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物的厄运,分为毁坏与伪造。

一 毁坏

古物的毁坏,在春秋时已然。鲁季武子毁他人之器而自铸器:

“季武子以所得于齐之兵,作林钟,而铭鲁功焉。”《左传》襄十九年。

“季武子……入郓,取其钟以为公盘。”《左传》襄十二年。

战国时掘墓与焚书

“宋未亡而东冢抇掘,齐未亡而庄公冢抇。”《吕氏春秋·安死》。

“诸侯恶其害己也,而皆取其籍。”《孟子·万章》下。

秦始皇的销器与焚书:

“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以为钟,金人十二,重各千石……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史记·始皇本纪》。

王莽多毁汉碑:

尤袤谓“西汉石刻文,自昔好古之士,固尝博采,竟不之见,闻自新莽恶称汉德,凡有石刻,皆令仆而之,仍严其禁”。《砚北杂记》。

董卓的毁物与掘墓:

“更铸小钱,悉取洛阳及长安铜人钟虡飞廉铜马之属,以充铸焉……又使吕布发诸帝陵及公卿已下冢墓,收其珍宝。”《后汉书·董卓传》。

“卓发洛阳诸陵及大臣冢墓,坏洛阳城中钟虡以为钱。”《后汉纪》。

“焚烧洛阳宫室,悉发掘陵墓,取宝物……悉椎破铜人钟虡,及坏五铢钱,更铸为小钱。”《三国志·魏志·董卓传》。

吴时有掘墓以取物的:

“吴景帝时戍将于江陵掘冢取版治城,后发一大冢,内有合石扇,皆枢转闲闭,四周徼道通车,且广高可乘马,又铸铜为人数十枚,长五尺,皆大冠衣,执剑列侍,灵坐皆刻,铜人背后石壁言‘殿中将’,或言‘侍郎’,似王公冢也。破其棺,棺中有人鬓毛斑白鲜明,面体如生人,棺中有云母厚尺许,白玉璧三十双,以借尸,兵人举出死人,以倚冢壁,一玉,长一尺,形似冬瓜,从死人怀中出堕地。两耳及鼻孔中,皆有黄金,大如枣许,此等有假物而不朽之效也。”《御览》五五八引《抱朴子》逸文。

晋时且知盗古物的方法:

“以杂巨滕为烛,夜遍照地下,有金玉宝藏,则光变青而下垂。以插掘之可得也。”《抱朴子》内篇《仙药》。

隋文帝销毁古器:

“以平陈所得古器,多为妖变,悉命毁之。”《隋书·高祖纪》下。

唐黄巢之乱,金石多毁:

“咸宁为隋唐以来都会所在,吉金乐石之富甲于天下,更黄巢之乱,多所残毁。”《咸宁金石志》。

五代时后周销毁铜器:

“周显德二年九月一日,敕除朝廷法物、军器、官物及镜并寺观内钟磬钹相轮大珠铃铎外,应两京诸送州府铜器物诸色,限五十日内并须毁废送官。”《五代会要》。

唐后主焚毁文籍:

“城中图籍万卷,尤多钟王墨迹……及城陷,文籍尽炀。”《南唐书》卷五。

宋徽宗时重价收买古物,使毁坏及盗发:

“政和三年……安仁寺仙人山有篆文,寺僧惮墨蜡之费,燎斫而瘗之。”《游宦纪闻》。

“宣和间内府尚古器……好事者复争寻求,不较重价,一器有值千缗者《游宦纪闻》云“砚……史君以百五十缗购得之”。利之所趋,人竞搜剔山泽,发掘冢墓,无所不至。”《石林避暑录话》。

姜遵毁碑代砖:

“宋姜遵知永兴军,太后诏营浮图,遵毁汉唐以来碑碣代砖甓,躬督成之。”《隆平集·枢密列传》。

人民苦应差而毁石:

“宋王溥荐何拱为凤翔帅,拱思所以报之,问溥所欲,溥曰:‘长安故都,多前贤碑版,愿悉得见之。’拱至,分遣使督匠摹打,凡得石本三千余以献溥,当拱访求石碑,成蹊害稼,村民深以为害,多镵凿其文字,或镌凿击折,为柱础帛碪。”《杨文公谈苑》。

宋高宗销古物以铸钱:

“敛民间铜器……至为发冢墓……出御府铜器千五百事付泉司。”《宋史·食货志》。

金人亦销毁古物:

“靖康北徙,器亦并迁,金汴季年,钟鼎为祟,宫殿之玩,毁弃无余。”元冯子振序杨銁《增广钟鼎篆韵》。

“海陵正隆三年,诏毁平辽宋所得古器。”《大金国志》。

元毁碑造塔:

“元时西僧杨琏真珈,欲取宋高宗所书《经石》垒塔,赖申屠致远力争始止,然其他碑碣,为僧徒所毁者已不少矣。”《蠖斋闲话》。

明以碑铺路:

