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目前正在使用的各种文字以汉字为最古老。汉字的历史究竟可以上溯到什么时代?汉字从古到今发生过哪些重要变化?这是关心中国文化史的人都很感兴趣的问题。下面介绍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第一节
汉字的起源
事物的形成一般都要经历一个或长或短的过程,文字也不例外。以别的语言的文字为依傍,有时能为一种语言很快地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文字来。但是就完全或基本上独立创造的文字来说,从第一批文字的出现到能够完整地记录语言的文字体系的最后形成,总是需要经历一段很长的时间的。还不能完整记录语言的文字可以称为原始文字。汉字是一种独立创造的文字,它无疑是在经历了相当长的原始文字阶段以后,才发展成为完整的文字体系的。所以汉字起源的问题实际上包含了下述两方面的内容:汉字是怎样从最原始的文字逐步发展成为能够完整地记录汉语的文字体系的;汉字这一文字体系的形成过程开始于何时结束于何时。由于缺乏原始汉字的资料,对这两个问题目前都还无法做出确切的答复。下面先对已有的关于汉字起源的一些说法略作讨论,然后简单谈谈我们对汉字形成的过程和时间的一些初步推测。
一、关于汉字起源的旧说
1.仓颉造字的传说
这一传说最早见于战国晚期的文献:
奚仲作车,仓颉作书,后稷作稼,皋陶作刑,昆吾作陶,夏鲧作城,此六人者,所作当矣。(《吕氏春秋·君守》)
沮诵、仓颉作书。(《广韵》鱼韵“沮”字下引《世本》)
仓颉之作书也,自环者谓之私,背私者谓之公。(《韩非子·五蠹》)
秦代李斯所编的字书《仓颉篇》也是由于首句是“仓颉作书”而得名的。古人称文字为“书”,作书就是造字。
仓颉作书的传说在战国晚期显然已经很流行。这一传说无疑在较早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了。它有没有某种程度的可靠性呢?汉字当然不是个别人造出来的。不过在汉字形成的过程里,尤其在最后阶段,很可能有个别人曾起过极其重要的作用。仓颉也许就是这样的人。早在战国晚期,就有学者作过类似的解释。《荀子·解蔽》说:“好书者众矣,而仓颉独传者,壹也。”认为仓颉只是众多“好书者”中由于用心专一而最有成就的一个。
但是上引《吕氏春秋》所举的六个人,除仓颉外都是见于时代较早的典籍的古史名人,唯独仓颉在现存的早于战国晚期的古籍中从来没有提到过,在战国晚期的古籍中也没有关于仓颉的时代以及他在造字之外的事迹的任何记载。汉代人多认为仓颉是黄帝的史官,[1]恐怕未必有确据。魏晋以后人把仓颉说成早于黄帝的远古帝王,就更荒诞无稽了。[2]也许仓颉只是古人所虚拟的一个文化英雄。
在上引《世本》中跟仓颉并提的沮诵,也是名不见经传的人物。汉魏间的宋衷的《世本》注说:“黄帝之世始立史官,苍颉、沮诵居其职。”[3]恐怕也是想当然的说法。近人唐兰、高亨怀疑“沮诵”就是“祝融”,[4]是否可信,尚待研究。
2.文字出自八卦说
这是较晚出的一种说法。
古代学者很早就认为在文字产生之前,结绳和八卦曾经起过某些类似文字的作用。一般认为作于战国晚期的《易·系辞·下》说:
古者包羲氏之王天下也……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作结绳而为罔(网)罟,作佃以渔……
又说:
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
包羲氏就是伏羲氏。“书契”据汉末郑玄注,指写有文字的木质契券。后来这个词往往用作“文字”的同义语。东汉许慎所著的《说文解字》“叙”(通“序”)文的第一段,是根据上引《系辞》文改写的。比较重要的改动是把“结绳而治”归在晚于伏羲氏的神农氏名下,并指实“后世圣人”为“黄帝之史仓颉”。不过不管是《系辞》还是《说文》“叙”,都没有直接把八卦跟文字联系起来。
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焉。
这篇序的作者大约是魏晋时人。他认为三皇时代就已出现文籍,所以把“造书契”这件事提早到了伏羲之世,与“画八卦”并列,同时不得不把为书契所取代的“结绳之政”推到了伏羲王天下之前。但是他也还没有直接把八卦跟文字联系起来。
据《易经》的《象传》和《说卦传》,乾、坤、震、巽、坎、离、艮、兑八卦分别是天、地、雷、风、水、火、山、泽的象征。易纬《乾凿度》进一步认为八卦就是“天”“地”等八个字的“古文”。易纬本出汉代,但是今所传《乾凿度》一般认为是宋代伪书。上引说法究竟出于何时尚难确定。如果撇开此说不管,最先明确主张“天”“地”等字出自相应卦形的,似是一些宋代学者。下面举比较有代表性的郑樵的说法略加评论。
有近取:取(天)于(乾体)。取(地,亦为坤字)于(坤体)。取(水)于(坎体)。取(火)于(离体)。……有远取:取“山”于(艮体)。取“雷”于(震体)。取“风”于(巽体)。取“泽”于(兑体)。
在“论便从(纵)”节中又说:
坎、离、坤,衡卦也。以之为字,则必从。故必从而后能成“”,必从而后能成“火”,必从而后能成“”。
郑樵显然是先有了“天”“地”等字应该出自相应卦形的成见,然后去硬加比附的。“山”“雷”“风”“泽”诸字跟相应的卦形实在太不相像,只得立了一个“远取”的名目来搪塞。近取诸例中,“天”与乾卦,“火”与离卦,其实也都并不相似。“”在古书中有用为“坤”字之例,[5]但并无用为“地”字之例。汉碑“坤”字作等形,即“”字所从出。王引之《经义述闻》卷一“”字条,据汉碑和《玉篇》等,指出汉人借“川”为“坤”,“”即“川”之变体。这是很对的。“川”字本作“”,三笔在中部都不作尖折形,跟坤卦之形也联系不上。只有“水”字跟坎卦的确比较相似。但是八卦是由阳爻“”和阴爻“”组合而成的八组符号,古文字中的“水”则是个象形字,二者的相似只能认为是一种巧合。“水”字绝不会是根据坎卦造出来的。古人以坎卦为水的象征,倒有可能是由于受了坎卦之形与“水”字相似的启发。总之,“天”“地”等字出自八卦之说是完全不可信的。
清末民初的刘师培也认为:“八卦为文字之鼻祖,乾坤坎离之卦形即天地水火之字形。”[6]他还把结绳也扯了进来,说:“字形虽起于伏羲画卦,然渐备于神农之结绳。”[7]这种很没有道理的说法,在当时却产生过不小的影响。
在商代和西周时代的甲骨文、金文和陶文等资料里,屡见一种用三个或六个数字组成的符号,如(八一六)(六一八六一一)等。近年来经过张政烺等学者的研究,证明是一种易封。[8]相传的周易卦形中的阳爻可能是由数字“一”变来的,阴爻可能是由数字“”(六)变来的。[9]这种爻形出现的时代,无疑是比汉字起源的时代晚得多。从这些新的研究成果来看,文字之形出自八卦的说法的荒谬性就更明显了。
二、跟汉字起源有关的考古资料及其研究情况
在已发现的各种性质既明确、内容也比较丰富的古汉字资料里,时代最早的是商代后期(约前14—前11世纪)的殷墟甲骨文。它所代表的是已经能够完整地记录汉语的文字体系。现代考古学在中国兴起以后,主要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陆续发现了少量商代前期(约前17—前14世纪)的汉字以及一些跟汉字的起源可能有关的考古资料。后者主要指刻划或绘写在原始社会时期遗物上的各种符号以及被有些学者认为是夏代文字的一些符号。这些资料还不足以解决汉字起源问题,但是对这方面的研究工作起了相当大的推进作用。
根据外形上的特点,大体上可以把原始社会时期遗物上的符号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象实物之形的,一类是几何形符号。有些虽非几何形但也不像是象实物之形的符号,可以附在后一类里。下文称后一类为甲类,前一类为乙类。
1.原始社会时期的甲类符号
就已发现的情况来看,甲类符号绝大部分刻划或绘写在陶器上,小部分刻在龟甲、兽骨或骨器上。这类符号分布得很广,在仰韶、马家窑、龙山、良渚等文化的遗址(包括墓地在内)中都有发现。[10]它们行用的时间也很长久。就上限来说,在距今七八千年的早于仰韶文化的大地湾一期文化遗址和接近裴李岗文化的“贾湖”遗址里,都已发现了这类符号。大地湾一期文化的符号发现于甘肃秦安县大地湾,是用颜料绘写在陶钵形器内壁上的。[11]“贾湖”符号发现于河南舞阳县贾湖,是刻在龟甲等物上的。[12]就下限来说,这种符号不但直到原始社会末期还在使用,而且在进入历史时期以后,在汉字已经形成的情况下,仍然在某些领域延续使用了很长的一段时间。在商代以至春秋战国时代的陶器上,都可以看到不少这一类的符号。[13]
在甲类符号里,仰韶文化早期的半坡类型遗址出土陶器上的符号,时代既比较早(距今约六七千年),资料也比较丰富,因此在关于汉字起源的讨论中最受人注意。我们就以它们为例来讨论一下甲类符号跟汉字的关系。
在半坡类型各遗址中,西安半坡和临潼姜寨这两个遗址发现的符号数量最多。下面是半坡遗址发现的符号的一些例子:[14]
临潼姜寨遗址发现的符号,有不少跟半坡的相同或相似,此外还有一些形体比较复杂的例子,如:[15]
半坡类型符号一般是单个地刻在陶钵外口缘的黑宽带纹或黑色倒三角纹上的,例外很少。
对半坡类型符号的性质存在不同看法。有些学者认为它们是文字。有的并且把它们跟古汉字直接联系了起来,如认为是“五”字,是“七”字,是“十”字,是“示”字,是“”字,是“阜”字,等等。[16]有些学者则认为这种符号还不是文字,而“可能是代表器物所有者或器物制造者的专门记号”[17]。还有学者认为它们只不过是制造陶器时“为标明个人所有权或制作时的某些需要而随意刻划的”[18]。
这种符号所代表的显然不会是一种完整的文字体系。它们有没有可能是原始文字呢?恐怕也不可能。我们丝毫没有掌握它们已经被用来记录语言的证据。从同类的符号在汉字形成后还在长期使用这一点来看,它们也不像是文字。[19]把半坡类型的几何形符号跟古汉字里象实物之形的符号相比附,更是我们所不能同意的。这两种符号显然是不同系统的东西。我们不能因为前一种符号跟后一种符号里形体比较简单的例子(如草的象形符号)或某些经过简化的形式(如殷墟甲骨文里的“示”和某些“阜”旁)偶然同形,就断定它们之间有传承关系。
但是已发现的半坡类型符号,绝大部分都刻在同一种陶器的同一个部位上,规律性很强。有些符号不但重复出现在很多个器物上,而且还出现在不同的遗址里。看来这种符号,至少是其中的一部分,很可能已经比较固定地用来表示某些意义了。除了用作个人或集体的标记之外,这种符号也有可能用来表示其他意义。没有文字的民族往往已经知道用符号记数。我国原始社会使用的甲类符号估计也不会没有这种用途。古汉字除了使用象实物之形的符号之外,也使用少量几何形符号。、、、(四)、(五)、(六)、(七)、(八)、(十)等数字是最明显的例子(数字“九”很多学者认为是一个假借字)。跟这些数字同形或形近的符号,在我国原始社会使用的甲类符号里是常见的。很多学者认为这种符号就是这些数字的前身,这是有道理的。不过这并不能证明原始社会使用的记数符号是文字。因为这种符号并不跟语言里的数字严格相对应。过去云南的哈尼族由于不会使用文字,在订立买卖契约的时候,用、、、四种符号分别代表一百元、五十元、十元和一元。要表示五元就点五个点。[20]这是记数符号并非文字的一个实例。
此外还应该指出一点。由于构成甲类符号的要素一般比较简单,不同地区的人很容易造出相同的符号来。这种同形的符号,其意义往往并不相同。所以虽然古汉字有些数字的外形跟半坡类型符号相同,我们仍不能得出这些数字就源于半坡类型符号的结论。它们完全有可能出自其他原始文化。
