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李石梧中丞①
江苏漕费之大,州县之累,日甚一日。其弊曰:明加,暗加,横加。
始也帮费用钱不用银,其时洋银每圆兑钱八百文,故州县先漕每喜舍钱用洋以图节省。其后洋银价日长,而兑费亦因之而长,其用洋银之费已不可挽回,此暗加之弊也。
自道光五年行海运,停河运一岁,旗丁以罢运为苦累。道光六年,河工大挑,空船截留河北,旗丁又以守冻为苦累。每苦累一次,则次年必求调剂一次,此明加之弊也。
又道光十九年间②,四府粮道陶廷杰挑斥米色,骄纵旗丁,于是二三载间,各州县约加帮费三十万两,此横加之弊也。皆苏、松之情形也。
惟常州漕兑费至今用钱,故价无大长。而丹徒、丹阳、金壇、句容则又地瘠民刁,漕完本色,地丁钱粮亦不敷解费。且金壇、句容皆山邑,舟不抵城,须陆运至水次,宜
①选自《魏源集上》中华书局1983年版,429—430页。
②即1839年间,
照山邑折漕之例以恤其困,并将地丁钱粮改收折银,酌加火耗,以免地方官之赔垫,此又情形之小异也。今欲大剂苏、松、常、太仓各郡州县之累,惟有一大章程。
查明代江南州县旧制,常州有武进无阳湖,有无锡无金匮,有宜兴无金溪;苏州有吴县、长洲无元和,有昆山无新阳,有常熟无昭文,有吴江无震泽;松江有华亭、娄县,无奉贤、金山;太仓州有嘉定无宝山。其时漕未尝不运,事未尝不举,亦从未闻明代州县有收漕之弊。且其时沿张士诚①庄田之额,赋更重于今日,而不觉其繁。
国朝减免苏、松浮粮至再至三,而官民不胜其困,何哉?愚以为银价之弊,已无如何,惟有裁缺并县之法,一复明代古县之旧。每并一缺,则省官规幕费丁役杂费及应酬之半,似救弊本原之一法。谨抒其愚,以待大吏之不守常规善复古制者。至宝山逼海,城池卑褊,不通舟潮,应内移于罗店饶富之地,或与嘉定同城,此则不必并而必当移者。谨议。
①元末泰州人,盐贩出身。1353年率盐丁起义,次年称王。后降元,受封为太尉,曾从海上运粮济元都。后屡败于朱元璋,直至被俘,自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