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西元六〇〇年至七〇〇年)

佛教去日本后,日本与中国的往来日多,大和文明里的几种根本变化也就立刻显现出来。依书所载,则中国佛教徒法显在西元三九九至四一四年之间去过印度,此可证其时远东与亚洲其他的地带已有相当的往来了,而在此种交通场中日本也必是有份的。因之不但新的教理,就是中国和印度的习俗、艺术、文学也随之而去。奈良正仓院所藏的家具与艺术品,许多是西元七世纪以前的东西,从那些品物的技巧上与秀美上看来,可知那种文明至少在千年以前即是很灿烂的了。此种创造力不是突起于任何文明的,非先有久远的培养不可。

从野蛮到文明的过程,恒由科学与艺术的观点表示出来,科学与艺术观念是一切未来的前进之母。及至我们晓得术士、巫者、僧侣留心于更为确切的自然和人生的知识时,我们始能希望着社会有一种更确实的进步。那时也必为他自身的利害而来控制自然。就是相信鬼魔和其他残暴之神,以及轻信符咒,都无非是表现人对他不能吩咐的自然力所有的信仰。我们晓得,因为是和自然界接触,使得日本群岛古代的居民做出精美的石器(还有火石的)来,即在大和文明之初期,战时和平时的武器已经表显出艺术的萌芽来。古物学给了我们充分的证据,证明在最古的时期即有一活跃的智力在那里操作。及至晓得人们已会用棍、斧、凿和弓的时节,文明显然是更有进步了。考察日本古代的冢墓,可知大和民族是精于骑射的,他们最讲究装饰他们的鞍镫、缰辔,和驾马具。虽则铜铁物品的质料定是来自大陆的,不过有的东西确是在日本造的。因为谋生之艰难及战争之频繁,逼出了细心、勇敢、克己,和头脑的创造力,否则人还许是在原始的状态里。民族和国家之团结未曾不是若许的残暴所促成,有时也许是长期的残暴的产物。应神天皇死后被崇祀为“八幡神”,成为大和民族的军神,比罗马的玛尔思(Mars)以及希腊的亚颇罗(Apollo)更多含有爱国的用意。日本从太古以来,总不把战争的胜利归功给士卒,却归功与八幡神指挥下的祖先鬼魂。虽然各部族有各部族所礼拜的神,军神却从早就只有一位,自然一切共同的神战时也一定都是替礼拜他们的部族出力了,部族融合,强存弱亡,结果神的数目却有加无减。神学的伸缩性该是极大的,因为每次攻伐的结果总是旧神之上又负以新神。看古代大和民族的神之虚妄,即可知道神和神之崇拜者双方的智力发达之迟缓了。残暴的盛行恒表示一种智慧(尤其是想象力)的缺乏。此时期大和民族社会里,显然还没有善于交际所必有的和蔼态度,非是有真实的文化,这是不可能的。孤寂一向是缺乏交际的一种象征。邪异的文明里,不是以异乡人为野蛮,就是看他们做仇敌。这种极端的观点,无论怎样不可把它太信以为真,大和民族较比当代的欧洲对待异邦人还算客气得多呢,对那有些专门的技能,与他们有裨益的外邦人,特别是如此的。

此时珍贵的食物是猎来的肉——野猪和飞鸟的肉;马和家畜很是稀少,得着吃那种肉实在不是一说就成的事。当时人吃的菜蔬,计有莱菔、卷心菜、莲、瓜、蒜、海菜;更从中国输入了麦和麦酒。及至人们觉得农耕比狩猎和劫掠更为有利更能济助时,战争即转入了颓势。起初佛教是主持素食的,但遇着了一个得意野猪肉的国家,是十分的不容易使她改除,只得容许用一个“巨鲸”的名目含浑过去,至今日本往往沿用这种称呼呢。佛教徒所以反对肉食,因为他相信人所杀的和所食的,或许就是他自己亲朋之转生,此种理论给与农耕的鼓舞实非浅鲜;而新宗教所影响于高等艺术——如陶器、瓷器、黄青铜器、丝绸,以及其他庙中祭祀和仪式上的附属品——的地方更是特别的显然。天皇以下,朝野官员的私人的衣装,以及家庭所使用的家具和装饰品等,都争着取法于僧侣;他们寓所的器具和建筑之伟大也俨若庙宇了。由书写的艺术发现了绘画的艺术。不断地把中国纺织、陶器,以及绘画的妙手聘了去,起初含有宗教的使命,继而确是为点缀那伟大的事业。这时期养蚕已是无人不好的事务,甚至宫廷的妃嫔们也给国人作出一种榜样来。不过,日本群岛的大部,此时尚是被广漫的森林遮盖着,狼、熊、猴、巨蛇,以及凶猛的土著,在森林里漫游无阻。

