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精神结构与外部世界

当然,我在第一章中提出的所有一般的发现和假设,都源于艰苦和细致的工作,对此我已在前面的章节中给出了实例。现在,我们也许很想对我们通过诸如此类的工作而实现的知识增长做出考察,并思考我们为未来的发展开辟了什么样的道路。在这一点上,我们会注意到下述的事实,即我们常常不得不大胆越过心理科学的界限。我们涉及的现象并不只属于心理学,它们也有器质性的和生物学的侧面。因此,在努力建立精神分析的过程中,我们也得出了某些重要的生物学发现,并且不可避免地提出了新的生物学假设。

但暂时还是让我们仅谈及心理学。我们看到了,要划出心理常态和心理变态的分界线,在科学上并不是行得通的,以致这种区分虽然实际很重要,但仅仅具有世俗的价值。因而,我们能够通过研究心理失常来理解正常的心理生活——如果这些病理状态,像神经症和精神病,有根本不同的独特原因,那就做不到这一点。

通过研究睡梦中出现的短暂无害、实际又起着作用的精神异常,给了我们一把理解生活中长期和有害的精神疾患的钥匙。因此,我们现在可以大胆地断言,意识心理学很难理解梦,也就同样很难理解正常的心理功能。意识的自我觉知纯属自以为是,事实证明了,它根本不足以探测心理过程的丰富性和复杂性,不足以揭示心理过程的相互联系,也不足以认识心理过程失常的决定因素。

我们的假设是采纳一个精神结构,它是扩展于空间、暂且汇集到一起、为生活的迫切急需而发展起来的,它仅仅在一个特定的点和在某些条件下才产生意识现象——这个假设使我们能够在类似于任何其他科学、像物理学的基础之上建立心理学。在我们的学科中,就像在其他学科中一样,问题是相同的。在经过检查而直接呈现给我们知觉的对象的那些属性(性质)背后,我们必须去探索某些内容,它们更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器官的特定感受能力,并更接近于被认为是真正的事态。我们无法达到真正的事态本身,因为很显然,我们推论到的任何东西都必定要被转换成我们的知觉语言,而我们要摆脱这一点是根本不可能的。但是,我们这个学科的本性和局限也就在于此。就好像我们在物理学中所说的:“假如我们能看得足够清楚,我们就会发现,表现为固体的东西乃是由这样那样形态和大小的粒子所构成的,并且占有这样那样相对的位置。”与此同时,我们试图通过人造的辅助物来最大可能地提高我们感官的效率。不过,可以设想,所有这样的努力都不能影响到最终的结果。现实将总是保持“不可知”。科学从我们最初的感官知觉中得到的收获,就在于洞悉外部世界中存在的联系和依从关系。这些联系和依从关系能以某种方式被如实地复制或反映在我们的思想和认识的内部世界中,使我们能够去“理解”外部世界中的某些事物,去预见它们和有可能去改变它们。我们在精神分析中采取的步骤就与此十分类似。我们发现了填补我们意识现象中的裂隙的技术方法,我们运用这些方法就像物理学家运用实验一样。以此,我们推论了一些其本身是“不可知的”过程,并把它们引进了我们意识到的过程中。例如,如果我们说:“在这一点上介入了潜意识的记忆”,那就意味着:“在这一点上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对它还不能形成观念,但它如果进入了我们的意识,它才能够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得到描述。”我们对进行这种推论和引进的合理性论证,以及相信它们的程度,其每一个体实例自然都是可以批评的。而不可否认的是,要得出一个具体结果常常是极其困难的——这表现为在分析者之间缺少一致性。问题的新奇性会因为缺乏训练而受到指责。但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学科本身固有的特殊因素:因为心理学与物理学不同,我们所关心的并不总是只能引起冷静的科学兴趣的事物。因此,我们对这一事实也将不会感到十分惊讶,即当一个女性分析者并不确信她自己对阳具的强烈愿望,那她也就不会强调这个因素对她的病人的重要性。错误的根源在于个人因素,但这样的根源从长远来看并不特别重要。如果一个人查阅关于显微镜的使用的旧教本,他就会惊奇地发现,当显微镜的技术还是刚刚出现的时候,它就对使用这种工具进行观察的人们的人格提出了特别的要求——对全部这些要求,直到今天也没有提出过疑问。