商代和西周时代(主要是西周前期)的铜器上常常铸有族徽(这里所说的族徽包括族名)。大部分族徽具有象形程度明显高于一般铜器铭文的特点,而一小部分则跟原始社会的甲类符号很相似,例如:
它们也有可能源于这类符号。[21]原始社会里用作个人或集体的标记的符号,是很容易变成族徽的。在商周时代,这一部分族徽符号是否已经成为文字,还是一个问题。[22]它们的性质也许就跟后代的花押差不多。
总之,我们认为我国原始社会时期普遍使用的甲类符号还不是文字。除了有少量符号(主要是记数符号)为汉字所吸收外,它们跟汉字的形成大概就没有什么直接关系了。而且即使是那些为汉字所吸收的符号,也不见得一定是来自半坡类型符号的。有些学者以半坡类型符号为据,说汉字已有六千年以上历史。这是不妥当的。
近年在西安市郊区长安县花楼子的客省庄二期文化遗址里,发现了一些刻在骨片和骨器上的甲类符号。[23]有人称之为甲骨文,认为跟殷墟甲骨文有渊源关系。这恐怕也是不妥当的。
2.原始社会时期的乙类符号
在田野考古中,乙类符号主要发现于山东的大汶口文化晚期遗址,一般都刻在一种大口的陶尊上。大汶口文化晚期的年代约为前2800—前2500年。近年王树明在《谈陵阳河与大朱村出土的陶尊“文字”》一文中,集中发表了大汶口文化乙类符号的资料。[24]据此文,已发现的刻有符号的陶尊和残器片共有16件。其中15件是在莒县的陵阳河和大朱村采集或出土的,1件是在诸城县前寨采集的。出土的大都出自墓葬。这些墓葬大部分有丰富的随葬品,墓主身份似比一般人高。
16件陶尊及残器片上,共刻符号18个,可以归纳为8种,下面每种各举一例(各种符号以拼音字母为代号,旁注数字表示出现次数):
B是在A下加山形而成的。G跟H上部的中间部分象同一种东西。这些符号绝大多数刻在陶尊外壁靠近口沿的部位(下文依王文称为颈部),少数刻在外壁近底处。通常一个陶尊只刻一个符号,只有两件陵阳河采集的陶尊刻有两个符号。一件颈部刻G,近底处刻E。一件在颈部两侧分刻G与D。G四见,都涂朱。H两见。完整的一例即上图所示,下部盆形是朱绘的(未刻),其他部分涂朱。残缺的一例不涂朱。他种符号各例,除诸城前寨采集陶片上残去左上部的符号B涂朱外,[25]全都不涂朱,就是跟涂朱的G共见于一器时也不涂朱。
在山东泰安、宁阳二县之间的大汶口墓地的发掘中,曾在一个大汶口文化中期的墓葬中发现过一件背壶,器身上半有朱绘符号:[26]
这个符号跟晚期陶尊上的乙类符号是否属于一个系统,尚待研究。
上举A—D四例,在1974年出版的《大汶口》考古报告中就已发表。在70年代有好多位学者对这种符号作过研究。1986年发表的王文和接着发表的李学勤的《论新出大汶口文化陶器符号》,[27]根据新的资料作了进一步的研究。
对这种符号的性质主要存在两种看法。有些学者认为它们是文字,并且把它们当做比较原始的汉字加以考释。例如:于省吾在《关于古文字研究的若干问题》里释A为“旦”。[28]唐兰在《关于江西吴城文化遗址与文字的初步探索》等文中释A为“炅”,B为“炅”的繁体,C为“斤”,D为“戌”和“戉”。[29]李学勤释B为“炅山”合文,[30]F为“封”,并指出E也见于甲骨文和铜器铭文,在那些资料里用作人名或族氏。[31]有些学者则认为这种符号还不是文字,例如汪宁生认为它们“属于图画记事的范畴”,是“代表个人或氏族的形象化的图形标记”。[32]此外,这两派学者里都有人主张某些符号与祭祀或器主的身份有关。
在良渚文化或作风接近良渚文化的某些遗物上,可以看到跟上举大汶口文化乙类符号相类甚至相同的符号。
南京北阴阳营遗址二号灰坑曾出土一个大口陶尊,颈部刻有如下I图所示符号。[33]这个符号跟上面举过的H很相似,似可看做同一符号的异体。据发掘单位的文章,北阴阳营二号灰坑遗存“大体与张陵山类型相近……可能属于张陵山类型向良渚类型过渡阶段”。[34]
I
20世纪40年代流入美国、现藏于华盛顿的弗利尔美术馆的几件古玉器,也刻有这类符号。首先注意到这批资料并加以研究的,是日本学者林巳奈夫。后来李学勤也进行了研究,其意见发表在《起源》及《符号》二文中。[35]下面主要根据李学勤的文章介绍一下这批玉器上的符号。[36]
这批玉器包括一件“玉臂圈”和三件玉璧。玉臂圈两侧各刻一个符号(见下图)。a跟上面举过的A相同。三件玉璧上各刻一个复合符号(见下图)。这三个复合符号都以“作鸟立于山上之形”的符号为主体。其山形跟上面举过的B的山形一样,也有五个峰,“不过峰顶是平的”。《起源》把这个符号释为“岛”字。[37]c的下部包含一个跟“臂圈”的a相同的符号,只是象太阳的圆圈形内加了文饰。d的山形之内,上部有一个跟“臂圈”的b有点相似的符号,底部所添加的究竟是符号还是文饰不易断定。e的山形之内也有一个符号。这个符号也许是一个甲类符号。
刻有c的玉璧的边缘上还刻有两个符号(见下图)。《符号》已指出f跟上面举过的F是同一符号的异体。
林巳奈夫和李学勤都认为上述玉器是良渚文化的遗物。良渚文化的年代约为前3300—前2200年。大汶口文化晚期的年代正在其范围之内。这两种文化分布的地域比较接近,并有某些同类型的器物,彼此显然是互有影响的。所以李学勤认为“这两种文化有共同的文字联系,实在情理之中”。[38]他把大汶口文化乙类符号和上述玉器上的符号都看做文字,所以用“共同的文字联系”这种说法。不同意把大汶口文化乙类符号看做文字的学者,当然也不会同意把上述玉器上的符号看做文字。
近年在国内博物馆藏品中也发现了两件刻有这类符号的玉器。两件玉器都是大型玉琮,形制相类。首都博物馆收藏的一件,上端两侧面各刻一个符号。其中一个跟上举玉璧上的几个符号相类,也是以“作鸟立于山上之形”的符号为主体的复合符号。另一个符号已磨损不可辨。《符号》认为这件琮属良渚文化玉琮中最晚的一式。中国历史博物馆收藏的一件据传出于山东省,上端正中刻有跟“玉臂圈”的a相同的符号,底部内壁一侧刻有斜三角形。发表者认为此琮与“玉臂圈”应为大汶口文化遗物。[39]还有学者认为此琮是山东龙山文化遗物。[40]由于在考古发掘中尚未发现过刻有这类符号的同类玉器,上述那些玉器究竟应该归属于哪种文化,还是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我们过去曾经根据前面举出的A—D四个符号,断定大汶口文化乙类符号是用作族名的原始文字,并认为它们跟古汉字之间很可能“存在着一脉相承的关系”[41]。现在看来,这样说是不妥当的。正如上引汪文所指出的,“真正的文字要从表音开始,是能够记录语言的符号。陶器上这几个孤立的图形,还不能证明这一点”。而且如果说A—D这几个符号确实跟古汉字很相似的话,新出的G、H两个符号以及玉器上的鸟立山上形符号和符号b,跟古汉字显然就不怎么相似了。所以把这类符号看做原始文字是根据不足的,把它们直接看做古汉字的前身就更不妥当了。
估计刻在陶尊上的乙类符号可能有两种用途。有的用作性质接近后世的族氏或人名的标记,有的用作器主或其所属之族的职务或地位的标记。在同一个陶尊上出现的两个符号也许是分属这两类的。汪文说:“这些图形(引者按:指乙类符号)刻于陶器上,当是作为作器者的一种氏族标记。例如,石斧形标记可能代表善制石斧的氏族。”他说的这种标记接近我们所说的后一种标记。不过古代往往“以官为氏”,“以爵为氏”,“以技为氏”,[42]后一种标记往往会转化为前一种标记,二者的界线不是绝对的。玉器上的符号的用途尚待研究。
一个象形符号如果用作了性质接近后世族氏或人名的标记,从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可以认为已经变成了文字。例如一个名“鹿”的族用象鹿之形的符号(也可以说“鹿的图形”)作为自己的标记,这跟用“鹿”的象形字来记录“鹿”这个族名岂不是一回事吗?但是实际上问题并不这样简单。早在旧石器时代,只要人们已经会画鹿,就有可能指着鹿的图形说出“鹿”这个词来。我们能不能说这时“鹿”字就产生了呢?当然不能。因为这跟有意识地用鹿的象形符号来记录成句的语言中的“鹿”这个词,完全是两回事。根据考古工作者的研究来看,在大汶口文化晚期,社会的贫富分化已经相当显著,阶级的形成已经不是遥远的事情了。在这种条件下使用的作为族或个人标记的象形符号,跟原始社会较早时期的图画当然不能等量齐观。但是在并非用来记录成句语言中的词这一点上,二者却是相同的。所以我们还不能把这种符号看做文字。
另一方面也应该看到,大汶口文化乙类符号虽然不能断定为原始文字,毕竟是我国已发现的最像古代象形文字的一种符号。从有些符号在并非出于一地的遗物上不止一次地出现的情况来看,这种符号的稳定性显然也是相当强的。它们无疑可以看做原始文字的先驱。如果文字形成的过程接着开始的话,它们的大多数应该是会转化成文字的。大汶口文化分布的地域接近古代中国的中心地区。有些大汶口文化乙类符号的作风,跟古汉字确实很相似。看来这种符号虽然不见得是原始汉字的前身,但是很有可能曾对原始汉字的产生起过某种影响。
在这里附带讨论一下前面讲甲类符号时提到过的、商周铜器上象形程度比较高的那类族徽的性质。上面是这类族徽的一些例子。上引汪文认为这类族徽跟大汶口文化乙类符号一样,是一种“图画记事”,而不是真正的文字。这类族徽的确可能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早在原始汉字产生之前就已经出现。在当时它们当然还不是文字。但是汪文也承认“图画记事”中的“大部分图形成为后来文字的前身”。在汉字形成的过程中,那部分族徽无疑大都转化成为文字了。而且象形程度较高的族徽肯定也有一部分是在汉字形成后才被使用的。这部分族徽一般都应该是文字。所以我们认为商周铜器上象形程度较高的族徽,至多只会有很小的一部分还不是文字。它们的绝大部分是没有理由不当做文字看待的。由于族徽具有保守性,同一个字在铜器上用作族徽时的写法,往往要比一般使用时更接近图形。这种区别是文字的古体与今体之别,而不是图形与文字之别。事实上铜器上的族徽的写法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同一个族徽往往有时写得比较象形,有时则写得跟一般金文比较接近。有些图绘性比较浓厚的、现在还无法确释的族徽,在殷墟甲骨文中有作为族名或人名使用的例子。它们作为文字的性质是不容怀疑的。这一点郭沫若在《殷彝中图形文字之一解》中早就指出来了。[43]
在一般称为族徽文字的象形程度较高的金文里,有一些字是用作个人的私名的。所以有的学者把这种金文称为记名金文,而不称为族徽金文或族名金文。我们在下文中也采用这一名称。
3.关于所谓夏代文字
一般认为夏代已经进入阶级社会时代。目前除少数学者外,大家都认为夏代应该有文字,至少应该已有原始文字。但是在考古发掘中却还没有发现确凿无疑的夏代文字。
在河南偃师县的二里头文化遗址里发现过一些刻在陶器上的符号,例如:[44]
这些符号大多数刻在大口尊的内口沿上。它们大都发现于二里头遗址的三、四期地层,属于二里头文化后期。二里头文化后期,有人认为相当于商代早期,有人认为相当于夏代。持后一种看法的学者大都把上举这种符号看做夏代的文字。我们认为这种符号跟原始社会时期的甲类符号属于一个系统,不但不可能是成熟的文字,而且也不可能是原始文字。
陕西商县紫荆的二里头文化遗址里也发现过少量刻在陶器上的符号,个别的可能是象形符号。报道者认为可能是夏代文字。[45]由于资料太少,尚难肯定其性质。
河南登封县王城岗的龙山文化晚期遗址里也发现过一些刻在陶器上的符号。有的学者认为这个遗址是夏代的,并把所出陶器符号看做夏代文字。[46]由于已发表的资料太少,其性质也难以肯定。
