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一清早他就蹚水过河,浑身水淋淋地爬上对岸。天还这么早,他想自己是不会碰见什么人的。他看到那幢带凉台的平房、铁皮屋顶仓房和旗杆。在他脑子里,英国人每天日落的时候总要举行降旗式,唱《天佑吾王》的国歌。他小心谨慎地绕到仓房前面,门一推就开了。一眨眼,他就闪身走进从前藏身过的黑暗中——那是几个星期以前的事了?他一点儿也算不清了。他只记得当时雨季尚遥遥无期。现在雨季却已经开始了。再过一个星期就只有飞机才能越过北部莽莽群山了。

他用脚试探着地上有没有什么东西。已经两整天没吃饭,哪怕有几只香蕉吃也是好的。可是地上却一片空空,什么东西也没有。他来得不凑巧,仓房里储存的香蕉已经从河上运走了。他站在紧靠门的地方,努力思索那个小女孩教他的联络办法——莫尔斯电码、她的住房窗户。院子铺着一层颜色惨白的尘土,院子另一端太阳光照在一顶蚊帐上。他想到的是一个空空如也的食品橱。他焦急地倾听着附近有没有声响,但是他什么声音也听不到。没有睡眼惺忪的人走在水泥地板上的足音,没有一条狗伸懒腰用爪子搔地,也没有砰砰的敲门声。距离一天开始还早,一切寂寥无声,像是一处真空。

现在是什么时间了?天已经亮了多久了?他一点儿也说不清。假如已经不太早的话,现在也许六七点钟……他发现自己的全部希望都在那个小女孩身上,她是唯一能够帮助他而又不会使自己陷入危险的人。除非今后几天里他能走过那些大山,否则他就被困在这里了。没有人敢给他一点儿吃的,也没有人敢给他一个住处,他又怎么能在滂沱大雨中活过来呢?与其在野外冻饿而死,还真不如自投到警察手里呢。假如一个星期以前在警察局里被他们认出来,死得也许快点儿,麻利点儿,那就不会有今天这么多啰唆了。他正在这样胡思乱想的时候,忽然听到一个声音:一个小动物在搔地,在嚎叫。这意味着白昼已至,生活又开始了。尽管踟蹰不前,希望终于来了。神父站在门边,饥肠辘辘地等待着。

它来了,一个丑陋的小动物,一只杂种小母狗,耷拉着耳朵,一条腿受了伤或者已被打断。它就拖着这条伤腿哀哀叫唤着从院子另一边走过来。它的脊背大概也出了什么毛病,因为它走得非常慢。神父看着它那一根根凸出来的肋骨,像是展览在自然博物馆里的骨骼。一眼就能看出,这条狗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它被人抛弃了。

这条狗同他还有区别:狗还抱着求生的希望,只有善于推理的人才能把希望灭绝。动物是永远不知道什么叫绝望的。看着这条遍体鳞伤的小狗走过院子,他猜想它一定每天都这样从院子那边走过来,说不定已经这样走了几个星期了。他现在看到的只不过是另外一天开始的又一次同一动作的重演,正像在幸福地区鸟儿每天早上鸣啭一样。小狗费力地爬上凉台门口,伸着腿趴在地上,开始用一只爪子挠门。它把鼻子伸到门上一块缝隙前头,好像在嗅空屋里的不再受人干扰的空气。它焦急地哀伤地叫唤,尾巴一度敲击了一下,似乎听到室内有人走动。最后,它开始嗥叫起来。

神父不忍心再看下去了。他现在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他想自己不妨再用眼睛验证一下。他从仓房里走出来。狗在门前笨拙地掉转身子,对他叫起来。它并没有忘记看家的职能,只不过这一切它做得那么费力,已经力不从心了。不是,这个人不是它要的人。它要找的是它熟悉的人,要找回已经失掉的旧世界。

神父扒着窗户向里看了看——这间屋子可能就是过去那个小女孩住的屋子。里面除了几件破烂的和没有用的东西,什么都搬走了。一个硬纸盒子装满碎纸,一把缺了一条腿儿的小椅子。白墙上留着一个大钉子,过去是为了挂镜子或者画片用的。一只破鞋拔子。

小狗仍然嚎叫着拖着瘸腿在凉台上走动。天性同职责感很难区分,人们很容易把动物的某种天性误认为是对主人的忠诚。神父一走到太阳地,很容易就把狗甩开了。因为它转身困难,根本就追不上来。他轻轻一推门就开了。看来这家人离开的时候根本没有锁门。墙上挂着一张古旧的鳄鱼皮,当年剖割、晒制都很不讲究。他听见身后一阵窸窣声响,回头一看,狗正用两只前爪趴在门槛上。但是神父现在已经登堂入室,狗也就不再管他了。他现在好像已是屋子的主人,而狗却有别的事要做,屋子的许多气味正吸引着它的注意力。它匍匐着走到屋子另一端,发出吸溜吸溜的声音。

神父打开左首一扇门,这间屋子可能是卧室。墙角扔着一堆药瓶——治头痛的,治胃痛的,饭前服的,饭后服的,什么药都有。住在这里的什么人身体一定非常不好,需要吃这么多药。另外,屋子里还扔下一只破裂的压发扣和一团头发,灰白颜色的细发。他的心放了下来:这是孩子母亲的头发,看来吃这么多药的不是那个小女孩。