生活附属品的进步虽有了充分的凭据,究竟语言和文字有否灿烂的发达,却不幸的没有痕迹可寻;有了这些迟缓的现象,可知当时文明之进展仍是在一种不稳定的状态中。西元五世纪后,汉字成了日本通用的工具;起初写文章也是用汉文,自然,这种文章只有学者们会读。日本初有的记录定是由高丽或中国聘去的书吏所写,聘去的书吏是雇为政府官员的。同时提倡用外国字写日本语的也有许多人,他们想找一个相当的汉字来替代一个日本单语,而附以日本的发音。不必说,字是要按日语的次序排列的。这种语言虽仅有懂得字之原意者能读,但听得的人是都能领会的。但是因为用外国字来顶替固有的方言与措辞,结果生出了一种极复杂的问题,欲使此问题得到完满的解决,确乎是非一言两语所能办到的事。后日虽发明了一个日语假名表,指明符号的正确的发音,但学者写文章时却仍沿用汉字而不用国语;英国学者就是如此的,在英国国语已经形成一种特殊的文体之后,好久他们写文章仍是沿用拉丁文。日本早年也走了类似的歧路,本色文学的发展受了莫大的打击。

我们晓得,文化愈发达,表白之术必是愈趋于繁杂,所以此期的文明只可是说凸凹不齐,由视觉的方言与音觉的方言之不同,我们深可以见出阿利安民族与东方民族的心理之根本的异点来。自然,所有的字都是由形象而来,这种形象对于人的眼是有一种触觉的意义。世间没有一个名辞最初不是物的符号的,物是形、色、声、味共同的本源。然而西方文明就会由视觉方言到了音觉方言,这种改变根本是文明发达较速的原故,所以用二十六个字母能讲出无数东方字的每个的音来。日本民族心理和汉民族心理相像,十分固执地反对音觉而赞成视觉,以至目语支配着耳语,文语至今和口语有很大的差别。日本国内曾有一种用拼音表白国语的运动,不过并没有何等的成效,至今仍有如英语国家里(鹄在使英语拼音趋于简易)的会社,还是未十分的得志呢。但此刻日本的国语印刷品,在使文语混入日语的途程上的影响已很是不小。

日本最早的文学为诗歌,这原是歌人的艺术,后来又成了游闲阶级的艺术。自始日本诗歌的形体就与众不同,无韵脚、头韵和韵符。日本诗歌每首为五段,各段为五、七、五、七、七短句组成,共三十一个短句。通俗的小曲或许与这种格式稍有不同,但是称得起国家诗哲所作纯正的诗歌,无不须用所谓“和歌”作准绳的。自彼时以至今日,联句是皇廷中很得意的一种游戏,至今每值庆祝新年佳节,东京皇廷中依旧是有此种赋诗的宴会。很奇怪的,日本以一活泼尚武的国家,而人之好为户内游戏从早就有甚于户外游戏。毫无一事可做的时候,就喜欢借游戏来消磨时间,这些初民的脑海里一定是已经印有深刻的痕记。大抵是佛教使得日本由肉体操练一变而为精神操练的。舍了联句而外,日本官界的游戏更有赌战、歌、舞、斗鸡、斗狗、角力、弓射等项;逢节令放风筝也是有的,还有一种足球戏,谁能使球离地的时间最久就算得胜。狩猎天然是军界的一种游戏,也是日本上流社会人消遣的一种。音乐(柏拉图在他“理想之邦”里十分看重的一种教化之源),在日本和在中国的运命都不很好。在神道和佛教祭拜的当儿,总是要用舞蹈和音乐的,现今依旧是这样。由音乐的本性来看,实在无法断定它是用以讨神的喜悦,抑是为吓走(神见了就讨厌的)恶魔的。因为佛教对于纺织、陶业、书写、绘画,和音乐等艺术的发育上有了相当的供献,所以佛教在日本此期的文明史上才有了不可磨灭的劳迹。在建筑方面也可找出类似的影响来;不只是我们曾提到的贵族,就是各界人士间也是如此;比较更为舒适的木构席地的住所,代替了固有的泥土枝条的茅屋。但当时的土著却仍然是住在洞穴里边。

