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人飲食,藉以滋養胃氣,宜行藥力。故飲食得宜,足為藥餌之助;失宜,則反與藥餌為仇。乃世俗之弊則有二:饕餮之人,但貪口腹,不遵禁忌,誤在放縱;謹慎之人,不知物理,概不敢食,誤在拘泥。加之嗜好萬有不齊,風土五方各別,誤投害固非淺,而當食不食,坐失亦多矣。然畢竟謹慎者誤小,放縱者誤大。數十年中,常見用藥不誤而病日深者,皆不遵禁忌之人也。故書中諄懇言之,願舉世病人,各以生命為重,慎勿欺瞞醫人,偷食不宜之物,以自喪其生,且令醫人蒙不白之冤也。

一、食物有極宜病人,而俗醫反以為大戒者;有極不宜病人,而反不戒者。是病人不知物性,醫人更不知物性也。書中辯論處,必反復申明。其理固已,又必援引古訓,或一、二家,或數家之說以證之,明吾辯之有所依據,非一人臆度之私也。願舉世醫人,各以病人生命為重,慎毋偏執一知半解,悍然自是,致病人遭殺人不用刃之禍也。

一、歷代醫書本草,考據精詳莫過於唐·陳藏器《拾遺》、甄權《藥性》、宋·蘇頌《圖經》、掌禹鍚《嘉祐》、寇宗奭《衍義》,明·李時珍《綱目》。而論食物稍詳者,惟唐·孟詵《食療》、南唐·陳士良《食性》、明·寧原《食鑑》、王穎《食物》。書中引證處,惟以《綱目》為主。其餘諸家,亦不下十之五、六。凡整篇整段及語關切要者,必標其名。間有節引一、二句,或合數家之論以成一說者,勢不能一一標名,恐隔斷文氣,令讀者目迷,非敢掠美也。

一、此書之作,雖全以《綱目》為主,而斷制處,則不敢隨聲附和。蓋考據之精,《綱目》為最,於理境則不能無欠也,明眼人自知之。

一、書中援引各家之說,十九非全錄原文。其改竄刪補處,取理明辭暢,使讀者瞭然心目而已。蓋古人千慮一失,義理或有未安,辭旨不無滲漏。鄙意欲明示後人,乃正以納忠。古人九原可作,當亦相視而笑,莫逆於心也。

一、書中所錄諸方,皆極平穩且應驗,閱者隨時檢用,不須加減。以此乃醫家、病家兩用之書,家置一冊,即得百千救急妙方。其因病制宜不可執泥者,乃醫家變動不拘之活法,非人人所能用也,任是佳方,概不敢錄。

一、書中辯論不厭詳明,理也。而語多提撕儆戒,未免嫌於狂憨,蓋非立異鳴高,亦力挽頹波,不得不然之勢也。試觀大司馬九伐之法,載在《周官》。子輿氏則曰:「善戰者服上刑。」矯時救弊之言,易於抗激古今,血性人往往如斯,惟讀者諒其愚直而已。

一、書中所引醫家論說,動關實用,不敢稍有舛訛。其經、史、子、集四庫中典故,及稗官、野史、說部、叢書,不過借為考據,或偶然涉筆成趣。篇名、地名、人名、朝代,不無間有繼謬。蓋此書成於晚歲,學業久荒,又卷帙散亡,無片紙可供獺祭,惟讀者諒其昏髦而已。

一、醫書與儒書並重,故本朝進呈醫家論著,亦得與《四庫全書》並塵已覽。武英殿書目中,皆蒙欽定考語,示其優劣。而《本草綱目》一書,《康熙字典》亦多采擇。諸凡術藝家言,不得與焉。乾隆年間,復奉敕纂修《醫宗金鑑》,薄海內外,無不欽遵。故此書所載典故,故藏冰、鹽政、茶課、魚課、曆法、河工、牧政、馬政等條,略於前代。而於本朝,謹遵乾隆年間欽定條例,詳悉繕入,仰草野儒生共知損益百王之盛軌焉。其不能盡載者,《會典》久已頒行,朝野恪遵為成憲,留心有用之學者,可以全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