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壬戌编成

阳 湖 恽世临鉴定

邑 人 陈启迈纂辑

职官志第二

官 制

黔中郡

监御史 掌监郡

郡守 掌治郡,秩二千石。

郡丞 署文书,典知仓狱。

郡尉 掌治守,典武职甲卒,秩比二千石,有丞。

县令长 掌治县,万户以上为令,不及为长,有丞、尉。

武陵郡 属荆州部,改黔中为武陵郡,昭烈帝后属吴。

部刺史 汉初遣丞相史分刺诸州,无常官。武帝置部刺史,成帝更为牧,光武建武(25—57)中复为刺史,因计吏[1]。

太守 景帝中元二年(前148),更秦郡守为太守。

郡丞 建武时令郡当边戌者,丞为长史。

都尉 景帝更郡尉为都尉,典兵禁备盗贼,秩比二千石。武帝又郡置农都尉,主屯田殖谷。建武六年,省诸郡都尉,并职太守,每有剧贼,郡、临郡置都尉事,讫罢之。

治中 从刺史行部。

部从事 秩均六百石。

督邮 掌监属县。

功曹使 主选署功劳。

仓曹使 主仓库。

五官掾 署功曹及诸曹事。

经师 平帝制:学校置经师一人。

郡文学掾《后汉书》:光武问功臣曰“诸卿不遭际会,自度爵禄何所至乎?”邓禹曰“臣少尝文学,可郡文学。”

索县

临沅县

沅南县 后汉析临沅为沅南。

汉寿县 后汉更索为汉寿,吴更汉寿为吴寿。

县仍秦制,万户以上为令,不满为长,侯国为相。丞、县各一人,署文书,典知仓狱。尉,主盗贼,小县一人,大县二人。参前后《汉书·百官志》《三国志》《文献通考

武陵郡 属荆州部统县。

太守 皆加将军号。

内史 王国置内史,掌太守之任。

司马 主武事。

文学掾

临沅县

沅南县

汉寿县

郡省郡丞,县令长一如汉制,置主簿、录事史、主记室史等。上俱《晋书·职官志》《文献通考》

南北朝

武陵郡属郢州。

郡置郡丞,余悉如晋制。《宋书

官制仍宋。《南齐书

武州

武陵郡

置武州刺史治临沅,其太守、内史以下官,多依旧制。《隋书

沅州太建七年(575),改武州为沅州。

武陵郡

改刺史为沅州刺史,以下官并如故。《陈书

朗州 开皇(581—600)初,废郡为朗州。大业三年(607),改州为武陵郡。

刺史 开皇初,刺史加使持节,大业间,置太守。

长史 炀帝即位,置长史、司马。

司马

通守 炀帝置,每郡一人,位次太守。

录事参军事

赞治 炀帝置,每郡一人,寻改为郡丞,位次通守。

行书佐 炀帝改参军为行书佐。

都尉 秩正四品。旧有兵处,则刺史带军事以统之。大业初,别置都尉、副都尉领兵,与郡不相知。

副都尉 秩正五品。

武陵县 旧置武陵郡,平陈,郡废,并临沅、沅南、汉寿三县为武陵县。大业初,复置武陵郡。

县令 隋县有令,有丞。炀帝定制,诸县品秩,皆以所管闲剧冲要为差。丞及主簿如故,县尉改为县正,寻改为户曹、法曹。《隋书·百官志》

武贞军节度使 广明(880—881))中,雷满杀刺史崔翥,遂据朗州,请命于唐昭宗,以澧朗为武贞军,拜满节度使。《旧五代史

朗州 州有上、中、下,朗为下州。

团练守捉使 乾元(758—760)初,州置团练守捉使,寻罢,惟澧、朗等州如故。

刺史 武德(618—626)初改郡为州,太守为刺史,加号持节,而属虚称。天宝(742—756)初,复郡。肃宗(756—762)时,改为州。故太守、刺史更相为名。

别驾 武德元年改丞为别驾。高宗即位,改为长史。上元二年(675),诸州复置别驾,以诸王子为之。永隆元年(680),省。永淳元年(682),复置。景云二年(711)参用庶姓。天宝八年,废别驾置长史。上元二年,州复别驾,寻省。

