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壬戌编成
阳 湖 恽世临鉴定
邑 人 陈启迈纂辑
建置志第二
官 廨[1]
府署 在城中,旧为朱履坊。
宋以前建置无考。
明初甲辰年(1364),权[2]知府事马汝舟建正堂三间,前为露台、为仪门;两旁为廊,东为吏、户、礼房,西为兵、刑、工房;正堂后为燕堂[3],翼以左、右厢房;内为庖、湢[4]诸室;仪门前为谯[5]楼,上有铜壶,以正时刻;谯楼前百余步为大门。
永乐十八年(1420),知府应履平增正堂三间,额曰“黄堂”;后堂三间,额曰“牧爱”;置戒石亭、土地祠及东、西榜房。
成化七年(1471),知府杨宣修葺,又建架阁、常阜二库及吏舍。
弘治十二年(1499),知府杨瑛阔后堂东厢地建白鹤轩。
正德二年(1507),知府王莹于谯楼外建清军、管粮、理刑三厅及门楼。十二年,知府陈希文重新前后堂,额曰“惠廉”。
嘉靖六年(1527),知府方仕筑围墙二百九十三丈,高一丈二尺五寸,厚五尺余,结架覆瓦,规制严整。九年,知府赵永淳再修大门、谯楼。十六年,知府陆垹复由旧路拆去大门,建棹楔,额曰“楚西名郡”。
隆庆六年(1572),知府樊垣鼎建正堂,额曰“明新”。
万历(1573—1620)初,知府萧腾凤寻白鹤遗迹,临池筑室,额曰“白鹤清署”。二十一年,知府谢裘增置谯楼三层,移棹楔置仪门内。三十七年,知府刘一全改建谯楼,仍二层旧制,谯楼外置屏墙,徙棹楔于屏外,表题“三楚名邦”里揭“九川重镇”。仪门内重建戒石亭,左申明亭、右旌善亭。
崇祯三年(1630),知府郑时举撤谯楼,建头门,门左立小谯楼,移旧楼于东城,上额曰“调元”。兵废。
国朝顺治四年(1647),初入版图。十一年,知府高明建二堂、川堂[6]过道、吏、户、粮、礼四房及白鹤池。联樨大社以课士。十六年,知府王来庆建头门、寅宾馆[7]及兵、刑、工等房。康熙七年(1668),知府胡向华重建大堂及抱厅[8],额曰“师帅”;重修二堂,额曰“寅恭”;又修三堂。东厅旁建白鹤轩,重建“三楚名邦”坊。大门东偏置土地祠,西偏设司狱署。乾隆二十年(1755),知府耿兴宗重建大堂,榜曰“清白”。厥后,知府叶馨以知府、同知、通判共一仪门[9],出入不便,将仪门缩进,止共头门。又将正牌坊移外,照墙移内。今之牌坊即向之照墙。五十五年,知府李大窿又将照墙缩进数丈,改列东、西辕门,仪门亦缩进数丈,署后增建小楼。嘉庆十三年(1808),知府应先烈用形家[10]言,于大堂东偏建天星楼三层,上供房宿[11]神像,西南隅浚方池为升官沼。咸丰四年(1854),躏于贼。七年,知府葆亨重修,共为若干层,废天星楼及池,建戒石、棹楔。《贺志》《府志》增
同知署 在府署左。明永乐(1403—1424)初,同知董翥创修。嘉靖(1521—1566)、万历、天启(1621—1627)间,同知李经、钱梦松、张梦时次第修理,旧与知府共头门出入。国朝康熙七年(1668),同知孔斯和鼎新门墙,更易旧规。乾隆三十九年(1774),同知都世喜另修戎府照墙、大门、仪门,展署前街道,增置牌坊,又从署东开道,通高山巷,始与府治分立门向。惟是地势卑下,遇大雨则街渠之水趋积盈署。今就倾圮,官皆赁屋而居。《贺志》增
经历署 在同知署前。明成化七年(1471),知府杨宣建。国朝乾隆时,经历许顺重修头门、大堂、二堂、左右书房、三堂、厢房,东厢右为客厅,寝室、庖、湢悉备。《府志》
府教授廨 在黉墙左。《府志》
府训导廨 在黉墙右。国朝咸丰七年(1857),训导黄崇文倡捐、改修。增
县署 旧在神鼎门东、临沅门西。国朝康熙二十六年,知县劳启铣以近城湫隘[12],迁于神鼎门西少北,左大兴街、右云程巷,本废藩府地,改为道司考院。启铣因之增修,其考院则改于旧县署有碑记,见《艺文》。乾隆十五年,知县李际隆重修。五十八年,杨鹏翱于后寝改额曰“永思堂”。《贺志》
