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们,先生们:
我知道,无论是与人还是与物打交道,你们都明白出发点的重要性。这一观点对精神分析也是同样适用的。精神分析是从症状出发的,而症状在所有的心理内容中,最为自我所不知,这一出发点与精神分析的发展过程或其所得到的待遇并非无关紧要的事情。症状源于被压抑的欲望,可以说它们是被压抑的欲望在自我面前的代表;但压抑是与自我完全不同的领域,是内部的异质领域——这就如现实(请原谅我用这种非同寻常的表述)是外部的异质领域那样。从这条途径可使症状通往潜意识、通往本能生活、通往性行为;由此精神分析便遇到了堂而皇之的反对:认为人不仅仅是性生物,还有比性更高尚更高级的冲动。也许还可以补充说,由于受到更高级的冲动的意识熏陶,人们常以为有权利做无聊的思考,并无视事实。
这一切你们是非常了解的。从一开始我们就说过,由于扛不住对本能生活的要求与自身对本能生活的抵抗之间的冲突,人类病倒了,我们片刻都没有忘记这种抵抗、反抗和压抑的因素,我们认为这个因素是由特殊势力——自我本能——武装起来的,并与大众心理学中的自我相一致。
事实上,从科学工作进展的艰难性看,即使是精神分析,也没有能力同时研究每个领域,一时间对每个问题都发表观点。但是,当我们有可能把注意力从被压抑的内容转向压抑的力量时,最后我们还是能接近上述目的的。我们面对的自我,看上去如此不言自明,我们深信在这里将再次找到我们未能充分准备的一切。但是,要找到研究的第一入口是不容易的;这就是今天我打算告诉你们的主题。
不过,我先要让你们了解我的疑虑:我的关于自我心理学(ego-psychology)的论述和关于潜意识的讲演,将会对你们产生不同的影响。我无法肯定为什么会这样。起初我想,你们会发现我先前告诉你们的主要是奇怪而特殊的事实,而现在你们将听到的则基本上是观点,即猜测。
但这种想法并不正确。在进一步思考之后,我就应强调指出,我们在自我心理学中对事实材料所做的理性研究,比起神经症心理学来,其程度并不更高。对于我所猜测的结果,我也不得不放弃别的解释:现在我相信问题在于材料自身的性质,在于我们还不习惯应付它。无论如何,假如你们在判断时远比从前更谨慎和小心,我是不会大惊小怪的。
在研究伊始我们遇到的情形,在一定程度上为我们提示了研究的方法。我们希望将自我,即我们每个人的自我作研究材料。但是,那可能吗?毕竟从本质上讲,自我是一个主体;它怎样才能变为一个客体呢?嗯,毫无疑问,它是能够变为客体的。自我可以其身为客体,一如对待其他客体那样对待自己,能够观察自己,批评自己,并且做无人知晓之事。这样,自我的这一部分是可以监督另一部分的。所以,自我可被分离;在其一些活动中,至少可暂时分离成不同的部分。随后,不同部分又可重新整合。这一看法其实并不新奇,虽然有时也还需对一种人所共知的观点做一不寻常的强调。另一方面,我们对这一观点并不陌生:病理现象可通过夸大或简化某些事情,而使我们注意到正常情形,否则我们将会忽略这些正常情形。凡在显示出裂口或缝隙的地方,在正常情况下是一个接合处。假如我们把水晶物体投掷到地板上,水晶的物体就碎了;但并不是碎成杂乱无章的碎片。它总是沿着一定的纹路裂成碎片的。这些纹路虽然是看不见的,但却已是由水晶的构造预先决定了的。
心理病人(mental patients)就是这样一类的分裂体和破碎体。我们甚至无法不对他们产生某种类似过去的人对疯子所怀有的敬畏感。他们已从外部现实脱离出来,并为我们揭示许多通过其他途径我们无法知晓的事情。
我们将这些病人中的一类人描述为患有被监视的幻想。他们向我们抱怨说:甚至在他们最隐秘的活动中,也不断地受到莫名力量——可能是人——的监视和干扰,在幻觉中,他们听到这些人报告他们的监视结果:“现在他将要说这个了,现在他正穿衣服准备出门。”等等。这类监视虽然与迫害不同,但也与之相去不远,它说明人们不信任他们,并期望在他们进行违禁的活动时逮住他们,以便对他们进行惩罚。假如这些疯狂的人都是对的,假如在我们每个人的自我中都存在这样一个机构,用以实行监视,以惩罚相威胁,并且明显地从自我中分离出来,错误地移植到外部现实中,那么结果会怎样呢?
