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古代文化的一种凝聚物,中国古代的礼器和日用器物,是增强对中国古代历史的感知,认识古代社会生活的具体面貌,以及探求它的发展特点和规律的重要介质之一。古代礼器和日用器物,尽管是物质形态的一种存在,我们却不能仅仅把它们看做物质文化的东西,因为它们往往包含着重要的精神文化的内容。尤其是礼器,和中国古代的哲学、宗教以及政治制度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

第一节

日用器物和礼器的产生

古代礼器是在日用器物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在此,我们首先讨论日用器物的产生问题。

一、日用器物的产生

人类诞生之后,便摆脱了仅仅利用天然“工具”的那种出于动物本能的“劳动”形式,跃进到制造和使用工具的劳动阶段。也就是说,人类最初制造的器物,首先是生产工具。从这一意义上说,人类在最初还谈不上有什么严格意义的日用器物,因为那时的生产和生活水平实在是太低了。只是由于生活的一些起码的需要,有些生产工具兼具生活用器的功能,因而生产工具与生活用器常常是同一的。例如一根加过工的木棒,本用于狩猎,在人们需要时,又可用作手杖或烤肉的支架。又如一件石刀,既可用于剥削兽皮,又可充作切肉的餐刀。总之,人类要生存,就必须从事物质资料的生产,以期尽可能地提供自己最低限度几乎毫无保障的需要。那时所谓生活日用器物是十分粗糙简陋的。

新石器时代是发生两次社会大分工的时期,生产力有了空前的发展。第二次大分工,使手工业成为独立的一个生产部门,这又进一步导致玉器工艺、特别是铜器工艺的兴起。在山东、河北、河南的龙山文化遗址中,都有小件红铜器的发现。甘肃武威皇娘娘台、临夏大何庄和秦魏家等齐家文化遗址中发现尤多,其中少数为青铜器。甘肃东乡林家的仰韶文化马家窑类型遗址所出青铜刀,是目前最早的青铜器(前3000)。[4]青海贵南县尕马台和甘肃广河县齐家坪出土的铜镜,是已知最早的大件青铜日用器物(前2000)。[5]所谓红铜,是未曾有意加入其他金属成分的天然铜。一般是人类首先制造出红铜器。由于红铜的熔点高、质地软,用它制造器物受到很大限制。后来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发明了冶铸青铜器。青铜一般是锡铜合金,也称锡青铜,此外还有铅青铜、铝青铜等,它们具有熔点低、硬度大等优点。早期铜器的出现,表明我们的祖先已开始认识了金属的可熔性和延展性,掌握了锻打或冶炼金属的初步方法,从而为青铜时代的到来打开了大门。由于铜金属特有的坚韧性和可塑性,为古代器物的发展开拓了广阔的前景,更由于它的金灿灿的光彩和昂贵的价值,又为古代礼器的兴盛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刺激。

春秋战国之际,奴隶制的生产关系再也不能适应日益发展的生产力,铁器的出现是生产力提高的重要标志。从商代开始出现的原始瓷器,在东汉时期发展为成熟的瓷器,自新石器时代即已萌芽的漆器,经商周至战国,也臻于精美。所有这些新材质的器种,都为古代日用器物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广袤的天地,而日用器物的日益丰富,也为新材质开辟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道路。此外,玻璃器、金银器、珐琅器等器种,虽然在我国古器物中占有光辉的一席,但多未进入日用品的行列,或者有的器物很晚才成为人民的日用器物,故不再胪列。

各种日用器物的产生,是人类在利用、改造自然的斗争中,不断积累各种生产、生活经验的结果,是人类自身——包括体质和智力不断提高的结果,而所有这些点滴进步的孕育者,则是千百万年的艰苦劳动——包括脑力的和体力的劳动。

二、礼器的产生

所谓礼器,一般认为是古代贵族在进行祭祀、丧葬、朝聘、征伐和宴享、婚冠等活动时举行礼仪所使用的器皿,指青铜器中的鼎、簋、觚、豆和钟、镈等。此外,还有更广义的一种理解,即把原始部落的酋长直至封建帝王用于上列礼仪的器物,均视为礼器,而在器种上不仅限于铜器。本章对礼器的阐释,主要是就前者而言的。

礼器自然是随着礼仪的出现而产生的。礼作为上层建筑的一种构成部分,是在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逐渐形成的。《礼记·礼运》说:“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其燔黍捭豚,汙尊而抔饮,蒉桴而土鼓,犹若可以致其敬于鬼神。”[6]这里说的虽是吉礼,但也有一定普遍意义。从中可以看出“礼”之兴起,是为了致敬于鬼神,说明礼与原始宗教有密切的关系。其次,所用以表示敬意之物,乃是饮食,“民以食为天”,鬼神亦然。至于所用之器,不过人类日常所用极其简陋的器物。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些都起了变化。

进入奴隶社会以后,奴隶主政权进一步被神化,其统治秩序尤其是等级制度进一步礼制化,作为这一秩序和制度的体现物——礼器,也随之日趋完备和制度化。毫无疑问,礼器在这一历史时期,对于奴隶制度的确立、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二里头文化是我国早期的青铜时代文化。在该文化遗址中已出现了青铜礼器爵和斝,而且爵的数量还比较多,它们是目前已知最早的青铜容器和礼器。同时还发现了珪、璋、琮、钺、戈、柄形器等玉质礼器。《左传·昭公五年》记载:“朝聘有珪,享有璋。”可见珪、璋的出现反映着礼制和礼器又有了发展。至商代早期,使用礼器采取系列化配合形式,常有成套的青铜礼器出土。这时的礼器主要有鼎、鬲、盘、尊、罍、爵、斝、觚。例如1974年郑州杜岭街出土的两件大铜方鼎,形大质朴,一件高1米,重84.6千克。另一件高87厘米,重64.25千克。可能是商王室使用的“宝器”。1982年郑州一处铜器窖藏,出土有13件青铜器,除类似前述的方鼎外,还有首次发现的青铜圆鼎和铜卣。商代晚期至西周时期,奴隶制臻于鼎盛阶段,青铜礼器也伴随着礼制的隆盛而日益考究。不仅器类丰富了,更重要的是各种器物的组合,也明显地礼制化。西周前期用鼎已经出现了多个大小相次的组合,后期则愈为完备。《春秋公羊传·桓公二年》何休解诂云:“礼祭:天子九鼎、诸侯七、卿大夫五、元士三也。”而且各级鼎的盛放物品也各有规定。如天子的第一鼎盛牛,以下盛羊、猪、鱼、肉脯、肠胃、肤、鲜鱼、鲜腊。诸侯的鼎内则去后二味。卿大夫的第一鼎盛羊,以下有猪、鱼、腊、肠胃等。士则仅有猪、鱼、腊。《孟子·梁惠王下》记载:孟子做士的时候,丧父,以三鼎祭奠。后孟子晋为大夫,丧母,则以五鼎祭奠。这就是所谓“名位不同,礼亦异数”。

