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古代兵器的起源和发展
一、古代兵器的起源
兵器起源于远古人类使用的带有锋刃的生产工具,主要是渔猎工具,以后在人类相互残杀的战争中,成为伤害对方的特制器械。在史前阶段,原始社会的氏族或部落之间,出于争夺生存空间、获取祭神的牺牲品,乃至血族仇杀等等原因,不断发生争斗,导致人们的相互残杀,于是各种带锋刃的生产工具,就被用来伤害对方。随着私有制的萌发,原始社会趋于解体,中华大地上出现了不同部落联盟之间剧烈而残酷的原始战争,其中最受后人重视的是古史传说中的“涿鹿之战”,以黄帝为首的部落联盟战胜了以蚩尤为首的部落联盟,在华夏族形成的道路上迈进了重要的一步。传说在涿鹿之战前发生过共工与蚩尤的大战,其后又爆发了黄帝与炎帝的战争。带锋刃的生产工具已无法满足频繁而惨烈的原始战争的需要,专用于杀人的作战兵器开始创制出来。因此在古史传说中常把多种兵器的发明归功于黄帝和他的臣子们,也有把发明兵器的荣誉归功于失败英雄蚩尤的传说,在汉代的画像石中还常能看到两手和双足都持有兵器,连头上都顶着兵器的蚩尤画像。这些都表明,那时正处于杀人兵器最终与一般带锋刃的生产工具分离的关键时刻。原始社会最终为阶级社会所取代,使这一分离转化的过程宣告结束,专用于作战的兵器同战争——这个人类互相残杀的怪物一起降临人间。
二、古代兵器的发展阶段
中国古代兵器,指从史前时期兵器出现时,直到封建社会结束,即清王朝的闭关政策在1840年鸦片战争后被帝国主义列强打破,中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为止,装备中国古代军队、用于实战的各类兵器。以火药开始用于制造兵器为分野,可分为两大阶段。北宋初编成的《武经总要》,是明确记载了火药兵器的最早史籍,因此北宋正是前后两个大阶段的转折期,从史前直到北宋是使用冷兵器阶段,在其以后是火药兵器和冷兵器并用的阶段。
1.冷兵器阶段
在使用冷兵器的阶段中,又可以依据主要兵器的质地和工艺特点,区分为三个连续发展的较小的阶段,即石器时代的兵器、青铜时代的兵器和铁器时代的兵器。
石器时代实际指新石器时代中晚期,这与探讨兵器起源相联系,是冷兵器的萌发阶段或原始阶段。当时最先进的工艺,是磨制石器,因此原始兵器也以磨制的石兵器为其代表,特别是钺和镞,但大量使用的还是由木、骨乃至蚌、角制造的兵器。至于防护装具,更以藤、木、皮革为主。当时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是原始社会。
青铜时代是冷兵器的发展阶段。当时最先进的工艺是青铜冶铸技术,因此最精锐的兵器以青铜质料的为代表,主要是青铜戈、矛、钺、镞,也发现有以青铜铸造的防护装具。这时还使用着大量石、骨制造的兵器,防护装具则主要是皮质的甲胄。其所处的历史时期,约当夏商周三代,下限可延至战国。青铜兵器经历了发生、发展、成熟和衰落四期:发生期约当夏至早商;发展期约当商代;成熟期约当西周至春秋;衰落期约始于战国,那时钢铁兵器已较多地出现于战争场合。
铁器时代是冷兵器的成熟阶段,最先进的工艺转为钢铁的冶炼,于是钢铁兵器逐渐代替了青铜兵器,连防护装具也以钢铁制造的为主。其所处的历史时期,自战国秦汉直到北宋,钢铁兵器的发展可以区分为四期:发生期约当战国至秦汉;发展期约当三国两晋至南北朝;成熟期约当隋唐;衰落期约当北宋,那时火药兵器已出现在军队的兵器装备之中。
2.火药兵器和冷兵器并用的阶段
这一阶段可以分为前后两期,以明初大规模将金属管状射击火器用于实战为分野。
火器和冷兵器并用阶段的前期,又可分为三个连续发展的小期:火药用于制作兵器,原始管形射击火器的萌芽,金属管形射击火器的出现。
从明代中叶到清代末年,是火器与冷兵器并用时代的后期。这时元末明初金属管形射击火器发展的势头停滞下来,制造技术逐渐落后于西方,以至到明代中叶不得不从舶来品中汲取技术,仿制西方的火器,出现了主要靠引进的技术发展火器的局面。
第二节
石器时代的兵器
一、生产工具向兵器的转化
原始社会末期,有关带锋刃的生产工具向杀人兵器转化的具体时间,至今尚难寻得确切的答案,但是在考古发掘中已获得一些有关的新线索。