对此问题的看法,我无法知道你们是否和我相同。由于对此类临床经验具有强烈印象,从此我就形成了这样一种看法:监视机构从自我中分离,可能是自我结构的一个正常特征。
这种想法从未离开过我,它促使我进一步研究分离出来的机构的特性和联系。我很快就要进行下一步研究。被监视的幻觉内容已经暗示:监视仅是一种为了评判与惩罚的准备,随即我们猜想,该机构的另一功能必定是我们称之为良心的东西。在我们身上,几乎没有任何别的东西能像我们的良心那样,如此频繁地让我们与自我分离,如此容易地与后者相对立。我倾向于做那些我认为会给我带来快乐的事情,但考虑到我的良心不允许,我放弃了。或者,我屈服于一个过于强大的谋求快乐的欲望,从而做了某种违反良心的事情,而后我的良心用令人痛苦的责备处罚我,并让我为此行为感到羞愧。我可简单地说,这个我开始从自我中分出的特殊机构便是良心(conscience)。但保持该机构的独立,并假设良心是其功能之一,而作为良心评判活动的基本准备的自我监视是另一个功能,这是一种更为审慎的做法。既然我们承认该事物是一个独立的存在,我们就赋予它自己的名字,从此以后,我将把自我中的这个机构描述为“超我”。
现在我准备着你们轻蔑地问我,我们的自我心理学是否沦落到只能在文字上或原始意义上去使用日常的抽象概念,使其由概念转变为实体——此外就一无所获?对于这一点,我的回答是:自我心理学要逃避普遍知道的东西是困难的;这与其说是关于新发现的问题,不如说是关于对事物采取新的观察方法和新的整理方法的问题。因此,你们尽可暂时保留着你们的轻蔑批评,静待我的进一步解释。病理现象和事实为我们的努力提供了基础,而在大众心理学中寻找这个基础是徒劳的。
所以我将继续我的演讲。
假若我们已熟悉了超我这个概念,认识到超我具有一定的自主性,遵循自己的意图行事,并且在能量供给上独立于自我,我们马上就会注意到一种临床情境。它非常引人注目地表明了该机构所具有的严厉性、甚至是残忍性,表明了它与自我的关系的变化。我正在思考忧郁症的情境,更确切地说,是忧郁症发作的情境,即使你们不是精神病学家,你们也听过关于此症的许多事情,对该症的原因与机制我们仍知之太少,其最显著的特征是超我——你们可把它叫做“良心”——对待自我的方式。尽管在健康期间,一个忧郁症病人像其他人一样,对他本人表现出或多或少的严厉性,但在忧郁症发作时期,他的超我就变得过分严厉,责备、羞辱、虐待可怜的自我,以最可怕的惩罚威胁它,因自我在很早以前所做的轻率行为而责备自我——似乎在忧郁症两次发作的间歇期内,超我就在收集自我的罪名,然后一直等到现在力量变得强大时,才一并宣布这些罪名,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做出责备性的评判。超我把最严格的道德标准施加给在其控制下的无助的自我;一般而言,超我代表着道德要求,而且我们很快认识到,我们的道德内疚感是自我与超我之间紧张状态的流露。理解道德是一种非常不平凡的经验,因为这经验被认为是上帝赋予我们的,故而深植于我们心中,作为一个阶段性现象(在这些病人中)发挥作用。数月之后,由于道德上的全部纠纷都结束了,超我的批判也沉默了,故自我重获其位置,而且再次享受人的所有权利,直至下一次忧郁症发作。在此症的某些状态中,其发作的间歇期内的确会发生某种相互矛盾的事情;自我处于一种兴奋的快乐状态,它庆祝一个胜利,似乎超我失去了所有力量或消融进自我之中;这个被解放的、疯狂的自我允许自己所有的欲望得到真正的、没有任何约束的满足。
这里就产生了很多的未解之谜。
毫无疑问,当我告诉你们,我们已发现了关于超我的形成——即良心的起源——的所有情况时,你们将希望我尽可能地多做一些说明。康德在一个著名的论断中,曾将我们的良心和繁星满布的天空相提并论:一个虔诚的人可能试图将良心与繁星满布的天空看作是上帝的两大杰作。
星星的确是美丽的,但就良心而言,上帝却做了一件质地不均匀的和粗心的工作,因为绝大多数人与生俱来的良心为数甚少,甚或微不足道。我们绝没有忽视良心起源于神的论断中蕴含着心理学的片断真理,但这个观点需要解释。良心虽然存在于我们心中,但它并非在人生之初就已具有的。在这点上,它与性生活正好相反,性生活实际上是产生于生命之初,而非仅为后天形成。但是,大家知道,幼童是非道德的,对其追求快乐的冲动,幼童是没有内部抑制能力的。后来由超我负担的责任,一开始是由外部力量或父母权威来执行的。父母以示爱的方法和惩罚相威胁的方式支配着儿童,其中惩罚意味着儿童失去爱,而儿童为其自身利益考虑,必然害怕这种惩罚。这种现实的焦虑是后来道德焦虑[42]的先河。只要现在的焦虑还占统治地位,儿童就不能形成超我或良心。只是到后来,第二种情形即道德焦虑才会逐渐发展(我们常言过其实地将其看作是一种标准状态),这里外部的限制内化了,超我取代了父母这一职能,并采取一种方式——此方式与以前父母对儿童所用的方式完全相同——监视、指导和威胁自我。