明太祖定鼎南都,取碑版治三山街官路,舍三段碑外,南朝遗刻,遂罕有存者,吴兴守某,以署后卑湿,取墨妙亭碑刻,尽填入污泥中,与此同一煞风景也。”《月池精舍日札》。

明思宗毁古物以铸钱:

“上又将内库历朝诸铜器尽发宝源局铸钱,内有三代及宣德年间物,制造精巧绝伦,商人不忍旧器毁弃,每称千斤,愿纳铜二千斤。监督主事某不可,谓古器虽毁弃可惜,我何敢私为轻重。商人谓宣铜下炉尚存其质,三代间物则质清轻之极,下炉后惟有青烟一缕尔,此则谁认其咎。监督谓圣情猜疑甚重,若如公言,必增圣疑,如三代物不便下炉,则有监督内官公同验视,罪不在我。”《烈皇小识》卷六。

清至现在,毁坏古物,时有所闻,约分三类言之:

(甲)边疆古物被劫

边疆古物之被劫去,如敦煌石室之古物,经甘肃省政府封闭后,斯坦因(M.Aural Stein)于光绪三十二年到新疆,因闻敦煌发现古物,乃于次年五月二十一日至千佛洞,与该寺主持王道士勾结,以写本装了二十四箱,艺术品装了五箱,运到印度和英国去。第三次又到敦煌运去了写经五百七十卷。法人伯希和(Paul Pelliot)亦到敦煌运去写本六七千卷。

新疆、蒙古的古物,德人格路维德(Albert Grumwedel)于光绪二十八年至三十三年二次共得四十六箱古物,勒可克(Albert von Lecoq)于光绪三十年至民国三年共得三百九十七箱古物,俄人柯智录夫(Captain P.K.Kozloff)、鄂登堡(S.Oidenburg)于光绪三十三年至民国十四年在张掖、诸颜山、吐鲁番等处,掘去古物不少。美人安竹斯(Hapman Andrews)在蒙古搜集化石,共计五次,第六为八十余箱,至张家口被扣留。此外如日人小牧实繁在张家口,驹井和爱于山东均发掘古物而去。详见我的《中国考古小史》。

(乙)各地有组织的盗掘

盗掘古物各时各地均有,但为法律所禁,不敢公开举动。到了民国十年左右,古物因中外人之购买,价值最昂,盗发者愈多。民国十六年革命军兴,洛阳为九朝建都之地,古物甚多,于是地痞呈请地方当局,设立古物征税机关,凡掘出古物,售出时许得纳税,于是成为公开的发掘。由数人组织公司,或单独一人出资,雇用工人若干名,用铁铲曲为多半圆洞形,置长木柄,在地上隔五尺凿一洞,因持铲凿地,土攒入铲中,用手将土取出,看土为活土死土。所谓死土即天然的地层,活土是地层混乱,地层混乱由于曾掘地埋人,将土翻过所致。遇见活土,凿能容身的大洞而下,十九必得古物。地主亦为股分之一,故各地不种农产物,专为从事发掘。每一处发掘,有数十百人,卖小食的亦随之而至,俨然如边地的集会。余于民国十七年大学院派余接受北平文化学术机关,事毕返晋,路过洛阳,目睹其事,返京始设法禁止其事。

洛阳既禁,寿州又起,于民国二十二年春间,寿县朱家集李三孤堆,土人鸠工六十余人,掘地深五六丈,长约二丈,发现楚藏物库,见四周皆架以大木,木料坚致,排列数层,有七八间房之大,其中铜器有鼎盘之属,玉器有珪璧之类。鼎有重七百余斤者,鼎盖刻有文字,花纹极精细。总计出共八百余件,安徽省政府仅收到少数,大部入于估人之手而散佚。

河南的安阳,陕西的宝鸡,以及山西至现在亦有同样的事在那里做着。民国十七年孙殿英军队盗发清之东陵,民国二十又在山西长子县公然发掘春秋时潞国都城,得到不少古物,二十年石友三部在河南汲县亦掘取古物甚多。

学术团体不忠实的发掘,发掘出未陈列无报告,亦为考古上之损失。

(丙)监守自盗

清光绪二十六年庚子之役,八国联军入北京,焚圆明园,失去古物及《永乐大典》等,而宫内古物亦失去不少。迨至民国十五年故宫博物院由警察驻内守卫,其古物已有被盗。自民国十八年易培基为院长,乘二十二年华北紧急古物南运之际,盗去古物甚多,于二十三年十月由最高法院检举,交江宁地方法院侦察,于十月十三日起诉,其起诉书于二十三年十一月四、五两日登载于上海《新闻报》,以易培基、李宗侗、陈侑、萧瑜、崔燮邦、晏远怀、秦汉功、董琳、张浙九人为被告,其起诉书云“陆续将保管之珠宝部分,盗取真珠一千三百一十九粒,宝石五百二十六颗,以假珠掉换真珠者九千六百零六颗,以假宝石掉换真宝石者三千二百五十一颗。其余原件内拆去珠宝配件者计一千四百九十六处。此外尚有将缉米珠流苏及翠花嵌珠宝手镯等类整件盗取者,为数甚巨”。于十一月二十九日开审时仅告发人尹起文到案,被告等均离职逃避,至今尚未结束。