由于礼器的上述作用,奴隶主贵族就将其中在宗庙祭祀时最常用而又特别重要、特别宝贵的礼器,视为祖宗和社稷的化身。传说,夏禹曾铸九鼎,用象九州。夏灭,鼎归于商;商灭,鼎归于周,成为传国重器。春秋时,楚庄王路过周地,周定王派大夫王孙满前来表示慰劳,楚庄王乘机向王孙满询问九鼎的大小轻重。意即觊觎周室政权,所以王孙满当即驳斥说:“周德虽衰,天命未改,鼎之轻重,未可问也。”[12]此后,“问鼎”遂成为企图夺取政权的同义词。不仅九鼎,凡是宗庙所用的重要的礼器,都属于“重器”。那时,灭掉某国,就要将该国的重器掠走或瓜分。在考古发掘中,时常在甲国的墓葬里,发现乙国的礼器,其中不少就是劫掠而来的战利品。直至战国时期,孟子还批评齐宣王伐燕,说:“若杀其父兄,系累其子弟,毁其宗庙,迁其重器,则必失民心,故应急令改正之。”[13]

生产力的发展和新的生产关系的出现,使奴隶制度“礼崩乐坏”,青铜礼器随之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使用的规格,打破了旧的礼数。春秋以降,诸侯们的“僭越”行为日益普遍,大夫越用诸侯之制的也司空见惯,甚至有的诸侯所用礼器,比天子还要豪华,所用礼器的数目,竟比天子的还要多。这反映了旧的等级制度和统治秩序的瓦解。其二是形制上出现了新的式样。奴隶主阶级礼器的属性渐渐消失,日用生活器物增多。鉴、缶、敦、杯以及扁壶等就是这个时期的新型器物,且多为日用。尤其是铜镜、带钩、铜灯,更是战国时期连平民都使用的生活用器。总之,随着封建社会的形成,作为奴隶制礼治附庸的礼器也趋于衰败了。

第二节

礼器和日用器物类举及其演化

对于中国古代礼器和日用器物,本应有一全面的科学分类,但在这一领域的研究尚未能臻于完善。其中,对礼器的分类研究做得较好一些,而对日用器物的分类研究做得很差,在本节中,也只能对古代礼器和日用器物的主要种类及其包括的主要器物作一概略的介绍。如前文所说,古代礼器是从日用器物发展来的,后来很多又转化为日用器物,并且有的器物虽是礼器,但也有时充作生活用具。因此本节先述礼器要类及其演化,然后只述纯日用器物要类及其演化,以免不必要的重复。

一、礼器类举及演化

烹饪器

(1.鬲,2.斝,3.鼎,4.爵,5.尊)

(1.四羊方尊,2.人面方鼎,3.牛尊,4.象尊,5.方彝,6.封口盉)

设食器

(1.提梁卣,2.方座簋,3.壶,4.盘,5.匜,6.觥,7.簠,8.豆)

 敛口,椭方形,有盖,以耳,圈足或再加四短足或四立兽为支足。盖上捉手的形制一般与器足相同,只是要小许多。是簠、簋结合的产物,其用途同于簠簋,所以有的自铭为“簋”。出现于西周中期,至春秋以后即从礼器中消失。使用时以偶数组合,与其他礼器相配。

敦 大口,圆腹,二环耳,三短足。盖与身多对称,合盖则成球形。俗称“西瓜鼎”。但也有少数的敦,无耳、无足。或长细蹄足,或盖小于身,或呈扁圆形。敦的用途与簋相同,而且逐渐取代了簋的地位。敦兴于春秋,盛于战国。

笾 似豆而盘平浅、沿直、矮圈足。《周礼·天官·笾人》说:“掌四笾之实”,《仪礼·特牲馈食礼》云:“祝命彻阼俎、豆、笾。”可见笾与豆有别。《尔雅·释器》说:“竹豆谓之笾”,是知笾是从豆分化出来的。但笾也像豆一样,既有竹编,又有木制、陶制和铜制的多种。此类器物或自铭“铺”及“簠”,学者或以此为之定名。“铺”与“笾”古音相通,故二者实乃同一器物,只是由于质地不同而产生了上述的区别字。笾的用途是盛果脯之类的食品。

大型盛饭器

盂 侈口、深腹、附耳、圈足,形体较大。是过渡性的盛饭器。相当于后世的大饭盆。甗内(或甑内)的饭熟之后,先盛到盂内,然后再分盛到簋、簠之类的食器里。辽宁喀左出土匮侯盂自铭“匽侯作盂”,即蒸熟的饭,“盂”自是盛熟饭之器。新石器时代的磁山文化遗址(公元前5000多年),曾出土过陶盂,但形制与上述铜盂不甚相同:其口大、体椭圆,无圈足、无附耳,或深腹、或浅腹。可能不限于盛饭,还用于盛水。即或铜盂也兼盛水。如《韩非子·外储说》引孔子语:“盂方水方,盂圆水圆。”又形似而体小者,亦称盂。如《史记·滑稽列传》说道:“操一豚蹄、酒一盂。”可知汉代有偶用盂盛酒者,但已发生了蜕变。商周铜盂,先是逐渐增大,后则衰落。汉后变成另一形制,多小而浅腹,质地也多有不同,并从食器中消失,成为一般器皿,如水盂之类。