结果,超我接管了父母这一职能的力量、作用和方法,但它不仅是该职能的继承人,而且是合法的继承者。它直接产生于该职能并继续发展,现在我们就来认识它的发展过程。不过,首先我们须评述二者之间的不同。超我好像已作出片面的选择,只选择了父母的严格与严厉、限制和惩罚的功能,而好像并未继承和保持父母的爱的关心。假如父母的确是用严厉来增强其权威;那么,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儿童为什么会发展严厉的超我。但是,与我们预期相反,经验表明,即使父母的抚养是温和而友善的,并且尽可能避免威胁和惩罚,超我仍然会变得无情而严厉。后面,当我们处理超我形成过程中本能的转化时,我们会再来谈这个矛盾。[43]
对于父母权威转变为超我的过程,我无法将我想说的全部告诉你们,一半是因为该过程如此复杂,以至于对它的表述不适于纳入现在这个介绍性讲演的范围中,而另一半也是因为我们自己也不肯定我们完全了解这个过程。故而,用下面的简单方式进行介绍,你们应感到满意。
该过程的基础就是我们所称的“认同”(或译自居)(identification)——即一个自我对另一个自我的同化[44],结果,在某些方面,第一个自我像第二个自我那样行动,摹仿后者,并在某种意义上将后者吸收到自己之中。人们不恰当地把认同比作是吞食别人的合并。这是一种依赖别人的非常重要的方式,可能是最早的方式,但认同与对象选择不是同一回事。二者的差别可用下列方式进行表达:假如一个男孩使自己认同父亲,他就想像父亲一样;假如他把父亲作为他的选择对象,他就想拥有他、占有他在第一种情况中,他的自我是根据父亲的模型而变化的;而在第二种情况中,就没必要改变了。在很大程度上,认同和对象的选择是相互独立的;但一个人可能认同另一个人,并根据他的模型改变自己的自我,也可能把此人作为诸如性的对象。据说性的对象对自我的影响,尤其常发生在妇女身上,并成为女性气质的特征。在早期的讲演中,我已向你们论及认同与对象的选择之间最具指导性的关系。无论在儿童身上或者在成人身上,在常人身上或在病人身上,这种关系都同样地容易观察到。假如一个人失去了对象或被迫放弃对象,他常通过认同该对象和在自我中重建该对象的方式来补偿损失,因而可说对象的选择在此回复到了认同。[45]
对认同的这些说明,我自己也感到不太满意,但是,假如你们赞同我的关于超我的构成能被描述为是对父母职能认同的成功事例的观点,那么上述说明也就足够了。明确支持该观点的事实是:这个产生于自我的更具有优势的职能与俄狄浦斯情结的命运有密切的联系,以致使超我以对儿童具有极大意义的情感依恋的继承者姿态出现。就像我们所能看见的,随着俄狄浦斯情结的消失,儿童放弃了初期对父母所形成的强烈的精神贯注;但是,作为对失去对象的补偿,儿童就会进一步加强对父母的认同,而这种认同是已被放弃的、对对象的精神贯注的沉淀物,它在儿童后期生活中如此频繁地发生;但它在自我中之所以能够获得一个特殊的位置,这完全与它在转化中的情感重要性一致。进一步的研究也向我们显示,假如对俄狄浦斯情结的克服仅是不完全的成功,那么超我的力量与成长就会受到阻碍。在发展过程中,超我也接受那些步入父母位置的人——教育者、教师、被选做偶像的人——的影响。在正常情况下,超我与父母原型渐渐相背离;换句话讲,它变得更加非人格化了。人们也不应忘记,儿童在其生活的不同阶段对父母的评估各不相同。在俄狄浦斯情结让位于超我时,在儿童心目中,父母是相当伟大的;但后来,父母就大大失去了威信,而后,认同产生于后来这些失去权威的父母,并的确常对性格的形成起重要作用;但那种情况中,它们仅仅影响自我,而不再影响超我,这个超我已被最早的父母意象所决定了。[46]
我希望你们已经形成一个印象:超我的假设已真实地描述了一种结构关系,而不仅仅是把诸如良心之类的抽象物进行人格化。还有一个归之于超我的更重要的功能没有提到。超我也是自我理想(the egoideal)的载体,自我依照它来估量自己,竭力模仿它,力争满足它更加完善的要求。毫无疑问,这个自我理想是早年父母意象的积淀物,是那时儿童对父母所具的完美性的钦佩表现。[47]