二 伪造

考古为证实历史的真确性,但古物少考古多,考古者以不得目睹古物为憾,应有仿古的古物以补其缺。仿古之作,隋时何稠已精为之,唐天宝及南唐后主、宋宣和时均为之《格古要论补》卷六云“唐天宝间至南唐后主时,于句容县置官场以铸之,故其上多有监官花押……宋句容县及台州铸者,多是小雷纹花”,王字多用为帝字,明宣德时亦为仿造《宣德鼎彝谱》云“宣德三年……上谕……可照《博古》《考古》诸书,并内库所藏汝官哥均定等窑,器皿款式典雅者,照式铸来……共计三千三百六十五件”。现在中央研究院陶瓷研究所亦可仿造宋瓷。不过有的以仿的误认为真,有的去仿而冒充真。《宣炉汇释》云“款曰‘大清巴格仿宣’……俗贾不知宝贵,冀以射明仿,乃将款中清字凿去”。怕的是向壁虚造,影响文化不少。

古物的伪造,春秋时已见其端倪:

“齐攻鲁求岑鼎,鲁君载他鼎以往,齐侯弗信而反之,为非,使人告鲁侯曰:‘柳下季以为是,请因受之。’鲁君请于柳下季,柳下季答曰:‘君之赂以欲岑鼎也,以免国也;臣亦有国于此,破臣之国以免君之国,此臣之所难也。’于是鲁君乃以真岑鼎往也。”《吕氏春秋·审己》。

汉时新垣平伪造古鼎埋藏汾阴:

方士新垣平告汉文帝说“周鼎亡在泗水中,今河溢通泗,臣望东北汾阴直有金宝气,意周鼎其出乎?兆见不迎则不至”。汉文帝听其说,“于是使使治庙汾阴,南临河,欲祠出周鼎”《史记·封禅书》,至汉武帝元鼎元年“得鼎汾水上”,乃改元为“元鼎”《汉书·郊祀志》。

这明明新垣平的伪造,第一周鼎是否亡在泗水中,不得而知,即使亡于泗水中,河溢通泗,但泗水距汾阴千余里,鼎乃重物,何能逆流而上?第二即使汾阴有他鼎汾城县有晋文公都城,因地震迁于曲沃,古物埋入地中,大水冲于汾水中,沿汾而下,至汾水入黄河处荣河县,陷入沙中,故荣河常出钟鼎,他何以能望见?第三于元鼎四年六月于汾阴后土祠旁得鼎,何以“天子使使验……得鼎无奸诈”《史记·封禅书》?这明是于元鼎元年得鼎被欺,第二次就不得不小心翼翼了。据此可知新垣平之伪造古物,目的在欺骗当局以取信。

唐时有伪铁盎:

《阙史》言裴休“有亲表宰曲阜,耕人垦田得古铁盎,隐隐有古篆九字,带盎之腰。曲阜令不能辨,兖州有书生姓鲁,善八分书,召致于邑,出盎示之,曰:‘此大篆也,非今之所行者,惟某颇尝学之,是九字曰‘齐桓公会于葵邱岁铸’。’令大奇其说,及以篆验,则字势存焉,乃辇致于休,休以为《麟经》《春秋》时物,得以为古矣,京辇亦声为至宝。休得士之后,生徒有以盎宝为请者,一日设食会门生,器出于庭,则杂立环观,造词以赞,独蜕刘蜕系唐咸通时中书舍人,以为非当时之物,乃近世矫作也。休不悦曰:‘果有说乎?’蜕曰:‘某幼专邱明《左传》之书,齐侯小白谥曰桓公,九合诸侯,取威定霸,葵邱之会是第八盟。又按《礼经》,诸侯五月而葬同盟至,既葬而后反虞,既虞然后卒哭,卒哭然后定谥。则葵邱之会,实在生前,不得以谥称之,此乃近世矫作也。’休恍然始悟,立命击碎,然后举爵尽欢而罢”。

按以“会于某某之岁作某”,《左传》本有其例,生前称谥,亦有先例,其物似不伪。但春秋初年为铜器的盛期,铁器的萌芽期,而即以铁铸盎,并有铭文九字,其物不古可知。

宋代伪物甚多,好古者多具鉴别之力:

“今士大夫间古器,以极薄为真。”《游宦纪闻》。

石刻亦有伪造者:

“石鼓……五代之乱……而亡其一,并有伪为一鼓者,皇祐四年向传师搜访民间足之,盖至是真鼓始复。”《金石学杂》卷二司马池条。

元代造伪者为姜娘子与王吉:

“元杭州姜娘子,平江路王吉,铸铜器皆得名,花纹却粗,姜铸胜于王吉,俱不甚值钱。”《格古要论》卷六《新铜器》。

明人伪造铜器的方法是:

“用酽醋调碙砂末白傅新铜器上,候成蜡茶色或漆色或绿色,入水浸后,用糯稻草烧烟熏之,以新布擦光,棕刷刷之,伪朱砂斑,以漆调朱为之。”《格古要论》卷六《伪古铜》。

伪造者则分南北派:

“施家,万历、天启间人,与学道嘉靖时人皆称北铸……蔡家,苏州人,称苏铸,与甘文堂同时甘文堂金陵人,万历末年以鼓铸名,称南铸。”《宣炉汇释》。

“明末国初间,有周文富、汤子祥二家……亦称好手。”秦东田《宣炉说》。

清代于乾嘉后,伪造者日多:

“自乾隆后……苏州伪造起,花样翻新,多无所本……继打磨厂者,更有东大市俱在北平……”《宣炉汇释》。

时有黄仲则、巴慰祖,善造翁覃溪字迹。而同光时陈簠斋收养精于伪造者如胥芰泉、田雨、王西泉及何昆玉、何瑗玉兄弟于其门,毛公鼎即出其手。又如山东潍县伪造能手甚多。

近日作伪的,山东潍县有范寿轩、屏书堂、赵允中、王荩臣、李玉彬、李玉堂、胡延贞、潘承霖、王海、李懋修,济南有胡麻子、胡世昌,陕西有苏亿年、苏兆年及凤眼张,苏州有顾湘舟等。见商承祚《古代彝器伪字研究》——《金陵学报》三卷二期。

近南京经古舍古玩店主张熙园,竟敢伪造“谓山窑”碑,呈请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得奖金六十元,后被人在报端揭发其伪,遂于四月六日令公安局第三局将张熙园捕获,送于法院,江宁地方法院于四月八日开庭审理,以古物保管委员会亦失于检点,乃宣告张熙园无罪。

古物既然伪造,而不古之物也有伪造者,太平天国起于广西,广西省政府于前年搜集太平天国史料,杭州古玩商人乘此伪造大批太平天国铜钱以售。

考古的大厄运有二,为毁坏与伪造,上文已言之。尚有小厄运二:一为考古团体不能将考古材料及时公开;二为考古的书籍售价太贵。不过时贤尚在,希望过而能改,故存而不论。

考古的幸运有二:一为新材料时出;一为考古机关与博物馆之设立。

三 新材料时出

新材料时出,兹依时代列下:

《古物保存法》将古生物包括在内,我国注意古生物,在宋代已有,如《朱子语录》云“尝见高山有螺蚌壳,或生石中,此石即旧日之土,螺即水中之物,下者却变而为高,柔者却变而为刚”。清末以来外人在中国境内采集化石不少,民国三年北平地质调查所成立,中国地质学家始有采集及研究之机,但当时对于发现的古生物多运至美国请外人鉴定。至民国十二年始出版《中国古生物杂志》,分为四种,甲种为植物化石,乙种为无脊椎动物化石,丙种为脊椎动物化石,丁种为人类遗迹,今已出版数十册。其物先存于北平,现陈列于南京。

纯属于人类考古学的如下:

一 始石器

始石器时代即猿人的采拾经济时代,世界发现最古为爪哇猿人,而中国于民国十一年在北平房山县周口店发现“中国猿人”(Sinanthropus Pekinensis),所用的石器系一部打尖的始石器,有椭圆形、菱形、肾形、长刀形、正方形、三角形、梯形,并有鹿角的骨锥,兽骨上有用石刀刮削的痕迹,有木炭及被烧过的骨,可知其时人类已会用火。并有犀牛、灵猫等化石,距今约四十万年,有《中国猿人化石之发见》等书。

二 旧石器

天津博物馆馆长桑志华神父(Pere Licent)与巴黎自然历史博物馆德日进神父(Pere Teilhardde Chardin)于民国十二年黄河河套、鄂尔多斯附近以及甘肃庆阳并宁夏榆林一带发现全打置的旧石器,并有火烧过的兽骨堆积在一处。

三 新石器

新石器时代遗址,发现甚多:

(甲)仰韶

河南渑池县仰韶村及其附近,新石器时代遗址分布甚广,地质调查所于民国十年前往发掘,得有石斧、石锛、石凿、石刀、石镞、骨锥、骨针、骨镞、贝镞,彩陶有红底的黑花、白花、深红花,粗陶有鼎、鬲之类。出版书有《中华远古之文化》及《河南石器时代之着色陶器》。

