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療方第二十三
(按金匱自二十三卷至二十五卷。前賢斷為後人所續。刪之不使朱紫之混。確有卓識。然竟刪之。恐嗜古者。有闕而不全之憾。不如姑存其說。以供參考。茲刻錄其原文。不加一字註解。以分別之。)
退五臟虛熱。四時加減柴胡飲子方。
柴胡(八分) 白朮(八分) 大腹檳榔(四枚並皮子用) 陳皮(五分) 生薑(五分) 桔梗(七分)
以上冬三月柴胡稍多。
柴胡 陳皮 大腹檳榔 生薑 桔梗 枳實
以上春三月比冬減白朮。增枳實。
柴胡 白朮 大腹檳榔 陳皮 生薑 桔梗 枳實 甘草
以上夏三月比春多甘草。仍用白朮。
柴胡 白朮 大腹檳榔 陳皮 生薑 桔梗
以上秋三月同冬三月。惟陳皮稍多。
上各㕮咀。分為三帖。一帖以水三升。煎取二升。分溫三服。如人行四五里進一服。如四體壅。添甘草少許。每帖分作三小帖。每小帖以水一升。煮取七合。溫服。再合滓為一服。重煮。都成四服。
長服訶黎勒丸方
訶黎勒(三兩) 陳皮(三兩) 厚朴(三兩)
上三味。末之。煉蜜丸如梧子大。酒飲服二十丸。加至三十丸。
三物備急丸方
大黃(一兩) 巴豆(一兩去皮心熬外研如泥) 乾薑(二兩)
上藥各須精新。先搗大黃乾薑為末。研巴豆內中。合治一千杵。用為散。蜜和丸亦佳。密器貯之。莫令泄氣。主心腹諸卒暴百病。若中惡客忤。心腹脹滿。卒痛如錐刺。氣急口噤。停屍卒死者。以暖水苦酒服大豆許三四丸。或不可下。捧頭起灌令下咽。須臾當瘥。如未瘥。更與三丸。當腹中鳴。即吐下便瘥。若口噤。亦須折齒灌之。
治傷寒令愈不復。紫石寒食散方。
紫石英(十分) 白石英(十分) 赤石脂(十分) 鍾乳(煅十分) 栝蔞根(十分) 防風(十分) 桔梗(十分) 文蛤(十分) 鬼臼(十分) 太乙餘糧(十分) 乾薑 附子 桂枝(去皮各四分)
上十三味。杵為散。酒服方寸匕。
救卒死方
薤搗汁灌鼻中。
又方
雄雞冠割取血。管吹內鼻中。
豬脂如雞子大。苦酒一升。煮沸灌喉中。
雞肝及血塗面上。以灰圍四旁。立起。
大豆二七粒。以雞子白並酒和。盡以吞之。
救卒死而壯熱者方
礬石半斤。以水一斗半。煎消以漬腳。令沒踝。
救卒死而目閉者方
騎牛臨面。搗薤汁灌耳中。吹皂角末鼻中。立效。
救卒死而張口反折者方
灸手足兩爪後十四壯。飲以五毒諸膏散。(有巴豆者)
救卒死而四肢不收失便者方
馬屎一升。水三斗。煎取二斗以洗之。又取牛洞(稀糞也。)一升。溫酒灌口中。灸心下一寸。臍上三寸。臍下四寸。各一百壯瘥。
救小兒卒死而吐利。不知是何病方。
狗屎一丸。絞取汁以灌之。無濕者。水煮乾者取汁。
屍厥脈動而無氣。氣閉不通。故靜而死也。治方。
菖蒲屑內鼻孔中。吹之。令人以桂屑著舌下。
又方
剔取左角發方寸。燒末酒和。灌令入喉。立起。
救卒死客忤死。還魂湯主之方。
麻黃(三兩去節用) 杏仁(去皮尖十七個) 甘草(一兩炙)
