用长戟短匕,有的用唇枪舌剑,有的从事实际活动,有的著书立说;他们所采取的步骤虽不同,但他们的目标却一样。殊途而同归,一致而百虑,仁者的用心,恐怕大抵都是这样。

美国第三任总统杰斐逊,是美国的开国元勋之一。他生长于新大陆的自由天地,崇尚人类天赋的自然的权利。他主张人类生下来是平等的,大家机会均等,共同享受生命、自由、快乐的权利。假如政府要摧残人民的自由,使他们的生命财产都受威胁,那么他们有权推翻这政府,成立另一个新政府。换句话说,政府为人民而生存,不是人民为政府而生存!政府的责任是为人民服务,不是奴役人民。这种论调,现在看来很平常,但在165年前却是骇人听闻的理论呢。

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于1743年4月13日,生长于美国弗吉尼亚(Virginia)。弗吉尼亚州算是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地,在和煦的太阳光的照射下,烟草棉花等农产品都很发达。这儿通行使用奴隶的地主领有土地制度,和美国发生密切的关系。他的父亲是个测量官,拥有四千亩地及其他产业,母亲更是当地的望族。那时整个美洲还在拓殖时代,地旷人稀,平均每方英里仅有七人,少数白种的地主们互通婚姻,精诚团结,造成无比崇高的社会地位。

杰斐逊年轻时,喜欢过着户外的生活,整天狩猎骑射,乐此不疲。他欣赏恬淡自然的景物,他酷爱海阔天空的环境。他认为许多人挤在小小的城市,是欧洲各国之所以贫困的主要原因。他这种观点,可以说是长期的农村生活养成的。

十四岁那年(1757年),父亲突然去世,家里有母亲,六个姊妹,一个幼弟。他一面要负起管家的责任,一面要到十二里外的摩莱牧师处去求学。摩莱牧师的家里有个书房,这给他开跟界不浅,尤其是在牧师的鼓励下,他养成对科学的好奇心,这种高尚的兴趣,他一生消受不了。

十七岁进威廉玛丽大学,拜斯摩尔(W. Small)为师。斯摩尔是苏格兰人,精通数学及各部门的科学。这位老师博闻强记,娴于辞令,课余之暇,时常跟杰斐逊在一起。由老师的介绍,他认识当地的一位著名的律师威斯(G. Wythe)及副总督福基(Fauqueer)。这四个人会面时,侃侃而谈,议论风生。他接受长辈的嘉言懿行,而没有染上烟酒嫖赌等恶习;基础既然巩固,再加上自己的不断努力,将来当然成为大人物。

在学问上,他的兴趣是多方面的。他精通希腊文和拉丁文,他了解数学和哲学,他对于地理学、动物学、植物学,兼具理论的造诣及实地的经验。至于外国文,他能够阅读法文、西班牙文、意大利文的书籍。他喜欢藏书,更爱好读书。说来很奇怪,他平生所研究的书籍,只限于哲学、史学、政治、法律等部门,但是小说他却很少过目。

就他个人的地位而论,他最好是研究法律。那时美国不断地往西拓殖,财产问题的纠纷正是层出不穷,而且非常复杂。他跟威斯学习,威斯才学出众,见识高超,早已成为全国著名的律师。自他跟威斯学习后,他才领略美国宪法的基本原理,及大陆各国专家关于国际法的权威著作。二十四岁(1767年)开始做律师,以后三四年间,他十分活跃,到了他忙不过来的时候,他这才把律师的业务让给他的表弟去干。

古人三十而立,“而立”这两个字很有意思,它一面说明一个人到了三十左右,他的学问已经有相当基础,一面说明那时是成家立业的时期。1772年的新年,杰斐逊跟斯克尔吞女士(M. W. Skelton)结婚,她是英籍的殷实的律师的女儿,十九岁守了寡,已经守了四年。自他们结婚后,家庭的舒适的生活,使他乐不思蜀,再也不想有什么活动了。

但是时代对人们的要求是很迫切的。当殖民地的富源越来越充实,力量越来越庞大的时候,尾大不掉,它非与宗主国脱离关系不可。那时国会是英国政治最大的权威。国会的政策是要有利于整个帝国,这种政策在英国比较在美国更易被接受。最使美国人大惑不解的,就是英国人把北美殖民地当做垃圾桶,许多不称职的人都往殖民地送;而且个个要窃据要津,美国人的饭碗大受威胁,他们当然不愿意。