他又走进对面一间屋子。穿过屋子另一端的纱窗可以看到外面水流平缓的空空荡荡的河面。这里原来是房主的起居间,因为他看到屋子里留下来的一张桌子。这是一张可以折叠的胶合板牌桌,也不过值几个先令,不论他们搬到什么地方去也不值得把它带走。他很想知道,是不是因为女主人病得厉害他们才搬走。也许他们把收割下的香蕉卖掉以后,全家都迁到城里去了,因为那里有一家医院。他离开起居间又走进另一间,这是他从外面向里看过的一间,那间孩子住的屋子。他翻了翻废纸箱里的烂纸,怀着好奇心,也不无某种感伤情绪。他觉得自己好像正在清理死者的遗物,某些东西如果留下来会引起无限伤痛。

他拿起一张纸,读道:“美国独立战争的直接起因是所谓的波士顿茶党案。”看来这是一篇作文,字迹规矩整齐,字体很大。“但真正的原因是(原因一词开始拼错,又改正过来)如果人民在议院中没有代表自己利益的议员,政府应该不应该随意向这部分人征税。”这是篇作文的初稿,因为纸上有不少改动的地方。他又随便拿起另一块纸片来,这张纸上写的是辉格党和托利党[10]的事,神父对这两个词毫无所知。屋子外面,好像从空中落下来一块大黑抹布,那是一只兀鹰从房顶飞落到地上。他继续读一张废纸片:“假设五个人花三天割净一块四又四分之一英亩面积的草坪,问:两人一天能割多大面积?”问题下面用尺子整整齐齐画了一根线,线底下是这道问题的演算。一团乱七八糟的数字,却没有算出答案来。这张纸最后被揉成一团,扔在废纸篓里,想象得出,这道数学题的演算者当时是如何烦躁和气恼。神父这时好像清清楚楚地看到这个眉清目秀、梳着两条细细小辫子的女孩当时把数学纸往地上一摔,一副矫情任性的样子。他又想起上次同她谈话的情景。女孩听说有人要伤害他,就赌咒发誓说,谁伤害了他,谁就永远是她的仇人。他的脑子里又出现了另外一个小女孩,他自己的孩子。她当时正站在垃圾堆旁边缠磨自己。

他把屋门在身后轻轻关上,倒好像防备哪个人逃走似的。这时他听见那条狗在某处狺狺吠叫,他顺着声音走进这幢房子的厨房。狗正趴在地上,双爪护着一块肉骨头,冲窗外龇着牙。纱窗外边露着一个印第安人的头,像是个乌黑、萎缩、叫人恶心的肉球挂在窗户上。这个印第安人的眼睛正盯着狗爪子下的肉骨,馋涎欲滴。神父走进厨房以后,印第安人发现一个生人的影子,马上就无影无踪了。屋子里只剩下神父和狗,神父的目光也落到骨头上。

骨头上还残留着不少肉。几只苍蝇在肉上面打转,离狗嘴只不过几英寸远。印第安人走后狗又把眼睛盯在神父身上。他们都是它这顿美食的劫掠者,神父向前走了一两步,顿着脚,又挥着胳臂,想把狗赶走。但是狗却趴在骨头上纹丝不动,皮包骨的身体中全部剩余的抵御力都集中在两只黄眼珠里,而且不断地龇着牙呜呜叫着。这像是一个垂死者表现出的仇恨。神父小心翼翼地一点点往前蹭,他对狗不能跳起来扑人这个想法还不习惯。是狗就能咬人,可是这个可怜的生物已经像残废人似的不能动作,只能思想了。它脑子里想的都表现在它的眼神里,那就是饥饿、希望和仇恨。

神父的一只手伸向骨头,苍蝇“嗡”的一声都飞起来。狗不再叫了,只是盯着他看。“老实点儿,老实点儿。”神父哄逗着说。接着他又在空中挥了下胳臂,吸引狗的注意力,狗仍然盯着他。他转过身,往远处走了几步,装作已经把这块骨头放弃,摆出满不在意的神情,信口吟诵着一句弥撒经文,但是很快他又转回身子。可惜的是,他的计策一点也不奏效。小狗的眼睛始终盯着他不放,他走到哪儿狗的脖子就向哪儿转。

他一时气得要命:一条脊背被打断的杂种母狗竟然把屋子里唯一的食物偷去了。他狠狠地诅咒着,用的是街上听来的粗俗字眼。如果他在另外一个场合听见自己嘴里居然吐出这些脏话,准保自己也会大吃一惊。他突然笑了起来,他笑一个人竟如此自降身价地同母狗争夺一块肉骨。他笑的时候,狗竖起耳朵,抖动着耳梢。它仍然戒备着,但神父对它并无怜悯之情,它的生命同人命比较,并不重要。他向四周看了看,想找个什么物件把狗打走,可是屋子里除那块骨头以外一切都拿走了。有谁敢说这块骨头不是有意给狗留下的?说不定是那个女孩在跟着病恹恹的母亲和傻呵呵的父亲离开房子之前,想起了这条狗。在他的印象中,家里的事什么都在这个孩子脑子里。他在屋子里找了半天,最后发现最合适的工具是一个放蔬菜用的铁丝网架。

他往前走了几步,用网架轻轻地拍打狗头。狗龇着老朽的牙齿想把网架咬住,身子却不挪窝。他又使劲打了两下,狗把网架叼住了。神父不得不把网架从狗嘴里抢回来。接着他又一下一下地打,打了半天他才明白,这只狗行动困难,不使尽力气根本爬不起来,只有趴在地上挨打的份儿。在神父的铁丝网架一下一下落到头上的时候,它翻着一对呆滞的黄眼睛看着他,目光里充满恐惧。