在对新石器时代墓葬的发掘中,发现一些值得注意的现象。例如在宝鸡北首岭的仰韶文化墓葬中,有一座墓(77M17)中埋葬一缺头的成年男子,双膝间随葬成束的骨镞,表明他生前为武士。在头颅位置处放一件带黑彩符号的双耳尖底陶器,下面原来衬垫着皮毛和木板,用以代替失去的人头。在山东的大汶口文化墓葬中,还发现过随葬品较丰富但没有尸骨的空墓,如大汶口24号墓中,相当腰部处放有石斧、獐牙和角坠,相当于头部附近放有石笄和多件陶器等,但缺少尸骨。同样情况的还有54号墓和60号墓等。据推测,上述墓葬,所以缺失头颅和尸骨,无法埋入墓中,是由于氏族间武装争斗中失陷于敌方的缘故。这些墓葬,正反映出史前氏族间的争斗、仇杀、猎取祭神牺牲等社会现象,而在这些出现杀人情况的争斗中,带锋刃的工具已成为杀人兵器。
另一些墓例,可以更清楚地窥探到杀人兵器出现的线索。在距今约5600年的江苏邳县大墩子遗址,发现过一座墓葬(M316),死者为中年男性,左手握骨匕,左肱骨下置石斧,可能生前为氏族中的武士。一枚三角形骨镞嵌入他的左股骨,深达2.7厘米,当是射中后折断在体内的。新石器时代尸骨上嵌有箭镞的例子,还见于山西绛县,那是头部中箭,石镞射入鼻骨。又在云南元谋大墩子遗址也发现被石镞射中的尸骨。该遗址距今3200年左右,当时中原地区已进入青铜时代,但边远的云南地区还停留在石器时代阶段。遗址中有八座墓(M3、4、7—11、17)埋葬死者,经鉴定多属青壮年男女,都曾遭乱箭射中,有的呈被捆绑状,中箭的部位主要在胸部或腹部。其中一个青年男子(M3)胸、腹遗有十余枚石镞,头部的右颧骨和下体的尾椎骨上各有一枚石镞射入骨质内,说明他死于乱箭攒射。这些死者,很可能是氏族间争斗或仇杀中被处死的俘虏。上述的例子,证实了弓箭已被用为杀人兵器。
二、石器时代兵器的类型
除了镞和钺以外,新石器时代可用作兵器的,还有骨矛或石矛、石匕首和嵌有石刃的骨柄匕首、带齿刃的石锤(多头石斧)、石戈、“飞石索”投掷的石球等等。到新石器时代晚期,从工具转化而成的兵器,已经初步形成了构成进攻性兵器的几个主要类型:
远射兵器:装有石、骨、蚌镞的弓箭,以及用“飞石索”投掷的石球(或陶球)。
格斗兵器:大木棒,石制的锤、矛、戈、钺等(也用兽骨等制作),分别具有锤砸、扎刺、劈砍、钩啄等功能。
卫体兵器:石、骨制的匕首,或嵌有石刃的骨匕首。
为了抗御进攻性兵器的伤害,保全自己,史前的武士创制了以藤木或皮革等制作的原始的防护装具,主要是盾牌和原始的甲胄。由于这些质料的物品难于保存,只能依据民族学的资料加以辨识。典型的例子如台湾兰屿耶美人的藤盾牌和藤编的甲、胄,还有云南傈僳族的整片牛皮制成的形制原始的皮甲和驴皮头盔,西藏珞巴人的皮甲等物。
第三节
青铜时代的兵器
一、青铜兵器的出现
在人们步入青铜时代门槛以前,对金属铜已有初步的认识,现在已经在甘肃、山东等地发现过马家窑文化、龙山文化及齐家文化的一些小件铜器,有锥、小刀等物。经检验,其中有红铜、黄铜及青铜,但工艺技术还很差。其中甘肃东乡马家窑文化的青铜刀(含锡6%∼10%),是迄今发现的中国最早的青铜器物,约当公元前3000年。但是少量的小件铜工具的出现,并不足以改变生产工具的基本面貌,它们更不足以作为战斗的兵器。
从考古发掘中获得的技术较成熟的青铜器,是距今3200年前的二里头文化的产品。在河南偃师县二里头遗址,已发掘到化铜炉的残壁、铜渣和铸造铜器用的陶范残片,表明那里曾存在过冶铸青铜器的作坊,也反映出当时青铜冶铸业已经具有一定的规模。同时还从遗址和墓葬中获得了不少青铜制品,出土的器物中有饮酒用的青铜爵、盉、斝,还有小型工具、装饰品和铜铃等。这些充分表明二里头文化时,中国已迈入了青铜时代的门槛。在出土的青铜器中,也出现了目前所知年代最早的中国青铜兵器。
二里头文化的青铜兵器,已发现有远射兵器弓箭使用的青铜箭镞,以及格斗兵器中的青铜戈和青铜戚(斧的一种)。由于它们的铸造技术已具有相当水平,戈和戚的形制极为规整,特征明显,说明它们决非初创的第一代青铜兵器,因此推知青铜兵器开始出现的时间还应该更早。目前考古学界对二里头文化与古史传说中的夏代的关系还有争论。虽然关于二里头文化的文化性质问题讨论尚在进行,但是这并不影响我们得出如下结论:中国历史步入青铜时代应在商代以前,至迟在古史传说中的夏朝,即一直被认为是中国进入阶级社会的第一个王朝。古史记载夏朝“以铜为兵”,正反映出当时是中国古代开始使用青铜兵器的时期。