此时期里更有服装之式与质的显著的发达。事实上,官界虽是有能力模仿中国丝绸的衣服,平民却不能再有比草和树皮及皮革做的更好的衣服:有人说,当时平民能穿得麻织的衣服,这麻衣是用由植物取出的颜料染过的。缙绅们最得意纯白色,黑、红、蓝次之;于是白色成了丧服的颜色,这大抵是白色为上流社会所爱戴的原故。当时也就是用各种浓淡的颜色来表示阶级的区分。舍了网发的式样有所不同外,男女的服制并没有何等的差异。只有男人头上戴东西,便帽是用以表示阶级的。男人的发须要网成两髻,男孩网一个顶髻,妇人则容她们美丽的发辫垂在她们的背上。上衣、内衣、腰带、帽,以及玛瑙、水晶、碧玉等宝石,当时都有了。

平常人出门大都是步走的,仕官出门则用马,或用中国式的轿。及至人们见到天皇坐着两轮的中国车时,日本文明的进步可说是已达到了顶点。当时河运多赖用树身做成的槽船,但航行到大陆去(也是常事),那确非有航海的船不可。许多的使者到中国去而不返的纪事,或许是日本船只总担负不了此种重大航行的象征,自然也许是使者遇了难,他和他的给养都被人没收了去的凭据。有了商业,度量衡的功用日见其广,货币也做了贸易的媒介。但其时还多是以货易货,纳税也是用货的。因为部族和部族彼此的争战,省际间的商业受了莫大的打击,国际间的贸易也受海盗的损伤不少。这时,地理的知识是有了,不过仍是异常的虚渺。关于星宿、日、月,以及地球的关系,仿佛连一些淡薄的观念都不曾有,即此种好奇心之有无也还是一个疑问。人们是拜太阳为神的,现今还是这样,太阳女神仍是日本主要的国神之一呢。

重视法律的记载之增多,又是一个汉民族影响的左证,自然所谓法律是名不符实的。法学与文明的关系总是极密切的。法律根于习俗,而习俗是非常守旧的。在一切的国家中,新的律令总是比新的习俗或新的道德要多些,因为文明不发展就要废颓。正义的概念逐渐地有了改变,表白正义和公理的方法改变得更迅速而频繁。所以在此时期里就有了《大化》、《大实》两法典;至于二法典如何表彰部酋们的单方的愿望,抑是表彰产生那种观念的时代,确乎是不容易断定。有一种定例,法律非是因个人而有,而是因群的利益和群的状况有的;此处的群大抵是指部族而言,因为法律在未制定以前当该是全体罪证的总汇。我们晓得,法所依据的习俗之养成与保存,乃是缘于人之模仿心理,模仿心理也是一种大的社会建设力。想要成功的人必得模仿成功的先例。在野蛮的社会里,惟有武士才算得起真实的胜利。昔日大和民族是崇拜人鬼的,此际仍是如此。模仿本能于是影响到生活的各方面:宗教、式样、贸易、文明。在早的法典里所载,大约只是部酋们所要拥护他们的人模仿的是什么,否则就要受一种惩罚而已。