县丞署 旧在县署东。乾隆二十六年,巡抚陈宏谟题,改驻牛鼻滩,旧署废。今县丞皆在城赁居。《府志》
巡检署 在县北大龙驿。旧设驿丞。国朝乾隆四十一年,改为巡检[13],头门、仪门、大堂、二堂、东书房、西班房俱备。《府志》
典史署 旧在县仪门左,今移县署西云程巷内。前后共四层,各三间,左、右厢房俱备。嘉庆二年(1797),典史程汝蕙重建后堂及书房。《府志》
县教谕廨 在黉墙左。康熙八年,署教谕吴瑾建。《府志》
县训导廨 在黉墙右。乾隆(1736—1795)时,修造不次。《府志》
提督署 在府治东半里。明常德卫治。国朝顺治四年(1647),裁卫指挥,治遂为副将驻扎。康熙二十四年(1685),提标[14]移常,始改为提督署。提督徐治都[15]权为整理。四十二年,提督俞益谟[16]乃鼎新之,并建座楼,额曰“静远”。其后,间加修饰,规模仍旧。《府志》
中营参将署 在大南门内中衢街,原系分巡湖北道署。国朝康熙六年,道裁。二十四年,提标移常,参将[17]郑兴驻此,重修头门、仪门各三间,东、西科房、正中大堂、二堂,寝室外为照壁、东、西辕门。《府志》
中营守备[18]署 在大善寺东。《府志》
前营都司[19]署 在大兴街少东,原系卫守备署。国朝康熙二十七年,卫守备裁,前营游击[20]驻此。乾隆十八年,游击改都司,遂为都司署。照墙、辕门、头门、仪门、大堂、二堂、内室、号房、书房、箭道俱备。《府志》
右营游击署 在青阳阁北。向有照壁,无辕门。其头门、仪门、大堂、二堂、椽曹[21]、幕室、内寝皆移驻时鼎建。《府志》
常德协[22]副将署 在鹭鹚桥北,向初为常德游击署。嘉庆二年(1797),改洞庭协为常德协,副将即驻游击署,头门、仪门、大堂、二堂、寝厅、幕曹俱备。旁有箭道,不设辕门。《府志》
常德协都司署 即常德守备署,在副将署东北向。《府志》
提协千总[23]、把总[24]、外委系本营行伍拔补,无署。《府志》
废署附
布政分司署 府西二百步。明正统(1436—1449)初建,久废。《贺志》
按察分司署 府东二十步。明洪武(1368—1398)初建,久废。《贺志》
南察院[25]行司署 府西门外一里。因谒藩王建,久废。《贺志》
通判署 府堂右。明永乐(1403—1424)时建。国朝道光十三年(1833),裁,署废。增
推官[26]署 府堂左。明永乐(1403—1424)时建,今裁。《贺志》
照磨[27]署 府堂右。
知事[28]廨 在经历廨前。
司狱[29]署 府堂东南隅。
俱裁废。《贺志》
税课司[30]署 府西。明初建,弘治元年(1488)裁。《贺志》
主簿廨 县堂右。久废。《贺志》
府阴阳学 府西半里。
府医学 府西二十步。
县阴阳学、医学 俱明建。久废。《贺志》
常德卫署 府东半里。今为提督署。《贺志》
卫经历司 在卫左。
卫镇抚司 在卫西百步。
五千户所 有地未建,独前所建设,俱久废。《贺志》
前营守备署 在百顺街东向。今废。《府志稿》
右营守备署 在大井巷内。址存。《府志》
左营游击署 在青阳阁北向。今同善堂是其址。《府志》
左营守备署 在高山巷。今为常德协箭道。《府志》
九潭湖河泊所[31] 县东二里。洪武(1368—1398)初建。久废。《贺志》
递运所[32] 县东二里。洪武(1368—1398)初建。今废。《贺志》
论曰:予读前邑宰[33]、嘉兴劳公《移县署碑记》:至捐发己资,计劳而授值,照市而给价云云。未尝不叹其善用民力也。士大夫之在官者,署即其居,一日必葺馆,信宿必扫地。贤者类能知其所虑,用民或不能不扰民耳。志官廨而兼及废署,非怀古也,盖幸吾邑民生于秩简责尃[34]之朝,得以免奔命之苦。尤冀慈惠之师亦如劳公之用民力焉,则民之受福无涯矣!