二、青铜兵器的发展
中国历史进入商代,奴隶制国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建立了具有相当规模的军事力量。为了装备日益扩大的军队,商王朝必需努力增加青铜兵器的产量,提高质量,并不断改进它们的战斗效能。商代青铜冶铸业的发展,是青铜兵器得以发展的基础。当时的青铜冶铸工艺,已经超越了由矿石混合冶铸的低级阶段,发展到以纯铜、锡和铅按比例冶铸青铜的较高水平。铸造青铜器的作坊也具有较大的规模,如郑州南关外的商代中期炼铜遗址,面积已达一千多平方米。商代晚期的安阳殷墟小屯东南的铸铜遗址,推测面积至少在一万平方米以上,已出土数以千计的各类陶范和大量坩埚残片等。这些充分表明当时已能大量生产优质的青铜制品。仅以殷墟的妇好墓一墓为例,即出土各种青铜器460余件,总重量估计超过1625千克以上。正是基于商代青铜冶铸技术的发达和生产的规模,大量生产精锐的青铜兵器才具有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商王朝对内镇压和对外征伐,更日益要求得到更多和更锐利的青铜兵器去装备军队,促使青铜兵器的生产日趋扩大。这样就使青铜时代的兵器进入发展期,与青铜兵器开始出现的“二里头文化”时期相比,商代晚期的青铜兵器不仅数量猛增,而且器类齐全,形成包括远射、格斗、卫体等进攻性兵器与防护装具的完备的组合。仅以安阳侯家庄1004号殷代王陵的墓道中发现的青铜兵器和防护装具为例,据不完全统计,出土铜矛730件、铜戈72件,以及不少于141件铜胄,按各类铜兵器的平均重量估算,总重量接近1/3吨,同时还有以皮、木等材料制作的甲和盾等,应是属于守卫殷王的部队的部分装备。
西周到春秋时期,青铜兵器进入成熟期,质量和产量都有较大提高,同时还总结出适合于不同器类和不同兵器的含金比例配方,《考工记》对此有较详细的记录。制造兵器的含金比例配方,见于《考工记》中的“六齐”,其中四项即“戈戟之齐”、“大刃之齐”、“削杀矢之齐”、“斧斤之齐”,都与兵器的制造有关。统一规范的配方比例标准的出现,保证了兵器生产质量的稳定性。在产量和质量日益提高的基础上,青铜兵器的性能和品种也出现新的变化,创制了新型的兵器,例如强力的远射兵器弩,以及格斗兵器中的刺(矛)、体(戈)联装的戟和剑。对传统兵器镞、戈、矛等的外形也都有改进,提高了杀敌效能,使兵器的组合更切合实战需要。在《考工记》中还详尽地记录了不同兵器的选材、技术要领和各部位的具体比例关系,使兵器制造日趋规范化和制度化。兵器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有利于军队的组训和战术动作的提高,也促进了军事科学的发展。
到战国时期,青铜兵器的生产规模继续扩大,以满足连年战争的需要。各国都设立了专门生产兵器的官营作坊,在成批生产的兵器上铸刻了制造机构、监造官吏及工匠姓名,器形也更趋规范化。在新郑的“郑韩故城”遗址中就曾出土有大量铭刻着制造机构、官吏及工匠姓名的青铜兵器。同时青铜兵器的制作工艺也有新的提高,特别是对青铜合金成分配制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例如能生产出脊部和刃部分铸而成的复合剑,脊部所用材料含锡较低,因此较坚韧不易折断,而两侧的刃部所用材料含锡较高,以保持性刚而锋利,二者结合而使剑体既坚韧抗折又刃口锋利,具有较完全的性能。陕西咸阳秦始皇陵侧陶俑坑中出土的大量青铜兵器表明,当时还大量使用青铜兵器,而且制造技术更加精良,出土的青铜剑长度超过90厘米,比以前的青铜剑长得多,表面还经防腐处理,至今不锈,仍然锋利异常。不过,青铜兵器发展到高峰,它已经笼罩了衰落的阴影。因为钢铁冶锻工艺在西周晚期已开始出现,并从出现之始即已试用于兵器的制造。钢铁兵器较大量的使用大约开始于战国晚期,标志着青铜兵器无可挽回的衰落命运自此开始。
三、青铜兵器的类型
青铜兵器可以分为进攻性兵器和防护装具两大类型。进攻性兵器中,又可分为远射、格斗和卫体三种。
1.进攻性兵器
(1)远射兵器
(2)格斗兵器