我不可能尝试去完整描绘精神结构及其活动。我会发现自己受到如下事实的阻碍,即精神分析还一直没有时间同等地研究所有那些功能。因此,我只满足于自己对在第一章中所谈到的内容逐一做扼要的重述。

我们生命的核心是由混沌的本我构成的,它与外部世界没有直接的交往,甚至只有通过其他作用的媒介,才会为我们自己的知识所理解。在本我中,肌体的各种本能在起作用,它们本身是两种原始力量(爱欲与破坏)以各种比例相融合的混合物,并且它们通过与不同器官或器官系统的联系而彼此分化开来。这些本能的唯一驱动力是获取满足,这被认为是出自器官借助外部世界的对象而发生于其中的某种变化。但是,像本我的愿望这样的本能,其直接的和肆意的满足经常会导致与外部世界的危险冲突和引来灭顶之灾。本我并不知晓为确保生存而产生的担忧,因而也不知道焦虑。

或许更正确地说,尽管它能产生焦虑的感觉要素,却不会利用它们。可能被假定存在于本我的精神要素之中或之间的那些过程(原发性过程),与存在于我们的智力和情感生活中、经由我们的意识知觉而为我们所熟悉的那些过程是大不相同的。它们不受逻辑的严格限制,因为逻辑会以不合理为由排斥其中的某些过程,并谋求消除它们。

与外部世界相隔绝的本我有它自己的感觉世界。它异常敏锐地觉察出在它内部的某些变化,特别是来自它本能需要的紧张性的波动。这些变化作为快乐-不快乐系列中的感受而变成意识。

无疑很难说这些知觉是通过什么方法和借助于什么感觉终端器官而发生的。但已知的事实是,自我觉知——一般感觉和快乐-不快乐的感情——以专横的力量制约着本我中的事件变迁。本我服从于不可抗拒的快乐原则,但本我并不是单独如此。看来其他精神作用的活动也只能修正快乐原则,却不能取消它。快乐原则究竟何时和怎样才可能得到克制,这仍然是理论上最为重要的问题,并且还没有得到解决。快乐原则是要求减少,也许实际上是要求消除本能需要的紧张(即达到无忧无虑的境界),这一考虑导致快乐原则与两种原始力量(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之间仍未确定的联系。

心灵的另一构成部分是我们最为了解的和最容易认识到的——那就是众所周知的自我——它是从本我的表层中发展出来的,本我的表层通过适应于接受和排斥刺激而直接与外部世界(现实)相接触。自从有了意识知觉,它就不断影响到本我的越来越大的领域和越来越深的层次。但它一直保持着对外部世界的依赖,一直带着它的起源的不可磨灭的印记。自我的心理功能就在于把本我中的(事件的)变迁提到更高的能动水平(也许是通过把变动不居的能量转变成受约束的能量,可相当于前意识状态)。自我的建构功能就在于把思想活动引进到本能的要求和满足本能的行动之间,思想活动在确定了它当前的方向和估价了先前的经验之后,就努力利用试探性行动去预测所规划的行动过程的结果。以这种方式,自我就会做出决定:获得满足的企图是力求实现呢,还是加以拖延,或者也许它根本就不必要,因为本能的要求是危险的而完全受到了压抑(在此我们就有了现实原则)。

就像本我单一地指向获得快乐一样,自我主要考虑的是安全。自我义不容辞地担负着自我保存的任务,而这正是本我所忽视的。它(自我)运用焦虑感作为信号,对威胁着自身完整的危险发出警告。

因为记忆的痕迹,特别是言语残余能够变成意识,起着与知觉相同的作用,所以就有引起混乱的可能性,导致对现实的误解。自我通过建立现实检验来使自己避开这种可能性。由于睡眠状态的独特条件,这种现实检验才得以在梦中失去效用。自我寻求在机械力量占主导的环境中保存自己,会受到最初来自外部现实的危险的威胁。但威胁着它的危险并不单单来自外界,它自己的本我也是类似的危险根源,这是由于两个不同的原因:首先,过度强烈的本能会伤害自我,这与外部世界的过度“刺激”会伤害自我相类似。实际上,前者不能毁灭自我,但却能够毁灭自我特有的动力组织,使自我重新变成本我的一部分。其次,经验可以告诉自我,某些本身并非无法忍受的本能需要,其满足会带来现实世界中的危险,因此,这种本能需要也会成为危险。从而,自我是在两条战线上作战:

