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壬戌编成
阳 湖 恽世临鉴定
邑 人 陈启迈纂辑
学校志第二
书 院
朗江书院 在府学后。前抵火星池庙隅,后抵丹桂坊街,左抵横街,右抵詹姓砖墙。乾隆十六年(1751),知府雷畅、知县李际隆创建讲堂、左、右学舍、门楼及内外砖墙。又劝谕武陵绅士共捐银八千七百五十两,发典生息,每年得息银一千零五十两,为修缮、膏火之资。李际隆《碑记略》云:常德向无书院,今观察使董公思恭守常时,适前令翁名运标者领帑金修石柜,兼劝士民助修,以其赢余建书院于德山之麓,宫一亩、屋数椽。膏火缺如,士不能枵腹[1]越江而往也。董公乃于城西育婴堂废馆颜曰“朗江书院”,盖大有意于作兴多士者。工未肇,寻以擢去。
乾隆十五年六月,西蜀雷公畅来守是邦。甫下车,即慨然念朗江称南楚冠冕,独书院名存实亡,不禁义形于色,以工用浩繁难独办,将谋于众,犹恐武陵一邑未之能也。越明年辛未(1751),且议合一郡图之,际隆因复于公曰:“兹兴书院,置膏火,诚有取于众擎易举,然颇虑一郡四县,难以画一。武邑人文称盛,俗多慕义行,且劝之,无忧其弗给也。”公然际隆言,遂延绅士二十二人,首义劝捐四日,输四千金。际隆复陆续宴集,又延五十有八人,并捐四千七百五十金,合共八千七百五十金,议者谓宜置公田以垂后。夫置田则岁课租息,丰歉不常,官既不能亲履阡陌,分其界畔。猾佃侵盗,辗转逃亡;胥吏经营,弊端百出。岂著付典生息之为便哉?
惟是常郡典铺,先有奉发公项例取分五厘行息,今思比照,责偿犹恐取盈一时,或难为继,不若减为分二厘。计八千七百五十金,岁可获息一千五十金。于事未有扰,于用无不赡,庶几可垂久耳。
至育婴原基房舍倾圮,仅存一区,几成废地。然保赤同情,亦不可废,今既改书院,另买府学后苏姓房屋一所,计价三百五十两以抵,而于原基之旁,复添置何姓地,价二百两,建为讲堂三大进、左右学舍五十五间、厅十间、厨房六间、门楼三间,周围内、外砖墙两层,计费一千七百六十八两。皆郡尊与际隆独割廉俸。而新买育婴堂房舍并建书院所费之不敷者,则各会馆所帮助。凡绅士所捐,专以给廩饩[2]、膏火,不更有所支取。忝涖兹邑,慨于地方无裨若此类者。固仰承郡尊之意,虽竭蹙[3]所不辞也。
是役也,起于乾隆辛未(1751)十月十九日,以次年壬申(1752)六月落成。
乾隆四十四年(1779)后,存典本银递有挪欠,巡抚姜晟[4]咨追还银五千八百两。
嘉庆十七年(1812),知府应先烈劝捐修整书院,复增银三千二百两。二十年,邑庠生陈耀南捐田二百三十一亩,于二十四年呈请变价作银二千一百九十两,添充膏火。
咸丰元年(1851),邑人陈启迈捐银五百两。共积存典本银一万一千一百九十两,生童正附课额共取至一百三四十人。咸丰四年,粤匪掠宁乡,知府景星提取本银七千六百九十两备城守,未及用,城陷,悉以资贼。各典余本银无几,历经收还本银一千三百八十八两零尚有余款未清,合数年捐款银一百两、钱四千五百六十七串零、拨归罚款钱三千二百串、知府葆亨提拨育婴堂积欠银五百六十余两。咸丰九年,添置邻右民舍,价银二百七十五两、钱一百六十六串,改大门南向、建官厅、修理斋房四十余间、加修墙垣,共用钱二千一百三十余串。十一年,知府恽世临捐公余银五百两,合前余银,共置田六十石六斗六升,合旧存田十二石四斗,现共田七十三石六升。旧存贵家坪田一石一斗六升、泉塘观田十一石二斗四升;新置六角坪田四石一升、文家冲田十一石九斗三升、左家偏田九石六斗、竹陂港田十七石七斗四升、乔家塝田七石九斗五升、窑田坪田九石四斗三升;又书院、育婴堂共置三益典房屋,岁收租银一百二十余两,书院派分租银五十五两零;又当陈姓船行屋[5],租银九十六两。每岁奉院长束修[6]、薪水钱三百串、监院轿费钱十六串、首事薪水钱二十四串。生童正课额各二十名、附课额各二十名。斋夫一名,工食钱二十四串、府礼房卷费钱二十四串、学书门斗工食钱九串六百。