我确信你们已听过大量关于自卑感乃是神经症的特征的论述。“自卑情结”(inferioritycomplex)尤常见所谓的纯文学作品中。使用“自卑情结”这一术语的作者认为,通过这样做,他才满足了精神分析的所有要求,并使其作品上升到较高的心理学水平。事实上,“自卑情结”是在精神分析中很少使用的一个技术术语。对我们而言,它不具有任何简单的、更不用说是基本的含义。如果像以“个体心理学家”(Individual Psychologists)著称的学派[48]喜欢做的那样,将自卑情结还原为个体对感官缺陷的自我知觉,这似乎是一个鼠目寸光的错误。自卑感有强烈的性爱根源。假如一个儿童认为自己不被喜爱,就会产生自卑,成人也是这样。唯一被真正认为低下的肌体器官是萎缩的阴茎,即女孩的阴蒂。[49]但自卑感的主要部分却来自于自我与超我的关系;
犹如犯罪是自我与超我之间紧张状态的流露一样。概言之,自卑感与罪疚感是难以分开的。
把前者当作是对道德自卑感的性爱补偿,这也许是对的。精神分析对这两个概念的界限问题注意得很少。
仅仅因为自卑情结变得如此流行,我们才敢冒昧地向你们提及一点题外话。我们这个时代有一个历史人物,尽管已退居幕后,但他仍活着。他的一条腿在他出生时就因受损而残废。一个相当有名的现代作家非常喜欢编辑名人传记,他就撰写了我正提及的这个人的生平。[50]现在写传记,要压制剖析人物心理深度的要求,这可能是不太容易的。因此,我们的作家进行了一个大胆尝试:
他把主人公性格的全部发展过程都建立在其因生理缺陷而导致的自卑感之上。这样做时,他就忽略了一个虽小却不是没有意义的事实:这就是那些不幸生下一个病弱或有其他缺陷的孩子的母亲,常常试图用超负荷的爱来弥补孩子所遭受的不公平的缺陷。但在我们面前的这个例子中,这个傲慢的母亲却行为异常:她因孩子的残缺而收回母爱。当孩子长大成为一个拥有强权的人物时,他用行动明确地表明,他从未原谅他的母亲。当你们认识到母爱对一个儿童心理生活的重要性时,毫无疑问,你们会对传记作家的自卑理论做一个心照不宣的修正。
但是,现在请你们重新回到超我上。我们已经分派给它三种功能:自我监视、良心和(保持)理想。[51]从我们关于超我起源的讲演中,可知它是以一个重大的生物事实和一个重大的心理事实为前提的:即人类儿童对其父母的长期依靠和俄狄浦斯情结;这两个事实又是紧紧地交织在一起的。对我们而言,超我是每一个道德约束的代表,是追求完美的倡导者——简而言之,超我就是我们从心理学意义上所能把握的、被描述为人类生活更高层面的东西。由于超我本身可以追溯到父母和教育者等人的影响,故而,假如我们求助于这些起源,就可更加理解它的重要性。通常,父母和类似父母的权威者都按照他们自己的超我规范来教育儿童。无论他们的自我和超我达成什么谅解,在教育儿童时,他们都是严厉而苛刻的。他们已经忘记自己儿童时期的种种困难,而很高兴现在孩子能认同他们自己犹如认同他们的父母;在过去,他们的父母也是将这些严厉的约束施加在他们身上的。结果,儿童超我的形成实际上是以其父母的超我为模型的,而不是以其父母为模型。因此,超我的内容都是相同的,它成为传统的价值判断的载体,这些传统的价值判断以超我的方式代代相传。你们不难猜到,超我对于我们理解人类的社会行为——如过失问题——有何等重要的帮助,甚至可能对教育赋予了实际的启示。所谓的唯物史观很可能就错在低估了这个因素。他们摒弃超我这个因素,而主张人们的“意识形成”只不过是同时代经济条件的产物和上层建筑。这是事实,但它很可能并非真理的全部。人类从未完全生活于现在。种族和民族的过去即传统,是存在于超我的意识形态中的;并且,这种传统仅是慢慢地屈从于现实的影响和种种新的变化;而且它只有通过超我的活动,才能在人类生活中发挥重要的作用,而完全不依赖于经济条件[参阅第178页]。
1921年我努力利用自我和超我间的分化研究群体心理学。我获得了这样一个公式:心理群体是个体的集合,他们把同一个人引入他们的超我,并根据这个共同的成分在各人的自我中互相认同,那便成为一种心理的集体。[52]当然,这只适用于有领袖的群体。假如我们拥有了更多的这类应用,那么超我的假设对我们而言,就失去了最后一点迷惑;而且,当我们熟悉了心理的底层领域,转而研究较高层面的心理结构时所产生的尴尬感,也就可以完全消除了。当然,我们并不认为,分离出超我就完全解决了自我心理学的问题。这只不过是第一步;但这方面的困难,却不以第一步为限。