上三味。以水八升。煎取三升。去滓。分令咽之。通治諸感忤。
又方
韭根(一把) 烏梅(三七個) 吳茱萸(半升炒)
上三味。以水一斗煮之。以病人櫛內中三沸。櫛浮者生。沉者死。煮取三升。去滓、分飲之。
救自縊死旦至暮。雖已冷。必可治。暮至旦。小難也。恐此當言陰氣盛故也。然夏時夜短於晝。又熱。猶應可治。又云心下若微溫者。一日以上。猶可治之方。
徐徐抱解。不得截繩。上下安被臥之。一人以腳踏其兩肩。手少挽其發當弦弦勿縱之。一人以手按揉胸上。數動之。一人摩捋臂脛屈伸之。若已僵。但漸漸強屈之。並按其腹。如此一炊頃。氣從口而出。呼吸眼開。而猶引按莫置。亦勿苦勞之。須臾可少與桂枝湯。及粥清含與之。令濡喉。漸漸能咽。及稍止。若向令兩人以管吹其兩耳朵好。此法最善。無不活者。
凡中暍死。不可使得冷。得冷便死。療之方。
屈草帶繞暍人臍。使三兩人溺其中。令溫。亦可用熱泥和屈草。亦可扣瓦碗底及車缸以著暍人臍。令溺須得流去。此為道路窮卒無湯。當令溺其中。欲使多人溺。取令溫若湯。便可與之。不可泥及車缸。恐此物冷。暍既在夏月。得熱泥土。暖車缸。亦可用也。
救溺死方
取灶中灰兩石余。以埋人。從頭至足。水出七孔。即活。嘗試蠅子落水而死者。用灶灰埋之自活。
治馬墜及一切筋骨損方
大黃(一兩切候湯成下) 緋帛(如手大燒灰) 亂髮(如雞子大燒灰) 久用炊單布(一尺燒灰) 敗蒲(一握三寸即蒲席也) 桃仁(四十九個去皮尖熬) 甘草(如中指節炙銼)
上七味。以童子小便量多少煎湯成。內酒一大盞。次下大黃。去滓。分溫三服。先銼敗蒲席半領。煎湯浴。衣被蓋覆須臾。通利數行。痛楚立瘥。利及浴水赤。勿怪。即瘀血也。
禽獸蟲魚禁忌並治第二十四
凡飲食滋味。以養於身。食之有妨。反能有害。自非服藥煉液。焉能不飲食乎。切見時人不閒調攝。疾疢競起。若(字當作莫)不因食而生。苟全其生。須知切忌者矣。所食之味。有與病相宜。有與身為害。若得宜則益體。害則成疾。以此致危。例皆難療。凡煮藥飲汁以解毒者。雖云救急。不可熱飲。諸毒病得熱更甚。宜冷飲之。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肺病禁苦。腎病禁甘。春不食肝。夏不食心。秋不食肺。冬不食腎。四季不食脾。辯曰。春不食肝者。為肝氣王。脾氣敗。若食肝。則又補肝。脾氣敗尤甚。不可救。又肝王之時。不可以死氣入肝。恐傷魂也。若非王時。即虛。以肝補之佳。餘臟准此。
凡肝臟自不可輕啖。自死者彌甚。凡心皆為神識所舍。勿食之。使人來生復其對報矣。凡肉及肝落地不著塵土者。不可食之。豬肉落水浮者。不可食。豬肉及魚。若狗不食鳥不啄者。不可食。豬肉不幹。火炙不動。見水自動者。不可食之。 肉中有如朱點者。不可食之。六畜肉。熱血不斷者。不可食之。父母及身本命肉食之。令人神魂不安。食肥肉及熱羹。不得飲冷水。諸五臟及魚。投地塵土不汙者。不可食之。穢飯餒肉臭魚。食之皆傷人。 自死肉。口閉者。不可食之。六畜自死皆疫死。則有毒。不可食之。獸自死北首及伏地者。食之殺人。食生肉飽飲乳。變成白蟲。(一作血蟲) 疫死牛肉。食之令病洞下。亦致堅積。宜利藥下之。脯藏米甕中有毒。及經夏食之。發腎病。