直至1756年,殖民地的离心力受一种事实的限制,这是说,各殖民地在国防上要依赖宗主国。但是,自英法冲突后,北美洲的局面有很大的变动。到了1763年的巴黎和会开幕时,法属加拿大和布雷顿角岛割让给英国,西班牙属的佛罗里达也割让给英国。为补偿损失起见,西班牙从法国手中抢到密西西比河附近不少土地。这么一来,法国在北美的力量几乎等于零。

英法的战争使英国的人民凭空增加了不少负担,而这种负担都落在国内纳税人的身上。此外,印第安人的一再暴动,势必使英国要在北美洲维持一支大军,而庞大的常备军的费用实在使英国不感兴趣。那时北美的现金缺乏,从英国输入北美的货物一概无法付现。从现实的眼光看来,北美对英国的确没有多大用处。

北美有少数激烈分子,他们不但反对英国的官员,而且反对英国的商业政策。根据这政策,举凡烟草、砂糖、棉花等商品,不准运销英国,只许英国商人独发这一笔财。英国这办法迫得美国商人必须从事走私而蹈入法网。因此,一般人民开始对英国表示不满的情绪。他们主张禁止输入英国的产品,以便鼓励殖民地的工业,因而使殖民地的经济不必依赖英国。殖民地越为自己的“权利”设想,他们越得不到英国的同情。

1769年,弗吉尼亚州参议会开幕时,杰斐逊曾参加。这次会议对他本人及弗吉尼亚州都有重要的影响。他被选为演讲词的撰述者。在当地的文坛上他已经有些名气,所以他对于这门工作自然很胜任;可惜因种种关系,他费了很大工夫所写出的演讲词并没有被委员会采用。但是英国国会和殖民地的冲突越来越深,除政治上殖民地须要多派代表,经济上不想财源外溢外,他们和英国间根本有裂痕。

1773年,杰斐逊又参加州参议会,他和过激分子混在一起。大家主张遴选一个通讯及调查的常务委员会,他也算是十一名委员之一。那时北美殖民地的一般形势颇暗淡,英国政府为努力实施茶税及帮忙东印度公司渡过经济的难关起见,通过一条法案,把转运美国的茶的全部税收汇给该公司,同时还让它直接买卖。美国商人蒙受损失,于是他们和私枭及爱国分子联合起来,抵制印度茶的输入,领导者为波士顿。“波士顿茶党”的行动,各埠商人相继效尤,这对于英帝国政府的权威不消说是个大打击。1774年5月11日,英国国会通过一条法案,即《波士顿埠法案》(Boston Port Act)。当这消息传到波士顿时,殖民地的人民怒不可遏,而革命运动便这样开始了。

1773年12月,英国商人运输许多茶叶到波士顿,波士顿人即进袭茶船,把全部茶叶抛到海里去,这一插曲是所谓“波士顿的茶叶事件”。

从“波士顿茶党”的成立到《独立宣言》的颁布,这些戏剧性的事件,好像都属于一个类型,大家认为北美殖民地和英国分离,及新兴的美国的产生,可以说是当时的政治环境应有的结果。老实说,美国革命是史无前例。好事者往历史上去搜寻资料,以便引经据典来支持他们的行动。我们只看美国的第一艘战船命名“克伦威尔号”,便知这并不是没有理由。

当时美国的人口为二百五十万,其中五十万为黑人。至于弗吉尼亚州,五分之二的人口为黑人。各大城的人口都有限,它们不能鼓起一般人民的政治意识,无法积极合作,为共同的目标努力。因为经济上依赖英国的贸易来给养,政治上无疑地要受英国的支配。北美之所以单纯供给原料予英国,供给粮食予英属的热带殖民地,这是由于北美的人口太少,资本不够,经济组织落后。普通美国人对于英国的农工业技术的发展不太关心,姑定政治上北美能够独立,但一般缺点仍存在,不能马上除掉。从某种角度看来,北美如和英国脱离关系,它的经济上的困难仍是无法减少。但是美国革命的各派领导人物的密切合作,使革命运动能够迅速成功。一来他们能够控制得住自己及党羽,二来他们的政治口号非常漂亮,三来他们得力于华盛顿的军事天才及法国的帮忙,四来本篇传记的主人翁曾发挥莫大的力量,尤其是他在政治行动与政治宣传上有很好的表现。