4.商代前期的文字资料
由于至今还没有发现确凿无疑的夏代以前的汉字(包括原始汉字),商代前期的汉字是已知的最古的汉字。可惜已发现的资料也很贫乏。
50年代以来发现了不少商代前期的遗址,但是出土的文字资料却很少。在郑州二里冈和南关外的商代前期遗址里发现了一些刻在陶器上的符号。[47]它们跟二里头文化陶器符号一样,大多数刻在大口尊的内口沿上,也是跟原始社会时期的甲类符号同类的东西,并不是文字。在二里冈还发现过两块字骨。[48]一块只刻有一个像是“”的字(“”字见于殷墟甲骨文),出自商代前期地层。一块是采集品,上面刻有十来个字,字形跟殷墟甲骨文相似,文例则比较特殊。
河北藁城县台西商代遗址里也发现过一些刻在陶器上的文字和符号,其中一部分的时代稍早于商代后期。[49]它们一般都是单个地刻在陶器上的,确实像文字的有“止”、“目”、“刀”等(见下图)。其字体古于殷墟发现的商代后期的陶文和甲骨文。
江西清江县吴城商代遗址里发现的刻在陶器上的文字和符号,也有一些是早于商代后期的。[50]它们既有单个地刻在器物上的,也有四五个以至十来个刻在一起的。可惜后一类刻文还没有读通。吴城出土的有些陶器上的文字或符号,作风比较独特,似乎不属于商文化的系统。
在已发现的商代前期铜器里,有铭文的铜器非常少,器上的铭文通常只有一两个字。有的究竟是不是应该看做文字,还有讨论余地。[51]
总之,已发现的商代前期的文字资料又少又零碎,显然不能充分反映汉字当时的发展水平,对我们研究汉字的起源没有重大参考价值。
三、对汉字形成过程的推测
由于确凿可信的夏代以前的汉字尚未发现,商代前期汉字的资料又很贫乏,我们只能以商代后期的汉字为主要依据,参考文字发展的一般规律和某些时代较晚的原始文字的情况,对汉字形成的过程试做一些初步的推测。下面所用的古汉字一般都引自殷墟甲骨文,少量的引自铜器铭文(如“方”“圆”的古字)。在原始文字方面则引用云南的纳西族所使用过的纳西图画文字(以下简称“纳西文”)的资料。[52]
在文字产生之前,人们早已在用实物、图画或各种符号记事表意了,而且所用的各种方法跟古汉字的造字原则有很多共通之处。[53]所以从技术上看,文字产生的条件很早就出现了。可是文字产生的社会条件却出现得相当晚。在社会生产和社会关系发展到使人们感到必须用记录语言的办法来记事和传递信息之前,文字是不会产生的。而这种形势通常要到阶级社会形成前夕甚至阶级社会形成之后才会出现。孤立地来看似乎可以认为是跟语言中的某个词相对应的符号的出现,如上一小节所说的用作性质接近后世族氏的标记的象形符号的出现,并不意味着文字形成的过程已经开始。只有用符号记录成句语言中的词的认真尝试,才是这一过程开始的真正标志。
按照一般的想法,最先造出来的字应该是最典型的象形字,如象人形的“人”字、象鹿形的“鹿”字等。因为这一类字显然最容易造。但是实际情况恐怕并不是这样的。跟这类字相比,图画的表意能力不见得有多大逊色。唐兰在《中国文字学》里曾经引原始岩窟艺术里人射鹿的图画,跟古汉字里的“人射鹿”三个字对比(见下图)。
谁都能看出来,如果仅仅为了表示人射鹿这类意思,并没有必要撇开图画去另造文字。从后面要谈到的纳西文的情况来看,在原始文字阶段,文字和图画大概是长期混在一起使用的。对人、鹿等物和射这种具体动作的象形符号来说,文字和图画的界线是不明确的。
人们最先需要为它们配备正式的文字的词,其意义大概都是难于用一般的象形方法表示的,如数词、虚词、表示事物属性的词等等。原始文字产生之前,人们在用图画、符号等记事表意的时候,已经在使用抽象的几何图形和象征等比较曲折的表意手法了。这些方法可以用来为一部分上面提到的那些词造字。有些词的意义可以用抽象的图形表示,如古汉字最初以“”“”来表示“方”“圆”这两个词。古汉字里袭用原始社会时期划道道的记数方法的“”“”“”“”(四)这几个数字,其字形也可以认为是抽象图形。还有一些词的意义可以用象征等手法表示。如古汉字用成年男子的图形表示“大”这个词,因为成年人比孩子“大”(也有人认为“大”字以张开两臂的人形表示大的意思,这也是一种曲折的表意方法)。用这些方法造出来的字虽然外形往往仍然像图画,本质上却跟图画截然有别。例如用“”表示“大鹿”,跟画一头很大的鹿来表示这个意思是根本不同的两种表意方法。不知道表示“大”,就无法理解“”说的是什么。如果把它们当图画看待,只能理解为一个人跟一头鹿在一起。鹿这类具体事物的象形符号,大概是在“大”这类跟图画有明确界线的文字产生之后,才在它们的影响之下逐渐跟图画区分开来,成为真正的文字符号的。
凡是字形本身跟所代表的词的意义有联系,跟词的语音没有联系的字,包括前面讲过的“鹿”、“射”、“”、“大”各类字,我们都称为表意字。显然,语言里有很多词是很难或完全不可能为它们造表意字的。上面指出过的那些难以用一般的象形方法表示其意义的词,其中的大多数,即使采用象征等比较曲折的表意手法,也仍然无法为它们造出合适的文字来。
在文字产生之前,人们还曾使用过跟所表示的对象没有内在联系的硬性规定的符号,把这种符号用作所有权的标记,或是用来表示数量或其他意义(如前面举过的哈尼族用于记数的和)。原始社会时期使用的甲类符号,显然有很多是属于这种性质的。我们姑且用一个现成的词——“记号”,作为这种符号的专称。那些难以为它们造表意字的词,是不是可以分别为它们规定某种记号作为文字呢?
在文字形成过程刚开始的时候,通常是会有少量流行的记号被吸收成为文字符号的。古汉字里“”(五)“”(六)“”(七)“”(八)这几个数字的前身,大概就是原始社会时期用来记数的记号(参看第二小节)。但是要新造很多记号字却是有困难的。记号字的字形跟它所代表的词没有内在联系,比较难认难记,不容易被人接受。它的局限性实际上比表意字还要大得多。
要克服表意字和记号字的局限性所造成的困难,只有一条出路:采用表音的方法。这就是借用某个字或某种事物的图形作为表音符号(以下简称音符),来记录跟这个字或这种事物的名称同音或音近的词。这样,那些难以为它们造表意字的词,就也可以用文字记录下来了。这种记录语言的方法,就是文字学上所说的假借。用这种方法为词配备的字就是假借字。假借字所用的音符严格说应该称为“借音符”,以与拼音文字的音符相区别。
从民族学资料来看,有不少还没有文字的民族,在利用实物表意的方法中就已经用上了表音原则。例如:云南的景颇族过去通行“树叶信”。他们把一些不同种类的树叶和其他东西分别用来表示某种固定的意义。在景颇族载瓦支系用来谈情说爱的树叶信中,“蒲软”树叶所表示的意思是“我要到你们那里去”,“豆门”树叶所表示的意思是“你快打扮起来吧”。因为在他们的语言里,当到达讲的那个词跟树名“薄软”同音,当打扮讲的那个词跟树名“豆门”同音。[54]看来表音原则早在文字出现之前就已经普遍为人们所熟悉了。
前面已经说过,最先需要为它们配备文字的那些词,有很多是难以用表意的造字方法来对付的。人们无疑很快就会发现可以用自己本来就熟悉的表音原则来解决面临的问题。所以,跟图画有明确界线的表意字的开始出现和假借方法的开始应用这两件事,在时间上不会有什么显著的距离,大体上应该是同时发生的。
在古汉字里有大量假借字,而且有很多是用来记录极为常用的词的。例如常用的语气词“其”,就是用音近词“箕”的象形字来记录的。在纳西文里,使用假借字的情况跟古汉字差不多。例如“有”这个常用词,就是用音近词“芜菁”的象形字来记录的。这种现象说明假借字的历史一定非常悠久。在文字形成的过程中,表意的造字方法和假借方法应该是同时发展起来的,而不是像有些人想象的那样,只是在表意字大量产生之后,假借方法才开始应用。
前面曾经指出,跟图画有明确界线的表意字的产生,有助于使那些本来跟图画分不出明确界线的象形符号,逐渐跟图画区分开来,成为真正的文字符号。假借方法也能起这样的作用。那些性质还不明确的象形符号如果经常跟假借字放在一起使用,或是被假借来记录跟它们所象的事物的名称同音或音近的词,就会较快地成为真正的文字符号。在这一小节开头我们曾说过,“用符号记录成句语言中的词的认真尝试”是文字形成过程开始的真正标志。根据以上的讨论我们可以进一步说,跟图画有明确界线的表意字和假借字的出现,是文字形成过程正式开始的具体标志。[55]
假借方法的普遍应用大大提高了文字记录语言的能力。但是假借字多起来以后,又出现了新的问题。被假借的字原来有自己所代表的词,同时又被假借来记录同音或音近的词,而且假借它的词可以有好几个。因此阅读文字的人有时难以断定某一个字在某一具体场合究竟代表哪一个词。
为了克服假借所引起的字义混淆现象,人们把有些表意字或表意符号(以下简称“意符”)用作指示字义的符号,加注在假借字上。例如:在殷墟甲骨文里,“翼”的象形字(象鸟或虫的翼),在假借来表示当明天讲的“翌”这个词的时候,有时加注“日”字,写作。在纳西文里,“蕨菜”的象形字在假借来表示同音词“小官”的时候,往往加注端坐人形而写作。这种由表音的符号和指示字义的符号一起组成的字,就是文字学上所说的形声字,表音部分称为声旁,表意部分称为形旁。
人们为了使文字跟它们所表示的词的联系更为明确,一方面在一些被假借的字上加注形旁,另一方面还在一些表意字上加注音符。例如:在殷墟甲骨文里,“凤”字本作,象高冠(?)美羽的凤鸟,后来加注音符(凡)而成为(“凤”“凡”古音相近。大约在周代,凤鸟形简化为“鸟”旁,“凡”旁移到上方,就成了“凤”的繁体“鳳”)。在纳西文里,“山崖”写作。纳西语当山崖讲和当鸡讲的那两个词同音,所以在山崖的象形符号上加画一个鸡头作为音符。过去的文字学者把在象形字上加注音符而成的字看做象形字的一种特殊类型,其实还不如看做一种特殊的形声字合理。
形声字起初都是通过在已有的文字上加注指示字义的意符或音符而产生的。就汉字的情况来看,直到它已经成熟之后,这仍然是形声字产生的主要途径。
形声字的应用大大提高了文字表达语言的明确性,是文字体系形成过程中一个极为重要的步骤。但是这件事似乎并没有很快导致文字体系的最后形成,已经使用形声字的纳西文就是一个例证。
下面是引自丽江纳西族经典《古事记》的一段原始文字:[56]
表示拿蛋。本是“解开”的表意字,在纳西语里当“解开”讲和当“白”讲的那两个词同音,所以这里假借它来表示“白”。是“黑”的表意字。是风。是蛋。是湖。表示蛋破发光。最右边是上文已经提到过的“山崖”的形声字。据纳西族经师的解释,这段原始文字的全部意思是:把这蛋抛在湖里头,左边吹白风,右边吹黑风,风荡漾着湖水,湖水荡漾着蛋,蛋撞在山崖上,便生出一个光华灿烂的东西来。在这段原始文字里,虽然已经使用了假借字和形声字,但是很多意思仍然是用图画手法表示出来的。
汉字一定也经历过跟纳西文相类的、把文字跟图画混合在一起使用的原始阶段。不过二者的具体情况肯定会有较大的不同。纳西文主要是用来帮助经师记忆经典的,所以图画的成分很多。原始汉字当然不会长期停滞在这种阶段。
在殷墟甲骨文里可以看到接近图画的表意手法的一些残余痕迹。其中比较突出的一点,就是某些表意字往往随语言环境而改变字形。例如:甲骨卜辞里时常提到商王对祖先举行进献食品的“”祭(“”在典籍里多作“登”。《周礼·夏官·羊人》“祭祀割羊牲,登其首”,郑玄注“登,升也”)。甲骨文里“”字作,象两手捧着一种叫做豆的盛食器皿。如果卜辞提到的祭所用的食品是鬯(一种香酒),“”字往往改写为“”,两手所捧的“豆”换成“鬯”。卜辞里既有“鬯”之文,又有“鬯”之文,看来“”仅仅是“”字有特定用途的一个异体。但是在汉字发展的较早阶段(这里所说的“汉字”包括原始汉字),情况恐怕并不如此简单。纳西文在这方面可以给我们一些启发。在纳西文里,字形随语言环境而变化的现象很常见。例如“吼”字通常写作,象牛嘴出声气,如果说到“马吼”,通常就把这个字里的牛头换作马头,并不需要另加一个“马”字。在汉字发展的较早阶段,“”也应该是用来表示“鬯”的。到商代后期,这种比较原始的用字习惯基本上已经被抛弃,“”字则作为“”的特殊异体而保存了下来。类似的例子在甲骨文里还可以找到一些。此外,文字排列方式跟语言中的词序不完全相应的现象,在甲骨文里偶尔也能看到。这些都可以看做古汉字曾经经历过把文字跟图画混在一起使用的原始文字阶段的证据。[57]