有价值的道德习俗之模仿,不容易阻夺社会的前进,若只是模仿物质的文明则不然。过于学法汉民族的成案阻憩了大和文明的进展。在法律方面这也是事实,汉民族的法典即是与固有的观念相背驰的,法只是强迫着实施。若想要使一种改变有好的成效,新的须和固有的有相当的关联。现在是根于过去的。创造总不是绝对的,每个新的意念都是由固有的意念而来:这是很侥幸的,既可以免去大的变动,又可以防止少数人的统治。大和民族未曾能有此种理解力;少数人的统治是专横的。新的且是外来的法典,施之于初起的国家,比在文明的古国易于发生效力。不过,日本古代文明所缺乏的却是自由,尤其是言论的自由。日本许久是沉误在邪异的深渊中,与真理距离得仍是非常之远。而日本却十分听从佛教徒的话,原故是佛教徒所说的偏重物质,少论到精神方面。日本的新法典,可以说就是新宗教产物。新法典之偏重提高部酋的地位,轻视中央当局,即是它所以受欢迎之点。

欲知此时期的日本文明已经达到了何等的阶梯,必须用其了解公理的能力来估定。在公平的社会里,慈悲才算是一种美德,纵欲才是一种罪恶。日本(和别的地方相同),起初所谓公理乃是建在报复的原则上;公理就是报复,且往往是以重报轻。为免除不可开交的斗争之端绪起见,也有时是以赔偿了事的。反抗政府要以侮慢国神的名义来治罪,用罪犯给怒神献祭是常有的事。一个人犯了罪,他全家的老少也须要处以同等的罪。群责群罪的原则,即在信仰基督教的国家,也是过了许久始完全消灭了的。说起来,还是有了法庭以后,公平的处罚才出现了。不过在强权仍是胜过公理的文明里,司法独立是不可能的。日本古时,以审判(有如战争)是一双方的决斗,强者掌着胜利的关锁。至于法庭主要的目的在探讨一案之真情,评判当力求公允,那还是后来的事,邪异的社会里的人们相信,非用痛苦的惨刑无由讯出真情来。要知道,任何文明之进步,无不可用真理之估值来衡量的;在此点,宗教和习俗,都是无足为力的。日本早年法庭讯判的丑事之逆耳,就是研究一番,也无非是徒找烦恼。当时惨刑之施非以讯其真情,而是为强迫着弱者和强者同意:法庭虽是如此的残暴,而罪犯的数目却未见得减少。写悲剧所不可少的野蛮好罪的情况,随处都可以遇到。其实日本此时所谓犯罪,总不出下犯上的意思,地犯天的意思;在上的代表天,在下的代表地。

那时的刑罪是极野蛮的:拔指甲、拔毛发、活埋、活烤、断肢、烙面、纹身;上级官员犯了罪,或罢职,收没其财产,或贬为奴。火刑在十八世纪仍是通行。有时当局者觉得金钱比把罪犯处死更为有利,即罚钱。千百年来惟一的进步乃是罪的等级区分之增加,同时更有了一种刑法加厉的趋势。而罚钱也往往是贿赂的一种,失掉了法律为求公理的原义。不过我们该当承认,在古大和社会里尚不屡见公理之异常的堕落,甚至以残酷无情为理想的情事,有似古埃及社会中的人心之硬如金字塔。到了西元六世纪,佛教不止使日本法律有了进境,并使她的刑律温柔了许多,残暴对于宗教也是极难以灭绝的恶行,事实上在日本并不比当时的欧洲更坏到几分。中国的习俗——战时擒住了敌人,不把人的头而把人的鼻带回,在日本直至十六世纪仍是流行。当时人都具有一种不畏死的精神,这总是开化未久的社会特有的现象。凶杀已经不是荷马时代的意义,而社会却显然发达到了荷马的阶梯。日本社会并不十分缺乏荷马时代的浪漫精神;有一次某天皇恋上了一位处女,就把她招到他面前来,他的儿子看见了她,也为她的姿色所迷。于是皇父很豪爽地把她给了少年皇子,父子并互赠喜诗。