案具

俎 形似小凳,上横长方形板面,中央微凹,横板下两端有立足。1979年辽宁义县窖藏出土的商代铜俎,周沿斜侈,立板式的俎足,俎的腹下悬有二枚铜铃,俎身饰有兽面纹。俎是用于切熟肉的砧板。孔子7岁时,就从其母学习“陈俎豆、设礼容”,可见俎这种礼器的使用也颇有讲究。同时俎也用于日常就餐。俎除铜制外,还有用漆木制成的。《史记·项羽本纪》中说:“如今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就是以俎、肉拟人事的一个比喻。山东高唐出土的庖厨俑,展现了古人使用刀俎的情形。

酒器

酒器中又可分为盛酒、温酒、调酒、饮酒诸器种。

盛酒器

罍 有高、扁两类,高者小敞口,短颈,广肩,削腹,圈足。口上有盖,肩有兽耳衔环,下腹前有鼻,鼻多作牛首形。扁者大口,广肩,圆鼓腹,高圈足,口亦有盖,肩有兽形耳,但常无环。罍为大型盛酒器,也用于盛水。《诗·周南·卷耳》说:“我姑酌彼金罍。”又《仪礼·少牢馈食礼》载:“司宫设罍水于洗东。”可以为证。罍多作生活用器,也有时作礼器用。《礼记·礼器》云:“庙堂之上,罍尊在阼,牺尊在西。”阼指东阶。罍可能是从陶罐分化出来的一种容器,形体大,容量多,如使用时,当是礼仪中的第一道酒具,即先要将罍中的酒分注于尊内,然后再用勺、枓挹入爵、觥等酒器。所以《诗·小雅·蓼莪》说:“瓶之罄矣,维罍之耻。”瓶即包举尊在内。罍流行于商周,时间较短,战国虽有发现,数量不多。当罍衰之时,壶便盛行起来。除前述圆罍之外,还有少数的方罍。

缶 敛口,短颈或无颈,广肩,圆腹,足平底,有盖及环耳或链耳。少数缶或为方形。初为陶制,后有铜制品,或充作礼器。《礼记·礼器》说:“五献之尊,门外缶,门内壶。”缶也是大型容酒器,兼用盛水。缶主要见于春秋战国时期。著名的“栾书缶”,上有错金铭文,是晋执政大夫栾书为祭祀其祖先所作之器。1955年蔡侯墓出土的4件缶自铭“盥缶”,是为水器。而另外2件自铭为“尊缶”,则为酒器。

还有一种自铭为的酒器,形与罐缶相近,水平底。如“国差”,其铭曰:“用实旨酒。”再如、瓿,多作实用器物,概不备述。此外,尚有如下一些中等盛酒器。

温酒器

角 与爵相似,但口上无柱,无流,两端皆如爵尾,呈锐长的角状。腹侧有銴。《礼记·礼器》云:“宗庙之祭……尊者举觯,卑者举角。”可见角为饮酒之器,但它主要用于温酒。现今出土的角不多,它主要流行于商周之际。需要指出的是,以上所谓角,是传统的说法,今姑沿袭之。有一种酒器形同一只牛角,角根处为器口,有盖。在30年代的殷墟发掘及1953年江苏丹徒西周墓的发掘中,均有这种角出土。容庚先生曾推断:“上述的角或是爵的变形,而此角方是真角。”此说是很有道理的。

调酒器

饮酒器

觚 大侈口,细腰,高圈足,饮酒之器。在商代以前即有陶觚,如二里头早期遗存中,有盉、爵、觚的组合。考古所见商代最简单或最基本的酒器组合,也是爵与觚。陶觚的形状为小侈口,腰粗而短、平底,商代早期的铜觚也大体如此。商代晚期的觚变为大侈口,腰细短。觚也有方形的。西周中期以后,觚和相关的某些酒器一起衰落了。

觯 侈口,短颈,鼓腹,圈足,或有盖,形似尊而小。多为椭圆形或圆形,个别有方形的,自铭为“饮壶”,或另立一类。觯为饮酒器,其用途与觚同。相传晋臣杜蒉曾以举觯罚饮的方式,规谏平公遵守礼制,平公乃命该觯为“杜举”。陶觯出现于公元前3000多年,铜觯盛行于商及周初,在春秋时期罕见,或自铭为或耑,如所谓义楚三耑。近代学者王国维作《释觯、觛、厄、、》,谓“此五字同声,亦当为同物”[18]。

承尊器

禁 长方体,中空,有的上面平素,有的上面有椭圆口三,以承尊、卣之类的礼器,器身前后及左右均有繁缛纹饰或相应数目的长方孔。又有作正方体者,上承一器,如器铭所自称的鼎卣、告田觥所附的器座,容庚先生认为“也应名之为禁”[19]。禁的用途,已见上述。又据《仪礼·士冠礼》:“尊于房户之间,两甒有禁。”郑玄注:“禁,承尊之器也。名之为禁者,因为酒戒也。”长方形的禁发现极少,除外流美国的一件,还有一件藏于天津历史博物馆,均为西周初年之器。1979年河南淅川春秋楚墓出土了一件铸造精美的铜禁,饰有镂空多层云纹,四周攀附12只虎,又以10只虎作为支足,是件罕见的国宝。

水器

鉴 大口,圆腹,口沿下有二或四个兽耳,平底。有的鉴作方形。鉴是盛水鉴容之器,故鉴的古文字即为人立水器之侧,俯首照容之形。巨型的鉴,也用于沐浴。《庄子·则阳》说道:“灵公有妻三人,同滥而浴。”滥即鉴。鉴又可盛冰,用以防暑降温或冷藏食物,即《周礼·天官·凌人》所谓的“冰鉴”。鉴盛行于春秋、战国时期。吴王光鉴是吴王光嫁女儿的陪嫁,为春秋时期的著名器物。河南汲县山彪镇魏墓出土的一对水陆攻战纹鉴,以其精美、生动的水陆两栖战斗的图像而为世人所重。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一对冰鉴,鉴呈方形,中央有一方壶,壶与鉴壁之间可以容冰,同出的还有二只长柄斗。显然,这是曾侯的一套“冷饮器”。