青铜制造的格斗兵器,主要有戈、矛、戟、殳、钺等,都安装有较长的木质或竹质的柄,春秋战国时期更使用了复合材料制造的柄,常以木为芯,外围以竹篾一周,有时多达十八根,再用丝线紧缠,最后髹漆封固,使得坚韧美观耐用,称为“积竹柄”。春秋时代以后,手握短柄的青铜剑日益发展,成为重要的近距格斗兵器。此外,也有一些使用较少而具有时代特征的异形青铜兵器,如西周时的背上附有多个銎孔以装长柄的青铜刀、星状的青铜锤状器等,都极为少见,使用也不普遍,不是军队中必备的主要兵器。
矛 商代已普遍使用装有青铜矛头的长矛,它用在战斗中仅次于铜戈,是重要的格斗兵器。商、西周时期的青铜矛,一般是有中脊,两侧是扁平宽阔的矛叶,两侧有刃,前聚成尖锋。春秋以后,矛叶渐窄,更加锐利。
殳 用于撞击的长柄兵器,又称“杸”。在长柄顶端安装青铜铸制的殳首,一般是平顶或有棱角的圆套筒状。也有的殳前制成矛尖形状,下面带有旁伸尖刺的圆球状物,可以扎刺或锤击敌人。
(3)卫体兵器
主要是青铜制作的匕首、短刀和短剑,它们不适用于在正式的战争中格斗厮杀,仅能用于在特殊危急情况下,护卫自己。商代常见一些柄端作成马头或其他兽首的短刀以及铃首的短剑。西周时期的青铜兵器中,有长度仅20厘米到30厘米的短剑,以及形状特殊的匕首。
2.防护装具
青铜时代的防护装具,主要有甲胄及盾牌。
(1)甲胄
(2)盾牌
商周时期多使用呈长方形的大型盾牌,以皮革、木材制作,表面髹漆彩绘,又常在盾面上装有青铜的盾饰,有的盾饰呈现狰狞的人面形象。
四、青铜兵器与车战
西周以后,战车在战争中的地位更加重要,木车大致仍沿袭着商代的传统,但前面拖驾战车的辕马增至四匹。到春秋时期,这种驷马战车是军队的主力兵种,随着战争的日益频繁和规模不断扩大,车战的规模也日益扩大,交战双方出动的战车总数,从几百乘扩大到上千乘,随车徒兵的人数也由一乘几人增到几十人。车战的发展促进了车战兵器的发展。首先是战车的制造更为精美,轨宽减小,车辕缩短,轮辐增多。还在车上增加防护措施,如在车舆四周加钉由大型青铜甲片组成的护甲;或在车軎顶端增置矛状长刺,用以杀伤靠近战车的敌方徒兵。同时,用于车战的兵器组合更加完备。据《考工记》记载,车战用的一组格斗兵器包括戈、殳、戟、夷矛和酋矛五种,它们的柄长由短递增,插载在战车上,可随情况不同而选取其中的一种进行格斗。从考古发掘的实际出土物观察,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的战国初期兵器最为典型,远射兵器是弓箭;格斗兵器有青铜的戈、戟和矛,还有带尖锋和刺球的殳,装有多戟体的“三果戟”,并普遍采用“积竹”柲,长度多超过3米,以适宜于两车交错时与敌人格斗。防护装具有盾牌和整套的髹漆皮甲胄,并有防护马匹的髹漆皮马甲。达到了中国古代车战兵器最成熟的阶段。直到秦代,还可以从秦始皇陵侧陶俑坑中,看到驷马木制战车的原尺寸模型,以及车上站立的三个模拟真人的披铠陶俑。这些战车仍然在队列中占有重要位置,而且俑坑中还有大量制造精细的青铜兵器。这大约是在古老的战车和车战用青铜兵器改革以前,留下来的最珍贵的遗迹了,因为那时更新的金属材料——钢铁制造的兵器已出现了,这预示着冷兵器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第四节
铁器时代的兵器
一、钢铁兵器的出现
早在商代,人们已经懂得利用天然的陨铁,经锻造后用于制作兵器的刃部。例如在河北藁城台西村的商代遗址中,就曾发现一件青铜钺,以锻成薄片的陨铁作刃,浇铸成一体。至于真正懂得以人工冶炼的铁来制造兵器,是迟到西周时代晚期的事,曾在河南三门峡西周虢国墓中出土有钢刃铜茎玉柄短剑。通过对目前考古发掘中所获得的中国早期铁器资料的科学检验和分析,表明中国的冶铁技术在春秋末期(即公元前6世纪末叶)有很大发展,用低温固体还原法或块炼铁法炼成“块炼铁”,并可利用它再渗碳锻造成钢。同时从春秋末叶起,生铁在中国得到了日益广泛的应用。到战国中晚期,中国已进入大规模用铁时期。铁的冶炼和使用,标志着新的生产力的出现,促进了社会发展,中国历史进入了铁器时代。
钢铁冶锻工艺在西周晚期一开始出现,人们就将这种金属材料,尝试着制作短剑,春秋时期,进一步用钢铁来制造兵器。在甘肃灵台景字坪和湖南长沙,都发现了这一时期的钢剑,前者是嵌在铜柄中的,钢刃残片长仅9厘米;后者附有铜剑格,全长也只有38.4厘米,但还难以作为主要格斗兵器。经鉴定,长沙钢剑所用的钢是含碳量0.5%左右的中碳钢,金相组织比较均匀,可能进行过热处理。据推测,这两件钢剑都是从固态还原的铁,再渗碳锻造而成。不过那时的钢铁兵器,尚属个别尝试的制作品,并不能在战争中起重要作用,但已呈现出冷兵器材质改革的新的曙光。