治自死六畜肉中毒方
黃柏屑搗服方寸匕。
治食鬱肉食漏脯中毒方(郁肉。密器蓋之隔宿者是也。漏脯。茅屋漏下沾著者是也。)
燒犬屎酒服方寸匕。每服人乳汁亦良。飲生韭汁三升亦得。
治黍米中藏干脯食之中毒方
大豆濃煮汁。飲之數升。即解。亦治貍肉漏脯等毒。
治食生肉中毒方
掘地深三尺。取其下土三升。以水五升。煮數沸。澄清汁。飲一升。即愈。
治食六畜鳥獸肝中毒方
水浸豆豉。絞取汁。服數升。愈。
馬腳無夜眼者。不可食之。食酸馬肉不飲酒。則殺人。(酸當作駿)馬肉不可熱食。傷人心。馬鞍下肉。食之殺人。白馬黑頭者。不可食之。白馬青蹄者。不可食之。馬肉㹠肉共食。飽醉臥。大忌。驢馬肉合豬肉食之。成霍亂。馬肝及毛不可妄食。中毒害人。
治馬肝中毒未死方
雄鼠屎二七粒。末之。水和服。日再服。(屎尖者是)
又方
人垢。取方寸匕服之佳。
治食馬肉中毒欲死方。
香豉(二兩) 杏仁(三兩)
上二味。蒸一食頃。熟杵之服。日再服。
又方
煎蘆根飲之良。
疫死牛。或目赤。或黃。食之大忌。牛肉共豬肉食之。必作寸白蟲。青牛腸。不可合犬肉食之。牛肺。從三月至五月。其中有蟲如馬尾。割去勿食。食則損人。牛羊豬肉。皆不得以楮木桑木蒸炙。食之令人腹內生蟲。啖蛇牛肉有毒。食之殺人,啖蛇牛何以識認。惟毛髮向後順者是也。
治啖蛇牛肉食之欲死方
飲人乳汁一升。立愈。
又方
以泔水洗頭。飲一升愈。
又牛肚細切。以水一斗。煎取一升暖飲之。大汗出愈。
治食牛肉中毒方
甘草煮汁飲之。即解。
羊肉、其有宿熱者。不可食。羊肉不可共生魚酪食之。害人。羊蹄甲中有珠子白者。名懸筋。食之令人癲。白羊黑頭。食其腦。作腸癰。羊肝共生椒食之。破人五臟。豬肉共羊肝和食之。令心悶。豬肉以生胡荽同食。爛人臍。豬脂不可合梅子食之。豬肉和葵食之。少氣。鹿肉不可和蒲白作羹。食之發惡瘡。麋脂及梅李子。若妊婦食之。令子青盲。男子傷精。獐肉不可合蝦及生菜梅李果食之。傷人。
痼疾人不可食熊肉。令終身不愈。白犬自死不出舌者。食之害人。食狗鼠余。令人發瘻瘡。
治食犬肉不消。心下堅。或腹脹。口乾大渴。心急發熱。妄語如狂。或洞下方。
杏仁(一升合皮熟研用)
以沸湯三升和取汁。分三服。利下肉片。大驗。
婦人妊娠。不可食兔肉山羊肉及鱉雞鴨。令子無聲音。兔肉不可合白雞肉食之。令人面發黃。兔肉著乾薑食之。成霍亂。凡鳥自死。口不閉翅不合者。不可食之。諸禽肉肝青者。食之殺人。雞有六翮四距者。不可食之。烏雞白首者。不可食之。雞不可共胡蒜食之。滯氣。一云雞子。山雞不可合鳥獸肉食之。雉肉久食之。令人瘦。雞卵不可合鱉肉食之。婦人妊娠。食雀肉飲酒。令子淫亂無恥。雀肉不可合李子食之。燕肉勿食。入水為蛟龍所啖。