以上所介绍的是一些主要的礼器,有些少见或行用时间很短的,一概从略。下面再谈一下乐器。乐器与礼器的关系。礼器是否包括乐器,历来学者间有不同意见,但都承认某些乐器是为礼制服务的。“礼非乐不履”,奴隶主贵族的各种礼仪,需要音乐的配合。例如钟,除用于军乐及“钟鸣鼎食”的宴乐之外,还有的用于祭祀、铭功、祈福等,足见这部分钟本身即具有礼器的性质。钟体呈扁圆形,上有柄,钟口两端尖角下垂。钟的正常的放置状态为口朝下,与在它们之前出现的同类铙或钲相反,它凭借柄的环悬挂在钟架上。钟架的专名为,钟本身也有一套名称制度。如钟的柄称作甬,钟口两角称为铣等。这种钟称甬钟。另有以纽代甬的钟,称纽钟,还有一种钟的口是平的,称为镈。前两种钟可依音阶编列,称为编钟。镈一般独立使用,故称为特钟。编镈虽有,较少见。钟最早见于西周中期,初为二三枚一组,一枚钟一般都能奏出双音。以后渐多起来,战国曾侯乙编钟多至64枚。这套编钟的音域达五个八度,充分显示了我国古代音乐的伟大成就。

还有一种似钟而比钟小的铃。桥形纽。《周礼·春官·巾车》说:“大祭祀,鸣铃以应鸡人。”可知铃也用于祭礼。

于,是一种打击乐器,圆筒形,上大下小,头似椎,中空,顶上有纽,以便悬挂。除作军乐,也用于祭典。云南晋宁石寨山出土的贮贝器盖上,铸有用人牲祭祀的群雕,其中即有击奏于的形象。

即便是如人们熟悉的鼓,也有同钟大体相同的用场。古代的鼓有单面、双面之别,又有陶框(鼓邦)、木框及蟒皮、鼍皮、牛皮等鼓面的不同。商代还有通体皆以铜铸的铜鼓,其形制为双面、横置,上有鸟饰,下有四足,1977年湖北崇阳出土的铜鼓为矩形足,或称为矩形鼓座。南方少数民族地区的铜鼓,其形迥异。单面,束腰、中空,腰间有耳,可以侧悬击奏。

至于兵器,自然用于战争及格斗,但也有的脱离了实战的意义,而主要体现权威或服务于礼仪。本章第一节已说到玉钺的出现,武王伐商时则“左仗黄钺,右秉白旄以麾”[20]。黄钺即以黄金为饰的铜钺,为帝王专用。后世帝王又将它颁赐将帅以主征伐。钺或用为仪仗,作权力的象征。武王灭商后行社祭,“周公把大钺,毕公把小钺,以夹武王”[21]。

二、日用器物类举及演化

古代日用器物中,有关饮食、盥洗等方面的器物,凡上文已述及者,以及属于建筑、居室、家具、服饰、交通等另有专题论述的器物,一概从略。

灶具

人类最早的“灶具”,就是一个火堆,再进一步就是火炕或火塘,实际是无“灶具”可言。直至人类发明了固化的容器之后,这时才有了用三块或多块石块围拢起来的“灶”。以后逐渐发明了高出地面的土灶,又有了陶灶、铜铁炉灶、砖灶等,有些灶的形制或结构一直流传或影响到今天。

陶灶 出现于新石器时代,河南陕县庙底沟曾出土多件,有的灶上还坐着陶釜。其形制为圆形,敞口卷沿,有壁,前脸开口以便填柴,有底,下承三支足。这些陶灶的时代为公元前三四千年。从晚于上述遗址1000年的龙山文化庙底沟二期遗址中出土的陶灶,已有了显著的变化。这时的灶呈筒形,上体微鼓、下体收分,敞口,无底,底部开填柴口,而上端近沿处开有四个烟火孔。在山西襄汾陶寺类型的龙山文化遗址,出土了釜灶一体的陶灶,在灶的上端也开了烟火孔。无疑这对加强火力和加速烹饪是极有利的。在此之前的仰韶文化遗址中,曾有双联灶炕,即在前炕填柴、进风,后炕烹食,这在当时是相当先进的。而到了陶寺遗址的时代,人们对于利用烟火孔道,增强燃料火力的技术,有了极大的提高。至于陶寺出土的陶釜灶的结构之妙,是不言而喻的。原始社会发明的这种炉灶,一直影响到周代,当时有所谓煁或烓。《诗·小雅·白华》:“樵彼桑薪,卬烘于煁。”《尔雅·释言》:“煁,烓也。”《说文》:“烓,行灶也。”行灶就是可以移动的灶。所以朱骏声在《说文通训定声》“煁”下解释说:“行灶之名,如今之风炉。”[22]陆羽茶经》云:“风炉以铜铁铸之,如古鼎形。”这是用后世器物状喻古器以便于理解。古代之煁,未必都是铜铁所铸。所以《茶经》又指出“其炉或炼铁为之,或运泥为之”。唐白居易《舟行》诗云:“船头有行灶,炊稻烹红鲤。”[23]可见行灶用于舟船行旅之情形,其方便可想而知。

铜、铁炉 春秋、战国流行铜炉,秦汉后流行铁炉。如曾侯乙墓出土的一种铜烹炉,形似双层盘,上层腹略深,有双环耳提梁,底有四只长足与下层炉盘相连,炉盘底有三只矮蹄足。实际上这是一种炉灶与烹锅相结合的烹炊器。这种结构特点一直影响到后世。出土时,上层“烹锅”里尚存有鱼骨,下层炉盘内则有木炭,但盘已烧裂变形。1963年江苏盐城出土东汉时的铁烹炉,其上层铁盘腹深如釜,宜于煮食。1958年贵州赫章县出土一件汉代的“武阳传舍铁炉”,上为炉体,下为承灰盘,炉体为圆筒形,周身有12个竖长方孔,炉底有四个曲尺形箅孔,炉口沿有三个撑爪,保障坐锅(釜)不会压火,而使火力更强。炉体两侧各有一环耳,以便搬动。此炉系驿传为旅客所备之烹饪用炉,至为便利。