在形声字出现之后,原始汉字大概还经过了多方面的改进,才最后发展成为能够完整地记录汉语的文字体系。估计在不断增加新字的同时,至少还需要进行这样一些改进:逐渐摒弃图画式表意手法,简化字形并使之趋于比较固定,使文字的排列逐渐变得与语序完全一致。
对汉字的形成过程目前只能作以上这些很初步的推测。
附带说一下,在古埃及的圣书字和古代两河流域的楔形文字等古文字体系里,也可以看到表意字、假借字和形声字这几种性质的文字。由于汉字跟这些古文字体系都具有兼用意符和音符的特点,有的学者称它们为意符音符文字,简称意音文字。
四、对汉字形成时间的推测
由于缺乏资料,对汉字形成过程从何时开始的问题,目前还无法进行认真的讨论。我们在第二小节里曾推测大汶口文化晚期(约前2800—前2500)的乙类符号有可能曾对原始汉字的产生起过某种影响。按照这种推测,汉字形成过程开始的时间可能在公元前第三千年的中期。
下面我们来讨论汉字大约在什么时候脱离原始文字阶段而形成完整的文字体系。由于前面屡次讲到的研究资料的局限性,我们只能主要根据商代后期汉字的发展水平来推测汉字形成完整体系的时间。
商代后期的汉字不但已经能够完整地记录语言,而且在有些方面还显得相当成熟。前面已经说过,商代的记名金文情况特殊,象形的程度比较高。一般的金文和甲骨文跟这种金文相比,写法要简单得多(参看第二节的第二小节里讲商代字体变化的部分),不少字已经变得不大象形了。有些字还由于文字直行排列的需要,改变了字形原来应有的方向,例如(犬)、(豕)等字都已变得足部腾空,(疒,即疾字初文)所包含的人形和床形也已经竖了起来。当时,在上层统治阶级的政治和社会生活里,文字已经使用得相当广泛,为他们服务的史官一类人的书写技巧也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从这些方面看,商代后期距离汉字脱离原始文字阶段而形成完整文字体系的时代,应该已经有一段不太短的时间了。[58]
但是另一方面,在商代后期文字里仍然可以找到一些比较原始的迹象,例如前一小节提到过的,某些表意字随语言环境而改变字形,以及文字排列偶尔跟语序不相应等现象。这些现象在西周以后的汉字里基本上已经绝迹。从这方面看,商代后期距离汉字形成完整文字体系的时代似乎也不会很远。
《尚书·多士》记载西周初年周公对商朝遗民的训话说:“惟尔知,惟殷先人有册有典:殷革夏命。”周公特别强调殷的先人有典册记载“殷革夏命”之事,也许我国就是从夏商之际才开始有比较完备的记事典册的。汉字形成完整的文字体系,很可能也就在夏商之际。前面说过,原始汉字可能开始出现于公元前第三千年的中期。大约到这一千年的末期,夏王朝建立了起来,我国进入了阶级社会时期。统治阶级为了有效地进行统治,必然迫切需要比较完善的文字。因此原始汉字改进的速度一定会大大加快。夏王朝有完整的世系流传下来这件事,就是原始汉字有了巨大改进的反映。汉字大概就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在夏商之际(约在前17世纪)形成完整的文字体系的。有的学者主张汉字形成于夏初。[59]由于大家都缺乏确凿的根据,究竟孰是孰非,只有留待发现有关的新资料以后再去判断了。还有学者认为“中国象形文字出于商代后期(盘庚、武丁以后)的卜人集团”[60]。这未免把汉字形成的时间估计得过晚了。
在汉字由原始文字发展成为完整的文字体系的过程里,起主要作用的应该是为部落首领或国家统治者服务的巫、史一类人。汉代人说仓颉是黄帝的史官,未必有可靠的根据,但是把史官当做造字的人还是有点道理的。
第二节
汉字形体的演变
即使只从商代后期算起,汉字也已经有三千三百多年的历史了。在这段很长的时间里,汉字的意音文字的本质没有改变,但是无论在形体上还是在结构上,都发生了很重要的变化。我们将在这一节和下一节里分别说明这两方面的变化。在这一节里,先简单说明汉字形体的主要变化,然后再对各种主要字体分别作些介绍。
一、汉字形体的主要变化
从形体上看,汉字主要经历了由繁到简的变化。这种变化表现在字体和字形两方面。字形的变化指一个个字的外形的变化。字体的变化则指文字在字形特点和书写风格上的总的变化,而且通常是指较明显较巨大的变化而言的。这两方面的变化往往交织在一起而难以截然划分。
1.字体的主要变化
汉字字体演变的过程可以分成两个大阶段,即古文字阶段和隶、楷阶段。前一阶段起自商代终于秦代(公元前3世纪晚期),后一阶段起自汉代一直延续到现代。
由象形变为不象形,是字体演变过程中最容易觉察到的变化。在整个古文字阶段里,汉字的象形程度在不断降低。古文字所使用的字符(“字符”是我们为文字所使用的符号,也就是构成文字的符号所起的专名),本来大都很象图形。古人为了书写的方便,把它们逐渐改变成用比较平直的线条构成的、象形程度较低的符号。这可以称为“线条化”。在从古文字演变为隶书的过程里,字符的写法发生了更大的变化。它们绝大多数变成了完全丧失象形意味的、用点画撇捺等笔画组成的符号。这可以称为“笔画化”。下面所举的是“马”“鱼”二字字体演变的简单情况。
隶书书写起来要比古文字方便得多。由古文字变为隶书,应该看做汉字形体上最重要的一次简化。从表面上看,楷书对隶书的改变似乎不大。但是楷书的笔画书写起来比隶书更加方便,所以由隶变楷也是一次重要的简化。
2.字形的简化和繁化
字体的变化跟字形的简化往往是相伴的,这从上面所举的“马”“鱼”二字就可以看出来。在第二小节里讲古文字阶段的字体演变和隶书改变古文字字形的方法的时候,还会举到可以说明这一点的例子。
在字体没有发生显著变化的情况下,字形的简化也在不断进行。早在殷墟甲骨文里就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如:
汉字演变为楷书之后,字形仍在不断简化。20世纪50年代以来,还在政府的领导下有组织地进行了大规模的汉字简化工作。前面举过的楷书的“馬”和“魚”,就在50年代简化成了我们现在所用的“马”和“鱼”。
另一方面,在汉字发展的过程里也存在着字形繁化的现象。字形繁化可以分成两类。一类纯粹是外形上的繁化,一类是文字结构上的变化所造成的繁化。
前一类繁化有时是为了明确字形以避免混淆而进行的。例如“上”“下”二字在古文字里本来多写作“”“”,为了避免相互混淆,并避免与“二”字相混,后来各加一竖而写作“上”“下”。但是在多数情况下,这类繁化似乎只是书写习惯上的一种变化,并没有什么有意义的目的。例如变为(辛),变为(角)等。总的来看,纯粹外形上的繁化只涉及全部汉字的一个很小的部分,繁化的程度也很轻微,通常只不过增添一两笔而已。
文字结构上的变化所造成的繁化,最常见的是增加偏旁,如第一节里举过的“凤”的象形字加注音符“凡”的例子,又如“韭”字俗写加草头作“韮”等。汉字里有大量加旁字,但是大部分加旁字跟未加偏旁的原字都分化成了两个字。例如“狮”这个词本来用假借字“师”表示(《汉书》《后汉书》都把“狮子”写作“师子”),后来加“犬”旁分化出了“狮”字来专门表示这个词。像上举“凤”“韮”那样,用法跟原字毫无区别的加旁字,为数并不太多。所以大部分加偏旁的现象可以解释为文字的分化或字数的增加,不必看做字形的繁化。不过如果以词为本位,加偏旁的分化字的出现就应该看做字形的繁化了。例如对“狮”这个词来说,由写作“师”变为写作“狮”,的确是字形的繁化。汉字简化有时也是以词为本位的。例如:斗争的“斗”本来写作“鬥”,50年代汉字简化时用音近字“斗”取代了它。从文字的角度来看,这是文字合并或字数减少的现象。从词的角度来看,斗争的“斗”这个词由写作“鬥”变为写作“斗”,是字形的简化。
即使是加旁字,如果就组成它们的偏旁来看,字形变化的主要趋向仍然是简化。因为在汉字形体演变的过程里,偏旁跟独立的字一样,写法绝大多数是由繁趋简的。有些偏旁还经历了比一般的字形演变更为剧烈的简化。例如在隶书里,“水”用作左旁时变为三短横或三点,写法比独立成字时简单得多。所以有的学者认为:“就汉字的单个符号来看,并不存在繁化的趋向。”[61]这是有道理的。当然,少数例外还是有的,如前面所说的“上”“下”之类。
二、汉字的各种主要字体
在这一小节里,我们先简单介绍一下研究汉字字体的主要资料,然后再分头介绍古文字阶段和隶楷阶段的各种主要字体。
1.研究汉字字体的主要资料
研究汉字的字体,主要依靠各种古代遗物上的文字资料。下面主要按照遗物的性质,分类加以介绍。汉字字体比较剧烈的变化都发生在南北朝之前,所以我们介绍这些资料的时候也以南北朝之前的为主,南北朝的附带提到一点,隋唐以后的就从略了。
A.甲骨文
指刻在占卜用的龟甲兽骨以及一般兽骨和骨角器上的文字。写而不刻的字在甲骨上也有发现,但数量很少。在已发现的甲骨文里,最重要的是殷墟甲骨文。
50年代以来,在山西省、北京市和陕西省的一些地方陆续发现了一些西周时代的甲骨卜辞。其中以周原的发现最为重要。1977年在陕西岐山县凤雏村周原遗址西周前期宫室废墟的窖穴里发现了大量卜甲碎片,其中有近三百片刻有卜辞。据研究有一小部分卜辞的时代早到周灭商之前。1979年在同属周原范围的扶风县齐家村一带也发现了一些刻有卜辞的西周时代甲骨。
B.金文
指铸在或刻在铜器上的铭文。古代铜器铭文的搜集和研究,早在宋代就已开始。一千年来陆续发现的有铭文的古铜器为数颇多,属于先秦时代的就有万件以上。
在第一节里已经说过,在商代前期铜器上,铭文极为少见,而且一般只有一两个字。到了商代后期,有铭文的铜器逐渐增多,不过铭文内容多数仍然很简单,主要记作器者之名(多用族名)和所纪念的先人的称号(如父乙、祖己等)。在商代后期较晚的阶段,出现了一些篇幅较长的铭文,已发现的最长铭文有四十余字。
进入战国时代以后,铜器铭文发生了很大变化。从西周到战国早期,铜器铭文中习见的内容变化不大,主要是器主叙述作器缘由以及祝愿子孙保有器物等类的话。大约从战国中期开始,传统形式的铭文已经变得很少见,“物勒工名”式的铭文则大量出现。这类铭文字数一般不多,所记的主要是作器年份、主管作器的官吏和作器工人的名字等。春秋以前,铜器铭文大都是铸在器物上的。战国中期以后,则往往是在器物制成后用刀刻出来的,兵器等物上的铭文还往往刻得很草率。
秦汉时代的铜器铭文,除了度量衡铜器上的铭文情况比较特殊外,大多数是物勒工名式的和标明器物主人或使用地点的简短铭文。魏晋以后的铜器铭文一般就不大受研究者重视了。
C.石刻文字
先秦的石刻文字往往见于戈、磬等器物上,非器物的刻石为数不多,其中最著名的是石鼓文。
石鼓文刻在十个一米左右高的高脚馒头形的石碣上,(《说文》:“碣,特立之石也。”)原来立在秦国雍城(今陕西凤翔县)南面的三畤原上,唐初始见记载,后来曾经经过几次迁徙,现在收藏在故宫博物院内。由于这些石碣的外形稍有些像鼓,一般称之为石鼓。石鼓各石都刻有一首四言诗,原来共有七百余字,由于石的表面不断剥蚀,残脱的字已达一大半。关于石鼓的时代,历来有很多争论。由于石鼓上有些字的写法跟《说文解字》所收的、相传为西周宣王时文字的“籀文”相似,过去很多人把它看做周宣王时的东西。经过一些学者研究,石鼓已经证明是东周时代秦国的东西。但是关于它的具体年代仍有不少异说,最早的早到春秋早期,最晚的晚到战国中期。从字体看,石鼓文似乎不会早于春秋晚期,也不会晚于战国早期,大体上可以看做春秋战国间的秦国文字。(校按:近些年来,以石鼓文为春秋中晚期秦国文字的说法渐为多数学者所接受。)