神父改变了方法,他把铁丝网架用作嘴套,网住狗的牙齿,弯下身,把骨头拿到手。狗的一只爪子还钩在骨头上一会儿,后来就松开了。神父把网架往下一撂,转身跳开。狗开始还想追,后来发现追不上就趴在地上了。神父胜利了,骨头到手了。狗连嗥叫都不嚎叫了。

他用牙从骨头上撕下几块肉,在嘴里咀嚼着;这是他吃过的最香的肉。在他感到幸福的时候,他开始产生了怜悯。他想,我不会把肉都吃完,我要给它留一点儿。他在心里面做了个记号,吃到哪里为止,又从骨头上咬下一块来。过去多少小时一直折磨他的恶心感觉现在没有了,他只觉得饿得难受。他一口一口地吞咽,狗在他旁边瞪大眼睛看着。战斗已经过去,这条狗似乎已经不把他当敌人看了,它的尾巴打着地,怀着希望,也带着怀疑。神父已经吃到他暗中做了记号的地方,但他觉得刚才感到的饥饿是幻想中的,现在才真正觉得饿,饿得难忍难熬。人比狗的需求大,他会把骨节上的肉留下来。但吃到骨节的时候,他又把上面剩下的啃到肚子里去。不管怎么说,狗的牙齿好,能够把骨头嚼碎。他把骨头扔在地上,走出厨房。

他又在几间空屋子转了一会儿。一只断成两半的鞋拔子、药瓶,一篇论美国独立战争的作文——没有什么能解释清楚这家人为什么离开。他走到户外凉台上,发现木制地板上有一条缝,一本书从缝里掉到下面泥土地上。为了使房子远离蚂蚁窝,这幢房子下层建在一根根砖砌的支柱上,使地板高出地面。神父看到的一本书就搁在两根支柱中间。他已经有几个星期没看见过一本书了。这本扔在湿地上发霉的书对他来说几乎像是个许诺,答应他以后能够过上好日子——在自己的家里安居度日。收音机,书架,床铺已经铺好,晚上可以睡舒服觉,餐桌上也已铺上桌布。他跪在地上想取出掉在地板下面的那本书。他突然意识到,漫长的斗争一旦过去,当他跨过群山,越过国境线以后,最后他还是能够享受生活的。

他从地板下面捡上来的是一本英文书。过去他在美国修道院进修过,脑子里留下的一点儿英语知识可以叫他勉强读得懂英语书。再说,即使他一个字也读不懂,这仍然是一本书。这本书的书名是《英国短诗金库——六字珠玑丛书》。书的扉页上贴着一张打印的奖状“三年级学生珊瑚·费洛斯英文作文成绩优秀,特予奖励”(这几个字里面珊瑚的姓名是用墨水填写的)。奖状上印着一个含义不清的徽记——一个鹰头鹰翼狮身怪兽,一片橡树叶和一句拉丁文的格言:Virtus Laudata Crescit. [11]奖状下面是签名和橡皮印鉴——文学学士亨利·贝克理,私立函授学校校长。

神父坐在凉台台阶上,四周寂静无声。除了那只还没有放弃希望的兀鹰,这座被抛弃的香蕉种植园里已经没有任何生命迹象。刚才露过头的印第安人好像根本也没存在过。吃饱了生肉以后,神父想找点事做,排遣忧闷。他拿着刚才捡到的那本小书,随便翻开一页。珊瑚——原来那个小女孩名字叫珊瑚。他想起韦拉克鲁斯的许许多多商店都摆着珊瑚出售,年轻姑娘们在初领圣体后不知为什么都喜欢买这种又硬又脆的装饰品。他读道:

我住在黑鸭苍鹭居处,

偶然动念下落尘世凡土。

在凤尾草丛晶莹闪烁,

再飞入深邃幽暗峡谷。

这是一首晦涩难解的诗,诗中词语非常古怪,像是世界语。他想:这就是英国诗歌吗?真是怪得很。他读过的诗讲的都是痛苦、悔恨和希望。这些诗总是用一句含有哲理意味的话结尾,像“人们来到世间又匆匆离去,我却属于永恒”什么的。“永恒”这个词既被人用滥又不真实,但却使他有些震惊。这样的诗不应该叫孩子读。兀鹰从院子一端走过来,一副灰头土脸、凄凄惨惨的样子。它每走几步就懒洋洋地扑棱着翅膀飞一小段路。神父又读另一段诗:

“回来,回来吧,”他痛苦地大喊,

喊声掠过波涛汹涌的水面;

“我原谅你高原酋长,只要你归还

我的女儿,啊,我亲爱的女儿哟!”