镣炉 在小型泥炉的四周,框以木架,可自由移动。岳飞之孙岳珂作有《桯史》,书中对此有所记载。中国历史博物馆藏有一块宋代妇女切脍画像砖,图像中,在桌案前有一小火炉,火焰旺盛,炉上坐着锅。此炉即是所谓镣炉。

烹饪器

釜 因不同的时期或不同的质材,釜的形制有所不同。陕县庙底沟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中出土的陶釜,呈扁圆形,中央鼓,上面开口,小沿。河姆渡文化遗址所出的陶釜,形体更为鼓圆,口更大,卷沿。以后有了铜釜、铁釜,其形态的发展日趋鼓圆,如1956年陕县后川出土战国时期的配套铁釜陶甑。1973年南昌出土东汉时期的带铁支架的铁釜。汉后的铜釜和甑多有衔环双耳。釜是古代民间使用最广的烹饪器,以至逃亡避难时也必负携而行。周太王亶父初居邠,“狄人攻之,仗策而去,百姓负釜、甑,逾梁山而国乎岐”[24]。釜亦军中必备炊器,所以项羽救巨鹿,“皆沉船,破釜甑”[25],表示不胜必死的决心。

甑 形如罐或盆而底有孔,或箍以甑带,使其紧固。甑是蒸食器,用时需置于釜或鬲上,燃火后,釜、鬲内的蒸气通过甑底的孔,将甑内的饭蒸熟。在仰韶文化遗址中就发现了甑。属于龙山文化的河南下王岗遗址出土的陶甑,为双耳陶罐形,而山西陶寺遗址出土的陶甑腹壁下收成直线。商周至秦汉的青铜甑,常是分体甗的上部。甑的使用,延续了数千年。东汉时,范冉遭党祸,穷至绝粒,而志节不屈。闾里歌曰:“甑中生尘范史云(冉字史云),釜中生鱼范莱芜(冉曾任莱芜长)”。“甑尘釜鱼”遂成形容贫者断炊甚久的成语。

迅缶 外形似甑,而中央立一中空透底的汽柱,柱上端有花朵形汽孔。通过汽柱的蒸汽将器内食物蒸熟,实际就是今天的汽锅。殷墟妇好墓出土的一件青铜迅缶,双附耳,口沿上有凹槽,以便加盖。河南信阳楚墓曾出土一件陶质迅缶,因遣册内有“迅缶”之器名,商承祚先生认为即此空柱器皿,由此取名。

鍪 似釜而圆,圜底,敛口,反唇,双耳。是由釜发展而来的炊具,主要流行于战国、秦汉的秦人生活地区。四川新都出土的五件铜鍪(礼器),有三件单耳的,较少见。

锅 敞口,凹底,平沿。原始社会新石器时代即已出现。如仰韶文化大河村四期遗址出土大陶锅,湖北屈家岭也出土了特大陶锅。这当是氏族大家庭用的烹饪器具。

鬶 高颈,圆口,有流,三袋足,有銴。《说文》称之为“三足釜”,是煮粥、煮水之器。是大汶口文化和龙山文化的典型器物。有的鬶还做成动物形状,如山东胶县三里河出土的狗鬶、猪鬶,颇有趣味。在长江流域的新石器文化遗址中也有鬶的发现,以后渐渐衰落,直至绝迹。

炙子 形制多样,主要有箅条式、网式、漏孔式等,多有柄。早在公元前三四千年的马家浜文化遗址中,即出土了一件陶炙子,长方框,中有三条箅孔。当是烤鱼、烤肉时所用的。

斗或刁斗 一般为圆盘形,有长柄,或有流,有三足,主要用于军队加温熟食。《急就篇》黄笺及《一切经音义》等皆谓斗即刁斗,或谓无足者为刁斗,古人一般每日二餐,第二餐所食称飧或馂。飧即晚餐,义为早餐之余。樵斗或刁斗即加热飧或馂的炊器。当然在必要时也可用来煮食。它们的另一用途,是夜晚时用它打更巡夜。杜甫《夏夜叹》诗云:“竟夕击刁斗,喧声连万方。”

盛食器

箪 近似后世之竹篮,竹筐,用竹、苇编制。古人饭食,除蒸饭、煮粥外,还常做干粮,即将米、麦等谷物炒熟,或进而加工成粉,名之为“糗”,箪即盛糗之器。进食干粮时,自需就水,或以水调和,所以《论语》记载孔子称许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古人又常以“箪食壶浆”描写群众对军队的欢迎。

餐具

碗 旧作盌或椀,敞口,深腹,小圈足,个别有平底的。《说文》说它是“小盂也”。其用途除进食、盛汤外,后世又有用茶碗饮茶的。碗在新石器时代各类文化遗址中均有发现,除陶质的以外,还有石质的,木质的。在河姆渡文化遗址中,发现了一件瓜菱形木胎漆碗,外髹朱红色生漆,是我国最早的髹漆制品。安徽屯溪西周墓中曾出土过原始瓷碗,在江苏丹徒、句容、金坛等地也有出土。湖北曾侯乙墓出土的金碗,有盖,环耳,三足,内附一镂孔金匕,是先秦罕见的金器珍品。汉墓出土的碗,大同小异。

杯 饮酒器,汉代做椭圆形,两侧突出两翼如耳,故名耳杯,又名羽觞。出土物极多,长径10—15厘米,漆木质最多,也有铜制者。还有一种染杯,经学者研究,当是盛作料酱的“调味碟”。