二、钢铁兵器的发展
秦始皇扫平六国,形成统一的局面。不久就爆发了以推翻秦的暴政为目的的农民大起义,而后经历了楚汉之争又迎来了西汉的统一。随着汉代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的巩固,特别是文景时期的经济发展,促进了钢铁冶炼业的发展,生产规模日益扩大,工艺技术不断提高,这就为兵器制造业从传统的以青铜为主要原材料,向以新兴的钢铁为主要原材料的变革,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经过从秦末农民大起义、楚汉之争到西汉初期,在军队的成分和编制等方面都出现了与封建制的巩固基础相联系的新变化,农民最终成为军队中士兵的主要成分,古代战车兵和那笨重的驷马战车一起被淘汰,骑兵和步兵升为主要兵种,而为了抗御游牧民族军队的袭扰,更促进了骑兵的成长和发展,这些都对汉代的兵器制造业提出了新的要求,主要适用于车战的成组青铜兵器早已过时,它们的形体特点和战术性能既不适应新材料和新工艺的要求,也不适应新兴的步、骑兵的战术需要。于是汉代的兵器呈现出新的面貌,进入铁器时代兵器的发展期。
由于钢铁兵器远比青铜兵器锋利和坚韧,以及骑兵和步兵新的战术需要,汉代兵器从类型到具体形体特点都有新的变化。
1.进攻性兵器
(1)远射兵器
仍以弓和弩为主,但使用的箭已大量采用铁制的镞,从西安汉长安城武库遗址出土的兵器观察,箭镞中铁镞的数量超过1000件,同时出土的青铜镞的数量,只及铁镞的1/10左右。在河北满城中山靖王刘胜墓中出土的箭镞,共达441枚,其中只有70枚是青铜镞,其余均用钢铁制造,钢铁镞与青铜镞的数量之比,为5.3:1。用钢铁制造消耗量大的箭镞,也表明当时钢铁兵器生产的规模是相当可观的。至于青铜镞,也还沿用到东汉时期,主要是三棱锥状的镞,常装有铁铤,当时习惯称为“羊头镞”。
(2)格斗兵器
除了材质方面由青铜转向钢铁以外,兵器类型和具体形状也有较大的变化。
戈 殷周时期几乎是每个战士必备的青铜戈,到西汉时期已从战场上消失,被淘汰出兵器的行列,只在少数西汉大墓中,发现有形貌华美的铜戈,并附有金质、银质或鎏金的鸳鸯形戈龠及柲末端的,表明它们已是王侯的特殊的仪仗器,而不再是实战兵器。
矛 青铜铸制的矛,在汉代仍然使用,但更多的是钢铁的矛。铁矛的形状与传统的铜矛出现较大差异,多呈体长而锋锐的形态。同时较多地使用近于剑形的特殊的阔刃铁矛,称为“铩”,用于步兵格斗时,它可以装较长的柄,也可装短柄,与盾牌配合使用。
戟 战国至秦大量装备军队的以柲联装刺和戟体的青铜戟,也和青铜戈一样被淘汰,类似的青铜戟体在西汉墓出土的兵器中只有个别遗留。取代它的是钢铁制作的戟。为了锻造方便并便于骑兵冲刺,其具体形状与青铜戟大不相同,都是从战国晚期铁戟出现时创制的“卜”字形,特点是直刺而前伸,旁枝与刺体垂直横出,也极尖锐。东汉以后,钢铁戟的旁枝又向上弧曲,更增强了叉刺的效能。直到魏晋时,这种戟几乎是战士必备的标准兵器。
剑 流行于东周时期的青铜剑,逐渐让位于钢铁锻制的长剑,剑体日益窄长而且剑锋更尖锐。
刀 西汉时期出现了新型的手握短柄格斗兵器——刀。刀体修长。宽脊薄刃,柄的后端作成扁圆的大环,所以一般称为“环首刀”。这种用于劈砍的环首刀,更适应骑兵和步兵的战斗需要,逐渐代替了铁剑,东汉以后成为主要的手握短柄格斗兵器,与盾牌相配合,一直到南北朝时仍是标准的步兵装备。
钺 青铜钺也从兵器的行列中消失。在汉代出现了一种由矛(或铩)与钺斧结合而成的新型兵器,在东汉时期的遗址和墓葬中已有发现。
2.防护装具
盾牌 汉代除大量地以木材、皮革等制造盾牌外,也制造铁盾,以增强防护功效。同时在东汉时还出现了一种特殊的盾,在铁盾的上下各伸出锐利的铁钩,成为既可进攻又可防护的新型兵器——钩镶。
汉代钢铁兵器的发展,使得钢铁兵器到东汉时期终于代替了青铜兵器,除部分铜弩机和箭镞以外,全被钢铁兵器所取代,至此青铜兵器向钢铁兵器的过渡已告完成,钢铁兵器进入它的发展期。
三、古代兵器的“百科全书”——《武经总要》