这几句诗他读来更有些味道,虽然同前面的诗一样,也不是给儿童读的。他感到这几句用外国字写的东西表达出一种真实感情,于是他孤零零地坐在炎热的台阶上又重复了一遍最后一行:“我的女儿,啊,我亲爱的女儿哟!”这几个字好像包含着他的全部感情——悔恨、希望和不幸的爱情。

这真是一件奇怪的事。自从他在那间闷热的、人挤人的牢房里过了一夜以后,他的生活就步入一个新阶段——他完完全全被抛弃、被遗忘了。当狱中那个老人枕在他肩头的时候,他的生命就终止了。从此以后,他就游荡在地狱的边缘,因为他既不够好,可以上天堂,也不够坏,被打进地狱……生命已经不复存在,这不仅是说这个被弃置的种植香蕉的庄园,虽然这里也确实一点儿人气也没有了。在暴雨即将倾盆而下,他慌慌忙忙地寻找一处栖身之处时,他心里非常清楚,他什么也找不到。

土著人的泥土小屋在闪电中跳跃着,颤抖着,在雷声隆隆的漆黑天幕下时隐时现。大雨还没有落到头上,但它已从坎佩切海湾[12]那边横扫过来,雨幕要把这个国家一处不漏地全部遮盖住。在雷声间歇的时候,他似乎听到震天撼地的唰唰声正一点点逼近群山。神父这时候已经快走到山脚,大概再走二十英里就要进山了。

他走到第一个泥棚前头。房门开着,在闪电照耀下,他看到屋子里没有人,正像他预料的那样。墙角有一堆玉米,玉米堆上一个灰影闪动了一下,多半是只老鼠。他三步两步地跑到第二个棚子。同第一个一样,里面只堆着一堆玉米。在他到来之前,这里的人好像全都躲开了,好像冥冥中有谁下了命令,从今以后谁都不能接触他,只叫他孤零零地一个人活着。就在他站在泥棚门前的时候,雨已经落到林中的空地上。雨是从树林上过来的,像一片白烟似的盖过来。那气势如同敌军在整个地区发射了毒气弹,无处不罩在烟雾里。雨烟不断扩散,而且长久不去。这仍然是敌人耍的把戏,他们手里拿着秒表,一秒不差地计算着一个人的肺还能维持多久。开始的时候,泥棚的房顶还能把雨挡住,过了一会儿铺盖在房顶上面的细树枝承受不住雨水重量,先是弯曲,后来就有了裂缝。房子开始漏雨了,雨水从六七处地方灌进来,形成一个个黑色漏斗。幸而过了一阵倾盆大雨就停止了,屋顶也只是滴滴答答地往下滴水珠。雨云已经移过去,但电光仍在它周边闪烁,像是卫护着它的炮火。再过几分钟,雨区就要移到山里面。像这种暴雨再下几次就过不去山了。

神父这时已经走了一天,累得要命。他找了块干燥的地方坐下。打闪的时候,他看得见村中的一块空地。他被四周滴滴答答的雨点声包围着。他好像已经得到平静,但不完全是。平静需要一个伴侣,他却只是孤单一人,而孤独却孕育着可能降临的危险。不知为什么,他突然想起在美国修道院进修时的一个雨天。图书馆的玻璃窗蒙着一层从暖气片上散发出的蒸汽,又高又大的书架子上整整齐齐摆着一排排书籍。一个年轻人——那是从塔斯孔来的一个陌生人——正在窗玻璃蒸汽上用手指写自己名字。这才是真正的平静。他现在像是从外面看这个世界,相信自己再也进不到那里面去了。他的世界是自己建造的——他正坐在里面,破烂的泥土房,一场暴雨刚刚过去,以及他又要感到的恐惧——他感到恐惧,因为这个地方并不只有他一个人。

泥棚子外面正有人小心翼翼地走路,脚步声走近了一点儿又停住。他提心吊胆地等待着,只听见背后滴答着水点。他想起那个混血儿,在城里东奔西走,正寻找一个万无一失的出卖自己的机会。一张脸向屋子里面窥探了一下,马上又缩回去。这是一张老妇人的脸,但印第安人的年龄是无法判断的,也许这个人年纪还不到二十岁。他从地上站起来,走到屋外。那个女人急忙逃开。她穿着一件像大口袋似的厚裙,两条沉重的辫子在背后摇曳着。看来他的孤寂只能被这些时隐时现的面孔打破,这些像是从石器时代走来的人,刚一露头马上就又消失了。

神父感到心头憋闷,一阵气往上撞——这个人不应该躲着他。他噼噼啪啪地蹚过空地上的积水追过去,但是那个女的竟毫无情面地三蹿两跳就钻进树林里。一进了树林,他就无法追踪了。他只好又回到棚子里。这次他走进离他最近的棚子,不是刚才他躲在里面避雨的那间。但是这间也同刚才那间一样,空空荡荡的什么东西都没有。这些人到底出了什么事?他知道这些类似野人居住的泥土房子都是临时建筑。印第安人总是开垦一小块地,等到地力用尽以后,就把它丢弃,搬到另外一处去。印第安人不懂得轮作。但他们在离开一个地方的时候,总是把收割的玉米也带走。这里的样子有些不同,像是发生了什么暴力或者疾病后人们匆匆逃亡了。他听说过印第安人有时候因为疾病流行而迁居他地。可怕的是,不管他们搬到什么地方去,就也把疾病一起带去了。他们会变得惊恐失措,像苍蝇想钻出玻璃窗一样乱飞乱撞。但是他们这样做的时候总是极其小心,并不大喊大叫。他们不想叫别人知道。神父情绪恶劣地转头看了看外边。他看见那个女人又溜回来了,正偷偷往他刚才在里面避雨的棚子走,他向她吆喝了一声,女人又向树林逃去。她走路的样子磕磕绊绊,像是一只假装羽翼折断的小鸟……神父没有追赶她。女人走到林子前面停住了,转过身来望着他。神父不慌不忙地也向第一间棚子走去。走了几步以后,回头看了看。他发现那个女人正跟着他,跟他保持着一段距离,但眼睛却一直盯着他不放。他又一次感觉女人的样子像是只什么动物,像是只小鸟,目光中充满焦虑。他继续向前走,径直向泥棚走去。前面很远的地方闪电像刺刀似的从空中戳下来,但雷声却听不见了。空中乌云散开,月亮显露出来。突然,他听到一声古怪的叫喊,回头一看,他发现那个女人又转身向树林走去。她踉跄了一下,两臂伸开,像只小鸟似的往下一扑,就卧倒在地上了。