英国要惩办波士顿这事件,被美国革命的领袖们拿来当做宣传的资料,他们说这是根绝美国的自由,而自然的权利是天赋给人类,不可以随便剥夺的。他们宣布绝食祈祷,他们主张和英国完全脱离商业关系,直至《波士顿埠法案》,征收苛捐新税的法案,以及限制美国贸易和阻碍国内制造业的法案完全取消后才甘心。

杰斐逊所起草的《英属北美殖民地的权利概说》(A Summary View of the Rights of British America)是个十分重要的文件。在这篇论文里,他把他所研究的心得完全放进去。他探讨国王的起源、性质及其权利的范围;同时也叙述人民有脱离及反叛的权利。他请英王注意殖民地人民的代表;他主张国王不过是人民的长官,被人民选择出来驾驭政府,同时须受人民的监督。这种开明专制的理论,充其量等于英国自由党的理论,这是说,国王的权力是有一定的限制。

谈到殖民地和母国的关系,杰斐逊有新奇的意见。他认为北美殖民地是由一般爱好自由的英国人设立的,这些爱好自由的英国人跑到北美殖民地去设立新社会,他们的目的在于“促进大众的快乐”。政府要为大众谋快乐,这一点他始终坚持着。殖民地用不着盲目服从宗主国,殖民地可以有它自己的作风。换句话说,殖民地和宗主国的关系是契约上的,不是一成不变的。所有自治领的地位是相等的,谁也不能比谁多占一分便宜。

“自由民有权要求他们从自然律所产生的权利”,“国王是人民的忠仆,不是业主”,“公平待遇将使全国人民造成同胞的友爱与和睦”,这几个警句都是杰斐逊的政治理论的菁华。为着促进英国接受北美的要求起见,他主张成立一个机构,封锁英国的贸易。他认为对英和议几乎没有希望,所以他赞成亨利(P. Henry)的意见,用武力来维护北美的防务。

到了机会成熟的时候,杰斐逊开始直接攻击乔治三世,说他是殖民地的劲敌。他说:“我们之宣布独立,既不是被利诱,又不是被威胁;我们所需要的只有意志,在国王的抚育下,我们的意志却与日俱增。”此外,北美想法找友邦,希望英国的敌人——法国和西班牙——加入它的阵营,而且答应给法国和西班牙以商业上的便利,假如它变成独立的国家。

《独立宣言》是杰斐逊起草的,几经更改斟酌,才告成功,而富兰克林和亚当斯所提出的意见曾得到杰斐逊的重视。这个宣言简单明了,内容阐明政治学的原理及其在北美殖民地的应用,缕述当地人民的权利一再被侵犯的经过,最后的结论,就是宣布殖民地和母国脱离政治关系。杰斐逊本来善于辞章,现在又得到当代文豪的商讨,言简意赅,通俗流利,把美国的民意结晶成一篇永久性的文章,流传千古,成为后来法国大革命中所发表的人权宣言的蓝本,在世界革命史上占了一个重要地位。

杰斐逊的时代是农业社会的时代。农业社会的人有个特点,即爱护故乡。杰斐逊没有出任国家的元首前,曾在故乡实施种种改革,到了他荣膺两任总统后,他也乐得衣锦还乡,过他的宁静舒适的晚年。因为他的故乡主要的是农业社会,农业社会里最重要的法律莫过于土地继承法,而长子承继权的被过分重视,弄到许多地产无法瓜分出卖。在这种环境下,少数人在政治上紧握大权,在经济上田连阡陌。由政治的关系,造成经济发展的机会;由紧握经济的实力,增加政治的地位。杰斐逊认为这是畸形的现象,不大健全,所以他反对长子承继权,把所有土地当做普通的财产,本人死后,土地可以平分给各亲属,免得长子拿得太多用不完,别的人又得不到他们应得的部分。的确,长子承继权的取消,可以说是给旧社会基础以极大的打击。