箸 即筷子。古人吃饭最初是用手抓。《礼记·曲礼》云:“共饭不泽手”,疏曰:“古之礼,饭不用箸,但用手。既与人共饭,手宜洁净,不得临食始捼莎手乃食。”但在商周时已有箸。《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记载:“纣为象箸,而箕子唏。”不过那时的箸不用于吃饭,而是用于吃菜。因此《曲礼》又云:“羹之有菜者用荚,无菜不用荚。”郑注:“荚犹箸也。今人或谓箸为挟提。”其实荚、箸之别,仅在质地的不同而已。荚为木制,箸为竹制。其后箸渐兴,且用于吃饭。汉时箸已较普及,还产生了专门盛箸的器具,叫做筩或,是截取带节粗竹制成的。还有一种箸笼,叫做,是以细竹编成的。筷子之名,约出现于宋代。《推篷痦语》云:“有讳恶字而呼为美字者,如立箸讳滞,呼为快子,今流传之久,至有士大夫直呼箸为筷子者。”

幂食器

《周礼·天官·幂人》云:“掌其中幂。”即负责用中幂覆盖食物,以保持食物清洁。民间也早有以布幂覆盖食物的习惯。后有食罩,以纸、布或纱等为之,也有竹制笼罩。唐宋盛行碧纱橱,主要是厨用。后来用于寝卧的纬幛也称碧纱橱。食罩则可用于宴席,每道菜上罩一个。

取火器

燧木 古代钻木取火,所用钻子及燧木,大小形制无定。后世又有用火刀、燧石击擦取火之法。新疆乌鲁木齐南山矿区的古墓葬中,出土大量的木片,上面还有不少的钻孔,即是战国至秦汉之际的燧木。《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载:庞涓中了孙膑诱兵之计,追齐兵至马陵,见大树上有字迹,“乃钻火烛之……”。其取火之法,当即钻木,以易燃之引火物引燃之。唐代以后,有人发明了“引火奴”,以杉条染硫黄,一与火遇便引起燃烧。以后逐渐普及,改名叫“火寸”。

阳燧 铜质圆盘形,似镜而小,凹面,可聚阳光成焦。崔豹古今注·杂注》说:“照物则影倒,向日则火生,以艾炷之则得火。”阳燧显系受到铜镜能反射阳光的启发,而逐渐发明的。因此古人又称之为鉴燧。至迟在公元前5—前4世纪,阳燧已经产生了。《周礼》、《淮南子》、《墨子》等典籍里都有记载。王充论衡·乱龙》:“今伎道之家,铸阳燧取飞火于日。”阳燧的发明,在科技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不过从文献及实物考察,阳燧很少用于人民的日常生活,所以出土实物不多,黑龙江省阿城曾出土两件,为宋、金时物。

照明器

烛炬 古代最初无蜡烛,燃柴枝束以照明,即所谓烛,也称炬(苣)。《周礼·秋官》有司烜氏,即专司取火、照明之事。据贾公彦疏,古之烛炬“以苇为中心,以布缠之,饴蜜灌之,若今蜡烛”。《仪礼·燕礼》疏也说:“古者无麻烛,而用荆燋。”约秦汉后,始以麻浸油为烛。司烜氏所供为“庭燎”,“庭燎”即立于庭中之大烛。但等级分明,天子百燎,公五十,侯伯子男三十。在室内夜晚待客也有讲究,要能做到“烛不见跋”,即烛炬燃烧不得现露其根,以示殷勤不懈之意。必要时,主人还要亲自“执烛抱燋”。至于侍者执烛则一律要坐在角落里,即所谓“隅坐”。炬又用于烽燧,夜有敌情则燃炬报警。1973年在内蒙古居延的汉代烽燧遗址中出土的炬,是用芨芨草捆束而成的。蜡烛约出现于东汉前后,魏晋时期已很流行。1983年,广州象冈山南越王墓出土了兽首形三插座烛台,青铜鎏金。在长沙、满城的汉墓中,曾出土蜡做的烛块。《晋书》和《世说新语》均记述了周嵩以燃烧的蜡烛投击其兄周颉,而觊依然神色无忤的故事。此时的蜡烛灯台也多有出土,如1957年福建建瓯出土的一件烛台,台座上由花盘上分出三支蜡烛座,座上又由花瓣烘托,造型甚美,其烛之精好可知。梁简文帝《对烛赋》云:“绿苣怀翠,朱蜡含丹。”[26]目前所见最早的蜡烛,是1983年在河南陕县的一座唐墓中出土的,共两支,圆柱状。较完整的一支,长45厘米,径5.5厘米。表面还绘有黑、绿两色的梅花图案,制作相当考究。

烛铗 灯烛之烛灰,往往需剪掉,免其阻燃,形似后世的胡桃夹子,唯夹头做相对薄刃状,手捏夹柄,双刃即可剪掉烛灰。

取暖器

炭炉 犹后世所谓炭火盆。圆盘或方盘,下承三兽足,或为圈底支足。盘两侧有链耳。此类炉以燃烧木炭供人取暖。出土实物很多,有的还残存着木炭。多为铜制,也有铁铸的。春秋时期的王子婴次炉,呈方形,炉盘底部残留着底足的断痕,可推知该炉原有斜柱式的圈足。1981年陕西茂陵无名冢出土一件铜暖炉,圆体、直壁,镂九竖孔。深腹、平底、蹄形高足。腹外壁有提链,这种炉极罕见。同时还出土一件铜暖手炉,也是罕见的暖手炉具。能笼于袖中之炉,名为“袖炉”。暖脚之炉,则名为“脚炉”。《香笺》注:“书斋中熏衣,炙手,对客常谈之具,如唐人所制漏孔罩盖漆古,可称清赏,新制有罩盖,方圆炉亦佳。”