然而,现在我们应提出,在自我的相反一端还有另一问题等着我们解决。实际上在精神分析工作中,一个很早的观察已向我们提出了这个问题。由于该问题频繁发生,故而我们花了很长时间才找到了理解其重要价值的关键所在。就像你们所知,精神分析的整个理论,实际上都是建立在对抵抗的理解之上的。当我们试图使病人的潜意识变为有意识时,病人就向我们表现出这种抵抗。该抵抗的客观标志是病人的联想失败或远离所涉及的主题。通过这一事实——当他接近该主题时,会有种种痛苦的感情——他可能主观上认识到抵抗的存在。但也可能没有这最后的标志。因此,我们对病人说,我们从他的行为中推知他处于一种抵抗状态;病人则回答道,他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这点,只是觉得他的联想变得更加困难。这证明我们是对的;但在那种情境下,他的抵抗也是潜意识的,就像我们正在探讨如何提升的压抑是潜意识一样。我们很早以前就应该提出这个问题:这种潜意识的抵抗来自心理的哪一部分?精神分析的初学者将准备马上回答:当然,它是潜意识的抵抗。这是多么模棱两可而且无用的回答。假如它意味着抵抗产生于压抑,我们必定反驳:当然不是!相反,我们宁愿认为被压抑的内容具有一种强大的向上冲的驱力,具有闯入意识的冲动。反抗仅是自我的一种表现,自我最初实行压抑,并且现在又希望保持压抑。这就是我们早年一直采取的观点。现在因为我们已假定,自我中有一个特殊的职能即超我,它代表着各种约束和反对特性的要求,故而我们可说,压抑是超我的工作,或者由超我亲自实行压抑,或者由自我依其命令实行压抑,假如我们在精神分析中遇到的抵抗并未被病人意识到,这就意味着超我和自我在某些相当重要的情况中能够无意识地活动;或者——这可能更重要——自我和超我的某些部分本身就是潜意识的。在这两种情况下,我们必须考虑到这样一个令人不快的发现:一方面,自我(包括超我)不完全与意识相一致;另一方面,压抑也不完全与潜意识相一致。
女士们,先生们,谈到这里,我觉得应该歇息一下——你们也可能希望如此——在我继续讲演之前,我应该向你们道歉。我想对我在15年前发表的精神分析导论做一些补充,我这样做,好像你们和我一样,在这15年里除了从事精神分析之外,别的什么也不做。我知道,这种假设是不恰当的;但我又别无他法,只好这样做。毫无疑问,这与下述事实有关联:一般情况下,要让一个非精神分析者深刻地理解精神分析,这是非常困难的。当我告诉你们,我们并不愿意给人一种是神秘团体的成员或从事神秘科学的印象时,你们应该相信我。但我们仍然得指出并表达我们这样一种信念:若没有亲身经受精神分析而获得那种特殊经验,他(或她)就无权加入精神分析的探讨。15年前当我向你们做讲演时,我试图省略我们理论中某些思辨部分;但是我今天要对你们讲述的新发现,正是来自于这些思辨部分。
我现在回到我们的主题。面对这样的疑问:是自我和超我本身就是潜意识的,还是仅仅产生了潜意识的结果?我们有很好的理由去赞成前一种可能性。并且,这也是一个事实,即自我和超我的大部分能够保持在潜意识状态,并且通常是潜意识的。也就是说,个体对其内容一无所知,而且为了使它们变为意识必须做一定的努力。事实上,自我和意识、压抑与潜意识并非一致的。
我们须将对待意识——潜意识问题的态度进行一次根本的修订。起初,由于意识已表明它自己是如此不值得信任,故而我们非常倾向于降低意识的价值。但我们这样做可能是不公正的。正如我们的生命一样,意识虽然没有很多价值,但它却是我们所拥有的全部。没有意识本质的启示,我们就会在深层心理学的黑暗中迷失方向;但我们必须努力重新找到我们的方向。
什么叫意识,这是无须讨论的,因为它的含义很明确。“潜意识”这个词的最古老而又最好的含义是描述性的,即,无论何种心理过程,我们若根据其产生的影响而不得不假定其存在,同时又无从直接觉察到,我们就把这种心理过程叫做“潜意识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与它的关系,和我们与存在于他人身上的心理过程的关系一样,不同的只在于前者是我们自身实际所具有的。假如我们想要一个更正确的解释,我们可按如下陈述来修改我们的论断。这就是假如我们一定要假定一种心理过程目前正在进行着,而目前我们又完全没有意识到它,那么我们将这一心理过程叫做潜意识。这个定义使我们想到,大多数的意识过程仅仅在极短的时间内是有意识的,很快它们就变成潜在的,但能够很容易地再次变成有意识的。