(乙)沙锅屯

辽宁锦西县沙锅屯山沟洞穴中有新石器时代遗址,地质调查所于民国十年发掘,得有石斧、石镞、石环、骨针、骨锥、骨镞,彩陶亦有,粗陶有鬲、碗、盆、罐等,并有人骨及兽骨。出版书有《奉天锦西县沙锅屯洞穴层》。

(丙)西阴村

山西夏县西阴村,清华大学研究院于民国十五年发掘,得有石斧、石刀、石镞、石纺织轮、骨镞、骨针、骨锥、骨簪,彩陶有红、白二种,粗陶有陶纺织轮等,并有蚕茧发现。出版书有《西阴村史前遗存》。

(丁)荆村

山西万泉县荆村附近,沿涧沟两岸,南北长约二十余里,东西宽约五里,均有遗址,北平师范大学研究院与山西图书馆合作,于民国二十年四月发掘,余为师大代表,得有石斧、石刀、石、石锛、石凿、石铲、石镞、石环、石球、骨锥、骨针、骨簪、骨镞、贝镞,彩陶有黑、白、红三种,粗陶有鼎、鬲、甗、尊、灯、杯、洗、瓮、纺织轮等。

(戊)甘肃

甘肃贵德县、导河县、宁定县、镇番县及青海的沿岸,均有新石器遗址,地质调查所于民国十二年至十三年,因仰韶彩陶花纹,有与亚诺(Anau)、脱里波留(Tripolje)花纹相同。欲求其交通之路,故往甘肃调查及试掘,所得石器不多,而彩陶绘为螺旋纹,有犬、羊、人、鸟、龙像形的花纹。出版书有《甘肃考古纪》。

(己)江浙

南京古物保存所于民国十九年在栖霞山附近发掘三国至六朝墓,时余主古物保存所事,在墓前遇到新石器时代遗址,得有石斧数件,几何形花纹数十块。二十四年在常州的奄城,金山的戚家墩,发现同样的几何形花纹陶器,又在苏州平湖、绍兴均有发现。石器有杭州的古荡,湖州的钱山漾以及杭县第二区,均有大批石器发现,种类有石斧、石锛、石钺、石戈、石刀、石矛、石镞等,出版书有《奄城金山访古纪》,及吴越史地研究会与西湖博物馆合编的《杭州古荡新石器时代遗址之试探报告》。

四 殷墟

殷人尚迷信,求卜于龟甲兽骨,卜后而弃,武王伐纣,殷都废为荒墟,甲骨埋藏其中,在今河南安阳小屯村附近,清光绪二十四年土人以为龙骨出售,王懿荣得之,王死归刘鹗。鹗号铁云,于光绪二十八年有《铁云藏龟》出版,罗振玉等因之有《殷墟书契前编》、《后编》、《续编》,以及《殷契佚存》等十余种,于是有孙诒让王静安、罗振玉、叶玉森、郭沫若、商承祚、董作宾、金祖同等之研究。中央研究院自民国十七年多行发掘,至今为止,得有石器、铜器、陶器甚多,而甲骨近得有堆积成邱的,由破片之甲可拼合成整的不下百余。出版有《安阳发掘报告》四册。

五 周汉至唐宋

(甲)城子崖

山东历城县城子崖有春秋时谭国遗址,中央研究院于民国十九年至二十年发掘,得有陶豆、陶鬲,一陶片内有刻字,文为“齐人获六鱼一小龟”并有铜镞等。谭城之下有新石器末期之遗址,得有石斧、石锛、石刀、石镞、骨锥、骨针、骨簪,彩陶不多而黑陶甚广。出版书有《城子崖》。

(乙)燕都

河北易县练台村为战国时燕下都地,民国十九年燕下都考古团去发掘,得有铜刀及货币的安阳布,铁斤、铁叉,陶器有尊、豆、罐,豆有文字,而房屋上的扁瓦、筒瓦均甚大,相当于现在故宫宫殿上之琉璃瓦,瓦上贴有几何形雷纹的花纹,瓦当有饕餮、鸟兽及龙的花纹,并有炮弹状的瓦棺。

(丙)汾阴后土祠

山西万泉县古为汾阴,有汉文帝时所立后土祠,在柏林庙下西林村岩子圪塔,民国十九年余代表北平女师大与山西图书馆合掘,得有铜五铢钱,铁刀、铁钉、骨箸、陶壶、陶釜、陶温器,有“千秋万岁”砖,“宫宜子孙”、“长生无极”、“长乐未央”的瓦当。