南北朝以后,经过隋唐,中国冷兵器的发展已经达到它的顶峰。北宋庆历四年(1044)修撰成书的《武经总要》一书,便是对汉唐以来传统的冷兵器中当时还装备军队的各种类型,以及新发展的兵器及装具,进行了总结性的记录。在该书前集第十三卷《器图》中,集中记录了当时军队使用的各种兵器装备,每一件都配有插图。在第十卷至第十二卷,有《攻城法》、《水攻》、《水战》、《守城》等四篇,也都详细地记录了与这几种战法有关的兵器装备,还有战船和城防工事的情况,也附有详尽的图像。使各种兵器装具的具体形貌,得以展现在人们面前。从这一角度来看,《武经总要》可以说是中国古代兵器的百科全书。
随着筑城技术的提高,出现了更多的专门用于攻城和守城的器械,其中最早出现的登城用的“云梯”,早在东周晚期就已出现。至北宋时期,冷兵器阶段的攻守城器械已经相当完备,《武经总要》中有很详尽的记录。前面讲述过的重型远射兵器床弩和砲,对于攻守双方都是重要的装备。此外攻城器械方面,主要有用于跨越深壕的“濠桥”、“折叠桥”等,攀越高墙的“飞梯”、“云梯”等,掩护战士逼近城垣的“尖头木驴”、“木牛车”、“辒车”等,登高侦察城内敌情的“巢车”、“望楼车”等。守城器械主要用于毁坏敌方的攻具和杀伤敌方登城士兵,包括各种形状和质料的檑石、檑木及“铁撞木”,用以烧毁攻具的“燕尾炬”、“飞炬”、“猛火油炬”等火攻器械,以及塞补被敌方摧毁的防御工事所用的“塞门刀车”、“木女头”等,还有对付火攻的灭火器材,如唧筒和各式皮水囊,防御砲石飞矢的“垂钟板”、“蓖篱”、“皮竹笆”等装备。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武经总要》所列的守城器械中,出现了利用火药制造的兵器,包括“火毬”、“火药鞭箭”、“蒺藜火毬”、“霹雳火毬”等多种。它们的出现,标志着冷兵器已步入衰落期,并预示中国古代兵器即将发展到新的阶段,那就是火器与冷兵器并用的阶段。
第五节
火药的发明和火器的出现
一、火药的发明
火药是中国古代的伟大发明之一,对世界文化的发展曾起过重大作用。中国古代的火药,是以硝石、硫黄、木炭或其他可燃物为主要成分的混合物,点火后能速燃或引起爆炸。硝石、硫磺等都属于药物,因此称这种混合物为“火药”。现代的黑火药,正是由中国古代的火药发展而来。
对于硝石、硫黄等药物的性质,在汉代已有认识,《神农本草经》中已对它们的特点和药性有所记述。但是从对硝、硫性质的认识和发现它们的起火现象,到制成火药而应用于军事,又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炼丹术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因为硝、硫及硫黄的砷化物,都是炼丹术中常用的药物,为了避免在炼丹时发生意外事故,如燃烧或爆炸,就要研究各种能够控制这些药物的所谓“伏火法”。早期火药的发明正是与炼丹家研究“伏火法”相联系的。相传在隋末唐初的医学家、炼丹家孙思邈(581—682)著作的《孙真人丹经》中,记载了多种“伏火”之法。唐宪宗元和三年(808),清虚子在所著《天上圣祖金丹秘诀》(后选入《铅汞甲庚至宝集成》卷二)的《伏火巩法》中,记载了对硫黄伏火之法:“硫二两,硝二两,马兜铃三钱半,右为末拌匀,掘坑入药于罐内,与地平,将熟火一块,弹子大,下放里面,烟渐起,以湿纸四五重盖,用方砖两方捺,以土塚之,候冷取出。”其中已包括有硝石、硫黄和“烧令存性”(即炭化)的马兜铃粉,三者混合具有燃烧爆炸的性能,已形成原始火药。为此炼丹时要采取使硫黄改性的方法,还要采取入罐、掘坑、覆湿纸、塚土等安全措施,以避免爆炸燃烧事故。正表明炼丹家通过长期实践,掌握了硝石、硫黄和木炭等混合物的爆炸性能。因此可以推断,至迟在公元808年以前,含硝、硫、炭三种成分的火药已经在中国制成。
二、火药用于制造兵器