石鼓文之外,比较重要的先秦石刻文字,还有北宋时发现的秦王诅楚王的告神之文,即所谓诅楚文。当时大概每告一神即刻一石,埋在祀神之处。北宋时发现了三块这样的刻石,每块刻有三百余字,除神名各异外,文字基本相同。由于原石早佚,现在只能看到摹刻本。多数学者认为诅楚文是秦惠文王诅楚怀王之文,其时代属战国中晚期之交。石鼓文和诅楚文是研究春秋战国时代秦国文字的重要资料。
西汉石刻文字传留下来的不多。东汉时代,刻碑之风兴起(碑有特定的形制,秦始皇刻石等不能称碑只能称碣),有大量碑文和摩崖文字(刻在崖壁上的文字)等传留下来。在近代发现汉代简牍之前,碑刻是研究汉代字体的最重要的资料。东汉碑刻一般使用工整的隶书。现代书法家所写的隶书多数出自汉碑。魏和西晋时代的碑刻一般也用隶书。
汉末曾将儒家主要经典刻石立于洛阳太学。由于其事始于灵帝熹平四年(175),世称熹平石经。其字体也是工整的隶书。曹魏正始(240—249)年间,又将《尚书》《春秋》二经的“古文”本刻石立于洛阳太学,每个字都用古文、小篆、隶书三种字体书写三次,世人称为正始石经或三体石经。两种石经都早已毁坏,但自清末、民国以来发现了一些残石,对研究古代文字形体颇有帮助。
晋以后,墓志逐渐流行。墓志放在墓葬内,多数刻在石质的板上,也可以看做石刻文字。
东晋时代的碑刻(包括墓志)往往使用一种介于隶书、楷书之间的字体(即后面要讲到的“新隶体”。魏和西晋时代的碑刻,有少数已经使用了这种字体)。南北朝时代的碑刻一般就用楷书了。
D.简牍文字
我国在使用植物纤维纸之前,长期以竹木简为主要书写材料。简是细长条的薄片,用绳把简编连起来就成为册,通常用毛笔蘸墨在上面书写。殷墟甲骨文屡见“册”字,《尚书·多士》也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可见至迟在商代简册就已通行了。商代和西周春秋时代的主要文字资料应该是简册文字,可惜竹木易腐,未能保存下来。
已发现的简册以战国时代的为最早。西汉和西晋时代都曾发现过大批战国时代的简册(西汉时代发现的就是后面要讲到的“古文经”。西晋时代发现的是“汲冢竹书”),但原物早已毁坏。20世纪50年代以来,在湖南长沙市、常德市、慈利县、河南信阳市和湖北江陵县、荆门市等地的楚墓里都出过竹简。此外,1978年在湖北随州市发现的战国早期的曾侯乙墓也出土了一批竹简。这是已发现的时代最早的一批简。曾是附属于楚的小国,文字作风与楚国基本相同。
秦简是在20世纪70年代第一次发现的。1975年底,湖北云梦睡虎地11号秦墓出土了一千一百多枚竹简。这座墓是在始皇三十年(前217)或稍后的时间下葬的。竹简抄写时间不一,估计不出战国末年至秦初这段时期。
古代往往以简、牍并称。简很窄,通常只写一行字。牍是可以写几行字的长方形木板(宽度不一)。已发现的最早的牍出土于战国晚期的秦墓。汉代的边塞遗址和墓葬也都出过一些木牍。
对研究字体来说,简牍文字跟下面就要讲到的帛和纸上的文字都非常重要。因为这些文字一般是以当时日常使用的字体书写的,不像金石文字往往比较保守,倾向于使用比较旧的字体。秦简是研究秦代隶书的最重要的资料。汉简是研究隶书的发展变化和草书形成过程的最重要的资料。魏晋时代简、纸上的文字是研究行书、楷书等字体的重要资料。
E.帛和纸上的文字
在使用植物纤维纸之前,除竹木简外还有一种比较重要的书写材料,这就是帛。古人常说“竹帛”,以帛与竹简并提。
已发现的时代最早的一件帛书,也是属于战国时代的楚国的。这件帛书是1942年在长沙的一个楚墓中被盗掘出来的,20世纪40年代中期就流入了美国。它是一张长47厘米、高38.7厘米的帛,上面有墨书的九百多个字,还有一些跟文字配合的彩色图像。
2世纪初蔡伦改进造纸方法之后,植物纤维纸开始较多地用于书写。作为书写材料,纸跟帛的性质比较接近。帛由于价格昂贵,不能取代简牍。纸出现后逐渐把简牍排挤出历史舞台,成为主要的书写材料。这一过程大概到4世纪才基本完成。
比较重要的时代较早的字纸,发现于上面提到过的魏晋时代的“楼兰遗址”,其年代范围大概跟同出的简牍差不多,内容有书信、文书和簿籍残片等。在敦煌莫高窟和新疆吐鲁番等地,发现过一些晋代和南北朝的卷子和字纸,对研究字体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自古流传下来的魏晋以来名家书迹,一般也属于帛纸文字。可惜现存的大都是临摹本或临摹本的刻本。
F.其他
除上面所举的五大类外,还有不少对研究字体有用的古代遗物上的文字资料,例如在山西侯马市和河南温县发现的、时代大约在春秋战国间的盟书(用朱或墨写在玉、石片上的盟辞),战国时代的货币文字,战国秦汉时代的印章文字,商代以来的各种陶瓦制品上的文字,战国以来的各种漆木器上的文字等。这里不一一介绍了。
以上介绍的这些资料,同时也是研究汉字字形和结构的重要资料。
2.古文字阶段的字体
我们把早于小篆的各种字体和小篆都看做古文字。这是现代多数文字学者的观点。按照传统文字学的观点,小篆是不算古文字的。古文字阶段字体变化的情况非常复杂。所以这一阶段的字体不像隶楷阶段那样有公认的分类方法。下面先介绍一下传统文字学对古文字字体的看法,然后主要根据古代遗物上的文字资料,简单讲一下古文字在字体方面的演变情况。
A.传统文字学对古文字字体的看法
按照传统文字学的看法,我们所说的古文字包含古文、大篆(以籀文为代表)和小篆三种字体。许慎《说文解字》“叙”说他编书的体例是“今叙篆文,合以古、籀”。“篆文”在这里指小篆。“古、籀”指古文和籀文,是小篆之前的两种古文字。《说文》所收的字,其字形一般根据小篆,如果古文或籀文的写法跟小篆不同,就兼录古文或籀文。此外,也有一些字的字头,由于特殊的原因,取古文或籀文,小篆反而附在后面。书中所录的籀文出自相传为西周晚期宣王时代的太史籀所编的字书《史籀篇》,古文出自西汉时代在孔子故宅墙壁里发现的以及张苍等人所献的、用古文字抄写的《尚书》、《春秋左氏传》等儒家经典,下文简称古文经。
许慎在《说文》“叙”里对上述几种字体的时代和相互关系有所说明。他说:“及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与古文或异。”可见他认为古文的时代最早,籀文即大篆,是在古文之后出现的。但是《说文》所录古文出自古文经,《尚书》等儒家主要经典为孔子所传,《春秋左氏传》相传为春秋时人左丘明所编写,他们的时代都晚于太史籀,为什么古文经的字体却古于籀文呢?许慎认为这是由于孔子和左丘明有意要用较古的字体传写经书。所以他在说了籀文“与古文或异”之后,紧接着就说:“至孔子书六经,左丘明述《春秋传》,皆以古文。”至于小篆,许慎认为是秦始皇并天下后李斯等人“省改”“史籀大篆”而成的、用来统一全国文字的标准字体。古文字学在近代兴起之后,学者们通过对古代遗物上的文字资料的研究,发现许慎对古代字体的看法并不符合实际。
首先,许慎对古文的看法有问题。他把早于籀文的字体称为古文,当然是可以的。但是认为古文经的字体就是古文,则是错误的。据王国维等学者研究,《说文》所录的“古文”的字形跟早于籀文的殷墟甲骨文和西周金文都不相近,然而跟战国时代东方国家(指秦之东各国)遗物上的文字却往往相合。这说明西汉时代发现的古文经,是战国时代东方国家儒生用当时通行的字体抄写的。所以《说文》中的“古文”实际上是战国时代东方国家的文字,而不是早于籀文的古文字。[63]前面讲过的三体石经的古文,跟《说文》的古文是同性质的。
其次,许慎对大篆跟小篆的关系的看法也有问题。按照他的说法,西周晚期的大篆在春秋战国时代的秦国似乎没有发生过什么变化,小篆是秦统一后李斯等人通过对大篆进行简化而制定出来的。但是从春秋战国时代的秦国遗物和秦代遗物上的文字来看,秦代的小篆显然是由春秋时代秦国使用的篆文逐渐演变而成的。例如:可以代表春秋战国间的秦国篆文的石鼓文,把“吾”写作(见于偏旁),把“中”写作(与《说文》“中”字籀文相近),字形确实比小篆繁。但是在战国中晚期之交的诅楚文里,“吾”(见于偏旁)和“中”的写法就已经跟小篆相同了。可见这两个字的简化是秦国文字演变的结果,并不是在秦统一后才由李斯等人规定的。在书写风格的变化上也存在类似情况。实际上在统一前夕的秦国篆文跟统一后的小篆之间,无论在字形上还是在书体上都不存在任何明显的区别。这一点很多学者都已经指出来了。钱玄同在为卓定谋《章草考》所作的序里说:“许叔重(引者按:叔重是许慎的字)谓李斯诸人取大篆省改为小篆,实则战国时秦文已如此,可见李斯诸人但取固有的省改之体来统一推行,并非创自他们也。”这是很正确的。
有些讲字体的人以《说文》所录的籀文以及石鼓文、毛公鼎铭文等代表大篆。还有些人把所有早于小篆的古文字都称为大篆,相应地把包括小篆在内的、隶书之前的文字都称为篆文或篆书。现代的有些古文字学者又根据自己的研究给大篆下了新的定义,如唐兰认为“由春秋到战国初期的文字,就是所谓大篆”[64]。由于对“大篆”的理解有分歧,目前很多文字学者都避免使用这个名称。
不少古文字学者认为传统文字学把籀文看做周宣王时的文字也是错误的。王国维认为籀文是战国时代的秦国文字。唐兰对籀文的看法跟他对大篆的看法一致。他们的意见不一定正确,限于篇幅不能在此讨论了。
现在,大家往往把“甲骨文”“金文”用作早于小篆的字体名称。严格说,这也是不大妥当的。因为同样是甲骨文或金文,甚至同样是殷墟甲骨文或周代金文,由于早晚不同或用途不同,在字体上往往仍有较大差别。下面就会谈到这方面的情况。总之,对古文字阶段的字体,目前还没有理想的分类方法。
B.古文字在字体方面的演变情况
为了讲述的方便,我们把古文字阶段分成商代、西周春秋时代和战国至秦代三个小段。下面依次介绍各段字体演变的主要情况。
a.商代
研究商代文字的字体,主要根据殷墟甲骨文和商代金文。
首先应该指出,甲骨文跟金文在字体上有不同的特点。在商代,毛笔是主要的书写工具。我们今天虽然已经无法看到用毛笔书写的商代典册,但是还能在商代后期遗留下来的甲骨和玉、石、陶等类物品上看到少量毛笔字。金文基本上保持着毛笔字的样子,甲骨文就不同了。商代统治者频繁进行占卜,需要刻在甲骨上的卜辞数量很大。在坚硬的甲骨上刻字非常费时费力。刻字的人为了提高效率,不得不改变毛笔字的笔法,主要是改圆形为方形,改填实为勾廓,改粗笔为细笔,如下图。与此同时,他们还比较剧烈地简化了很多字的字形。我们可以把甲骨文看做当时的一种比较特殊的俗体字,而金文大体上可以看做当时的正体字。所谓正体就是在比较郑重的场合使用的正规字体,所谓俗体就是日常使用的比较简便的字体。商代人有时在兽骨上刻辞记录跟占卜无关的有纪念意义的事件。这种刻辞的字体,作风就往往跟甲骨卜辞不同,而跟铜器铭文相似。
甲骨文(不包括跟金文作风相似的少数记事刻辞)和金文各自的形体,又由于时代的早晚或用途的不同而产生差别。商代后期的甲骨文有两百多年历史,可以按照形体的特点分早晚期。早期甲骨文一般要比晚期更象形。在金文里,记名金文的象形程度显著地高于用于记事的一般金文。后者大都见于商代后期的晚期铜器上,字形跟晚期甲骨文接近。记名金文不管是见于早期铜器的,还是见于晚期铜器的,一般都比早期甲骨文还要象形。在记名金文里,彼此的象形程度也有高低之别,不过这种差别似乎并不是完全为时代的早晚所决定的。下面把上述这几种文字列表对照一下(部分例子取自偏旁)。