它必须既防止外部世界消灭自身的威胁,又要防止内部世界提出过度的要求,以求得自己的生存。

它采取了相同的方法来防御二者,但它对内部敌人的防御是特别不利的。自我在起源上与这个内部敌人相一致,此后它们又以最密切的关系共同生存,结果自我极难逃避内部的危险。内部的敌人虽然能暂时受到压制,但却一直作为威胁而存在。

我们已得知,童年初期虚弱的和不成熟的自我在其努力避开那个生命时期特有的危险时,是怎样受到加之于它的压力和长久伤害的。儿童通过他们父母的关心而得到保护,以防止来自外部世界的、威胁着他们的危险。他们为这种安全感付出的代价是对失去爱的恐惧,失去爱会使他们面对外部世界的危险,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当一个男孩发现自己处在俄狄浦斯情结的境况中,从原始根源得到加强的阉割危险对他的自恋构成威胁的时候,上述的因素就会对冲突的结果产生决定性影响。迫于当前实际的危险和有其种系发生基础而回忆到的危险这两种影响的共同作用,儿童开始尝试进行防御(压抑),这暂时是有效的。然而,当后来性生活重新活跃,从而对过去受到拒斥的本能欲望带来强化时,在心理上就变得不适宜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从生物学的观点来看,就必然会认为自我控制早期性兴奋的任务是完全失败的,也就是当时它的不成熟对此还难以胜任。我们从自我的发展落后于力比多的发展当中,会了解到导致神经症的基本前提。我们无法不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儿童的自我不承担这个任务——就是说,如果儿童的性生活可以听其自由,就像在许多原始人中发生的那样,神经症就能够得到避免了。很可能神经症疾患的病因要比我们在这里描述得更为复杂,即便如此,我们也至少说明了致病情结的一个基本的部分。

我们不应该忘记种系发生的影响,它以某种方式被表现在本我中,其形式我们还不能掌握。并且它必定会作用于自我,这种作用在早期比在后期更强而有力。在另一方面,我们逐渐认识到,那种压抑性本能的早期尝试,使得幼稚的自我产生支持外部世界而反对内部世界的强烈倾向。后一种态度是由禁止婴儿性欲所造成,它对个体后来为文化所做的准备不能不产生影响。被迫放弃直接满足的那些本能欲望不得不进入新的导向替代满足的渠道。在这些迂回的过程中,它们也许变得失去了性的特性,并且它们与其起初的本能目标的联结也会变得更松散了。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预期得出这种论点,即我们文明的许多具有很高价值的宝贵财富,都是牺牲了性欲和通过对性驱力的限制而获得的。

我们不得不一再地强调这样的事实,即自我把它的起因和它所获得的最为主要的特性都归之于它与外部现实世界的联系。因而我们可以进一步假定,自我又一次十分接近于本我的种种病理状态,是基于与外部世界的联系的中断或松动。这非常符合我们从临床经验得到的认识——即精神病爆发的诱因或者是现实变成使人无法忍受的痛苦,或者是本能变得异常强烈——由于本我和外部世界竞相对自我提出要求,两者肯定会导致相同的结果。如果自我与现实能够始终保持分离,精神病的问题就会是简单明了的。但这种情况绝少或许根本就没有发生过。甚至只要远离外部世界现实,他就会陷入一种幻觉混乱的状态。一个人可以从愈后的病人那里了解到,当时在他头脑的某个角落(如其所说)还有个隐藏着的正常人,像个冷眼旁观者,观看着在他身边流逝着的病态喧闹。我无法确定我们是否可以设想一般情况都是如此,但我能报告出发病过程不很剧烈的其他一些精神病具有相同的表现。我想起一例慢性偏执狂,当每次忌妒发作之后,患者的梦境都会向分析者转达出爆发缘由的准确写照,而不受任何妄想的影响。这显示了一个有趣的对比:

当我们习惯于从神经症患者的梦去发现与他们醒着的生活不相容的嫉妒时,在这个精神病病例中,白天支配着病人的妄想却在他的梦中得到了纠正。发生在所有这些病例中的精神的分裂,我们可以认为大体是真实的。形成的两种精神态度取代了单一的态度——一种是正常的态度,注意于现实;另一种态度则是在本能的影响下,自我与现实相分离。这二者相伴并存,其结果依赖于他们相对的强度。如果后一种态度是强有力的,或变得强而有力,那就出现导致精神病的必要前提。

如果关系正相反,那么妄想性障碍就会有明显的好转。实际上,这仅仅是退回到潜意识当中——大量的观察使我们相信,当妄想明显表露之前,它早已预先存在了。这种看法,即假定在所有的精神病中都有自我分裂的看法,如果不能实际用来说明其他更类似神经症的状态,以及最终不能实际用来说明神经症本身,那它就不能吸引广泛的注意。我最早是在恋物癖的病例中逐渐确信这一点的,这种变态可以被看作是性反常行为之一。如众所周知,它是基于病人(几乎总是男性)否认女性没有阳具的事实——这个事实对他是极不合宜的,因为这证明了他自己有受到阉割的可能性。因此,他拒不承认他自己具有关于女性生殖器缺少阳具这种感官知觉,并坚持相反的信念。可是,未被承认的知觉并不是没有一点影响,因为,他无论如何也没有勇气断言他真的看到了阳具,他拿其他的什么东西去加以代替——身体的一个部分或某一别的对象——并委之以阳具的角色,这是他不能没有的。替代物通常是他在看到女性生殖器的时刻实际看到的某种事物,或者是能适当地作为阳具的象征性替代物的某种事物。此刻,把物恋的对象当成自我分裂来加以描述是不正确的,这不过是借助于移置作用而形成的妥协,在梦中就常有这种情况。但观察向我们进一步表明,创造出物恋的对象,是出于试图消灭阉割可能性的证据,从而能够避免对阉割的恐惧。要是女性像其他生物一样拥有阳具,一个人就没有必要担心会失掉自己的阳具。此时我们发现,有恋物癖的人发展了与没有恋物癖的人相同的阉割恐惧,并以相同的方式做出反应。因此,他们的行为同时表达了两个相反的前提。一方面,他们拒不承认他们的知觉事实——即他们看到了女性的生殖器没有阳具。另一方面,他们知晓女性没有阳具的事实,并从中得出了正确的结论。两种态度并行存在于他们的整个一生,而却没有相互的影响。在此,才可以正确地把它称之为自我分裂。这种情形也使我们能够了解到,恋物癖怎么经常地得到有限的发展,它并不完全制约着对象的选择,而是或多或少地为正常的性行为留下了余地。实际上,有时它退而表示有节制的作用,或只限于暗示,因此,有恋物癖的人从没有做到过自我与外部现实世界的完全分离。

绝不应该认为,恋物癖提供的是有关自我分裂的特例,它仅仅是用来探讨问题的一个特别便利的论题。让我们回到自己的主题上来,儿童的自我在现实世界的支配下,会通过人们所称的压抑来摆脱不合宜的本能要求。现在,我们将通过进一步的主张补充这一点。在这同一生命阶段,自我经常发现还要抵挡来自外部世界而使自己感到苦恼的某种要求,这是依靠不承认对这一现实要求的知觉而做到的。这种不承认经常地发生,而且不仅仅为有恋物癖的人所具有。无论我们什么时候去研究它们,均表明与现实相分离的尝试都是折衷的、不完全的。它们的不承认总是由一种承认所补充,两种相反而独立的态度总是引起和导致自我分裂的局面,其结果再次依赖于二者哪一个能够具有更大的强度。

我们刚才论述过的有关自我分裂的种种事实,都不像它们起初出现时那么新奇了。这实际上是神经症的一般特征,它存在于主体的精神生活中,涉及某种特殊行为,即两种彼此相反而又相互独立的不同态度。可是,就神经症来说,这两种态度之一属于自我,另一相反受到压抑的态度则属于本我。这一情况和另一情况(上节已加以讨论)之间的区别,基本上是地形学的或结构上的区别。在个体的例证中,要确定两种可能性中的哪一个并不是很容易的。可是,它们通常有下列共同的特点,无论自我在其防御的努力中做了什么,不管它是否试图拒不承认外部现实世界的一部分,也无论它是否试图抵制来自内部世界的本能愿望,它的成功从来都不是全面的无条件的。