帐具

帐构 古人设帐,或为游牧,或为军旅,或为帝王行宫,或为郊行宴饮,而且还每于室内张施于床,但大体有室外用帐及室内用帐两种。《周礼·天官·幕人》有:“掌帷、幕、幄、帟、绶之事”的记载,由此可知,大概两千多年前统治者已有一套用帐的制度。从现存的实物、壁画、画像砖等资料中,可以看到古代的各种帐篷。以室外帐言,河北平山战国中山国墓葬出土了武帐帐架及橛一套,还有皮帐及其构件一套。[30]其中一种帐顶铜构,形如蘑菇,圆顶四周有17个环。环上套有独脚钎子,用来固定帐顶皮带,顶足是一巨銎,可纳大帐的立杆。室内用帐构也有出土的,如河北满城中山王刘胜墓出土帐构有两套,一套鎏金,共102件,复原后为四阿顶长方形帐。长2.5米,进深1.5米,此帐是用于床上的。另一套帐构复原为四角攒尖顶的小形方帐,可在厅堂、露天张设。洛阳也出土过曹魏正始八年(247年)的铁帐构,复原为尖顶方帐。看到这些实物,便不难想象汉代大儒马融讲经“施绛纱帐,前授生徒,后列女乐”的情景了。[31]当然,不同级别的官吏以至平民百姓施帐,分别有着种种限制。

容饰器

梳篦 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存中即发现了骨梳,晚期如山东大汶口文化遗址中出土过两件象牙梳,制作玲珑精致,有17齿。《周礼·考工记》有“(栉)人”(文佚)。《说文》曰:“栉,梳枇(篦)总名也。”可见古人对梳篦的重视,故统治者或有以梳理喻政治者。梳篦又有木、角、金属等质地的不同。梳之密者为篦,更利于去油污。头发稀疏者,不必用篦。杜甫诗云:“耳聋须画字,发短不胜篦。”[32]但梳篦不限于理发,且以理须,此类篦子称“篦刀子”,形似小刀;可随身携带。北宋时王晋卿派高俅向端王(后为徽宗)献“篦刀子”,高俅因此得与端王蹴鞠(踢球),从而飞黄腾达。梳或为妇女用作束发饰物。苏轼诗云:“山人醉后铁冠落,溪女笑时银栉低。”[33]

奁 圆形、长方形或多边形盒匣,有盖、子母口,内多分层或分间。主要为漆木制。流行于我国直至明清。它用于盛放梳妆用品,后发展成梳妆镜匣。在近十来年发掘的曾侯乙墓、云梦睡虎地秦墓、青川秦墓都有漆奁出土。在长沙烈士公园3号墓中,也出土一件漆奁,内盛木梳和山字纹铜镜。

燕器 燕,安也。《仪礼·既夕礼》“燕器:杖、笠、翣。”这里完全照搬古人的日杂器的分类名称。杖,即老人所拄之器。中国有敬老传统,汉代还由政府给80岁——后改为70岁以上老人发授王杖,其端饰鸠鸟形,铜、木为之,罕见有玉制者,故王杖又名鸠杖,出土实物中多有。翣指大扇,扇,汉时名便面。其制扇,叶在扇柄的一侧,圆形扇尚少见,此外,古籍所称“内具”的缝衣针,至汉代钢制品已有出土,甚或还有银针出土,收存针的针衣,针管和金、银、铜的顶针也均有实物出土。古剪,初为簧剪,剪刃间,并无固定的剪钮,剪刃的张合,全靠人手捏动8形的剪柄及其回弹的张力。我国古扇形状多样,用料则羽、竹、丝、牙、纸并用。王羲之苏东坡等均有题扇、画扇的掌故流传,宋后折扇渐行,更提供了书画创作的新天地。现故宫藏明代大折扇,展开后,横152厘米,可称折扇王了,至于该扇的画、款、印也有非常重要的历史及艺术价值。

带具

鞶 束衣的大带。《说文》:“鞶,大带也。《易》曰:‘或锡之鞶带。’男子带鞶,妇人带丝。”晋陆云《吴故丞相陆公诔》有“鞶带翩纷,珍裘阿那”之句。阿那,今作婀娜。鞶又指腰带所悬之小皮囊。《礼记·内则》说:“男鞶革,女鞶丝。”注谓:“鞶,小囊盛帨巾者,男用韦,女用缯,有饰缘之。”《太平御览》引《曹瞒传》:“操性佻易,自佩小鞶囊,盛手中细物。”鞶,官吏也用以盛放印绶。《隋书·礼仪志》记载了不同品级的鞶囊,用不同质地的缕饰,而官无印绶者,不能佩鞶囊。《晋书·舆服志》还记述了“官不给鞶囊,得自具做”的情形。鞶还被用来缀系小铜镜,称为“鞶鉴”。

带钩 勾系束腰革带的器具。形似一条弯尾的小鱼,其尾即钩,以钩住皮带。大头的背面有带帽圆柱,以固定皮带的另一端。旧说带钩及皮带原是北方游牧民族的一种装束,春秋战国时期传入中原。战国中期更在南方普及。当时人或称“犀比”、“师比”、“私头”等。《楚辞·招魂》说:“晋制犀比,黄白日些。”其中“犀比”即带钩。带钩多为铜制,也有铁制、骨角制或宝玉制者,有的还加金银错、松石镶嵌。其形有棒形、月琴形、竹节形及各种动物形,制作多精美。由于近年来在中原地区发现了春秋中、晚期乃至西周晚期的带钩,它们早于古代北方民族的带钩,因此有人推断带钩可能是中原华夏族的发明。也可能各自发明而互有影响。带钩的使用一直延续到汉魏,至南北朝时期才逐渐消失。现今出土的带钩很多,如山东临淄郎家庄1号墓,发现铜带钩64枚,金带钩2枚。又如河南辉县出土的鎏金镶玉嵌琉璃银带钩,精美绝伦,堪称带钩中的珍品。

带头 带扣带。这是用于穿系腰带的一系列器具。带扣近似今时皮腰带头,唯其扣针及穿系方法与今不同。带头及带均为带端之及带身之饰件。晋唐时这种革带演化为鞢带,这个问题已属服饰范畴,兹略。

贮物器

笥 竹藤编制长方形扁箱。亦有苇制者,用盛衣物或饭食。称人“腹笥渊博”即喻其腹藏学识宏深。

篋 椭圆的笥,用贮衣物、书籍及财宝,《庄子》有《篋》篇,篋,即从旁边打开箱笥,谓行窃。

贮钱器

扑满 为馒头形陶罐,上开小扁口,或制成动物形。《西京杂记》云:“扑满者,以土为器,以蓄钱,有入窍而无出窍,满则扑之。”至迟西汉时期,扑满已经流行。扑满又名缿。《说文》云:“缿,受钱器也,古以瓦,今以竹。”可知贮钱器还有竹制的但并未能取代陶质扑满。《说文稽古篇》谓:“今商家以长竹筒盛钱,夕则倒出而计之,即此物也。其制盖始于汉。”