(丁)宁甘新

宁夏、甘肃、新疆因气候干燥,古物不易毁坏,外人在其地发掘甚多,民国十六年至二十二年有西北科学考察团与瑞典合作,沿途所得古物甚多,如木简、木牍,木简有黄龙、元延诸年号,并有梵文、龟兹文、畏兀儿文、蒙古文、土耳其文、西藏文等,画壁、塑像、漆物、绢纸等,时代虽自石器时代至元明,但以汉晋六朝为多。

(戊)斗鸡台

陕西宝鸡县的斗鸡台,为周秦民族的发祥地,北平研究院于民国二十三年至二十四年发掘,得有石器时代之石器、陶器,并铜鼎、铜戈、铜镞、铜镜、铁剑,以及汉漆器与砖、泉水地、隋唐墓志,并在长安民政厅前院,掘得宋刻《唐宫图》。

(己)栖霞山

南京为三国六朝明之都城,栖霞山附近古墓甚多,余主南京古物保存所于民国十九年共发掘三个墓,墓系砖砌成,形如无轮之汽车,砖上花纹甚多,有“大泉五百”钱纹,知系三国时吴墓,得有铜锅、铜钉、铁钉、瓷洗、瓷盂、瓷杯,陶质的俑如豕、羊、磨、箕的冥器。

(庚)晋冢

广东广州市西郊大刀山下有晋墓,民国二十年黄花考古学院去发掘,得有铜镜、五铢钱、弩机、瓷洗、瓷盂、四耳瓿、破布、腐木,墓砖有“大宁二年岁甲申宜子孙”及“大宁二年甲申八月一日造”字样,知为晋代物。

(辛)唐墓

福建晋江即泉州中山公园北有唐墓,厦门大学文化陈列所,于民国二十五年发掘,唐墓四座,用砖砌成,得五铢钱及铜簪,陶瓷物有灶、溺器、杯、杯座、壶、碗、烛台,瓷有碧釉,墓砖有花纹,并有“贞观三年闰十二月二十五日葬”字样。

(壬)宋巨鹿城

河北巨鹿县于宋大观二年时被大水淹没的巨鹿城,北平历史博物馆于民国十年发掘,得有木棹、木椅及木算珠、木梳、木梁、木门扇,有“长命富贵”铜镜、“崇宁重宝”铜钱,有瓷碟、瓷盏、瓷枕,枕上画有黑色草草人物,并有黑瓷及绿瓷、白瓷。

(癸)明故宫

南京明故宫侯家塘于民国十八年天旱时,池中露出砖木,时余主南京古物保存所事,乃为发掘,遗址为明工部后面燕省湖中的楼阁,为工人俱乐部,得有长条木百余件,琉璃砖瓦,瓷器,铁等饭具,并有木质的腰牌。

以上详细应参考我的《中国考古小史》。

此外敦煌石室发现,甚关重要:

甘肃西部近于新疆处,敦煌县东南三十里,鸣沙山下有寺名莫高窟,唐时名三界寺,因沿山凿洞龛佛,故俗名千佛洞。其地处于中国与西域之交,故本地人及往来客商,求神保佑,写经若干卷献佛,故所写的经典,中国的儒家、道家,西域的佛教、耶教等均有。宋初西夏为乱,寺僧将所写之经,藏于山洞石室中,密封其口,迨至清光绪二十六年,僧人修理石室,壁破而书出,因西北气候干燥,故所存有魏晋六朝隋唐之物而尚未损,僧人携至市以旧纸出售,事为甘肃政治当局所闻,估计运费太贵,乃下令封闭,后为斯坦因(M.Aural Stein)、伯希和(Paul Pelliot)等,盗劫以去,始为国人所注意。共计约有三万余卷,其中佛典居百分之九五。其中对于我国宋以后所佚之书,经部有未改字的《古文尚书孔氏传》,未改字《尚书释文》,糜信的《春秋谷梁传解释》、《论语郑氏注》,陆法言的《切韵》等。史部有孔衍的《春秋后语》、《唐西州沙州诸图经》等。子部有《老子化胡经》、《摩尼教经》等,集部有唐人词曲及通俗小说、诗各若干种。并有古梵文、古波斯文,以及突厥、回鹘诸国文字,于考古上甚为重要。其书有中央研究院的《敦煌劫余录》,罗振玉的《敦煌零拾》。

四 古物保存及故宫开放并博物馆之成立

一 古物的保存

古物的保存,在战国时已有其意,如“秦攻齐,令有敢去柳下季垄五十步而樵采者,死不赦”,但此为特殊的现象,而历代保存名贤之墓,亦以此始。

汉灵帝熹平四年三月“诏诸儒正《五经》文字,刻石立于太学门外”《后汉书·灵帝纪》,此亦为保存书籍之举。后来魏正始,唐开元,五代时蜀,宋嘉祐及南宋高宗,以至清乾隆均有石经,亦同一用意。