此种文明虽有好多方面使我们不满意,我们还不可说是一些有起色的美德与慈悲都没有的。圣者如厩户皇子,拒绝与曾我氏骄傲的领袖为伍,并由圣德氏首领田村皇子转去答复挑战书的话如下:“我不愿几世之后,人们有因为我为他的父母穿孝的。战争的得胜者就是独一无二的英雄?”然后他和他家族二十三人同到祖先祠堂去,都在那里自尽身死了。不料此种牺牲并没使曾我氏有任何的觉悟,甚至它的族长刺杀了一位天皇而无所顾忌,继而镰足氏也有此种行为,更后藤原氏并设法驱逐曾我氏,握日本政权至数百年之久。至于“武士道”,此时却还是没有。

日本第一次成文法典——《大化法典》,乃是道德的典章,而非法律的典章:其目的确是要挽回许久被部酋蔑视的天皇的权柄,所谓部酋特指已成了田地的诈取者,欺凌他们邻家的人。该法典规定:解除军阀,任命新省长;强者不准再夺取弱者的财产而据为己有;以苦工代赋税。在文明端赖土地之开阔的国家里,这的确是一件重要的改革,《大化法典》所根据的是中国的土地政策。以后我们将要晓得,这法典里边所载的诸种事项并未有做到。事实上,自西元六四五年新法典出世后,日本之华化却进了一步。正式采用了中国官爵的名称,更从中国聘了许多的学者来参与改革的事业,佛教被抬到一等地位。天皇自身也成了外教诚恳的信徒。人们渴望着大化改革能把平民领进公理之域,从千百年残暴的压制下解脱出来。皇宫的大门口都设置了一个建议箱,有不平之鸣可以投到箱里,借可直接引起天皇的注意。规定天皇死后,所有他的奴仆一律要释放;地主不得向小佃户逼债,夺佃户的田地,并不准地主强迫占有者做他们的奴隶。奴隶需要穿黑色的衣服,自由人须要穿黄色的。《大化法典》之失败已如前述,原故是在中国佛教的熏陶下,日本贵族及天皇本身都受了一种打击。为政宜重德行而轻世爵的中国学理,和神权制是极相抵触的。结果诸名门愤新法典干涉彼等放纵的举止,篡夺政权较前更行加厉。一般民众所受的艰苦丝毫不减于昔日。新法典把日本自身投到了一种更可怕的寡头政治的圈套里去(从前或许不至如此),使她愈发的感觉着官爵,等第,以及中国红羽毛带的痛苦。《大化法典》之失败,由五十年后复从中国采取另一已成的法典可得而可。西元六九七年,文武天皇创置下《大宝法典》;不料他的威权很可怜地落到了藤原氏的手中,致使法典失掉它应有的效力。这即是几百年家族干政的开始。藤原氏总惦着使他家的女儿做天皇的匹偶,以便朝里面有血族参与,必为藤原氏之利是图。藤原氏是赞助这新法典的,因为它确立了儒教的纲常:所有的人,无论是属于何爵位与门第,对于国家都有同等的义务;惟有对国家特别有劳绩的人能得特殊的优待;任事以能干和学识为取舍,不遵从来以门第取仕的办法。新法之规定,纳税需要用布、丝、靛青或铜,却使这些工业骤然的勃兴起来。一切苦工都能折为货财了。但强迫的全国皆兵制却妨碍了道德的活跃。结果,不但不依新法以功受位的规定,连爵位也靠不住了;一切都是要以武力为归。法律既不建在正义与公理上,而是建在实力上面,于是武力成了时上的东西,新法的意义因以磨灭。长子承继帝王制创行于此时,因为藤原氏大权在握,天皇属谁毫无关系,至于天皇有没有才德以当其任也是无关重要的;天皇益发的没有出息,愈合大权在握的家族之意。神权的天皇终归迫得生活愈发神圣起来,谦谨幽隐,俨然有如已经去世的先皇,对国家的大事少有干预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