假如可完全肯定,即使在潜在的条件下,它们仍然是心理的东西,我们也可以说,它们已变成潜意识的了。到目前为止,我们仍未了解到任何新的东西;也没有获得将潜意识的概念介绍到心理学的权利。但我们对动作失误已能进行一些新的观察。比如,为解释口误现象,我们觉得必须假定口误者心中有说出某种特殊的话的意图。从他言谈中出现的干扰,我们可以肯定地推论出这种意图;但这个意图本身并没有流露出来,结果它只是潜意识的。假如随后我们将此意图告诉口误者,他将觉得此意图对他而言是非常熟悉的,可见,对他来讲,此意图仅暂时是潜意识的。但假如他否认此意图,认为此意图与他没有任何关系,这便说明此意图将永远地成为潜意识。[53]从这一经验,我们获得了将前面被描述为潜意识的东西宣称为潜意识的东西的权利。鉴于这些动态关系,现在我们可以把潜意识分成两类:一类可以在频繁发生的情况下,比较容易地转变为意识的东西;另一类的转变则很困难,而只有付出相当大的努力才有希望,甚或根本就不可能。为了避免发生这类含糊性:即我们指的是前一类潜意识还是后一类潜意识?我们是在描述意义上使用该词,还是在动态意义使用该词?我们便利用了一种可允许的简单方法,我们称那类只是潜在的、因而容易变为意识的潜意识为“前意识”,而另一类仍称为潜意识。现在我们有3个术语:“意识”“前意识”和“潜意识”,在描述心理现象时,我们可以妥善地运用这三个词。再重申一次:在纯粹的描述意义上,前意识也就是潜意识;但我们不能给它这个名词,除非在随便的交谈中,或者当我们不得不论证在心理生活中存在着一般意义上的潜意识过程的时候。
我希望你们会承认,到目前为止,我们的讨论还不太坏,并且是便于理解的。但不幸的是,精神分析工作发现自己被迫在另一种即第三种意义上使用“潜意识”这个词,并且,这的确可能引起混乱。我们形成了一种新而深刻的印象:心理生活的广泛而重要的领域通常是没有被我们认识到的,以至于这些发生在心理生活中的过程在真正的动态意义上只得被看作是潜意识。根据这种印象,我们开始理解潜意识也具有形态学的或系统学的意义;开始谈起前意识的“系统”和潜意识的“系统”,以及自我和潜意识(Ucs)系统的冲突;并且,“潜意识”这个词越来越多地用以指心理领域,而不是心理品质。自我和超我的诸部分在动态意义上乃是潜意识的。这一发现尽管实际上使用起来不便利,但在这一点上是令人欣慰的,它有可能排除问题的复杂性。
我们觉察到,我们无权将异于自我的那个心理领域称为“潜意识系统”,因为潜意识的特征并不局限于此。既然如此,我们将不再在系统学意义上运用“潜意识”这个术语。我们将赋予它至今被认为是更好的名称,这样就无人再产生歧义。我们效仿尼采的用语,采纳格罗德克(Georg Groddeck,1923)[54]的建议,将它叫做“本我”[55]。这个非人称代词似乎尤其适用于表达心理的这个领域的主要特征——即不同于自我的这一事实。然后,超我、自我和本我——这便是三个王国、区域、范围,我们把个体心理结构就是分为这三个部分;还将在下面探讨三个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56]
不过在此,我先插一小段话。我想你们并不满意我前面的论述,因为意识特征的三种特性和心理结构的三个领域并未合成和谐的三对;故而,你们可能认为这在某种意义上使我们的发现变得模糊不清。但我并不认为我们必须为此感到遗憾;而是应该告诉自己,我们无权指望有任何这样和谐的安排。让我给你们做个比喻;当然比喻无济于事,但可使人感到更加放心。比喻是:想象一个国家拥有各种不同构造的地形——如山区、草原和连串的湖泊——还有杂居的人口:德意志人、马扎尔人和斯洛伐克人,他们从事不同的活动。现可将事情划分成这样:德意志人居住在山区,以养牛为业;马扎尔人居住在草原,以种植谷物和葡萄为业;斯洛伐克人居住在湖滨,以捕鱼和编席为业。假如划分能像这样整齐而明确,威尔逊(W.Wilson)必将大为高兴[57],地理课的教学也必将便利;但假如你周游到此,你将发现的划分是缺少顺序而混杂的。德意志人、马扎尔人和斯洛伐克人到处杂居;山区也有农耕地,而牛群亦可在草原上放牧。当然也有少数事情如你所料,因为山地无法捕鱼,水中无法种植葡萄。你所携带的区域图总体上的确与事实相符,但你必须包容细节上的偏差。