后魏崔光于明帝神龟元年,以汉魏经石弥减文字增阙,表请遣国子博士一人,料阅碑牒,所失次第,量厥补缀。乃令国子博士李郁与助教韩神固、刘燮等,勘校石经,其残缺者,计料石功,并字多少,欲补治之,后灵太后废遂寝。

后魏末齐神武执政,将汉魏石经,自洛阳徙于邺都,行至河阳值崩岸遂没于水,其得至邺者不盈大半。至隋开皇六年,又自邺东载入长安,置于秘书内省,意欲补辑,立于国学,乃敕刘焯与刘炫等考定,后以隋乱而止。

唐初魏征收聚石经,十不存一,将蔡邕三字石经凡数十段,请于九成宫秘书监内置之,后武后移于著作院。

五代时唐开成二年郑覃勒石壁九经一百六十卷,天祐中筑新城,石为韩建所弃,刘守长安,其幕吏尹玉羽请辇入城,遂移置于尚书旧省。

宋徽宗取石鼓以金填其文。又取吉日癸巳石刻及定武兰亭皆置之禁中。上采自《金石学录》。

孙觉守吴兴时,作墨妙亭于府第之北,取自汉以来古文遗刻以实之,凡三十余通,苏轼为作记,蒋灿书之。清张鉴有《墨妙亭碑目考》。

吕大忠领漕陕右,时命学官黎持,将尹玉羽所移之唐石经,徙置于府学之北墉,分列东西而陈列焉,明皇注《孝经》,及建学碑,则立之于中央,欧阳、褚、颜、徐、柳之书,下迨说文偏傍字原之类,则分布于庭之左右。元祐五年,黎持为作记。是为西安府学《碑林》之始。元明以后,芜秽不治,至乾隆中,毕沅巡抚陕西,始为修复,今年政府又拨巨款修理碑林。

史祁,淳熙癸卯知棉州,聪明而勇于举事,以其暇日博采近郊石刻置之集古堂,秦汉隋唐,以至于宋,其碑凡十。《蜀中名胜记》。

伪齐赵忭,阜昌中,重置饶益寺石刻,命僮仆搜抉于荆榛瓦砾之间,即其稍完者,萃而置之于藏春坞壁,为文记之。《朝邑县志》。

清马恕官洛阳知县,以旧志仅载石刻四百八十八种,疑有脱略,更加搜访,自晋至宋,计得一千三百余种,除龙门题名造象暨散藏于好古之家者,止存拓本,其得于荒塍野寺间,如梵幢墓碣等石,因就东门外千祥寺隙地建存古阁贮之,凡贮石六十八种,其最古者为晋韩寿墓石。《马恕存古阁记》。

案此为今日保存古物所之所昉。

二 故宫开放

清自高宗注意考古,是以宫中收藏古物甚多,但此项古物只供帝王之欣赏,于学术上无价值之可言,及至开放设为故宫博物院,关于考古上的材料,分为图书、档案、古物三部分:

宣统元年,大库屋坏,从事修理,乃将内阁所藏之书多明文渊阁之遗,移于文华殿两庑,时张之洞管学部,乃奏请以阁中所藏四朝书籍,设为京师图书馆。此为一部分开放之始。

宣统元年修大库时,其档案亦堆积于文华殿之两庑,余者堆置于端门之门洞中,民国二年午门历史博物馆成立,端门之档案归保管,民国十年乃以档案售故纸商人,数九千麻袋,价约四千元,罗振玉从商人手中购得,择要印为《史料丛刊》十册,将其余售于李盛铎。午门所余之档案,民国十一年北京大学接收整理。

民国十三年十一月五日,溥仪出宫,摄阁议组织办理清室善后委员会,开始点查故宫物品,公开报告,于十四年双十节,正式成立故宫博物院。设文献古物图书三馆。

文献部集宫中档案,于外东路辟陈列室。民国十五年接收清军机处档案,十七年接收旧清史馆档案,十八年接收清刑部档案,二十年整理内阁大库档案,二十二年南运,存于上海四川路及天主堂街。

其出版书有《掌故丛编》,《文献丛编》,《史料旬刊》,《清三藩史料》,《清代文字狱档》,《康熙与罗马使节关系文书》,《清代外交史料》,《清季各国照会目录》,《清代实录总目》,《故宫博物院文献馆一览》,《文献馆南迁文物清册》,民国二十四年双十节《文献特刊》等三十余种。

古物馆于民国十四年成立,在乾清宫前后周廊房屋,设陈列室数处,十五年传拓古铜器,十六年设建设、编录、流传、事务四课,十七年设照相室。二十二年古物南运,存上海天主堂街。现在南京朝天宫所建的古物保管库已竣工,现已将存于上海的古物,运往南京存于保管库中。

