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勰(xié)以前,中国古典文学理论已有很长的一段历史了。《文心雕龙》的产生,正是这个传统的继续。

从先秦到魏晋间,一些学者、作家在自己的著作中已或多或少地接触到文学的各种问题,有的还写了专篇的论著。综合起来,他们谈到的主要有下列六个问题:

第一,文学的特征问题。

人们起初对文学的特征是认识不清楚的,所以还不能把文学和别的事物区别开来。“文学”的含义由广义转向狭义的过程,就是人们对文学特征的理解由模糊渐趋明确的过程。这里,我们从“文学”含义的演变来说明一下古人对文学特征的认识的情况。

最早“文”字的意义只是指青色和赤色的配合 [1] ,后来渐渐地用以指一般事物的修饰或文采,也用以指文化、学术,乃至于典章、制度。如《论语》中共用了三十多次“文”字,常指学术、文化,也有指文采或修饰的,但都不是专指我们今天所说的文学。“文”字和“学”字或“章”字连用时也是这样。先秦各学派都还没有给文学以独立的位置。不过,正如马克思指出的,“一件艺术品——任何其他的产品也是如此——创造一个了解艺术而且能够欣赏美的公众” [2] ;由于文学创作的日益繁荣,人们对文学特征的认识逐渐清楚起来了。班固刘向刘歆(xīn)父子所写的《汉书·艺文志》里,详列了西汉以前的著作。他所谓“艺”,似乎指学术性的书籍,如经、子、兵书等;而“文”则指诗和赋 [3] 。范晔(yè)《后汉书》把“儒林”和“文苑”分列两传,也多少反映出东汉时文学渐渐和一般学术分家的迹象。但是这个界限在汉代还不太明确,所以扬雄法言》、王充论衡》等著作里边所谓“文”,常常兼有广义、狭义两种。到了曹丕的《典论·论文》和陆机的《文赋》,才着重于探讨比较狭义的文学。晋代以后兴起的“文”、“笔”之分(“文”专指文采较丰富的文艺创作,“笔”专指文辞比较朴质的学术性或政治性的应用文字),也与文学特征的认识日益清楚有关。《文心雕龙》中虽也论及“诸子”和“史传”等等,但全书重点显然还是在于狭义的文学作品。“文学”含义前后演进的痕迹是很容易看出来的。

第二,文学的社会作用问题。

虽然古人对于文学和非文学的分界还很模糊,但对于诗歌一类作品的巨大社会作用却很早就看到了。《诗经》中某些篇的作者如尹吉甫 [4] 、家父 [5] 、寺人孟子 [6] 等,都已初步意识到自己的诗篇有益于政教,因而在篇末都表达了这种信念。孔丘从维护当时统治者利益出发,更一再指出诗歌可以帮助人们提高道德品质,培养政治才能,增进学问见识 [7] 。汉代学者继承了儒家的传统,都一致强调《诗经》和封建政教的密切关系(如《毛诗序》、郑玄诗谱序》等)。诗歌如此,其他作品如辞赋也不例外。扬雄所以斥赋为“雕虫篆刻”(《法言·吾子》),主要因为他感到一般的赋虽然文辞华丽,但是社会意义和教育作用都不够大。班固则从正面强调赋要“抒下情而通讽谕”或“宣上德而尽忠孝”(《两都赋序》)。魏晋以后,这一观点基本上没有改变。曹丕认为“文章经国之大业”(《典论·论文》),陆机指出文学可以“济文武于将坠,宣风声于不泯”(《文赋》),挚虞也说创作是为了“宣上下之象,明人伦之叙,穷理尽性,以究万物之宜”(《文章流别论》)。这些论点,明显地强调了文学应当为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正如毛主席指示的:文艺批评的标准,“任何阶级社会中的任何阶级,总是以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 [8] 。

《文心雕龙》中强调文学的社会作用,正是对前人理论的继承与阐述。

第三,文学和现实的关系问题。

和文学的社会作用问题相联系的是文学和现实的关系问题。文学作品和现实有着密切的联系,优秀的作品不能不是现实的反映,这个问题很早也被古代文论家注意到了。他们谈论文学和现实的关系的意见,常常和谈论文学的社会作用的意见伴随在一起。古代文论家所谓文学描写现实,主要是指在作品中体现出社会环境、时代风尚、自然景物,等等。如《诗经》中的某些诗篇,基本上能够真实地反映现实,所以孔丘说“诗……可以观”(《论语·阳货》),孟轲也主张“颂其诗,……是以论其世也”(《孟子·万章》下)。后来《礼记·乐记》和《毛诗序》里把文学和音乐都分成“治世”、“乱世”和“亡国”三种类型,便是进一步说明了这个道理。不过,过去理论家在这一点上的看法,有时不够全面。如王充《论衡》(在《超奇篇》、《对作篇》里)和左思三都赋序》,对作品的真实性的要求不免过于狭隘,甚至有轻视艺术加工的偏向;而陆机《文赋》又有点过于强调了自然景物和创作的关系,所以他论作文之由,除学习古书外,就只有“遵四时”而“瞻万物”了。

刘勰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有所发展,不但指出作品和外界事物的密切关系,在外界事物中也兼顾自然景色和社会现象两个方面;而且也开始注意到作者的情志和作品的关系了。虽然在文学和现实的关系上,他的分析还远不是全面的,但较前人已有所提高了。