关于本我,除了这个新名称外,你们不要期望我有更多的东西给你们。本我是我们人格中隐晦而不易接近的部分;我们对它知之甚少,而且所知也来自于对梦的工作的研究和神经症状形成的研究;它们大多数具有否定的性质,只能被描述为自我的对立面。我们用比喻来研究本我:我们称之为混乱,是一口充满了沸腾着的兴奋剂(excitations)的大锅。我们没想到它的底端与躯体的影响相通,在那里本我吸取各种本能的能量,以找到它们的心理表现[58],但我们无法说明这在什么样的底层上找到。本我充满了来自本能的能量;但它没有组织,也没有产生共同的意志;而仅有一种遵循快乐原则(pleasure principle),以使本能需要得到满足的欲望。思维的逻辑法则在本我那里是不适用的,矛盾律更是这样。相互矛盾的冲突并肩共存,并不彼此相互抵消或减弱,至多在占统治地位的经济法则的压力下,会聚在一起而做出种种妥协,以便能量的发泄。本我中没有东西能与虚无相比较;我们惊讶地觉察到,在哲学原理上空间和时间是我们心理活动的必要形式,而本我却是个例外。[59]本我中没有东西能与时间的观念相对应,也没有时间推移的认识。而且——一件引人注意的和有待用哲学思维去思考的事情是——时间的推移并未引起其心理过程的变迁。[60]种种从未超越本我的愿望性冲动,还有种种因压抑而陷于本我的观念,实际上都是不朽的;
甚至过去几年后,它们的行动仍像是刚刚产生时的那样。它们只有经过精神分析工作而成为意识后,才可能被认出是属于过去的东西,才可能失去其重要性,才可能去掉其精神贯注的能量。精神分析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正是依赖于上述情况。
我一直有这样一个印象,我们在理论上没有充分利用这个已确信无疑的事实,即被压抑的内容不随时间而改变。这个事实好像为通向最深奥的发现提供了一个研究途径。不幸的是,在这里,我自己并未取得任何进展。
当然,本我是不知道价值判断的:它没有善恶,无所谓道德。假如你们喜欢,也可说与快乐原则紧密联系的经济的或数量的因素,支配着其所有过程。在我们的观点中,寻求发泄的本能的精神贯注就是本我中存在的一切。这些本能冲动的能量所处的状态似乎与心理其他领域的状态不同,前者更加好动,更容易发泄。[61]否则,移置和凝缩将不会发生,而它们是本我的特征,而且完全忽视受到精神贯注的事物——在自我中,我们将它叫做观念——的特性。对于这些事情我们愿意给予更多的说明。附带提一下,你们知道,我们可以将不同于潜意识的特征归之于本我,而且你们也可认识到,在不具备那种相同的原始和非理性的特征时,自我和超我的各个部分也有成为潜意识的可能性。[62]
通过研究自我和心理结构的最表层部分即被称为“知觉意识”(Pcpt.-Cs)[63]部分的关系,我们可以把自我从本我和超我中区分出来,就这点而言,我们可以更好地揭示实际自我的特征。
这个系统转向外部世界,它是知觉因此产生的中介物,在它进行活动的期间,意识现象便从中产生了。它是全部心理结构的感觉器官;并且它不仅感受到来自外界的刺激,而且也感受到来自心理内部的刺激。我们几乎不必寻找这个观点的论证:自我是本我中由于接近外部世界而为其影响所改变的那个部分,它适合于接纳刺激,并作为一种防止刺激的保护物,其功用可以比作环绕于一个生命物质周围的外层。对自我而言,与外层的关系变成了决定因素;它接受了将外部世界呈现给本我的任务——这对本我来说是幸运的,因为本我盲目追求本能的满足时,常常会忽略最强大的外部力量,从而不可避免地导致自身的毁灭。在完成这个功能时,自我必须观察外部世界,把外部世界的精确图景存贮在它的知觉记忆里,并且通过实行“现实检验”(reality-testing)[64]的功能,去掉任何附加于外界图景中的、来自内部兴奋的东西。自我在本我的命令下控制着种种联系活动的途径;但在需要与行动之间,插进了一个起到延缓作用的思维活动形式[65],在这期间,它利用了经验的记忆残迹。用这种方式,它废除了无限制支配本我中事件的快乐原则,而代之以现实原则(reality principle),该原则保证更强的确定性和更大的成功。
难以描述的时间的关系也通过知觉系统介绍进自我中,几乎毋庸置疑,该系统的运作模式就是提供了时间观念起源的东西。[66]但是,自我与本我的区别特别在于,自我倾向于综合其内容,综合其心理过程,而这是本我完全缺乏的。当我们不久要开始处理心理生活的种种本能时,我希望我们能成功地发现自我的这个基本特征的根源。[67]它独自产生高度的组织(这个组织是自我为取得最佳成果所必需的)。自我从知觉本能发展到控制本能;但自我只有通过作为本能[68]的代表,并在一个相当大的集合体中为本能安置恰当的位置,再将它放进一个有条理的联系中,才能控制本能。用一句流行的话讲,自我代表理性和审慎,而本我代表桀骜不驯的激情。