【注释】
[1]廨:官署,旧时官吏办公处所的通称。
[2]权:代理。
[3]燕堂:供休息的房屋。
[4]湢:浴室。
[5]谯:古代城门上建的楼。
[6]川堂:即穿堂。两个院子间供穿行的房间,也可于此设座会客。
[7]寅宾馆:即客馆。
[8]抱厅:一种古建筑模式,围绕厅堂、正屋后面的房屋。
[9]仪门:礼仪之门。旧时官衙,府第的大门之内的门,也指官署的旁门“衙门”或“官邸”辕门内具有“威仪”点缀的正门,成为仪门。
[10]形家:旧时以相度地形吉凶,为人选择宅基、墓地为业的人。也称堪舆家。
[11]房宿:中国神话中的二十八宿之一。东方青龙第四宿,为青龙腹房。
[12]湫隘:低洼狭小。湫,低洼。
[13]巡检:官名,巡检使,省称巡检,始于五代后唐庄宗。宋时于京师府界东西两路,各置都同巡检2人,京城四门巡检各1人。又于沿边、沿江、沿海置巡检司。掌训练甲兵,巡逻州邑,职权颇重,后受所在县令节制。明清时,凡镇市、关隘要害处俱设巡检司巡检为主官正九品,归县令管辖。
[14]提标:兵制名。清制,各省提督直辖的绿营官兵,称为“提标”。凡提标均置中军参将一员,主掌全标营务。
[15]徐治都:?—1697年,汉军正白旗人,清朝将领,天津总兵。
[16]俞益谟:1653—1713年,字嘉言,号澹庵,别号青铜。祖籍明代北直隶河间府(今河北河间),因先辈参军到陕西,安家于咸宁(今陕西宜川境内)。累官至提督湖广全省军务。
[17]参将:明代镇守边区的统兵官,无定员,位次于总兵、副总兵,分守各路。明清漕运官设置参将,协同督催粮运。清代河道官的江南河标、河营都设置参将,掌管调遣河工、守汛防险等事务。清代京师巡捕五营,各设参将防守巡逻。
[18]守备:官名。明镇守边防的军官,位次于游击将军,无品级,无定员,因事增置,统兵戍守。时南京亦设一人,以公、侯、伯充任;协同守备一人,以侯、伯、都督充任,掌南京防守事务,管理南京地区各卫所。清绿营兵统兵官中亦设,秩正五品,次于都司,分领营兵,掌营务粮饷。漕运总督所辖各卫分设守备,统率运粮军领运漕粮称卫守备。四川、云南等省土司中有土守备。
[19]都司:官名。隋大业三年(607),置尚书左、右司郎于尚书都省,辅助尚书左、右丞处理省内各司事务,简称都司。唐贞观二年(628),改为郎中,永昌元年(698),又置左、右司员外郎,与郎中分掌本部门事务。宋、辽、金沿置。明为都指挥使司的简称。清绿营兵军官有此官,秩四品,位次游击。
[20]游击:武官名。从三品,次于参将一级。
[21]椽曹:明代,武职衙门中设有椽史,如五军都督府、内外守备等衙门,掌办会计事务等。曹,古代分科办事的官署。
[22]协:清末新军的编制单位,在镇之下。三营为标,两标一协。相当于后代的旅。
[23]千总:官名。明初,驻守京师兵,分三大营,置有把总、把司、把牌等官,嘉靖二十九年(1550)增置千总,多由功臣、外戚充任。后增置日多,职位日轻,至清代成绿营兵军官,秩正六品,位次守备,称营千总。清京城巡捕五营有此官。京城内九门、外七门各置二人,统辖十六门门军,称门千总。漕运总督所辖各卫所置称卫千总,所辖守御所置称所千总,统军督运漕粮。四川、云南、甘肃、贵州等省土司官中也设千总。
[24]把总:官名。属于明代京营、边军系统,秩比正七品,次于军中统率千名战兵之千总(守备),麾下约有战兵440人。
[25]南察院:官署名。属都察院,分中、东、西、南、北五城,每城各设察院,掌弹压地方。
[26]推官:官名。唐朝始置,节度使、观察使、团练使、防御使、采访处置使下皆设一员,位次于判官、掌书记,掌推勾狱讼之事。五代沿袭唐制。宋朝时三司下各部每部设一员,主管各案公事;开封府所属设左、右厅,每厅推官各一员,分日轮流审判案件;临安府设节度推官、观察推官各一员;诸州幕职中亦有节度、观察推官。
[27]照磨:官名。元自朝廷六部、御史台、枢密院等院、光禄寺等寺、太府监等监、大司农府等府及诸卫诸亲军,至行中书省、肃政廉访司、宣慰使司、安抚司、都漕运使司、都转运使司、诸总管府等大多数官署皆置照磨。明都察院、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宣抚司及各府皆置照磨。清除都察院不置照磨外,皆沿袭明制,以照磨掌照刷卷宗。
[28]知事:官名。负责一县的行政官员职务,清以前称知县。
[29]司狱:明、清两代提拿控管狱囚的职官。
[30]税课司:官署名。掌征收商贾、侩屠、杂市捐税及买卖田宅税契。
[31]河泊所:元代在建康、安庆、池州等处设置的掌收鱼税的官署。明代广为设置,洪武十五年,全国有河泊所252处。清代只在广东设河泊所官2人。
[32]递运所:明官署名,运递官方物资及军需的机构。洪武九年始置。掌运送粮物。
[33]邑宰:县邑之长,即县令。
[34]尃:古同“敷”。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