从上面的字形对照表,可以把商代文字形体变化的情况看得很清楚。上引记名金文中象形程度较低的那部分字,即“犬”“牛”“止”的第二体,也许大体上可以代表跟早期甲骨文同时的正体(早期甲骨文中有些时代较早的“止”字,写法跟族名金文第二体相似)。至于象形程度较高的那部分记名金文,可能还保持着商代前期甚至更古的汉字的面貌。象形程度较低的记名金文和早期甲骨文,比起这种记名金文来已经大为简化。晚期的一般金文和甲骨文,又进一步简化了它们。“虎”“犬”等字,早期多画出腹部,晚期就都把腹背合并成一笔了。
在文字形体演变的过程里,俗体所起的作用十分重要。有时候,一种新的正体就是由前一阶段的俗体发展而成的(如隶书,详后)。比较常见的情况是俗体的某些写法后来为正体所吸收,或者明显地促进了正体的演变。从上面的字形对照表就可以看出,在商代后期文字里,正体(在表中由金文代表)的演变是受到甲骨文一类俗体的强烈影响的。
b.西周春秋时代
研究西周春秋时代的字体,主要根据金文。
西周金文的形体,最初几乎完全沿袭商代晚期金文的作风。到康、昭、穆诸王的时代,字形逐渐趋于整齐方正,但是在其他方面变化仍然不大。恭、懿诸王以后,变化才剧烈起来。西周金文形体演变的主要趋势是线条化、平直化(第一小节讲汉字形体的主要变化时所说的线条化包括了平直化)。商代晚期和西周前期金文的字形,象形程度仍然比较高,弯弯曲曲的线条很多,笔道有粗有细,并且还包含不少根本不能算作笔道的呈方、圆等形的团块,书写起来相当费事。为了改变这种情况,就需要使文字线条化、平直化。
线条化指粗笔变细、方形圆形的团块为线条所代替等现象,例如(下引诸“火”字取自偏旁):
到西周晚期,线条化已基本完成。平直化指曲折象形的线条被拉平,不相连的线条被连成一笔等现象,例如(下引部分“贝”字取自偏旁):
经过这些变化,文字的象形程度显著降低,书写起来就比较方便了。
在春秋时代,不同地区的金文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一个地区可以是一个国家,如秦国自成一区;也可以包含几个国家,如楚、徐、吴等东南国家构成一区。各地区金文的特色主要表现在书写风格上,字形构造大体上还是相似的。
西周春秋时代一般金文的字体,大概可以代表当时的正体。一部分写得比较草率的金文,则反映了俗体的一些情况。前面讲研究资料时提到过的、侯马等地发现的春秋战国间的盟书文字,也有俗体的作风,有些字的写法跟后来的六国文字已经很相似了。
c.战国至秦代
在春秋、战国之交,古代社会发生了剧烈变化。这对汉字形体的演变产生了巨大影响。春秋以前,贵族阶级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都占有统治地位,文字当然也为他们所垄断。春秋战国之交,旧的贵族阶级逐渐为新兴剥削阶级所取代,文字开始扩散到民间。进入战国时代以后,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巨大变化和迅速发展,文字的应用越来越广,使用文字的人也越来越多,因此文字形体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剧烈变化。这主要表现在俗体字势力的迅速发展上。
在春秋时代的各个主要国家里,建立在宗周故地的秦国是最忠实地继承了西周王朝文字的传统的国家。进入战国时代以后,秦国由于原来比较落后,又地处西僻,各方面的发展比东方各国慢了一步,文字的剧烈变化也开始得比较晚。因此秦国文字正体所受到的俗体的冲击,要比东方各国文字轻一些。在战国时代(主要是战国中期以后)东方各国的文字里,传统的正体已经被冲击得溃不成军了。而在秦国文字里,继承旧传统的正体却始终保持着重要的地位。因此古文字学者把战国时代的秦国文字跟东方各国文字区分开来,称后者为六国文字。
六国文字中流行的俗体字,以各种简体字为多,例如:
此外也有一些加点画或偏旁的繁化字,例如:
由于存在大量的往往相当剧烈的简化现象以及数量不算太少的繁化现象,六国文字的面貌就跟传统的正体很不一样了。
跟六国文字相比,战国时代的秦国文字显得比较保守。春秋时代秦国金文(如秦公簋、秦公钟等)的形体,跟西周晚期周王朝的金文很接近。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秦国金文字形规整匀称的程度有了提高。战国时代秦国文字的正体继续沿着这个方向发展,同时字形有所简化。从总体上看,其形体跟西周晚期写得比较规整的金文仍然颇为接近。但是秦国人日常使用文字的时候,也在不断破坏、改造旧的字形。在秦国文字里,俗体也在发展。在战国中期以后的秦国的铜器(主要是兵器)铭文、印文和陶文等资料里,可以看到很多俗体的写法。有不少写法跟后来的隶书已经极其相似甚至完全相同。例如惠文君四年(前334)或惠文王更元四年(前321)所造的相邦樛游戈的“游”字、以及庄襄王三年(前247)或秦王政三年(前244)所造的上郡戈的“漆”字,其“水”旁都已经写成三短横了。
在正体和俗体的关系上,秦国文字的情况跟六国文字很不一样。六国文字俗体的字形跟传统的正体的差别往往很大。秦国的俗体侧重于用方折、平直的笔法改造正体,其字形一般跟正体有明显的联系。而且秦国文字的正体虽然并不是一点没有受到俗体的影响(战国时代秦国文字正体中出现的简化现象,就可能跟俗体的影响有关),但是没有像六国文字的正体那样被俗体冲击得溃不成军,始终保持着自己的系统。后来,正体演变为小篆,俗体则发展成为隶书。二者的变化基本上是平行的。
战国时代,文字剧烈变化,而各国文字变化的情况又往往不一样(上面举过的六国文字简化和繁化的例子,就大都只见于一个或一部分国家),因此形成了“文字异形”的局面。(《说文》“叙”:“其后……分为七国……言语异声,文字异形。”)下面从战国中期以后的文字资料里举两个例子(下引部分“者”字取自偏旁。三晋——魏、赵、韩——的文字比较接近,作为一个单位处理):
此外如燕国把“中”写作,齐国把“马”写作,三晋把“佳”写作,都是很独特的。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六国文字与秦文不合的异体都被废除,因此它们对后来的汉字没有显著的影响。
隶书在战国晚期的秦国已经初步形成。云梦睡虎地秦墓发现的简文就是早期的隶书。在这批数量很大的简文里,左旁从“水”的字屡见,“水”旁几乎全都写作三短横,例外极少。此外还有不少跟汉代的隶书相同或相似的字形。《汉书·艺文志》和《说文》的“叙”都说隶书是秦代官府为了应付当时繁忙的官狱事务而造的一种简便字体。从汉代以来还广泛流传着程邈为秦始皇造隶书的传说。这些说法显然跟事实有出入。唐兰在《中国文字学》里指出,《汉书》等说秦代“由于官狱多事,才建隶书,这是倒果为因,实际是民间已通行的书体,官狱事繁,就不得不采用罢了”。这是很正确的。也许在秦的官府正式采用隶书办事的时候,曾由程邈对这种字体作过一些整理工作,所以就产生了程邈造隶书的传说。
在秦代,小篆是法定的主要字体,但是在日常使用的文字里,隶书显然已经占据了统治地位。到了汉代,隶书取代小篆而成为主要字体,汉字发展史就进入了隶楷阶段。小篆在汉代逐渐成为主要用来刻印章、铭金石的一种特殊字体。
3.隶楷阶段的各种主要字体
下面分头介绍一下隶楷阶段的各种主要字体。
A.隶书
上面已经讲过了隶书的形成,现在讲隶书形成后的发展变化。
秦代和西汉早期的隶书,在字形构造上还有较多跟篆书相似的成分,在书体上也还没有形成东汉碑刻上所见的标准隶书的那种作风。一般称这种隶书为古隶或秦隶。
从汉简上的隶书来看,至迟在西汉宣帝时期,八分书体就已成熟。但是石刻文字中的隶书比较保守,八分书体的特色要到东汉中期以后才充分显示出来。所以过去根据石刻文字研究隶书的人,大都把八分形成的时间定得比较晚。如果以汉简为主要根据,结合字形构造和书体的情况来考虑,可以把武帝(或武帝后期)和昭帝时代看做由早期的隶书向成熟的隶书,或者说由古隶向八分过渡的时期。不过隶书成熟后,字形构造还在继续发生变化,总的倾向是变得跟后来的楷书越来越接近。
在汉字字体演变的过程里,由篆书变为隶书是最重要的一次变革。以成熟的隶书跟篆书作比较,可以看出隶书改造篆书字形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为印刷方便,隶书字形用楷书表示):
(1)解散篆体,改曲为直 这是隶书改造篆书的最重要的方法,如把篆书“日”字长圆形的外框分解为两道竖画和两道横画,或是分解为竖、折、横三笔。
(2)省并 如把篆字“”(大)字象两臂的两笔并为一横,象身躯和左腿的两笔并为一撇;把篆书(寒)字中间象人在草中的部分省并为无意义的笔画结构“”。
(3)省略 如“雷”字篆书本从“雨”从三“”,隶书省从一“田”;“屈”字篆书本从“尾”,隶书省从“尸”。
(4)偏旁变形 在篆书里,一个字用作偏旁时的写法,通常跟独立成字时没有明显区别。在隶书里,独立成字和用作偏旁的写法明显不同的情况,就时常可以看到了。例如“水”字用作左旁时作三短横或三点,“人”字用作左旁时作“亻”(这种写法实际上比“人”更接近篆文),“邑”字用作右边的形旁时作“阝”(用作声旁的,如“浥”“挹”的右旁仍作“邑”),“阜”字用作左旁时也作“阝”等等。偏旁的写法往往随所处的位置而异,例如“水”旁的位置在上或在下时就仍作“水”,如“沓”“浆”。有时即使位置相同,写法也不同,例如在下的“火”有变作四点的(如“然”),也有仍作“火”的(如“炙”)。因此同一个偏旁在不同的文字里可以分化成多种形式。
(5)偏旁混同 隶书为求简便,把某些生僻的或笔画较多的偏旁,改成形状相近、笔画较少、又比较常见的偏旁,如把“活”、“括”等字的声旁“”(音kuò)改成“舌”。省并、省略和偏旁变形,也会造成偏旁的混同。例如由于偏旁变形,在左的“肉”旁、一部分在下的“肉”旁、“朕”“服”等字的“舟”旁和“青”字的“丹”旁,都变得跟“月”旁没有区别了。
经过上述这些变化,汉字象形的性质几乎完全丧失,很多字的结构遭到了破坏,但是书写起来就方便多了。
B.草书
“草书”有广狭二义。广义的,不论时代,凡是写得潦草的字都可以算。狭义的,即作为一种特定字体的草书,则是在汉代才形成的。[66]这是主要用于起草文稿和通信的一种辅助字体。大约从东晋时代开始,为了跟当时的新体草书相区别,称汉代的那种草书为章草。新体草书相对而言称为今草。
早在战国时代秦国文字的俗体演变为隶书的过程里,就出现了一些跟后来的草书相同或相似的草率写法,如把“止”旁写作“乙”之类。隶书形成后,这些草率写法作为隶书的俗体继续使用,此外还出现了一些新的草率写法。草书就是在这些新旧草率写法的基础上形成的。
从居延汉简中记年号的简来看,有些宣帝和元帝时简的字体已有很浓厚的草书意味;有些成帝时简,如阳朔元年(前24年)简,其字体就已经是相当纯粹的草书了。所以草书形成的时代可以暂定为西汉晚期。
C.行书
据说行书是东汉晚期桓、灵时代的刘德昇所创造的。他的行书“虽以草创,亦丰妍美,风流婉约,独步当时”。汉魏之际的著名书法家钟繇曾跟他学过这种书体。[68]
我们所熟悉的行书是介乎楷书和今草之间的一种字体。在刘德昇的时代,今草还不存在。他所创的行书当然不会跟我们所熟悉的行书完全一样。可惜刘氏的书迹已经看不到了,现存钟繇字帖中的墓田丙舍帖(为王羲之临本的摹刻本),有人认为是行书,但也有人认为是楷书,还有人认为根本不能反映钟氏书法的真面目。所以早期行书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字体,还是个问题(法帖所载作风跟后来的行书无别的钟繇行书不可信)。