宗教自由是美国独立的一个重要工作。在中古时代,信徒和非信徒之争,旧教和新教之争,动辄酿成流血的惨剧。那些在政治上失意,在宗教上时常受压迫,在经济上没有出路的人们跑到新大陆,经过长期的奋斗,才能够达到政治的独立;政治既然独立,宗教当然要自由,信教固好,不信教也没有关系;信教的人尽可向教会纳什一税,不信教的人大可豁免。到了1779年,杰斐逊提出一条议案,宣称宗教自由是人类的自然权,禁止人民对于不同的宗派有什么歧视,同时教会的一切费用须由各教友自动捐助。七年之后,他这议案变成法律了。

要做个独立的国家,所有人民须有良好的素养。杰斐逊主张厉行全国民众教育;修改他的母校的校章,取消宗教的偏见,革新所有课程,而公共图书馆的设立更是急不容缓。关于普及,他主张所有男女儿童得受免费的国民教育;关于提高,他主张学校多设奖学金,让那些聪明勤力的青年一一进大学。这些设施都是为百年大计着想,可惜因经济的负担过重,他的同乡们不敢毅然实施,只好让其他州郡来领导了。

美国的一般状况很危险。在独立战争的过程中,普通人对于战争并不十分热心,各州郡只注意各该州郡内的事情,对于其他州郡,宛若秦人视越人之肥瘠,漠不关心,更谈不到供给人力和资源了。1776年春占领波士顿,但这次功绩给那年年底纽约的陷落抵消了。其他各城的战争不是或胜或败,便是随胜随败。到了1778至1779年之交,华盛顿本人已经打得筋疲力尽,兴味索然。国会不能够从各州府里找到钱,同时自己也没有办法筹款,它只能依赖日渐贬值的货币了。

当杰斐逊荣膺弗吉尼亚州长的前一月,英军由海道直迫该州,破坏了不少东西。杰斐逊觉得他所统治的州的财政,像国库那样空虚,同时华盛顿坚请杰斐逊把该州所有的资源全部拿出来帮忙中部各州的军事行动,用不着留给本州用。他要钱没有钱,要人没有人,加以交通阻梗,调动困难,他的处境真是窘极了。英军节节胜利,占领弗吉尼亚州的新都里士满(Richmond),杰斐逊漏夜遁逃,险些变成英军的俘虏。虽然英军占领里士满的时间不过几天工夫,但杰斐逊的政敌却充分利用这机会来攻击他,毁谤他,迫得他走投无路。他们甚至主张把民政军政等大权交给一个独裁者。幸亏军事形势马上好转,一面得到法国的海军的援助,一面本国的士兵也英气勃勃,终于反败为胜。国会正式为杰斐逊辩护,说他无罪,而且赏识他的服务的精神。

像古代的罗马人那样,一遇失意事件,便要回到故乡,过着田园的生活,杰斐逊也是如此。他写信给朋友说:“我要退隐家园,乐琴书以解忧,再也不想出山了。”凑巧他的夫人健康欠佳,他整天忙着照顾医药。不幸她于1782年9月6日溘然长逝,留下一男两女。就在他丧妻幽居的时期,他产生了一部巨著《弗吉尼亚州随笔》(Notes On Virginia)。这是答法国马博亚(B. de Marbois)所提出的各种问题而写的东西。内容除充分发挥个人的政治社会的主张外,对于动物学方面也有所阐述。该书成于他尚未赴法之前,这表明他有独到的见解,并没有受旧大陆作家的影响。

就个人的本性而论,杰斐逊倒喜欢美国完全放弃海上的贸易,专门从事农业。事实上,这根本办不到。一般美国人早就和商业发生密切的关系,同时,大家知道商业竞争的结果,迟早会发生战争。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事先准备,尤其是在海战这方面。但是,杰斐逊认为美国海军只要有骚扰敌人的能力,便能够站得住,实在用不着大事扩军。

太太死后不久,他又参加国会。他细心考虑和约的商定,他起草详细的报告书,准备采用美元为国币的单位。他可以参与各重要问题的讨论及最后的决定,这在美国变成一个独立国家的时候是很需要,对于他个人这也是发挥他的才智的好机会。