同治元年(1862),署布政使恽世临提拨本邑厘金半成项下银二百两,增充每岁膏火。《府案》
义学附
四城义学 设城内四隅寺观内。咸丰九年(1859),知府彭汝琮详请建设。征府坪小河街基租钱二百串零为馆师束修。寻,废。
育婴堂义学 设育婴堂后。束修出堂内公项。
两益堂义学 设城内杨家巷。嘉庆(1796—1820)时,邑人捐建。道光四年(1824),捐置佃房,为馆师束修之资。每年公举儒士呈学起馆[7],案详县及府学。佃房共八间。一间为学舍,岁入佃钱四十余串,系馆师自行收取。咸丰十一年,禀府学及县存案。
得修堂义塾 设西城内义仓前。咸丰二年,邑人陈启迈捐建,课读族中子弟。其馆师束修,由义庄租谷内备支。详《公舍》。
废书院、社学、义学附
沅阳书院 在县东城外一里黄龙陂。宋丁易东隐居于此,建石坛精舍,舍东、西为四斋,捐己田一千二百亩,以赡生徒。元郡守李秉彝、宪使姚燧交荐于朝,不起,因授以山长,赐额“沅阳书院”。
至元(1264—1294)中,郡监哈仰其高风,植松万株,护荫书院。丙申(1356),兵燹,废为义阡,碑亦残缺,止存“沅阳书院”篆额。
嘉靖七年(1528),邑人陈洪谟以告郡守方仕,欲修复之。寻,擢迁,未果。《府志》
阳明书院 在县北城外。明王守仁谪戌龙场,道经武陵,与蒋信、冀元亨讲学于此,因构棹楔、舍宇,额曰“阳明书院”。今废。《府志》
善德书院 在德山孤峰下。国朝乾隆(1736—1795)初,知县翁运标建。今废。《府志》
社学 四所,在县城内,明景泰(1450—1456)间建。每学立教读一人,选耆儒为之。谕令民间凡有堪教子弟八岁至十五岁者,俱遣入学,课以《养蒙大训》《孝经》《小学》诸书。每月朔、望,教读则率其徒诣府、县作揖,监司至,亦如之。久废。《府志》
义学 在府学宫东。康熙六年(1667),知府胡向华捐资创建。乾隆五十一年,训导曹学因扩廨基,遂废。《府志》
闻山精舍 在西城内。明杨褫建。久废。《府志》
高吾精舍 在县西二十里。明陈洪谟建。学道[8]许宗鲁记。久废。《府志》
桃冈精舍 在东城外二里。明蒋信讲学处。久废。《府志》
论曰:忆余壬寅(1842)主讲朗江。其时,海宇宴然,邑士咸从容弦诵,而膏火又能自赡。以故斋舍恒满,秋闱及岁科试获隽者,踵相接也。
逮戊午(1858)归里,再主斯席,旧款所余仅十之一、二。枵腹而谈诗书,欲人文之振奋也,其可得哉?年来,藉良有司先后栽培之力,渐有起色。然较之旧规,终觉歉如,盖不能无今昔之感矣。后之君子尚其加意[9]也夫。
【注释】
[1]枵腹:空腹,谓饥饿。
[2]廪饩:指科举时代由公家发给在学生员的膳食津贴。
[3]竭蹙:穷乏,窘迫。
[4]姜晟:1730—1810年,字光宇,号杜芗,江苏元和人,清朝大臣。历官刑部主事、湖南巡抚、总督、直隶总督、刑部尚书、工部尚书。
[5]船行屋:一种民居建筑形式,因形状似船而得名。离地面1.5米,门开左右,结构两屋,居者旧竹梯而上,上屋子居人、下屋则养牲畜。
[6]束修:古代学生与教师初见面时,必先奉赠礼物,表示敬意,名曰“束修”。早在孔子的时候已经实行。唐代学校中仍采用束修之礼并同国家明确规定,不过礼物的轻重,随学校的性质而有差别。
[7]起馆:塾师授馆开学。
[8]学道:古代学官名,提督学政,主管一省教育科举,简称“学政”,俗称“学台”,与按察使属同级别,正三品。
[9]加意:留心,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