这时他已不再怀疑,这间屋子里一定藏着什么宝贵的东西,也许就埋在玉米堆下面。他不管那个女的摔得怎样,快步走进屋里,闪电已经远离这个地区,他在漆黑的屋子里什么也看不见。他摸索着走到屋子角落堆放玉米的地方。屋子外面啪嗒啪嗒的脚步也走近了。他在玉米堆上上上下下地摸着。枯干的玉米叶子唰啦唰啦地响个不停。积在屋顶上的雨水仍在滴落,另外就是院子里的脚步声,像是有人在干什么秘密勾当。摸了一会儿,他的手摸到了一张脸。

多么奇怪的事也没有再把他吓着——他的手指竟触到一个人。他又往下摸这个人的身体。那是一个小孩,静静地躺着由他抚摩。月光照在门口那个女人脸上,表情看不真切。也许女人的脸正因为焦急而抽搐着。他想:我得把这个人弄到外边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是一个大约三岁的小男孩,长着一张枯瘦的小尖脸和一头黑发。小孩已经昏迷过去,但是没有死,因为他还能感到孩子的心口在极其微弱地跳动。本来他以为孩子害了什么病,后来把手拿开才发现孩子身上满是血,不是在出汗。他感到恐怖和厌恶——到处是暴力。难道他们总要没完没了地杀人?他责问那个女人说:“发生了什么事?”他的感觉是,这个国家的人都交到男人手里了。

妇人跪在离他两三尺远的地方,看着他的手。她会说一点点西班牙语,因为她说了“Americano”[13]这个词。小孩穿的是件棕色小罩衫。他把孩子的衣服拉到脖子上,看到他身上有三处枪伤。生命正逐渐离去,再做什么也不能把他救活了。虽然如此,他还是得试一试……他跟女人要水。“Water.”他说。但是女人不懂water是什么,她蹲在地上不动。这是人们容易犯的一个错误:只因为你没有看出来别人眼睛里有表情,就认为他并不悲痛。当神父的手触摸小男孩的时候,他分明看到女人的身体动了一下。如果孩子被他弄痛,呻吟起来,她一定会同他拼命,用牙齿咬他的。

他开始温和地说(他说得很慢,不知道她能不能听懂):“我们得要一点水。给他洗洗。你不用怕我。我不会伤害他。”他把孩子的衣服脱下来,撕成几条。他这样为他清洗伤口一点儿用处也没有,但他又能做什么呢?只能祈祷了。但是孩子能因为他祈祷就活下来吗?他又重复地说了一声“水”。女人似乎懂了——她无望地回头看了看院子里的积水。只有雨水。好吧,他想,土地是干净的,跟任何盛水的器皿一样干净。于是他把撕碎的一条衣服在水里沾湿,俯身到孩子身上。他听见那个女人在地上向前爬了两步——她还是害怕神父伤害孩子。神父再一次安慰她说:“你不用怕我。我是神父。”

她懂得“神父”这个词的意思。她向前探着身子,握住那只拿着湿布条的手,吻了一下。就在她的嘴唇沾到他手的时候,孩子脸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眼睛睁开,瞪着身旁的两个人。他的纤小的身躯因为痛苦而愤怒地抖动了一下,眼珠往上一翻,一下子就定住不动了。这两颗眼珠像是棋盘上的两粒小黄石子儿,因为失去活力而变得非常难看。女人撒开握住神父的手,跑到一摊积水前,掬起一捧水。神父说:“咱们现在用不着水了。”他两手还拿着湿衣服呆呆地站着。女人张开手指,让捧起的水又流到地上。她乞求地喊了一声“神父”,神父疲劳不堪地跪倒,开始背念经文。

他觉得自己背的经文一点意义也没有。圣体是另一回事。把圣体放在快死的人嘴唇里是叫主伴随着他。那是一个人可以触摸到的,是真实的,而祷告却是一种虔诚的祈求,一种希冀。为什么人们要听他祷告?犯罪使人走入绝境,叫人无法逃脱。他感觉到自己念的经文像没有消化的食物似的沉重地压抑着自己。

念完经以后,他抱起孩子的尸体,又把它搬到屋子里。刚才把他抱出来真是浪费时间,就像把椅子搬到花园里后发现草地太湿又往回搬似的。女人服服帖帖地跟在他后面,她好像不愿意碰到孩子的尸体,只是看着他在黑暗中把他又搁在玉米堆上。他在地上坐下,慢腾腾地说:“该把他埋葬。”

她听懂了,点了点头。

他说:“你的丈夫在哪儿?他会不会帮助你?”