战后百废待举,杰斐逊个人也忙得要命。他被选为国会里的三人小组会的主任委员,负责研究美国的外交问题,该会赞成派遣一个代表团到欧洲各国去商量。那时美国驻欧代表已经有两位:其中一位是富兰克林,他自美国独立那一年的冬天,就前往巴黎;另一位是亚当斯,他本来被派遣去商洽外交事务,经常驻在荷兰的海牙。现在政府决定再派一位,而且需要南方人,于是杰斐逊便被派担任,这是1784年5月7日的事情。

杰斐逊出使法国的几年间,是他一生最快乐的时期。他刚抵巴黎的一年,他尽量避免出风头,凡事让他的前任公使富兰克林来露面。有人问他:“杰斐逊先生,你是来替代富兰克林博士么?”他答道:“我哪里能够替代他,我不过是他的后任罢了。”平居沉默寡言,对于不大相熟的人,他很少高谈阔论。他认识了法国重农学派的大师托各特的学生,同时,由于拉斐德的介绍,结交一些反政府的人士。法国的爱好自由的知识分子都倾向于美国,而卢梭的信徒们更觉得美国是理想社会的榜样,希望法国能够依样画葫芦地把这种理想的社会搬过来。

杰斐逊本人认为使法的几年间,是他观察学习的阶段,而不是积极工作的时期。1787年,他到法国南部及意大利旅行四个月,第二年又到荷兰和德国去考察。足迹所至,他很仔细地把农业的状况记录下来,以便美国人参考。他曾说:因为美国的一般民众关心农业,他希望在这承平的时期,想法帮忙他们,使他们的产品能够适应国际的市场。

在经济上,美国仍未可乐观。它希望它的最大的买卖的主顾——英国——能够修改重商主义的理论,给她以一些便利,结果这种希望落了空。美国人的船只不得驶入英属西印度群岛,美国的大宗粮食不得输入口,姑定它是用英国的船只来装载。美国的商人急急要找些稳定的商埠来做生意,几经商洽,美国终与法国、荷兰、瑞典等国签订了条约。这种多方面发展的贸易政策,对于新兴的美国是很有利。杰斐逊认为良好的商业关系会加强政治关系。他希望美国和法国的贸易天天增加,以便早日偿清美国对法国的债务。

在巴黎时期,杰斐逊和拉斐德的过从很密,因此,他认识一些不满现状的法国革命家。他知道法国虽很羡慕美国的政制,但他觉得法国并不能够马上采用美国的政制。为什么呢?因为民主政治不是单纯一个宪法的公式:它是生活的一种方式,而这种方式法国人需要长期间才能够学到。他教法国人最好以英国为模范,实行君主立宪,用不着完全模仿美国。

由于地位关系,他不能接受法国国会的邀请去参加制定宪法的会议,但他愿意把自己的屋子借给法国人去讨论否决权这个困难的问题。到了法国革命爆发那一年,即1789年10月初,他便带着女儿回国。起初他以为这仅是短期的告假,谁料此去便不再回来。以后他虽然没有机会重访法国,但他对法国的印象仍旧是那么深刻。

1789年4月30日,美国的新宪法通过,华盛顿被选为第一任总统。国会成立了三个部门:即国务院(包括内政与外交)、军政部、财政部。汉密尔顿(A. Hamilton)任财政部长,诺克斯(H. Knox)任军政部长,至于国务卿一职,这需要老成练达的大政治家来担任。那时富兰克林已经衰老不堪,难任艰巨,亚当斯无可奈何地担任一个清闲的差事,即副总统,所以杰斐逊的出任国务卿可以说是必然的趋势。起初他还是踌躇不决,但是到了1790年2月中,他终于接受了。

在华盛顿的全部阁员中,杰斐逊的年纪较大。他四十七岁,身材修长,脸庞红润。红色的头发已经有一部分变成灰色了。他的外表是实而不华,见人冷若冰霜,不大相熟的人谁也想不到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国务卿。但是,人不可以貌相,在他的任期内,美国得与各国建立友好的邦交,同时他个人也在美国的政治舞台上占了非常重要的地位。

杰斐逊和汉密尔顿两人,无论在气质上或政治信仰上,是截然相反。关于财政政策,两人固然时常闹意见;关于外交政策,两人更是积不相能。前者同情法国,后者拥护英国。由于政见的不同,他们逐渐分成两派:即民主党和联邦主义者。汉密尔顿信赖日渐繁荣滋长的政府,杰斐逊却相信殖民地的生活。但是,我们不要误会,以为华盛顿之所以兼收汉密尔顿和杰斐逊为阁员,为的是要造成两党的均势。事实上,杰斐逊本人曾宣称,他绝对不是个党人。