于民国二十四年十一月将古物一部运英国伦敦展览三个月,在未运出口之前,于二十四年四月在上海展览过六个星期,自伦敦运回于二十五年六月在南京展览了四个星期。

出版书有《故宫书画集》,已出四十二册,《宋元画粹》,《宋元书翰》,《钤拓金薤留珍印谱》,《钤拓毓庆宫藏清印谱》,《影印散盘》,故宫书画名信片等。

三 博物馆之成立

教育部于民国二年在午门成立历史博物馆,十七年划归于中央研究院,二十二年南迁,归中央博物馆筹备处。

内务部于民国三年将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三殿设立古物陈列所,三殿中陈列宫中的陈设,同时文华、武英两偏殿已开放,文华殿陈列书画,武英殿陈列铜瓷玉等,二十二年古物南运,文华殿改陈福开森所捐之物品。出有《宝蕴楼彝器图录》,及《武英殿彝器图录》等。

南京古物保存所于民国六年成立,属江宁,十七年改归教育部,二十五年改归南京市政府,旧存古物除井圈碑等南京附近出土外,外来之物多伪。余于十七年主古物保存所事,除搜集外,发掘明故宫栖霞山,古物较旧增三分之二,但发掘报告一部分交商务即毁于日火,一部分未及编,余于十九年离职,今无继作。

河北第一博物院设于天津,于民国五年筹备,至民国十二年开幕,十四年王襄的《簠室殷契征文》,至二十年始全部开放展览,于同年九月印有《半月刊》。

浙江于民国十八年开西湖博览会,以所征集之古物等未取还者,留于西湖,乃成立西湖博物馆。于民国二十五年五月三十一日与吴越史地研究会合作,发掘古荡新石器时代遗址,有《杭州古荡新石器时代遗址之试探报告》出版。

河南博物馆在开封,内陈列有新郑出土的铜器及洛阳出土的墓志,而城隍庙于民国十七年改为民族博物馆。

上海市博物馆,现正在筹备中,以叶恭绰为董事长,卫聚贤等为购选委员,于廿六年一月十日开幕。

地质调查所陈列仰韶及甘肃出土之石器、陶器,先在北平,二十二年运于南京。

其他如山西图书馆、山东图书馆、陕西图书馆、河南图书馆均附古物陈列室或博物馆。

五 考古机关及博物馆协会之成立

民国以来古迹古物之保管归内务部,国民政府成立,设有古物保管委员会,办事处设于北平,属教育部管辖,民国二十四年改组归行政院,未几又改组归内政部,其组织法等见后附录二。

中国考古会于民国二十二年成立,考古学社于二十三年成立,出有《考古学》已四期。

吴越史地研究会于民国二十五年八月三十日在上海成立,蔡元培为会长,吴稚晖、钮永建为副会长,于右任等评议,董作宾等为理事,卫聚贤为总干事,有《奄城金山访古纪》及《杭州古荡新石器时代遗址之试探报告》出版。

博物馆协会于去年成立,于七月二日在青岛与图书馆协会开联合年会,出席者有马衡、叶恭绰、董聿茂等三十八人,其议案如下:

(1)拟请设立博物馆人员训练所,造就专门人才,并呈请教育部立案案;

(2)应速设立博物馆馆员养成所案;

(3)呈请教育部指定国立大学若干所,添设博物馆学系课程以期造就专门人才案;

(4)请在英庚款留学名额及清华公费生名额内设立博物馆考古学艺术史专科,以宏造就案;

(5)拟请提出文化庚款基金协助设立中华全国美术绘画雕刻建筑工艺调查所案;

(6)请各文化基金会承认博物馆与其他文化机关同受补助案;

(7)各地博物馆应切实与当地学校及各学术团体联络合作案;

(8)应即设立古代美术工艺传习所养成传艺与修理人才案;

(9)各博物馆应编印周年报告案;

(10)各博物馆重复出品交换陈列案;

(11)合作发掘或采集案;

(12)请教育部设立西北及西南博物馆,搜集边防资料,以资宣扬文化案;

(13)请政府明令奖励收藏家,凡捐赠艺术品于国家者,特殊奖励案;

(14)采用新式陈列方法,俾能引人入胜,而推销国货案;

(15)请政府通令各省市应利用旷闲公署庙宇,延请专家,设立保存史迹处所案;

(16)请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对于古建筑物切实保护案;

(17)拟请国府令各省,所有省市县各级政府档案,应分别就地保管,不得毁弃案;

(18)拟请政府令各部院,将北洋政府时代及前清旧档案,就近拨归故宫博物院整理案;

(19)拟请政府令驻外各使领,将已失时效之旧档案,运缴国内,整理保存案;

(20)博物馆名词,应加审定,以便统一案;

(21)每省设一普通公立博物馆案;

(22)请文化基金保管委员会,于全国已成立之公立博物馆中,择成绩优良者,每年酌予补助费,俾资发展而示鼓励案;

(23)各省内散在各地之公有古物,应集中保管,以便保护而免散失损坏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