至今为止,对自我的优点和功能,我们已有了一个印象;现在是开始思考自我另一方面的时候了。毕竟自我仅是本我的一部分,是因接近外部世界、受其危险的威胁而产生的有利于自我改变的那一部分。从动力的观点看,自我是微小的,其能量是从本我中借来的,而且我们并不是完全没有看到这些方法——可称其为诡计——它利用这些方法,从本我中攫取尽可能多的能量。例如,其中之一就是自我认同实际的或被抛弃的对象。对对象的精神贯注源自于本我的本能欲望。首先,自我必须注意到它们。但通过认同对象,自我便取代对象而使自己受到本我的欢迎,并力求使本我的力比多转向自我本身。我们已经看到[第64页]在自我的生命旅程中,自我常常从过去选中的对象的遗物中摄取大量的能量。总体看来,自我必须执行本我的意图,通过找到能使这些意图圆满实现的环境来完成它的任务。自我与本我的关系可以用骑手与马的关系来比喻。马提供运动能量,而骑手具有决定目标和引导这个强健动物的活动的特权。但在自我和本我之间,却常出现不理想的情形:骑手被迫引导马在马自己想走的路上奔驰。
本我中还有一部分,自我因压抑而产生抵抗,进而使自己从那一部分分离出来。但压抑并没有扩展到本我,于是被压抑的内容便并入到本我的其余部分。
有一句格言告诫我们,一仆不能同时侍二主。可怜的自我处境甚至更糟:它侍候三个严厉的主人,而且要尽力使三个主人的主张与要求达到彼此和谐。这些主张却总是背道而驰,且好像总是互不相容。因而自我经常不能完成任务,这也就不奇怪了。这三个暴君是:外部世界、超我和本我。当我们认识到自我在努力同时满足它们——或同时服从它们时,我们就不会对这个自我人格化并看作分离的结构而感到任何遗憾。自我觉得自己三面被困,受到三种危险的威胁。假如它难以忍受其压力,就会产生焦虑。由于自我起源于知觉系统的经验,所以它担任着表达外部世界需要的职责,但它也努力争取成为本我的一个忠实奴仆,保持与本我的良好关系,把自己作为对象推荐给本我,并把它的力比多吸引过来。在它企图调节本我和现实的过程中,它常常被迫用自己的前意识(Pcs)的文饰作用来遮掩本我的潜意识要求,掩饰本我与现实的冲突,并且即使在本我仍固执己见而不愿屈服时,它也会用外交的巧妙手段宣称自己正在关注现实。另一方面,自我所采取的每一步,都受到要求严格的超我的监视;超我丝毫不考虑自我在本我和外部世界方面所遇的困难,为自我的行为规定了明确的准则;而且自我一旦不服从这些准则,超我就用强烈的自卑感和罪疚感来惩罚它。这样,自我被本我所驱使,受超我所限制,为现实所排斥,为完成其经济的任务而奋斗,以便使它遭受到的种种力量和影响达到和谐;我们能理解,为什么我们常会忍不住叹息:“生活不容易啊!”如果自我被迫承认自己弱小,它就会产生焦虑——有关外部世界的现实性焦虑、有关超我的道德性焦虑和有关本我中激情力量的神经性焦虑。
我想根据上面描述,以一种简单的示意图,描绘心理人格的构成关系,呈述如下:
正如你们此处所见,超我融入到本我中;作为俄狄浦斯的继承者,它的确与本我有着紧密的关系;它比自我距离知觉系统更远。[69]只有通过自我,本我才能与外部世界进行交往——至少依此示意图看来是如此。当然,目前很难说清该图到底在多大程度上是正确的,但在某一方面它肯定是错误的,即作为潜意识的本我所占据的空间应该无可比拟地大于自我或前意识所占据的空间。我必须提醒你们在思维中对此加以改正。
在总结这些听起来肯定令人兴奋的,但可能不很明确的论述时,我在这里向你们提出另外一些告诫。在考虑到将人格分为自我、超我和本我时,你们当然不会把它想象为具有明确的分界线,就像政治地理学中那些人工绘制图一样。我们无法像在图画或原始的绘画中那样,用直线的轮廓描绘出心理的种种特征,但我们可以像现代画家那样,用各种色彩区域相融的方法来描绘。在完成分离之后,我们应该使被分离的东西再次融合。对于采用图示表达像心理过程这样易变的东西的最初尝试,你们的评判不应过于苛刻。这种分化的产生极可能因人而异;在其实际活动中,它们也可能变化和经历短暂的停滞阶段。尤其对在分化发展过程中最后的且最微妙的分化——自我与超我的分化——这类情形来说,可能更是如此。无疑,心理疾病也可能导致同样的结果。也很容易想象,某些神秘的方法可以成功地扰乱心理各个不同区域间的正常关系。例如,知觉或许能够把握本来难以接近的、在自我深层和本我中发生的事件。然而,这个方法能否引导我们达到期望中的终极真理,却大可怀疑。但是,精神分析的治疗选择了一种类似的方法,对于这一点是可以承认的;因为精神分析的治疗目的的确在于增强自我,使之更加独立于超我,拓宽它的知觉领域,扩大它的组织,以使它能够占有本我的新领域。[70]哪里有本我,哪里就有自我,这是一种矫正性工作——就像苏伊德海[71]的排水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