鳥獸有中毒箭死者。其肉有毒。解之方。
大豆煮汁。及鹽汁。服之解。
魚頭正白如連珠至脊上。食之殺人。魚頭中無腮者。不可食之。殺人。魚無腸膽者。不可食之。三年陰不起。女子絕生。魚頭似有角者。不可食之。魚目合者。不可食之。六甲日。勿食鱗甲之物。魚不可合雞肉食之。魚不得合鸕鷀肉食之。鯉魚鮓。不可合小豆藿食之。其子不可合豬肝食之。害人。鯉魚不可合犬肉食之。鯽魚不可合猴雉肉食之。一云不可合豬肝食。鯷魚合鹿肉生食。令人筋甲縮。青魚鮓。不可合生胡荽及生葵並麥中食之。鰍鱔不可合白犬血食之。龜肉不可合酒果子食之。鱉目凹陷者。及腹下有王字形者。不可食之。其肉不得合雞鴨子食之。龜鱉肉不可合莧菜食之。蝦無須。及腹下通黑。煮之反白者。不可食之。食膾飲乳酪。令人腹中生蟲為瘕。
膾食之。在心胸間不化。吐復不出。速下除之。久成瘕病。治之方。
橘皮(一兩) 大黃(二兩) 朴硝(二兩)
上三味。以水一大升。煮至小升。頓服即消。
食膾多不消。結為瘕病。治之方。
馬鞭草
上一味。搗汁飲之。或以姜葉汁飲之一升。亦消。又可服吐藥吐之。
食魚後。食毒。兩種煩亂。治之方。
橘皮
濃煮汁服之。即解。
食鯸鮧魚中毒方。
蘆根
煮汁服之。即解。
蟹目相向。足班目赤者。不可食之。
食蟹中毒。治之方。
紫蘇
煮汁飲之三升。 紫蘇子搗汁飲之。亦良。
又方
冬瓜汁飲三升。食冬瓜亦可。
凡蟹未遇霜。多毒。其熟者。乃可食之。(過白露節之後。名威熟。黃足有妙味。好食。)蜘蛛落食中。有毒。勿食之。 凡蜂蠅蟲蟻等集食上。食之致瘻。
果實菜谷禁忌並治第二十五
果子生食。生瘡。(生者。言未極時令也。) 果子落地經宿。蟲蟻食之者。人大忌食之。 生果停宿多日。有損處。食之傷人。(一本云生米) 桃子多食。令人熱。仍不得入水浴。令人病寒熱淋瀝。 杏酪不熟。傷人。 梅多食。壞人齒。
李不可多食。令人臚脹。 林禽不可多食。令人百脈弱。 橘柚多食。令人口爽。不知五味。 梨不可多食。令人寒中。金瘡產婦。亦不宜食。 櫻桃杏多食。傷筋骨。安石榴不可多食。 損人肺。(一本云損人腹) 胡桃不可多食。令人動痰飲。生棗多食。令人熱渴氣脹。寒熱羸瘦者。彌不可食。傷人。
食諸果中毒。治之方。
豬骨(燒過)
上一味末之。水服方寸匕。亦治馬肝漏脯等毒。
木耳。赤色及仰生者。勿食。 菌。仰卷及赤色者。不可食。
食諸菌中毒。悶亂欲死。治之方。
人糞汁飲一升。土漿飲二升。 大豆煎汁飲之。 服諸吐利藥並解。
食楓樹菌而笑不止。治之以前方。誤食野芋。煩亂欲死。治之以前方。
蜀椒閉口有毒。誤食之。戟人咽喉。氣病欲絕。或吐下白沫。身體痹冷。急治之方。