长史

司马

录事参军事 凡参军,历代为公府官,隋属郡职,唐因之。

录事 掌勾稽省署抄目,纠弹部内非法事。

司曹参军事

司仓参军事

司户参军事

司田参军事

司法参军事

参军事

经学博士 教授诸生。

医学博士 掌疗民疾。

武陵县

县令 掌导风化,察冤滞,听狱讼。凡民田收授,县令给之。籍帐、传驿、仓库、盗贼、堤道等事。

县丞

主簿 武德元年(618)置,以流外为之。

县尉 分判众曹,牧率课调。武德元年,改书佐曰县尉,寻改为县正。七年,复曰尉。

录事 贞观(627—649)初置。

市令

博士

助教 参新、旧《唐书》

五代

朗州

五代自梁至晋,朗州属楚马氏,梁改朗州为永顺军,寻曰武顺军。唐复曰武贞军,寻改为武平军,皆置节度使。周广顺三年(953),武平军兵马留后刘言乞移治使府于武陵。从之,诏升朗州为大都督府,在潭州上。以言行朗州大都督,充武平军节度使,以下职官废置。《五代史·职方》不详,无所考证,故从省。

鼎州 祥符五年(1012),改朗州为鼎州。政和(1111—1118)初,于州置常德军。乾道元年(1165),以孝宗潜藩升为常德府。

朗州团练使 乾德二年(964),降为团练使。

鼎州团练使

常德军节度使 政和间,升为常德军,置节度使,不常置。

常德军承宣使 政和九年[2],改为承宣使。

鼎澧镇抚使 建炎(1127—1130)初置,制要路,文臣带兵马都尉;武臣一员,充副都监。属有参议官,写机宜文字。

荆湖西路安抚使 绍兴(1131—1162)初置,领鼎、澧、辰、沅、靖州,治鼎州。三十二年,罢。

鼎澧制置使 绍兴元年置。详见《纪兵》

常德新城总制 德祐(1275—1276)初置。

湖北提点刑狱 案:志稿引李焘、董槐事,谓荆湖北路提刑转运皆治武陵。又云:姜夔词序“余客武陵,湖北宪治在焉。”夔为宋仁宗时人,节度、安抚皆未设,所谓宪治,非提刑转运使所居乎。考宋臣《李焘传》,乾道除湖北转运副使,岁饥,发鄂州仓以赈,别无治常德之文,后历江西运副,入为侍郎。淳熙(1174—1189)间始知常德府,是未可以运副为治武陵之证。惟《董槐传》:嘉熙(1237—1240)间,提点湖北刑狱,常德军乱夜纵火,槐立定之。二年兼权知常德府,寻依旧提点刑狱,似为有据,故列于此,以存疑。

知州军事 掌总理郡政,宣布条教,导民以善,而纠其奸慝。岁时勤课农桑,旌册孝弟。其赋役、钱谷、狱讼之事,皆总焉。凡法令条制,悉意奉行,以率所属。

知府 乾道(1165—1173)初,改军为常德府,改知州为知府,领本军节度。

通判 宋初,感五代藩镇之弊,始置通判。建炎四年(1130),诏公事须通签议连书方许行下。

推官

司户参军事 掌户籍、赋税、仓库、受纳。

录事参军事 掌州郡庶务,纠诸曹稽违。

司法参军事 掌议法断刑。

司理参军事 掌狱讼勘鞠。

教授 庆历四年(1044)置,以经术行义训导诸生,初委运司荐,或本处举人充,熙宁六年(1073)始除于朝。

武陵县

县令 掌总治民政。建炎(1127—1130)多差武臣,绍兴(1131—1162)专用文臣。

县丞

主簿

县尉

常德路

安抚使 至元十三年(1276)设,十六年改为总管府。

达鲁花赤 译言“宣差”,以蒙古人为之,监路事兼劝农。

总管 总路政,兼管内劝农事,秩正三品。

同知 佐理路政。

判官 职视同知。

推官 专掌刑狱。

经历

知事 提控案牍。

照磨兼承发[3]架阁[4]