由魏晋向上追溯,在20世纪70年代发现的安徽亳县东汉晚期曹氏宗族墓的部分刻字墓砖上,也可以看到风格跟上举早期行书相似的字体。其时代大致与刘德昇相当。可见行书的形成也是有群众基础的,并非刘氏一人的功劳。
前面提到过的钟繇的墓田丙舍帖,要比以上所举的那些早期行书更像楷书,不过总的风格跟它们还是比较一致的。南朝宋代的羊欣说:“钟书有三体:一曰铭石之书,最妙者也。二曰章程书,传秘书、教小学者也。三曰行狎书,相闻者也。”[69]行狎书后人多作行押书,跟行书是一回事。墓田丙舍帖正是书启一类“相闻”的文字。现在的传本可能有临摹失真之处,不过大体上大概还是可以反映出钟氏行书的面貌的。
D.楷书
进入南北朝以后,楷书终于成了主要的字体。东晋时代的有些新隶体,跟行、楷已经相当接近。到了南北朝,就出现了在钟王楷书的影响下由新隶体演变而成的一种楷书。在南北朝早期的碑刻上,占统治地位的已经是这种楷书了(其形成似当在东晋时代)。这种楷书在结体和笔法上保留了新隶体的一些比较明显的痕迹,而且在使用于碑刻时,就跟东晋碑刻上的新隶体一样,往往有仿古的倾向,笔法略带八分的意味,因此其面貌要比钟王楷书古拙。在北朝的碑刻里,这种楷书较长期地占据着统治地位。由于使用这种楷书的北魏和东西魏的碑刻很多,后人称之为魏碑体。
南朝到了齐梁时代,碑刻上就出现了跟钟王体很接近的楷书。北朝到了后期,碑刻上的楷书也出现了向钟王体靠拢的现象。唐以后,魏碑体基本上退出了历史舞台,到了清代才由于书法家的提倡而重新受到重视。
钟王楷书脱胎于行书,作为碑刻上的正体来用,结体和笔法都有不够庄重的地方。南北朝时人已经为此而对钟王楷书作了一些改造,不过直到唐初的欧阳询才较好地完成了这项改造工作。因此也有人认为楷书到唐初才真正成熟。例如认为“钟王小楷乃隶之行”的孙鑛就说:“若楷书则断自欧阳始,点点画画,皆具法度,无一笔迁就从便,意正与隶同,法正与行草相配也。”[70]
楷书的“楷”当楷模讲,“楷书”的原意就是可以作为楷模的字或有法度的字,本来并非某种字体的专名。魏晋时代人曾称工整的八分书体为“八分楷法”或“楷法”。脱胎于行书的钟繇楷书,在当时显然没有资格称“楷书”,说不定本是包括在钟书三体的行狎书即行书里的。从南北朝到唐代,楷书有正书、真书、隶书等名称。正书、真书都是相对于行书、草书而言的,隶书是相对于八分而言的(后人或称楷书为今隶,汉隶为古隶。这种“古隶”的意义跟前面讲隶书时所说的“古隶”不同)。“楷书”这个名称也曾经跟“楷法”一样,被用来指称过八分。唐张怀瓘《书断·上》“八分”条就说八分“本谓之楷书。楷者,法也,式也,模也”[71]。不过在唐代,“楷书”大概也已经用来指称我们所说的楷书了。宋以后,“楷书”就成为我们所说的楷书的专称了。
楷书通行后,汉字字体就没有很大的变化了。
第三节
汉字结构的主要变化
从结构上看,汉字主要发生了三项变化:(1)形声字由少数变成多数。(2)所使用的意符从以形符为主变为以义符为主。(3)记号字、半记号字逐渐增多。下面分别加以说明。
一、形声字由少数变成多数
在汉字发展的过程里,形声字在全部汉字里所占的比重逐渐上升,由少数变成了占压倒优势的多数(这里所说的“全部汉字”指全部表意字、形声字和记号字、半记号字,不包括借这些字充当的假借字。关于记号字、半记号字参看第三小节)。
汉字形成完整的文字体系之后,新增加的字大多数是通过加偏旁或改偏旁等途径从已有的字分化出来的。有的通过在假借字上加注意符而形成,如前面讲字形繁化时举过的“狮”字。有的通过在某个字上加注意符表示它的引申义或本义而形成。例如:“取”引申而有娶妻的意思,[72]后来加“女”旁分化出了“娶”字。“莫”本作,象日落草莽之中,是表示“暮”这个词的,后来由于常常假借来表示否定词“莫”,加注“日”旁分化出“暮”字来表示本义。有的通过在某个字上加注音符而形成。例如“食”本有“使……食”的意思,后来加“司”旁分化出“饲”字来表示这一意义(也有可能“饲”是把“飤”的“人”旁换为“司”旁而成的字)。改变某个字的偏旁而成的分化字,多数是表示引申义的。例如张开的“张”引申而有发胀的意思。[73]后来把它的“弓”旁改成“肉”旁,分化出“胀”字来专门表示这一意义。通过上述这些途径分化出来的字,绝大部分是形声字。
由于用图形表示字义是造表意字的重要方法,汉字象形程度的不断降低,对造表意字很不利,并使很多已有的表意字的字形难以再起原有的表意作用,但是形声字一般却不受影响。这不但促使人们越来越多造形声字,少造表意字,而且还促使人们陆续把一些表意字改成形声字。例如“”(昃)字本作,用人跟太阳之间的位置关系来表示日已西斜的意思,后来通过把倾斜的人形改为形近的音符“”而变成形声字。前面讲过,“凤”字曾由象形的表意字变为从“鸟”“凡”声的形声字,这也是这方面的一个例子。有时为了简化等目的,也会把表意字改成形声字。例如当捕兔网讲的“”在甲骨文里写作从“网”从“兔”,是一个表意字,后来通过把“兔”旁换成笔画较少的声旁“且”而变成形声字。为了简化等目的把形声字改成表意字的现象也是存在的,例如把从“山”“严”声的“巖”改成从“山、石”会意的“岩”,把从“户”“睘”声的“”(有加“木”旁的繁体)改成表意字“闩”(“一”象门闩)。不过这种现象要比表意字改成形声字的现象少见。
一方面,在新增加的文字里形声字占了绝大多数;一方面,已有的表意字还有不少陆续被改成了形声字。因此形声字在全部汉字中所占的比重就逐渐上升了。有人曾对殷墟甲骨文里已认识的那部分字的结构作过研究,发现形声字还明显地少于表意字。[74]在周代,特别是在春秋战国时代,形声字增加得非常快,新造的表意字则已很少见。这从有关的古文字资料里可以清楚地看出来。可能早在春秋时代,形声字的数量就已经超过表意字了。关于《说文解字》所收的九千三百多个小篆里的形声字的数量,有几种统计数字,一般认为形声字占80%以上。南宋郑樵在《通志·六书略》里对两万三千多个汉字的结构作过研究。根据他的统计数字,形声字的比重已经超过90%。不过在常用字里,表意字比较多,所以形声字的比重就比较低。有人根据教育部1952年公布的常用字表里的2000个字作过统计,算出形声字约占74%。在汉字里,有些字的结构应该归入哪一类尚无定论,因此上引的那些统计数字是不可能很精确的。但是这些数字所反映的形声字由少数逐渐变成占压倒优势的多数的情况,显然是合乎历史事实的。
形声字既有表音成分,又不像有些假借字那样有造成误解的可能。在使用意符、音符的文字里,尤其是在汉字这种记录单音节语素占优势的语言的文字里,这是最适用的一种文字结构。形声字比重的上升,是汉字发展的主要标志。
二、所使用的意符从以形符为主变为以义符为主
汉字的意符可以分成形符和义符两大类。
有的意符是作为象形符号使用的,它们通过自己的形象来起表意作用,如古汉字里“人”“日”等字所使用的、等符号,又如构成(射)字的弓矢形和手形。我们把它们称为形符。几何形符号如果有以形表意的作用,如“一”“二”“三”等字表数用的横画,也可以看做形符。在古汉字里,那些从结构上不能进一步分析的独体字,如上举的“人”“日”“一”和前面举过的“鹿”“大”等字,一般都是用形符造成的表意字。有些形符只能用来构成合体表意字,本身不能独立成字。例如:古人画一前一后的两只脚作为(步)字。象人的左脚(参看第二节的第二小节里讲商代字体变化时所列的字形对照表),独立使用时就成为“止”字(“止”的本义就是脚,“趾”是表示它的本义的分化字)。但是象右脚的()却不能独立成字(《说文》把“”也看做一个独立的字,是有问题的)。又如(立)字使用的两个形符,象站着的人,一象地面,表面上跟“大”字、“一”字同形,实际上却跟这两个字没有关系,所以也应该看做不能独立成字的形符。
有的意符不是依靠自己的形象来表意的。这种意符通常都是由已有的字充当的表意偏旁,它们就依靠本身的字义表意。例如:合体表意字“歪”由“不”“正”二字构成,它的字义就是“不正”,“不”和“正”在这里就是依靠本身的字义来表意的。我们把这种意符称为义符。形声字的形旁一般由依靠本身字义来指示形声字字义的字充当,这种形旁也是义符。在我们现在使用的汉字里,有少数义符不能独立成字,只作偏旁用,如“辶”(由“辵”简化)、“疒”、“宀”等。它们通常是很常用的偏旁,所代表的意义是一般人所熟悉的(“疒”和“宀”在古文字里本来可以独立成字。“辵”本是由用作偏旁的“彳”和“止”合成的一个偏旁。《说文》把“辵”看做独立的字,所根据的恐怕是后起的用法。这种用法也已淘汰。“彳”其实也可以看做不能独立成字的义符,它本是“行”用作偏旁时的省体,“彳亍”的用法是后起的)。
形符和义符的界线也并非总是很明确的。在古文字里,有些表意字的偏旁既可以看做形符,也可以看做义符。例如(林)字,无论把构成这个字的两个看做形符——树木的象形符号,还是看做义符——由“木”字充当的表意偏旁,都可以从字形体会出树林的意思来。不过从隶、楷的角度来看,这类偏旁就只能归入义符了。
在象形程度较高的古文字里,表意字绝大部分是用形符造的,形符是意符的主流。汉字由象形到不象形的变化,破坏了绝大部分形符的表意作用,但是对依靠本身的字义来起作用的义符则并无多大影响。因此随着汉字象形程度的降低,造表意字的方法就逐渐由主要用形符变为主要用义符了。春秋战国以后新造的表意字不但只占全部新增加的文字的一个很小的部分,而且大多数是用义符构成的合体字,如“劣”(弱而少力为劣)、“”(“膻”的异体,指羊的臭味)之类,用形符造的字如“凹”“凸”等为数极少。
一方面,在造表意字的时候,形符使用得越来越少。另一方面,旧有的表意字里的形符也在不断减少。在汉字象形程度不断降低和字形不断简化的过程里,人们陆续把一些象形意味较浓厚的合体表意字里由不能独立成字的形符充当的偏旁,改成能够独立成字的偏旁。例如:前一节讲商代字体变化时举过的“戍”字,本象人荷戈形。早在殷墟甲骨文里,这个字就已经简化为,荷戈人形改成一般的“人”字,横置在人肩上的戈形也竖了起来,跟一般的“戈”字取得一致。当匹配、对偶讲的“雔”本来写作,象两鸟相对,后来变作,左边那个向右的“隹”改成了一般的“隹”字。涉水的“涉”本来写作,以一脚在水南一脚在水北示意,后来变作,成为从“水”从“步”的字。折断的“折”本来写作,象用斧斤砍断树木之形,后来断木形改成两个“”,再后两个“”又改成外形与之相近的(手),就成为从“手”从“斤”的字了。这类表意字经过改造之后,大都可以认为已经变成了由义符组成的字。
为了尽量使偏旁成字,以便书写,往往不得不在字形的表意作用方面作些牺牲,“戍”“雔”“涉”“折”等字后来的字形,其表意作用显然不如原来的字形明确。有时为了使偏旁成字,甚至不惜完全破坏字形的表意作用。例如“射”字象弓矢的部分后来改成形状略有些相近的(身)字,跟字义就完全失去了联系(《说文》以“弓弩发于身而中于远”说“射”字从“身”之意,是牵强附会的)。
形声字的形旁一般是义符。因此形声字比重的不断上升,也意味着义符的重要性在逐渐增加,形符的重要性在逐渐降低。而且有些形声字的产生是直接跟某些形符的消失联系在一起的。用形符造的表意字加注音符之后,往往通过把形符改为义符的途径变成一般的形声字,如前面举过的“鳳”(凤)字。还有一些表意字通过把用作偏旁的形符改为音符的途径转变成形声字,如前面举过的“”(昃)字。
由于在造字的时候,形符使用得越来越少,义符则使用得越来越多(主要用作形声字的形旁),并且已经使用的形符也有不少陆续为义符或音符所取代,大概早在春秋时代,义符的重要性就已经超过了形符。在汉字演变为隶、楷的过程里,独体表意字所用的形符大都变成了丧失表意作用的记号(关于记号参看第一节第三小节)。例如“人”字和“日”字所用的形符变成隶书的“人”和“日”以后,已经一点也不像人和太阳的样子,只能认为已经变成了记号。充当表意字偏旁的不能独立成字的形符,如果在隶书形成前还没有为成字的偏旁所取代,在隶书形成和发展的过程里也大都变成了记号。例如构成“立”字的人形和地面形合在一起变成了一个记号,“步”字下部的右脚形也变成了记号。这样,曾经作为汉字义符主流的形符就基本上退出了历史舞台。在现代汉字里,可以认为真正是用形符造成的字,如“一”“二”“三”“凹”“凸”等,为数极少,而且几乎都是使用几何形形符的。
