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启迈(1796-1862),字子皋,号竹伯,湖南武陵(今常德)人,是清朝时期的重要官员,在道光、咸丰年间活跃于政治舞台。
陈启迈于道光十八年(1838 年)考中进士,由此开启仕途。道光二十九年(1849 年),他从江西左江道升任按察使,后又被提拔为直隶布政使。咸丰三年(1853 年),调任江宁布政使,在太平军攻占南京后,奉命前往徐州办理粮台事宜,负责筹集、转运粮饷等后勤保障工作,这一经历体现了他在军事后勤方面的能力以及朝廷对他的信任。
咸丰四年(1854 年),陈启迈迎来仕途关键转折,出任江西巡抚,成为一方封疆大吏。然而,也正是在此任上,他卷入了与湘军主帅曾国藩的激烈矛盾冲突之中。曾国藩与陈启迈同科入仕,又曾同在翰林院任职,早期私交尚可。但随着局势发展,矛盾逐渐凸显。当时,曾国藩受命募集湘勇清剿太平军,湘军作为地方武装,粮饷依赖地方政府供给。咸丰四年,曾国藩率湘军进入江西进攻太平军石达开部,多次向陈启迈请求筹饷,陈启迈却因湘军在作战过程中存在四处掳掠、士兵将财物运回家乡买田置屋(尤以曾家为甚)等不良行为,对筹饷要求不予理睬。之后,曾国藩为保障江西防务,筹办火药厂和修船厂,急需二十万饷银,陈启迈不仅分文未给,还对曾国藩的特使德英杭布加以奚落,双方矛盾进一步加深。
咸丰五年(1855 年)三月,曾国藩为筹集军饷,未经江西地方政府同意,委派彭寿熙在南康设立厘局对过往商人抽税。陈启迈对曾国藩此举极为恼火,联合臬司恽光宸,以曾国藩越过地方衙门擅设厘局、加重江西百姓赋税为由,准备向清朝当局上奏告状。而在告状期间,锦江码头厘卡查获江西万载县令李浩的小舅子走私鸦片。因李浩在鸦片走私交易中获利后分给陈启迈一部分,曾国藩得知后,借此时机串通德音杭布向咸丰帝上书,参劾陈启迈 “伙同他人私贩鸦片,牟取暴利”“虚报战功”“袒庇下属”“留难军饷”“凌虐缙绅” 等六大罪状。咸丰帝阅后大怒,下令将陈启迈革职查办。
在乡主持朗江书院六年。病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