司狱司司狱

司狱司狱丞

儒学教授

学正

学录

蒙古教授

书院山长

医学教授

阴阳教授

录事司达鲁花赤

录事司录事 至元十五年置,录事司达鲁花赤一员,录事一员,专主在城坊厢斗争、词讼、盗贼等事。

武陵县

达鲁花赤 从六品,掌县印。

县尹 掌判县事。

县丞

主簿

县尉

典史

儒学教谕

常德翼

达鲁花赤

万户

副万户

千户

常德府 洪武(1368—1398)初,改路为府。

分巡湖北副使

分巡湖北道

知府 正四品。

同知 正五品。

通判 正六品。

推官 正七品。

经历 正八品。

知事 正九品。

照磨 从九品。

检校 未入流。

司狱 从九品。

儒学教授 从九品。

训导 未入流。原设四员,嘉靖九年(1530)裁一员。

医学正科 从九品。

阴阳学正术 从九品。

税课司大使 从九品。

仓大使 从九品。

仓副使 未入流。

各递运所大使 各一员,未入流。

各河泊所官 各一员,未入流。

各驿巡检 各一员,从九品。

僧纲司都纲 从九品。

副都纲 未入流。

道纪司都纪 从九品。

副都纪 未入流。

武陵县

知县 正七品。

县丞 正八品。

主簿 正九品。

典史

儒学教谕 未入流。

训导 未入流。原设二员,嘉靖九年(1530)裁一员。

府河驿驿丞 未入流。

大龙驿驿丞

和丰驿驿丞 嘉靖八年裁。

阴阳学训术

医学训科

僧会司僧会

道会司道会

常德卫

指挥使 正四品,掌军旅防御,营屯操练。

指挥同知 从四品。

指挥佥事 正五品,掌营务。

镇抚 正五品,掌刑狱巡缉。

经历 从七品。

知事 正八品。

吏目 正八品。

仓大使 正八品。

副使 正八品。

中所正千户 正五品。

副千户 从五品。

所镇抚 从五品。

百户 正七品。

左、右、前、后各所均同中所 以上《贺志》

国朝

常德府

分巡湖北道 康熙六年(1667)裁,归并岳常澧道,驻澧州。

知府 从四品。

同知 正五品。

通判 正六品,道光十三年(1833)裁。

推官 正七品,康熙七年裁。

经历 正八品。

儒学教授 从九品,乾隆二年(1737)升正七品。

训导 未入流。乾隆二年升从八品。原设四员,康熙四年裁,二十六年复设一员。

知事 正九品,康熙时裁。

照磨 从九品,雍正七年(1729)裁。

司狱 从九品,乾隆二十五年裁。

阴阳学正术 从九品。

医学正科 从九品。

僧纲司都纲 从九品。

道纪司都纪 从九品。

武陵县

知县 正七品。

县丞 正八品,乾隆二十六年移驻牛鼻滩。

儒学教谕 未入流,乾隆二年升正八品。

训导 未入流,乾隆二年(1737)升从八品。原设二员,康熙四年(1665)裁,二十六年复设一员。

典史 未入流。

府河驿驿丞 未入流,雍正七年(1729)裁。

大龙驿巡检 从九品,乾隆四十一年改驿丞为巡检,驻驿。

阴阳学训术 未入流。

医学训科 未入流。

僧会司僧会 未入流。

道会司道会 未入流。

提标五营

提督 从一品,康熙二十四年移湖广提督,驻郡城。嘉庆二年(1797)提督兼驻辰州府,寻改为湖南提督。

中营中军参将 正三品。

守备 正五品。

千总 正六品,二员。

把总 正七品,三员。

外委 正九品,二员。

额外外委 从九品,一员。

右营游击 从三品。

守备 道光十三年(1833)裁。

千总 二员。

把总 三员。

外委 二员。

额外外委 一员。

前营都司 正四品。乾隆十八年,改游击为都司。

守备 嘉庆二年裁,归永州镇岭东营。

千总 一员。

把总 三员,原设四员,道光十三年裁,归锦田汛。

外委 二员。

额外外委 一员。

左营游击、守备、千总、把总、外委 嘉庆二年(1797)均移驻辰州府。

后营游击、守备、千总、把总、外委 乾隆八年(1743)全裁。嘉庆二年,复设都司一员抽拨前营、千总一员、中营把总一员、外委一员、右营把总一员,驻辰州府。

原设常德卫

指挥使、同知、佥事、镇抚、千户、百户 顺治四年(1647)裁,设守备、千总、经历各一员。

守备 正五品,康熙二十七年(1688)裁。

经历 从七品,顺治十三年裁。

千总 从六品,顺治十六年裁。

常德协

顺治四年设,康熙二十四年改协为营,嘉庆二年复为协。

副将 从二品,初设副将。康熙间改游击,嘉庆初复旧。

都司 一员。

千总 二员。

把总 四员。

外委 二员。

额外外委 四员。

武陵汛

把总 一员。

论曰:秦置郡县,世多訾之,谓其变乱古制也。然自今思之,当周室守府诸国邑星罗棋布,各专其土,率其卿士大夫以肆虐于民,攘攘纷纷,天子莫过而问焉,其怨痛可胜言哉?郡县之制兴,税敛有成额,官吏有考课,大小相驭,文武相维。亲民之官,稍一自恣,则严谴立至,是以民得休息,人知有朝廷。岂今之守令固贤于古耶?亦其势然也。国家初承明制,治郡之官,不一而足,后乃数汰之,而民气于是益舒矣。至于营官、武校,以捍边圉,于武陵今日尤亟亟焉。此则古诸侯所忧为,而非今之郡县所能兼矣。

【注释】

[1]计吏:考察官员。

[2]政和九年:宋徽宗政和只有八年,即公元1111—1118年。此处误。

[3]承发:即承发司长官,负责对外发文。

[4]架阁:即架阁库长官,负责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