女人开始唠唠叨叨地说起来。她讲的可能是印第安卡马乔土话,神父只能听懂夹杂在里面的几个西班牙字。他听到女人几次说到“美国人”,叫他想起同他自己的照片并排贴在警察局墙上的那个被缉拿的杀人犯。他问女人:“这件事是他干的吗?”女人摇了摇头。他很想知道这儿发生了什么事。是不是那个人隐藏在这儿,把军队引来往住房里胡乱开枪?这不是不可能的事。后来女人说到那座香蕉庄园的名字,一下子引起他的注意。但他在那人的住房没有看见死人啊?那里没有发生过暴力的迹象,除非房子被弃置是因为发生了什么不幸的事。他本来猜想是因为孩子的母亲突然害病,但自然也不能排除那里发生了更为可怕的事。他在脑子里构想:那个愚蠢的费洛斯上尉取下火枪,笨手笨脚地把枪口对着另外一个人,而另外那个人最大的本领却是把手枪飞快抽出来,不用瞄准就把子弹打在对手身上……那个可怜的孩子……她不得不担负起多么沉重的责任啊!

神父摇了摇头,像是要把这种不愉快的思想甩走。“你有没有铁锹?”女人听不懂他的话,于是神父就给她比画挖掘的动作。天上又响起隆隆雷声,第二阵暴雨马上来了。这让人猜想,可能敌军发现第一阵炮轰后还留下一些幸存者,这次可要彻底把他们轰平。几英里以外铺天盖地的雨声,这时已经清清楚楚传进耳中。女人仍然讲个没完,她只能说个别的西班牙单词。神父听出来她的话语中有“教堂”这个字,他不知道为什么她要说“教堂”。雨这时已经移到他们头顶上,像固体物似的成堆落下来,把他严严实实地砌在中间,他同他的逃生之路中间像是筑起了一座大墙。没有闪电照射的时候四周一片漆黑。

房顶挡不住大雨,到处滴滴答答地掉水珠。死孩子身下枯干的玉米叶子被打得噼噼啪啪乱响,好像在焚烧。神父冷得浑身颤抖。也许我要发烧了,他想,我必须趁现在路还没有完全封死以前赶快逃出去。他看不见女人的脸,只听到她用哀求的口气又说了“Iglesia”[14]这个字。他突然猜想,女人是不是想把小孩埋在一所教堂附近,或甚至抬到圣坛前边,让耶稣的脚能够触到他。这真是奇思怪想!

他趁着一道蓝光闪闪烁烁还没有消失之前对她做了个手势,叫她知道这是做不到的。“那些士兵。”他说。女人立刻回答说:“Americano。”不知为什么,“Americano”这个字一再在女人的话语里出现,好像它有许许多多意思,根据不同语气,它可以具有解释、警告或者威胁等诸多含义。也许她想告诉神父,士兵都在忙着追捕逃犯,但即使士兵来不到这个地方,暴雨也把什么事都给毁了。这个地方离边境还有二十英里路,暴雨过后山路大概就不能通行了。而教堂——他根本不知道什么地方还有教堂。他已经几年没看见教堂了。很难相信,几天路程之后,他们会走到一个还有教堂的地方。在又一次闪电光亮中,他发现那个女人正望着他,以岩石般的耐心等待着。

最后三十个小时他们只吃蔗糖——小孩头颅大小的黄色大糖块。一路上他们一个人也没碰到,彼此也从不交谈。如果两个人的共同语言只有“教堂”和“美国人”两个西班牙字,他们还有什么话说?女人把死孩子拴在背上,亦步亦趋地跟在神父后边。她好像永远也不知道疲倦。走了一天一夜以后,两人终于走出山脚下面的大片沼泽地。现在他们睡在一条迂缓流淌的绿色大河上面五十英尺处一块突出来的岩石下。这里有一块干燥的土地,其他地方都是没脚烂泥。女人低着头,蜷着两条腿。女人没有显露过任何感情,但她把孩子的尸体放在背后,仿佛那是怕别人抢走的什么财物,需要她小心卫护。一开始他们看着太阳走,后来就靠林木覆盖的山脉引路。世界上的人好像都已死光,只有他俩是幸存者,但两人身上都带着明显的垂死印记。

神父有时想弄清楚,他是不是已逃离危险。但这里并没有清楚的两国分界线,既没有护照检查所,也没有边境海关。因此危险就一直不能摆脱,它总是迈着沉重的双脚步步紧跟,走到哪儿跟到哪儿。两人的进程非常缓慢,小路有时候陡然爬高,一下子升起五百英尺,然后又斜落下来,路面布满稀泥。有一次他们经过一道长长的发夹形曲路,走了三个钟头以后发现他们走到的地方离对面出发地直线距离还不足一百米。

第二天日落的时候,他们终于走出大山,来到一块生着矮草的台地上。天边上有一片黑压压的十字架,东倒西歪地戳在地上。有的十字架高达二十英尺,有的不过八尺,像是一块有意留下来的育种林。神父停住脚,望着这块墓地。这是五年多来他第一次看到公开展现的基督教符号,如果山中这块空旷的台地可以称作公开场所的话。这一座座粗糙的十字架显然没受到过教会人员的关注。它们出自印第安人之手,死者入葬时既没有神父身穿法衣做弥撒,也没有人念祈祷文,行安葬礼。这块墓地像是一条近路,直接通往信仰幽深的魔幻内心。走过它,人们就进到墓穴开启、死人出来游荡的茫茫暗夜。神父正在沉思的时候,听见身后一阵窸窣声响。

那个女人正跪倒在地上,在这块残酷的土地上用双膝一点点往一排十字架前蹭,死去的孩子在她背上摇晃着。最后,当她膝行到最高的一具十字架前面的时候,她把背上的孩子解下来,先叫孩子的脸,后叫他的腰在十字架上挨了一下。她在身上画了个十字。她的画法同一般天主教徒不一样,既奇怪又复杂,把鼻子和耳朵都画进去了。难道她在期待一次奇迹吗?如果她真的期待奇迹,为什么不给她呢?神父觉得这不可解。人们不是说,信心可以移山吗?[15]这里就是一个虔信的女人,她相信唾沫可以使盲人复明[16],声音是能叫死者复活的[17]。金星出来了,低垂在地平线的边缘,仿佛一伸手就能摘到似的。高原上微微刮起一阵热风,神父发现自己正凝神看着那孩子是不是开始醒转。没有,孩子只是一动不动地躺着,看来天主失去了一个机会。女人坐在地上,从布包里拿出一个糖块啃起来,孩子静静地躺在十字架下面。神父想:为什么我们还盼望天主叫这个天真无邪的小生命活过来接着受罪呢?