肉桂煎汁飲之。多飲冷水一二升。或食蒜。地漿。或濃煮豉汁飲之。並解。正月。勿食生蔥。令人面生遊風。二月。勿食蓼。傷人腎。三月。勿食小蒜。傷人志性。四月。八月。勿食胡荽。傷人神。五月。勿食韭。令人乏氣力。五月五日。勿食一切生菜。發百病。六月。七月。勿食茱萸。傷神氣。八月。九月。勿食姜。傷人神。十月。勿食椒。損人心。傷心脈。十一月。十二月。勿食薤。令人多涕唾。四季勿食生葵。令人飲食不化。發百病。非但食中。藥中皆不可用。深宜慎之。時病瘥未健。食生菜。手足必腫。夜食生菜。不利人。十月勿食被霜生菜。令人面無光。目澀。心痛腰疼。或發心瘧。瘧發時。手足十指爪皆青。困委。蔥韭初生芽者。食之傷人心氣。飲白酒。食生韭。令人病增。生蔥不可共蜜食之。殺人。獨顆蒜彌忌。棗合生蔥食之。令人病。生蔥和雄雞白犬肉食之。令人七竅經年流血。食糖蜜後。四日內食生蔥韭。令人心痛。夜食諸薑蔥蒜等。傷人心。蕪菁根多食。令人氣脹。薤不可共牛肉作羹食之。成瘕病。韭亦然。蓴多食。動痔疾。野苣不可同蜜食之。作內痔。白苣不可共酪同食。作䘌蟲。黃瓜多食。發熱病。葵心不可食。傷人。葉尤冷。黃背赤莖者。勿食之。胡荽久食之。令人多忘。病人不可食胡荽及黃花茱。芋不可多食。動病。妊婦食姜。令子余指。蓼多食。發心痛。蓼和生魚食之。令人奪氣。陰咳疼痛。芥菜不可共兔肉食之。成惡邪病。小蒜多食。傷人心力。
食躁式躁方(式字。當是或字。即今之食後時或噁心。欲吐不吐之病也。)
豉濃煎汁飲之。
鉤吻與芹菜相似。誤食之殺人。解之方。
薺苨(八兩)
上一味。水六升。煎取二升。分溫服之。
菜中有水茛菪。葉圓而光。有毒。誤食之。令人狂亂如中風。或吐血。治之方。
甘草煮汁。服之即解。
春秋二時。龍帶精入芹菜中。人偶食之為病。發時手青腹滿。痛不可忍。名蛟龍病。治之方。
硬糖(二三升)
上一味。日兩度服。吐出如蜥蜴三五條。瘥。
食苦匏中毒。治之方。
黎穰煮取數服之。解。
扁豆。寒熱者。不可食之。久食小豆。令人枯燥。 食大豆屑。忌啖豬肉。 大麥。久食令人作癬。白黍米不可同飴蜜食。亦不可合葵食之。 菽麥面。多食之令人發落。鹽。多食傷人肺。食冷物。冰人齒。 食熱物。勿飲冷水。飲酒食生蒼耳。令人心痛。夏月大醉汗流。不得冷水洗著身。及使扇。即成病。 飲酒大忌灸腹背。令人腸結。醉後勿飽食。發寒熱。飲酒食豬肉。臥秫稻穰中。則發黃。食飴多。飲酒大忌。
凡水及酒照見人影動者。不可飲之。醋合酪食之。令人血瘕。 食白米粥。勿食生蒼耳。成走疰。食甜粥已。食鹽即吐。犀角筋攪飲食。沫出及澆地墳起者。食之殺人。
飲食中毒煩滿。治之方。
苦參(三兩) 苦酒(一升半)
上二味。煎三沸。三上三下。服之吐食出。即瘥。或以水煮亦得。 又犀角湯亦佳。貪食。食多不消。心腹堅滿痛。治之方。
鹽(一升) 水(二升)
上二味。煎令鹽消。分三服。當吐食出。即瘥。
礬石。生入腹。破人心肝。亦禁水。商陸以水服。殺人。 葶藶子敷頭瘡。藥氣入腦。殺人。水銀入人耳。及六畜等。皆死。以金銀著耳邊。水銀則出。 苦楝。無子者殺人。
凡諸毒。多是假毒以損元。知時。宜煮甘草薺苨汁飲之。通治諸毒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