结果总是取决于两种相对立的态度,二者不论强弱胜负都同样导致了精神的复杂性。最后,唯一必须指出的是,我们依靠自己的意识知觉对所有这些过程取得的了解是非常少的。

九、内部世界

我们尚没有办法转达一组复杂的同时性事件的知识,而只有按顺序地加以描述。因而,这导致了所有我们的解说都只好开始于片面的简单化,直到它们能够得到补充,得到发展,并得到完善。

自我的图景可写照如下:它介于本我和外部世界之间;它接纳前者的本能要求,以便使其得到满足;它从后者引发出知觉,并作为记忆加以利用;它刻意自我保护,抵御来自两方面的过度要求;同时,它的全部决策都听命于修正了的快乐原则。自我的这幅写照实际上仅可应用于童年初期结束之时,即到大约5岁。就在这个岁数前后,发生了一个重要的变化。外部世界的一部分至少是部分地不再作为对象,而是通过认同作用被纳入了自我,变成了内部世界的组成部分。这个新的精神构成部分继续发挥着迄今为止是由外部世界中的人们(被放弃的对象)所起的作用:

它观察自我,命令自我,评判自我,并以处罚来威胁自我,简直就如同它所取代的父母。我们把这个构成部分称作超我。我们能意识到它,是由于它作为我们的良心而起到的评判作用。值得注意的是,超我常常表现得很严酷,真正的父母并未对此提供固定模式。超我要求自我不仅要说明自己的活动,而且同样要说明自己的思想和没有得到实施的意图,它似乎对这一切都有所觉察。

这提醒我们,俄狄浦斯传说中的英雄也会对他的行为感到内疚,并使自己受到自我处罚,尽管由我们和他自己审判的罪过是由不可违抗的神谕力量造成的。超我事实上是俄狄浦斯情结的继承者,它只是在情结得到解决之后才建立起来的。为此,它的过分严酷就不是照搬现实的模式,而是与用来抵御俄狄浦斯情结诱惑的力量相符合的了。对这一事实的某些怀疑必定是出自哲学家及其信徒的主张,即道德感并不是由教育逐渐灌输给人们的,或者并不是人们在其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而是从更深远的根源被注入给人们的。

当自我与超我非常协调一致地发挥作用时,要区别它们的表现很不容易。但它们之间的紧张和疏远却会使它们自身显而易见。良心的责备引起的苦恼与儿童对失去爱的恐惧十分一致,现在,这种恐惧已为道德的力量所取代。另一方面,如果自我成功地抵制了超我的诱惑,并做了一些反对超我的事,自我就会感到提高了自信心和加强了自尊心,好像取得了某些宝贵的收获。在这一点上,虽然超我已经变成了内部世界的一部分,但它对自我仍旧扮演着外部世界的角色。在整个后来的生活中,超我都体现着一个人童年期的影响,即父母对他的抚养、教育的影响,和他对父母的依赖的影响——由于共同的家庭生活,大大地延长了人类的童年期。而总的来说,超我感受的不仅是父母的个人品质,而且是对它自身可发挥决定性影响的一切。如他们从属的社会等级的趣味和标准,以及他们所属民族的固有意向和传统。喜欢高度概括和明确区分的人也许会说,个体与父母相分离之后所面对的外部世界代表着现实的力量;他的带有遗传倾向的本我代表着有机体的过去;后来逐渐把外部世界与本我联结起来的超我,更多地代表着文化的过去,这似乎是儿童在早期生活的几年期间作为遗留经验所必须重复的经历。这样的概括不可能是普遍正确的。文化产物的某些部分无疑在本我中会遗留下它们的沉淀物。超我所起到的大部分作用是在本我中唤起回响,许多儿童的新经验将得到加强,因为它们是某些早期种系发生的经验的重演。

你所拥有的来自于你的父亲,获得它使之成为你的。

因此,超我在本我和外部世界之间占据了一个中间的位置,它本身合并了现在和过去的影响。

在建立超我的时候,可以说在我们面前就有一种方式,以这个方式。现在被转变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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