“Vamos.”[18]神父说。女人只是用门牙啃糖块,不理会他。他抬头望了一下天空,看见金星已被乌云遮住。这块高原上没有一处可以避雨的地方。

女人一直一动不动地在地上坐着,一张生着狮子鼻的脸夹在两条黑发辫中间,任何表情也没有。她好像已经尽到自己的责任,从现在起就可以永久休息了。神父突然浑身颤抖起来,一整天里他的脑袋一直像被坚硬的帽檐卡着似的疼得要命,这时帽檐卡得更紧了。他想:说什么我也得找个避雨的地方——一个人的首要职责是要照管自己——教会也是这样教导的。天色越来越黑,十字架像一株株枯死的仙人掌。他向高原的一头走去。在他走到下坡路以前,又回头望了一眼。印第安女人仍然在啃糖块,他突然想起来,这是他们两个人最后的一点儿食物了。

他选中的这条路太陡,不得不掉头再往回走。这块台地每一边都是灰色岩石形成的峭壁,岩石缝里长着一些乱树。小径绕着一块块巨石蜿蜒而下,一直落到五百英尺下面的谷底才重新爬上另一处高坡。神父身上开始出汗,口也干得要命。后来下起雨来,才给他带来了清凉感。他靠着一块大圆石站住。在下到谷底之前,陡坡上是找不到任何避雨地方的,他也不想费力气往下走了。他仍然一阵一阵地发抖,脑袋里的疼痛这时好像钻到外面来,而且变成实体——一个声音,一个思想,一种气味。这些不同感觉搅在一起,乱成一团。一段时间疼痛像一个令他生厌的声音,唠唠叨叨地抱怨说,他走错了路。他记得曾经见到过一张这两个州边境地区的地图,地图上他逃离的那个国家密密麻麻地布满村落。在炎热的沼泽地带,土著居民像蚊子似的繁殖着。但另一个国家——画在地图的西北角——却几乎是一片空白,任何标志也看不到。疼痛告诉他,你现在正在这块空白上。他疲倦地辩解说,但是这里有一条小路啊!不错,是有条小路,疼痛说,你沿着这条路大概得走五十英里才能走到有点儿人烟的地方。你自己也知道走不了那么远,这一带地方四周都是白纸。

另一段时候,疼痛又是一张脸。他一点儿也不怀疑这是个美国强盗的脸,这张脸正盯住他——一张由许多点点构成的新闻纸上的肖像。看来他一直跟在他们后边,因为他把孩子打死以后,还想把孩子的母亲杀掉,在这一点上他倒是个感情丰富的人。一定得做点什么救救那个女人。雨像一块幕布,无法判断雨幕背后正在发生什么事。他想:我不该把那个女人独自丢在那里。天主饶恕我吧,我这个人太没有责任感了。可是话又说回来,你还希望一个威士忌神父能怎么样?他挣扎着站起身,开始掉头往台地上爬。他的思想非常杂乱,觉得不只要为那个女人生命负责,而且也要解救那个美国人。两张脸,一张是他自己的,另一张是美国强盗的,并排挂在警察局墙上,倒好像那是一家人悬挂家族成员肖像的屋子,他同强盗是兄弟俩。悬赏缉捕是一种诱惑,但诱惑是不会以手足形式向人展示的。

他哆哆嗦嗦地爬上台地边沿,汗珠和雨水把他全身衣服浸透。墓地上已经看不见人了。那个断了气的孩子当然算不得人,它只是抛在十字架脚下的一个无用的物件。母亲回家去了,她已经做了想做的事。这一震骇好像暂时使他的头脑清醒了一阵。他发现孩子嘴边放着那块糖,母亲吃剩的一小块。是为了万一奇迹发生,孩子活过来吃的还是给魂灵吃的?他说不清楚。虽然在模糊的意识中有一种羞愧感,他还是俯身把糖拿起来。死孩子当然不像庄园里那只瘸腿狗那样对他嚎叫,但他是怎样一个人,能够不相信奇迹吗?在倾盆大雨中,他手里拿着糖块犹豫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把它放在嘴边。如果天主决定让死者复生,难道就不能再给他一些食物?