第四,内容和形式的问题。

文学艺术是为阶级服务的工具,所以,凡是重视文学的社会作用而又强调文学和现实的密切关系的人,不能不注意到内容在作品中的主导地位,而形式只是为内容服务的。孔丘认为古代乐舞《韶》和《武》都是“尽美”的,但《韶》已达到“尽善”的境界,而《武》则“未尽善”(《论语·八佾(yì)》)。这主要是从内容着眼的。子夏问“素以为绚(xuàn)兮”一句诗的意义,孔丘答以“绘事后素”(同上),也是强调思想内容的。孟轲主张“以意逆(迎合)志”,而反对“以辞害志”(《孟子·万章》上),显然认为在理解一篇作品时,重点在于内容方面。他们在重视内容时,也不忽视形式。所以子贡反对棘子成要质不要文的偏见,说:“文犹质也,质犹文也。”(《论语·颜渊》)意思是,二者不应偏废。扬雄指出,“事胜辞则伉,辞胜事则赋,事辞称则经 [9] ”(《法言·吾子》)。王充是十分重视著作内容的真实性和创造性的,同时他也理解到“文辞设施”的必要,所以既反对“华而不实”,也不赞成“实而不华”,得出“夫人有文,质乃成”的结论(《论衡·书解篇》)。自然,古代文论家中也有人误以为内容和形式绝对对立,美的形式反有损于内容的价值(如《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载田鸠深怕“人怀其文忘其用”的话),或过于强调了形式技巧,而相对地忽视了思想内容(如陆机《文赋》)。

在内容和形式问题上,刘勰所谓“衔华而佩实”(《征圣》),“为情而造文”(《情采》),能在一定程度上给文意、文辞以比较适当的位置,正是儒家传统的文学思想的推衍。

第五,创作法则问题。

为了更好地解决文学的重大任务,古代的理论家很早就探讨了创作的法则,以提高作品的质量。这里当然有个由粗到精、由略到详的发展过程。孔丘说,“辞达而已矣”(《论语·卫灵公》),荀卿说,“君子之言,涉然(浅显)而精,俛然(平易)而类(合乎条理)”(《荀子·正名》)。这些议论尽管对后代有影响,但究竟还只是零星的意见。到《毛诗序》说明诗歌的“美刺”(歌颂与批判)的意义,《法言·吾子》提出辞赋的“丽以则”(文字华丽又有规范)的原则,《论衡·自纪篇》强调文字应接近口语而避免隐晦,于是创作手法的问题就渐渐具体化了。在这一问题上,陆机《文赋》是有空前的贡献的。它较系统地阐明了创作的各个环节:首先,它谈到作者受自然万物和古籍的启发,接着就进行构思,考虑谋篇布局;其次,它指出各种体裁的写作要点,进而论述写作上的种种利弊,以及怎样安排音节,突出警句,避免雷同,在立意遣词上要能满足五种要求(照应、和谐、悲感、雅正、华艳);接着,它说明各人才华不同,手法亦异,其中巧妙难于尽述,而灵感的忽来忽去和文思的或快或慢,也不易掌握;最后,以创作的巨大作用作结。它诚然如刘勰所指责的,“汛论纤悉(琐碎小事)而实体未该(具备)”(《文心雕龙·总术》),但它能把艺术技巧问题从创作的角度进行了比较细致的论述,特别是其中对构思过程作了探讨,是前人未曾作过的。刘勰正是在这一基础上,加以发展而建立了自己的理论体系的。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创作法则并不等同于创作手法,创作手法只是创作法则的一个内容。上面所谈古人的一些理论,大都只还是探索创作手法,而未谈到创作法则。这正是古人在文学理论上欠完备的地方。

第六,批评原则问题

刘勰以前的文学理论家很少正面讨论文学批评原则,他们往往在评论作家作品时,阐发自己的批评标准、方法等等。先秦各个学派的思想家对几部古书大都作了评价,特别对《诗经》作了一些分析。到了汉代,刘安司马迁、扬雄、班固、王充、卫宏王逸、郑玄等人,都对《诗经》、《楚辞》,以及当时的辞赋或乐府,作出不同的论断。例如对于《楚辞》,班固和王逸的意见便针锋相对;关于辞赋,扬雄和王充的看法也不一样。他们有时探索了古人写作的动机,司马迁认为主要由于“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史记·自序》),而王充则认为都是为了“匡济薄俗,驱民使之归实诚”(《论衡·对作篇》)。这样摸索了数百年之后,出现了我国最早的一篇文学批评专论——曹丕的《典论·论文》。它虽然谈的很简单,但是已经能够提出并初步分析了一些问题,如文学的价值问题、文体问题(不同体裁的不同特征)、文气问题(作者的气质和作品的气势的关系)、批评的态度问题(反对文人相轻和贵远贱近)等等。以后,挚虞、葛洪等继续有所发挥,到刘勰便进一步建立了自己的批评理论,对作家作品作出比较广泛的评价,并对过去文学演变的历史进行了探讨,从而形成了自己的文学史观。

由此可见,到刘勰写《文心雕龙》的时候,古典文学理论已经有了悠久的历史,并且获得了一定的成就。同时,日新月异的古典文学杰作不断出现,也给刘勰提供了进行理论探讨和总结经验的丰富材料。在社会发展的要求下,在创作和理论遗产的诱导下,杰出的文学理论专著《文心雕龙》的出现,便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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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见《周礼·冬官考工记》:“青与赤谓之文。”

[2] 见《〈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

[3] 参看《学海堂集》载刘天惠《文笔考》。

[4] 他是《崧高》、《烝民》的作者。

[5] 他是《节南山》的作者。

[6] 他是《巷伯》的作者。

[7] 见《论语》:《泰伯》、《子路》、《阳货》等。

[8] 见《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八七一页。

[9] “伉”是过于直率,“赋”是过于铺张,“称”是相适应,“经”是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