火药发明以后,至迟到公元10世纪时,中国已经开始用火药来制造兵器。《武经总要》中记述了最早的火药兵器,有毒药烟毬、霹雳火毬、蒺藜火毬、火药鞭箭和火炮等。该书中还列出三种正式冠有“火药”名称的配方,即用于毒药烟毬、蒺藜火毬的火药和火炮火药法。这些都明确地证实,在公元1044年以前,北宋军队已装备有多种原始的早期火药兵器。英国著名的研究中国科技史的学者李约瑟博士正确地指出,《武经总要》中记载的三种火药配方,“是所有文明国家中最古老的配方”。十分清楚,中国是将火药用于军事最早的国家。同时,在北宋都城官营的制造军事装备的手工业中,设有“广备攻城作”,其下领有制造火药、猛火油等作坊。这些情况见于《麈史》所引《东京记》一书的记载,并且在《宋会要辑稿》中也有相似的记载。它们表明在北宋时期,官营手工业中已能成批量地生产火药,并用以制造兵器。当时对生产技术实行高度保密,严禁外传。
火药用于军事行动,从此揭开了古代兵器发展史上的新篇章,火器和冷兵器并用的阶段到来了。
第六节
火器的发展和枪炮的制作
一、早期火药兵器
火药用于制造兵器,根据《武经总要》的记述,当时主要用于传统的火攻战术,作为纵火的一种手段。据书中所记载的三种配方分析,虽然已具有硝、硫、炭三种成分,但是这些配方中的硝含量低,又含有大量其他成分,通常只能速燃、发烟,还是一种低级火药,是近代火药的雏形。因此所制造的火药鞭箭,以弓弩发射的火箭(将原有的油脂等燃烧物质改成火药筒),以及“铁嘴火鹞”、“竹火鹞”等以木身、纸皮、竹编中实以火药的器械,都属于纵火器材。有时也在火药中增添毒剂等,制成播毒或发烟的毒药烟毬等兵器。最后,当时已开始认识火药的爆炸性能,制成爆炸时可发巨响的霹雳火毬。
到宋金战争中,火药兵器有了新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随着火药性能的不断提高,利用火药爆炸性能的兵器开始大量使用。靖康元年(1126)宋军守汴京时,使用过威力较大的爆炸性火器“霹雳砲”。后来更以铁制造外壳,造出威力更大的“震天雷”、“铁火砲”等爆炸力强的兵器。第二是利用火药的燃烧性能,制造出单兵手执的喷火兵器——火枪。这是在一般长枪上扎捆一个装火药的筒,一般是纸筒,作战时点燃筒内火药使其喷火以伤害敌方。当火药燃完后,长枪还可用于扎刺格斗。第三方面,也是最重要的方面,是原始管形射击火器的萌芽,它引起了以后兵器制造技术的划时代的变革。
二、管形射击火器的出现
原始管形射击火器的萌芽,也出现于宋金战争时期,目前所知有以下两项:一是绍兴二年(1132),宋将陈规守德安时制作了巨竹火枪,这也是一种喷火枪。它以长竹竿制作,用以焚烧敌人的大型攻城器械“天桥”。由于它以竹筒喷射,所以与在冷兵器的长枪上缚附火药筒的做法有显著的不同。
二是开庆元年(1259),寿春府(今安徽省寿县)地方制造了“突火枪”,也用竹筒制成,内装火药,并安有“子窠”。作战时点燃火药,先喷火焰,火焰喷尽后,“子窠”发射出来,同时发出巨响。“子窠”是什么?记载不详,有人认为是子弹的雏形。突火枪用巨竹筒制作,故又称“突火筒”。它大约是最原始的管状射击火器了。令人遗憾的是,关于以上两类火器,文献记载过于简略,也无法获得实物资料。但是,仅据这些记载,还是可以表明当时确已出现了原始管形射击火器。
三、金属管形射击火器的使用和枪炮的制作
1.金属管形射击火器的出现
2.金属管形射击火器的发展
元末明初,金属管形射击火器有很大发展,火铳已为农民起义军广泛使用,朱元璋的军队中就装备有较多的火铳。《明史纪事本末》中曾记有朱元璋部将胡德济、谢再兴在元至正二十二年(1362)用火铳守诸全(今浙江诸暨县)的史实。明朝建立初年,特别是洪武年间(1368—1398)曾大量制造铜火铳,使火铳制造工艺有很大发展,形制日趋规范化,与元朝晚期的制品相比,身管加长,口径略微缩小,制作更为精细。一般都是前有细长的直体铳管,管后接椭圆形的药室,药室后接铳尾,向后开安装木柄的銎孔,器形颇为规范,尺寸也大致相同。明朝火铳多在铳体铭刻制作地点、年月、重量及编号,还有制造部门及监制官员和制作工匠的姓名。这一时期的铜铳,在北京、河北、内蒙古、山西、江苏等省市都有较多实物出土。洪武以后,铜铳继续改进,形制日趋统一,并有统一编号,如以“天”字为头的统一编号的铜铳,口径为15毫米左右,全长36厘米左右。已发表的资料中,“天”字号铳,最小序号为“天字九十五号”,制于建文二年(1400),最大序号为“天字九万八千六百十二号”,制于正统元年(1436)。此外,还有“英”字、“胜”字等编号的铜铳。