他立刻吃起来。这时高烧再一次侵来,糖卡在喉咙里,他口渴得要命。他趴到地上,试着舔了几口地面凹处的积水,接着又开始嘬自己湿透的裤子。孩子躺在大雨里像一摊黑色牛粪。神父离开墓地,又一次从台地边缘一步一步走向下面的深谷。现在他感到的只是孤独,连刚才那张脸也不见了。在一片巨大的白纸上只有他一人踽踽独行,越来越深地走进一块被人抛弃的土地。

在某处遥远的地方自然是有城镇的。如果再走远一些就可以到达海边,到达太平洋,还有一条通向危地马拉的铁路。那边也有公路和汽车,他已经有十年没看见火车了。在想象中,他仿佛看到地图上沿着海岸线铺设的那条铁路的黑线,他也看到五十平方英里、一百平方英里面积的一块陌生的土地。他就置身在这块土地上。他已经完完全全逃开有人烟的地区,将要在大自然里饥寒而死。

尽管这样,他还是继续向前走着。再掉转身回到那个被遗弃的村落,回到那座只有一条快要饿死的小狗和扔着一只鞋拔子的香蕉农场是没有任何意义的。眼前再没有另一条路,只能一步一步地往前迈,一会儿上坡,一会儿下坡。暴雨过后,他从峡谷高处只能看到前面凸凹褶皱的大地、一片片树林和重叠的山峦,湿漉漉的灰色纱幕在上面飘浮。他只看了一眼就把目光移开,因为他看到的好像是自己毫无希望的前途。

他一定又走了几个小时才走完这个长坡。已经到了黄昏时分,他正置身于茂密的树林里。猿猴在林木间蹿蹿跳跳,虽然看不到,却弄得树枝噼啪乱响。草丛里有什么爬虫像火柴光似的咝咝钻过去。他猜想多半是蛇,但是他并不怕蛇。他只觉得所有的生命正一刻不停地离他远去。不仅是人,就连动物和爬虫也远远地躲开他。过不了多久,这世界上就只有他一个带气儿的生物了。他开始背诵:“主啊,我曾那么爱过你美丽的屋宇……”被雨水浸透的树叶发出腐烂气息,一阵阵钻进他的鼻子。他被黑暗和郁热包裹住,好像陷在一个矿井里。他正走向地底,把自己埋葬起来。前面马上就是他的坟穴了。

当一个扛着枪的人迎着他走来的时候,他没有作出任何反应。这个人极其小心地走近他。他想:在地底下是不会碰到人的。那人紧握着枪说:“你是什么人?”

神父告诉他自己的名字,这是十年来他第一次告诉一个陌生人自己的姓名。他非常非常累,觉得再活下去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

“你是一个神父?”那人吃惊地问,“你是从哪儿来的?”

神父的脑子又清醒了一点儿,逐渐回到现实世界。他说:“你别害怕。我不会给你带来麻烦的。我走我的路。”他鼓起最后一点儿劲,继续迈动两条腿。一张疑虑的脸在他昏昏的头脑里闪现了一会儿又重新隐去。不会再有人被抓去做人质了,他宽解自己说。脚步声跟在他身后,他像是一个危险人物,一定得被送出自己的地界人家才肯转身回家。他又一次大声说:“放心好了。我不想停留在你这儿。我什么也不需要。”

“神父……”背后的声音说,那声音听起来很谦卑,充满焦虑。

“我马上就离开这儿。”他挣扎着跑了几步,却发现自己已经突然走出树林,来到一块长满青草的坡地上。坡地下边有几座土房,灯光闪烁。树林边上竖立着一幢高大的白色建筑物——那是兵营吗?驻扎着士兵吗?他说:“他们要是看到我,我就投降。我跟你说,我不会给任何人再带来麻烦的。”

“神父……”他的脑袋一阵剧痛,踉跄了几步,连忙扶住墙壁,不叫自己摔倒。他感到非常疲倦,问:“这里是兵营吗?”

“神父,”那个声音说,声音里流露出困惑和担忧,“这是我们的教堂。”

“一座教堂?”神父不相信地用手摸着墙壁,像盲人一样辨认一幢房屋。但这时他已经精疲力竭,什么也摸不出来了。他听见那个带枪的人在念叨:“真是我们的荣幸,神父。一定得把教堂的钟敲响……”他突然两腿一软,一屁股坐在积水的草地上。他的头倚在刷着白灰的墙壁上进入梦乡,他的肩膀靠着的是他的家。

梦中,他听见叮叮当当的钟鸣和欢声笑语。

[1] 《圣经·新约·启示录》第12章所载天使米迦勒率领众天使与龙交战的故事。龙即魔鬼化身。

[2] 拉丁文:这是我的躯体。

[3] 西班牙文:日安。

[4] 西班牙文,意为:下午好。

[5] 西班牙文,意为:农庄。

[6] 西班牙文,意为:持枪强盗。

[7] 拉丁文:在天吾等父者……

[8] 又称为退修会。天主教内的一种宗教活动。在一定时期内避开“俗务”,进行宗教静修。

[9] 托马斯(旧译低士马或多马),耶稣的一个门徒。人们告诉他耶稣复活的消息,他不相信,声言必须看到耶稣手上的钉痕并用手探入耶稣肋上的伤口才能相信。事见《新约·约翰福音》第二十章。

[10] 英国的两个对立政党。辉格党在17世纪和18世纪初反对王权和国教,提倡议会制,19世纪转化为自由党。托利党政治思想保守,与辉格党对立。

[11] 受赞誉的美德日益增盛。

[12] 墨西哥东南部墨西哥湾中的一个小海湾。

[13] 西班牙文:美国人。

[14] 西班牙文:教堂。

[15] 《圣经》中有多处讲到耶稣移山的事,如《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第20章、第21章,《哥林多前书》第13章等。

[16] 《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第11章、第15章,《圣经·新约·路加福音》第7章等多处均有耶稣使盲人复明的记载。

[17] 见《圣经·新约·约翰福音》第5章。

[18] 西班牙文:我们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