杰斐逊最感觉困难的问题,就是美国对法国所采取的中立政策,因为美法之间现有条约的束缚,同时美国曾受过法国的实惠,不参与欧洲的政治,这是他的一贯的主张,这种主张后来又经门罗总统的阐明,造成“美国人治美国”的“门罗主义”。他本人最讨厌战争,而和平才是他的政治主张的基础。虽然他对法国很同情,但他像华盛顿一样,对于欧洲的事情老是抱着超然的中立的态度。

但是法国问题在美国的政党上还有另一影响。杰斐逊不把法国的政变当做共和国的一个弱点,而把它看做常备军的危险;他不以为各国的联合派兵进攻法国是列强的斗争,他只以为这是各种政体的政府的斗争。虽然革命所生的成果不符他的希望,但他们相信法国的政府改良的成功,将使欧洲来个普遍的改革,同时使一般人民有了新生命。

因为杰斐逊在外国的时间较长,他的脑子里装满民主政治的思想,所以他看见一般美国人对于法国革命不感兴趣,这已经相当惊奇,还有一些人的尽量颂扬英国,这更使他痛心疾首。记得有一次某地方发生暴动时,他发表下列的意见说:“时常有小规模的暴动倒是很好的事情……遵守这个道理的人将使正直的共和党的州长在处罚暴乱分子时比较宽大,免得他们过分失望。这是健全的政府所需要的药品。”他又说:“二十年里头没有暴乱,这事情做不到。……一百年间损失了几个人,这又算什么一回事?自由的树应该随时用爱国志士及暴君的血液来灌溉。这才是自然的肥料。”寥寥数语,可见他的思想是相当开明,至少他不愿意政府实施严刑峻法,把每个人迫上梁山。

由于他的意见与汉密尔顿的意见距离越远,他觉得这样下去,将使华盛顿总统不大信任他。与其忠而见谤,信而见疑,不如干干脆脆地退休,再过着田园的生活。主意一定,他再三向华盛顿提出辞呈,到了1793年年底,他终于获准。

第二年一月中,他安抵故乡。现在他虽然是五十岁的人,但因长期间的案牍劳形,精神略感不济。他决定长期休养,不问世事,连当地的报纸也不想订阅了。他最怕出风头,更不愿他的大名时常在报纸上露面。他觉得在报纸上受人指滴一次,这比较被捧一百次也不能够抵偿。“与其有誉于前,孰若无毁于后。”此中三昧,只有他能够领略一二。

当1800年选举总统的时候,民主党惨遭失败,共和党的两位候选人——杰斐逊与贝尔(A. Burr)得到同等的票数,然后由下议院决定一个做总统,另一个做副总统。汉密尔顿利用他的权力,拥护杰斐逊为总统。因为眼光远大,言论公正,他甚得国人的爱戴。到了1804年再选举总统的时候,他又被人连选连任。

杰斐逊的私生活非常简朴,他的用人行政也采取务实去华,政简刑清的方法。他的前二任总统受英国的影响,喜欢排场,他却尽力避免排场。他就职典礼时所穿的衣服是用很朴素的布制成的。他不用高车驷马,浩浩荡荡,轰轰烈烈地开到国府,他只是安步当车,慢慢地步行到国府,周围没有护兵,更没有保镖,只有一群热烈欢迎的群众。国会开幕时,他并没有公开演讲,相反的,他只派人替他去宣读一篇书面的演讲辞。他认为总统与各州州长的地位是完全平等的,用不着摆什么架子。他的生日是静悄悄地渡过,从来不开大规模的跳舞会。他废除每周的晚会。甚至“大人”“阁下”等称呼也完全废掉。当阁员开会的时候,大家都站在完全平等的地位,不论内政或外交,有头衔或没有头衔。在社交上,他根本不把外交的等级放在跟内。有一次,有个外国的公使华装盛服披冠带剑来朝见,他却毫不在乎地穿着便衣,拖一双套鞋去招待他。这种作风,一面是由于他的天性,一面是故意这么干,其目的是使政府和舆论都要受共和党的影响。他所结交的朋友和任用的人才,以志虑忠纯,学识高超为标准。谄媚和骄傲这种事情,他根本不知道。