从已发现的元末明初的火铳看,大致有两类,一类是以上述洪武年间制作的火铳为代表,形体较小,尾銎装木柄,供单兵手持施放,应为后来枪械的前身。以内蒙古托克托县黑城古城址南墙内发现的洪武年造铜火铳为例,它们分别造于洪武十年(1377)和十二年(1379),全长43.5—44.5厘米,口内径2厘米,重1.9—2.1千克。其口径与体高之比约为1:20。另一类如元至顺三年铜铳,长35.3厘米,口径10.5厘米,重6.94千克。它的口径与体高之比,约为1∶33。其尾銎的直径7.7厘米,所装柄的粗度也应如此,这样粗的木柄是难于单兵手持,何况点燃施放时铜铳还要震动,所以只有用安放木架的办法才成。同时,铜铳尾部两侧各有一个约2厘米长的方孔,且方孔的中心位置,正好和铳身轴线在同一平面上,据此可以推知原来应是以金属的横栓从二孔中穿连,然后固定在木架上,这个金属栓还可以起耳轴的作用,使铜铳在木架上可以调节高低俯仰,以调整射击角度。类似的大型铜铳,有的铳管稍细但口部制成外侈的碗口形状,故又称为大碗口铳。又如中国军事博物馆中藏有一件明洪武五年(1372)造的大碗口铳,全长36.5厘米,口径11厘米,重15.75千克,器身自铭为“大碗口铳”,与元代的碗口铳相比,碗口不再是向外斜侈而是呈弧曲状,铳管加粗,药室明显加大。在拆除太原旧城时,还发现过洪武纪年的铁铳,长度已达1米,口径达21厘米。因此,这类大型金属火铳,需设置铳架,应该是后世火炮的最初形态。
3.西方火器的引进和仿制
中国是火药的故乡,也是最早生产火药兵器的国家,元末明初中国的金属管形射击火器也是居于世界前列的。但是这一优势并没能够长久保持。进入明代中叶直到清代末年,是火器与冷兵器并用时代的后期。长期陷于发展迟缓状态的中国封建经济,以及统治阶级的禁海锁国政策,使元末明初金属管形射击兵器发展的势头停滞下来。火药兵器没有能在它的故乡引起革命性的变革,而当它传到欧洲时,资本主义的兴起却使它对社会的进程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它最终导致“市民的枪弹射穿了骑士的盔甲,贵族的统治跟身披铠甲的贵族骑兵队同归于尽了。”资本主义制度的胜利,更促进了枪炮的改进和扩大生产。于是到了明代中叶,火器的故乡中国不得不从舶来品中汲取养分,仿制了比火铳先进的“佛狼机”和“红夷炮”,还有单兵使用的鸟铳等,并且制造了威力较大的“大将军”等大口径火炮,开始改变军队兵器装备的面貌。
佛狼机铳(佛朗机铳)约在明正德末年(1521年左右)从葡萄牙传入中国,它由母铳和子铳构成。母铳身管细长,口径较小,铳身铸有准星、照门,可瞄准射击。铳身后的腹部颇粗,开有长形孔槽,以装填子铳。子铳类似小火铳,上有提把,前无铳管,填入母铳后腹的孔槽后,其前口外接子铳的铳管。每一母铳备有五至九个子铳,可预先装好弹药,战时轮流装填入母铳发射,因而提高了射速。嘉靖初,中国开始成批仿制佛狼机铳,生产出大小型号不同的产品。北京首都博物馆所藏嘉靖二十八年(1549)造铜佛狼机铳,编号“胜字四十二号”,母铳口径38毫米,全长91厘米,子铳口径35毫米,全长23厘米。佛狼机铳虽有以子铳预先装弹填装,因之操作方便、射速快的优点,但是由于子铳装药量小,母铳口径不大,因之又有威力不足的缺点。
红夷炮,又称西洋炮,是一种由荷兰传入的大型火炮,约在万历后期传入中国。据《明史·兵志》记载,红夷炮“长二丈余,重者至三千斤,能洞裂石城,震数十里”。炮身铸有准星、照门,中部有炮耳。与佛狼机相比,这种炮的口径较大,管壁加厚,并且从炮口至炮尾逐渐增厚,能承受较大膛压,是当时威力最大的火炮。
鸟铳是由欧洲传入的火绳枪或燧发枪的统称,大约在嘉靖年间经日本传入中国。它与原来的单兵手持的火铳相比,身管较长,口径较小,发射同于口径的圆铅弹,因而射程较远,侵彻力较强。又增设有准星和照门,变手点发火为枪机发火,枪柄由插在火铳尾銎的直柄改为托住铳管的曲形木托,因此可稳定持枪进行瞄准,提高了射击的精确度。其外形与结构已接近于近代的步枪,正是近代步枪的雏形。至于为何称为“鸟铳”,有不同的说法,戚继光在《练兵实纪》中认为“即飞鸟之在林,皆可射落,因是得名”。另有说法是因其枪机形似鸟嘴,因而名鸟嘴铳。
佛狼机铳、红夷炮和鸟铳的仿制成功,使中国火器有了较优良的作战性能,改进了明军的装备。特别是明末与后金军在东北地区的战斗中,红夷炮曾起过很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