三、记号字、半记号字逐渐增多
在第一节里已经说过,汉字里用记号造字的情况极为少见。但是在汉字发展的过程里,由于字形象形程度的降低和简化、讹变等原因,有些表意字和形声字所用的意符或音符丧失了表意或表音作用,变成了记号。与此相应,这些表意字和形声字就变成了记号字或半记号字(半记号字指由记号跟意符或音符组成的字)。例如前面讲过,“日”字所用的形符在隶书里已经变成记号,因此“日”字就从象形的表意字变成了记号字(注意:称一个字为记号字,只是表明它所用的字符已经丧失了跟字音字义的内在联系。至于记号字作为文字所具有的表音表意作用,包括它用作合体字偏旁时的表音表义作用,是不会因此而丧失的。例如“日”变为记号字后,不但仍有字音字义,而且在“晴”“晦”等字里仍能起意符的作用,在“驲”“衵”等字里仍能起音符的作用)。又如“春”字本作“”,从“日”从“”,“屯”声;后来声旁“屯”跟作为形旁之一的“”省并成记号“”,因此这个形声字就变成了半记号字。
估计早在古文字阶段,就已经有一些表意字和少量形声字变成了记号字或半记号字。前面提到过的“射”字,在属于古文字的小篆里已经写作从“身”,就未尝不可以认为已经变成了记号字。
在汉字演变为隶、楷的过程里,有一大批表意字和一些形声字变成了记号字或半记号字。在前一小节里已经说过,在这一过程里,独体表意字所用的形符和象形意味较浓厚的合体字所包含的不能独立成字的形符,大都变成了记号。这就是说,独体表意字大都变成了记号字,包含不能独立成字的形符的合体表意字也大都变成了记号字(如“立”)或半记号字(如“步”),由形声字变成的半记号字,上面已经举过了“春”字。此外如“布”(本从“巾”“父”声)、“在”(本从“土”“才”声)、“寺”(本从“寸”“之”声)、“责”(本从“贝”“朿”声)等,都是例子。少数形声字,如本来是从“禾”“千”声的“年”字,完全变成了记号字。
50年代的汉字简化也采用了一些记号字和半记号字,如“头”是记号字,“鸡”、“疟”是半记号字。
总之,在我们现在使用的汉字里,记号字、半记号字的数量已经相当可观了。
还有不少字,虽然从表面上看,其结构并未由于字形演变和简化等原因而遭到破坏;但是由于语音和字义等方面的变化,对一般人来说,实际上也已经变成了记号字或半记号字。比较常见的一种情况,是形声字的声旁由于语音的变化丧失表音作用,实际上变成了记号。如“淦”的声旁“金”、“斛”的声旁“角”、“特”的声旁“寺”,对一般人都已经起不了表音作用了。“特”的形旁“牛”由于字义的变化也已经起不了表意作用了(“特”的本义是公牛,此义早已不用)。所以可以说“特”字实际上已经变成了记号字。上面举过的由形声字变成的半记号字“寺”“责”等,情况与“特”类似。还有上面举过的、下部偏旁已经变成记号的表意字“步”,也可以认为实际上已经变成了记号字,因为一般人大概不会知道“止”跟“步”在意义上有什么联系。此外,在这方面还有一些比较复杂的情况,这里不能一一说明了。
对以上所说的汉字在结构上所发生的变化,可以作如下概括:在象形程度较高的早期阶段(大体上可以说是西周以前),汉字所使用的字符主要是意符(以形符为主)和音符(严格说应该称为借音符,下同),形声字在全部文字里尚未占多数;后来随着字形等方面的变化,所使用的字符逐渐变成既有大量意符(以义符为主)和音符,也有相当多的记号,同时形声字逐渐由少数变成了多数。
在第二节和第三节里,我们对汉字发展过程中形体和结构这两方面的主要变化分别作了介绍。事实上,这两方面的变化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汉字象形程度的降低,是促使人们少造表意字多造形声字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形声字成为汉字主流这件事,回过头来又为汉字象形程度的进一步降低创造了条件。文字结构的变化,客观上常常造成字形繁化或简化的后果。文字形体的变化,也常常造成改变或破坏文字结构的后果。记号字的大量出现,主要是汉字形体的变化所引起的。这从文字结构上看是一种倒退,然而却是为了简化字形、提高书写速度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但是记号字如果增加得太多,汉字就会变成极难记忆的一种文字,使用起来一定会非常不方便。在今天,如何处理好字形简化跟文字结构的矛盾,仍然是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
* * *
[1] 《尚书·序》孔颖达《正义》:“司马迁、班固……皆云仓颉黄帝之史官也。”
[2] 参看唐兰《中国文字学》,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第53—54页。以下引作“唐书”。校按:近年发表的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中的《容成氏》,所举远古帝王中有“仓颉氏”,可见战国时人已以仓颉为古帝王。但他应该未必是真实的历史人物。
[3] 《初学记》卷二一,《史传第二》。
[4] 唐兰《中国文字学》,第52页、高亨《文字形义学概论》,齐鲁书社,1981,第27—28页。高氏认为祝融是仓颉的官名。
[6] 刘师培《中国文学教科书》,“象形释例”节。国学保存会,1906。
[7] 同上书,“论字形之起源”节。
[8] 张政烺《试释周初青铜器铭文中之易卦》,《考古学报》1980年第4期。
[9] 参看楼宇烈《易卦爻象原始》,《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1986年第1期。
[10] 参阅拙文《汉字形成问题的初步探索》,《中国语文》1978年第3期。下文引作“探索”。
[11] 《文物》1983年第11期,第22—25页。
[12] 《河南舞阳贾湖新石器时代遗址第二至六次发掘简报》,《文物》1989年第1期。
[13] 参看高明《中国古文字学通论》文物出版社,1987,第36页。甚至在某些西汉陶器上都还可以看到这类符号,参看广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广州市博物馆《广州汉墓》上册,文物出版社,1981,第89—91、210—211页。
[15] 引自《考古与文物》1980年第3期,第15页。
[16] 于省吾《关于古文字研究的若干问题》,《文物》1973年第2期,第32页。
[17] 《西安半坡》,第198页。
[18] 汪宁生《从原始记事到文字发明》,《考古学报》1981年第1期,第23页。下文引作“汪文”。
[19] 参看前引高明书第35—36页。
[20] 汪文第12页。
[21] 参看郭沫若《古代文字之辩证的发展》,《考古学报》1972年第1期,第4—5页。
[22] 参看汪文第39页。
[23] 《陕西长安花楼子客省庄二期文化遗址发掘》,《考古与文物》1988年第5、6合期。
[24] 文见《山东史前文化论文集》,齐鲁书社,1986。下文引作“王文”。
[25] 《文物》,1974年第1期,第75页。
[26] 《大汶口》,文物出版社,1974,第73页。
[27] 《文物》1987年第12期。下文引作《符号》。
[28] 《文物》1973年第2期,第32页。
[29] 《文物》1975年第7期,第72—73页。唐氏以为“戌”“戉”古为一字。
[30] 李学勤《考古发现与中国文字起源》,《中国文化研究集刊》第2辑,1985,第155页。下文引作《起源》。
[31] 《符号》第78页。
[32] 汪文第27页。
[33] 引自《符号》第79页。
[34] 《文物》1978年第4期,第52页。
[35] 见注〔1〕和见注〔4〕。
[36] 有关的图皆转引自《起源》,第157页。
[37] 《起源》,第155页。
[38] 《起源》,第156页。
[39] 石志廉《最大最古的纹碧玉琮》,《中国文物报》1987年10月1日第2版。此文称“玉臂圈”为“矮筒形小玉琮”。
[40] 安志敏《关于良渚文化的若干问题》,《考古》1988年第3期,第241页、245页注〔74〕。
[41] 《探索》,第165—166页。
[42] 参看《通志·氏族略》。
[43] 见郭沫若《殷周青铜器铭文研究》,科学出版社,1961。
[44] 引自《考古》1965年第5期,第222页。
[45] 王宜涛《商县紫荆遗址发现二里头文化陶文》,《考古与文物》1983年第4期,第1—2页。
[46] 李先登《夏代有文字吗》,《文史知识》1985年第7期,第51—52页。
[49] 季云《藁城台西商代遗址发现的陶器文字》,《文物》1974年第8期。
[50] 唐兰《关于江西吴城文化遗址与文字的初步探索》,《文物》1975年第7期。《江西清江吴城商代遗址第四次发掘的主要收获》,《文物资料丛刊》2。
[51] 参看李学勤《论美澳新收藏的几件商周文物》,《文物》1979年第12期,第73页;曹淑琴《商代中期有铭铜器初探》,《考古》1988年第3期,第247—252页。
[52] 参看傅懋《纳西族图画文字和象形文字的区别》,《民族语文》1982年第1期,第1页。
[53] 参看汪文第40—41页。
[54] 汪文第5—6页。
[55] 参看汪文第42页。
[56] 据傅懋《丽江么些象形文“古事记”研究》,武昌:华中大学,1948,第29页。
[57] 参看《探索》,第168—169页。
[58] 参看董作宾《中国文字》、《中国文字在商代》、《从么些文字看甲骨文》等文,皆已收入《董作宾先生全集》乙编第4册。
[59] 孟维智《汉字起源问题浅议》,《语文研究》1980年第1期,第106—108页。
[60] 徐中舒、唐嘉弘《关于夏代文字的问题》,中国先秦史学会编《夏史论丛》,第127、140页。
[61] 周有光《字母的故事》,上海教育出版社1958年修订版,第9页。
[62] 传世的会稽刻石摹刻本恐不可信,所谓泰山刻石宋拓本实际上是一种失真的摹刻的拓本,参看《燕京学报》第17期所载容庚《秦始皇刻石考》。
[63] 参看王国维《桐乡徐氏印谱序》、《战国时秦用籀文六国用古文说》,分见《观堂集林》卷六、卷七,中华书局,1959。
[64] 唐书第156页。
[65] 参看启功《古代字体论稿》,文物出版社,1979,第34页。
[66] 上引启功书第38页。
[67] 《法书要录》卷七。
[68] 张怀瓘《书断·中》,见《法书要录》卷八。
[69] 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法书要录》卷一。
[70] 《书画跋跋》。
[71] 《法书要录》卷七。
[72] 《诗·豳风·伐柯》“取妻如之何”。
[73] 《左传·成公十年》:“将食,张,如厕。”
[74] 参看李孝定《中国文字的原始与演变(上篇)》“甲骨文的六书分析”节,《史语所集刊》45本第2分,1974,第374—3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