他第一次任总统时,最大的成就莫过于收买路易斯安那州(Louisiana Purchase)这一件事。接着,他便派遣两位得力的干员刘易士和克拉克(Lewis and Clark)从事探险的工作,一直达到太平洋沿岸。路易斯安那州的收买,这和他的一贯的理论有些出入,但这都表现出他的政治手腕。美国可以收买外国的土地,可以让外国人进美国籍,这事情还是史无前例。他使中央政府的政令推行美国的西部偌大的地域,这比较联邦主义者所能做的好得多。

他一向主张以强大的美国和衰弱的西班牙为邻邦。他历来坚持美国须往西拓展。因为他充分认识路易斯安那州的收买的重要性,所以他告诉他的代表门罗说:“本国的前途全看这次谈判的成败而定。”事实上,在美国的历史上,没有一件事情比较这更为重要。简单说一句,他的伟大处,在于他能够把殖民地时代拓殖边境的经验及创造民主政治的精神配合在一起。

关于印第安人的问题,他的办法并不一贯。一方面,他对他们表示深刻的真实的人道主义;另一方面,努力毁灭印第安人的契约,这可证明他对于土地是贪多务得,细大不捐。不过他本人对于这事情不想有所辩护,只好留给别人来判断罢了。

他连任总统两次,他的建树不如我们所期望的那么大,此中关键,和他的农业思想不无关系。他主张外交上的孤立政策,反对创办实力充足的海军,轻视大城市,反对制造业,不信任工匠阶级,充分信赖农民阶级,凡此种种,都是明证。他主张公地的广泛分配,当做个人的独立及民主政治的基础。当1776年的时候,他曾发表意见,不许那些已经拥有五十亩土地的人再买公地。小地主阶级是国家最宝贵的中坚分子;假如我们说廉价土地是他的政治哲学的主要基础,这不能说是毫无根据罢。

自1809年卸去总统的大任后,他便回到故乡长住,连附近各州郡也懒得走动了。他的体力虽日见衰弱,但他的精神上的活动并没有松懈。他与一般朋友经常通信,旧友之外,益以新交;本国同胞外,加上外国的知音;可惜这些年头,经济相当困难,这是他所属的阶级应有的现象,毫不足怪。他整天忙着研究,一遇法国有新著出版,他总要把它买来译读;同时,他还写信跟朋友讨论现代史及哲学的问题。此外,他给孙子们教导数学和法律,虽然他所悉心研究的,还是宗教和伦理学的大问题。

那时美国的国运不算太顺利。在麦迪孙总统的任期内,美国想用经济的压力来干涉欧洲交战国这事情似乎是徒劳无功,而“强制服役”和中立的商业等问题还没有解决,正在繁荣滋长的西部的各州对于加拿大上游的肥沃的土地颇露凯觎的心理。1812年,那些向西拓殖的人强迫政府和英国打仗。这次战争及其所牵连的军事经济等问题,又重新煽起新英格兰的联邦主义者的死灰,竟至京城华盛顿被人烧掉,总统迫得漏夜遁逃。

1816年,门罗继任为总统,他是弗吉尼亚这系统里最后的一个人物。他这个人的本领有限,但他即总统的高位时却是适逢其会。和平的消息使全国都在共和党的旗帜的领导下团结起来,联邦主义匿迹销声,而门罗总统任职的期间博得一个“好感的时代”的令名。

老实说,1820年时代的美国,和华盛顿时代截然不同。国力逐渐往西拓展,新的州郡一再附益,1812年有路易斯安那州,1816年有印第安那州,1817年有密西西比州,1818年有伊里诺伊州,1819年有阿拉巴马州,1821年有密苏里州。每个新州的加入,都有相当意义。不但联邦主义者的新英格兰在议会里失掉他们说话的分量,连弗吉尼亚州拥护各州权利的共和党人也不如人家了。

他平生酷爱单纯的民主政治,反对独裁。这种信念,老而弥坚。1816年,他写封信给朋友说:

要达到良好的安全的政府的方法,就是不要把一切事情付托一两个人;而须把它分给大家,让每个人能够各尽所能;中央政府只管国防,及对外对内的关系;各州政府只管民政、法律、警政及该州的一般行政;各郡只管各该郡的事务,各镇只注意各该镇的利益。从中央政府以至它所隶属的各机关一再分工,直至每个人只管各自的农场和事务;让每个人亲自监督,什么事情都办理得恰如人意了。

分工合作,各尽所能,万事都轻而易举。不然,连芝麻大的事情都要由华盛顿来发布指示,这不但是隔靴搔痒,徒劳无功,而且使大家都缺乏责任感。

自他参政以来,他一直紧握国家大权,现在虽然退休,但他对外交上的大方针,仍值得政府大员频频垂询。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怎样处置中美和南美的西班牙殖民地问题,因为这些殖民地自西班牙被拿破仑打败后便叛变,而神圣联盟各国又想征服它们。1812年的战争,使美国集中注意力于北美;至于南美的贸易只好由英国包办。假如有一天法国和西班牙联合起来弹压南美的叛乱,那么美国须和英国合作来对付这问题。

一般说来,站在元老地位的杰斐逊,他的兴趣主要的是在教育而不在政治。多年来他梦想要创办一间大学——即弗吉尼亚大学——的愿望,现在可以达到了。他选定校址,计划建筑物,敦促立法机关多拨款,安排课程表,聘请教授。他的欧洲的老友受托去物色人才,因为当时比较胜任的人才,美国仍不易请到。在他第一批所聘请的七名教授中,仅有一位是美国人。该校课程的一个特色,就是不受任何宗教的干涉,所有功课得由学生自由选修。除提高研究工作外,他对于普及教育这事情也不遗余力。他真正可以说是美国政治史教育史上的一个大功臣。

到了老年,他的经济很困难。他卸任总统时,欠了二万元债务,然后把他的藏书一万三千本卖给国会图书馆,换回二万三千多块钱。不过这笔钱一到手很快便花完。他的别墅宾客如云,有的客人到那边盘桓几星期或几个月而舍不得回去。为避免尘嚣,他一另外再起一间小别墅,作自己的退休之所。他面临破产的危险,结果由国人捐赠一万六千元,使他的生活过得较舒服。

1826年7月4日,即美国的第五十个的开国纪念日,他和老友亚当斯同时弃世。他死前曾给自己立个墓志铭:说自己是《独立宣言》的作者,弗吉尼亚州的宗教自由的拥护者,弗吉尼亚大学的创办者”。酷爱自由,崇尚教育,一语没有涉及大总统、国务卿,或州长的世俗的名誉,他真是一个不平凡的人。

总观他的一生,他不是个理论家,而是个实行家。实行家随机应变,机警有余,素养不足。因此,在美国政界辩论的时候,无论赞成者或反对者都可以引用他的言论来做护符。他曾说过:“我不喜欢阅读单纯抽象的,不能直接实施于应用科学的东西。”到了老年,他彻底反对一切玄学。他认为生命的要务在于物质,物质能给我们以切实的效果。假如我们能够驾驭物质,我们才能够有斧、犁、轮船,以及其他有实用的知识;但是从玄学里我们得不到一个有用的效果。他注意行动,不问教条,难怪他出使法国时,他在欧洲各国所考察的,十九是有关于农业及其他应用科学。

他主张政府须受统制,人民须认识自己的利益,这种论调是美国的政治生活的要义。欧洲人喜欢政府统制,美国人酷爱个人自由,因为出发点不同,所以美国的自由竞争的个人主义特别发达。但是,就他本人而论,他有时赞成个人自由,说什么“好政府就是少干涉人民的行动”;有时拥护政府统制,说什么“政府的权力须限制个人的活动”。诸如此类的矛盾的例子多得数不完。这并不是他投机,而是他个人任事的时间太久,环境一再变迁,在某时期某场合下,他必须那样说;在另一时期另一场合下,他又不能不这样说。

“在上帝的祭坛前,我发誓永远反对人类思想受了任何限制。”这是他个人的思想最成熟的时代所发出的呼声;这种呼声是全世界民主人士的共同的心声。他的骨骸早已化成灰,但他的崇尚自由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纪念。

1951年10月17日清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