清洁卫生器

拂 俗称拂尘,一般以麈为之。麈即麈尾的省称,《名苑》云:“麈似鹿而大,其尾辟尘,群鹿随麈皆视其尾为准,故古之谈者挥焉。”[34]实际麈即麋鹿,俗称“四不像”。六朝文士即喜执麈而谈,以彰风雅,并寓指麾之意。欧阳修《和圣俞聚蚊》诗云:“抱琴不暇托,挥麈无由停。”直使麈谈之士手不停挥的情态,跃然纸上。麈不限文士使用,将帅亦或用之,据有的学者考证,诸葛亮所挥羽扇实即麈尾。《水浒全传》第七十六回记载童贯在阵前曾用玉柄麈尾指挥军队。至于贫士之拂,自然考究不得,或以棕,或以麻绳为之。后世则常以马尾为之,并常用于拂拭床几。

熏炉 炉身似桃形,下承柱足或人物造型,立于盘中。上有盖,镂作群山形。山间常铸神仙、人物、鸟兽之形,故曰博山炉。多为青铜制,亦有陶瓷制者。古人在炉中焚薰草(一种香草)等,以香熏家室。因此陕西茂陵无名冢出土的高足博山炉又自铭为熏炉。博山炉盛行于汉及魏晋。《艺文类聚》卷七十引汉刘向《熏炉铭》曰:“嘉此正器,岩若山;上贯太华,承以铜盘;中有兰绮,朱火青烟。”后世熏炉形制与此异,体大,多支足,而无博山,大者或兼用取暖。有时还需配备熏笼(专名为“篝”),用以熏衣巾。还有一种被卧用香炉,形如球,铜制,或鎏金、银。球面雕镂花孔,内设两层双轴相联的同心圆机环,内层之机环有双轴承以灰盂,以备焚香,球身百转,而灰盂永远保持平衡。1987年陕西扶风法门寺出土的这种熏炉,大如香瓜,是目前所见最大的熏炉,但已不是被中所用,而是悬挂室中的香熏。

唾盂 即痰盂,自汉迄至近代,流传不绝。漆木、陶瓷制,后者最多。大小盈捧。

行清 或作行圊,又名清器。《周礼·天官·玉府》“掌王之燕衣服、祍席、床笫,凡亵器”。郑注:“亵器、清器、虎子之属。”行清或称。《玉篇》曰:“,行圊也,木槽也。”《集韵》说:“,行清受粪函也。”《史记·万石君传》《集解》引苏林曰:“音投,贾逵解《周官》:‘楲,虎子也。窬,行清也。’”综上所述,可知行清犹后世之马桶。

虎子 即溲溺之器。漆、铜、陶、瓷多种质地,后者居多,后世俗称便壶。

古代日用器物自不限于上述各项,还有些大同小异或很少见的或太平常的,镊钳、日用容器、装具等,今不备述。

第三节

结 语

本章所述中国古代礼器和日用器物,还只是它们发展过程的一些点和环节。就时间来说,尚未贯通。就民族说,基本还是囿于中原民族的范围之内。本章实在仅是浅涉而已。尽管如此,还是大致可以看到古代礼器和日用器物的发展概貌。它们的产生、演变受着当时生产力水平的制约,同时又影响着当时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活。如果对它们再加以综合研究,还可以由此取得对当时社会生活的进一步了解。如商代武丁时期的铜礼器和日用器物量多质优,且形成了酒器、炊器、食器、水器等完善的组合,这证明武丁时期的古代文明有了很大的发展,同时有助于我们对武丁政治的评价。又如春秋战国时期,不仅淘汰了商周以来的爵、斝、觯、觚、角、觥、彝、卣等礼器,而且诸侯、士大夫使用礼器的数量和质量大幅度地提高,作为最高统治者天子则相形见绌。至战国晚期,日用器增多,并且不断地规格化。这一切又都是那个时期生产发展,阶级关系和思想文化发生剧烈变革的反映。

生存及生活条件的改善、提高,是人类一直追求、奋斗的目标。中国古代礼器和日用器物便是这种追求与奋斗的宝贵见证。在有关的遗物中,常有些令人感到惊讶的,甚至难以置信的发明创造,这充分显示了我们的祖先伟大的创造才能。固然,古代的这些文化成果是无法与现代相比的,但是,可能人们已经发现,现今有某些日用器物竟和古代的极为相似,甚至完全相同,反映了这些器物设计的合理性。

日用器物是人类生活最直接、最必需的助手,礼器则是物化的礼制。前者是人类生活长久的伴侣,后者则是一定历史阶段上的昙花一现,但它们同是人类社会的杰作,同是劳动与智慧的结晶。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中国古代礼器和礼制一样,首先是中国古代文明的伟大升华和推进器,而后才逐渐成为历史的赘疣。在确立文明制度、发展奴隶制国家的历史进程中,礼器作为礼制的载体,曾经起到了进步的作用。在1949年以来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礼器完全被简单地当做奴隶主的罪证而加以批判。实际上,如果没有新生的奴隶主阶级、没有平民阶级及知识分子的参与,恢弘而精美的青铜礼器的产生,是不可想象的。这样评价,并不影响我们对于礼器所蕴涵着的阶级压迫的揭露以及对于它(包括礼制)走向反面的批判。恰恰能使我们更好地把握那个时期的阶级关系,看清那个时期阶级斗争的形势和变化,从而洞悉古代社会同现代社会在物质条件方面存在着的根本区别。

* * *

[1] 〔德〕利普斯《事物的起源》汪宁生译,第五章《发明和早期手工业》。四川民族出版社,1982,第108页。

[2] 同上书,第110页。

[3] 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下卷《释庶》,中华书局,1979,第431—435页。

[4] 北京钢铁学院冶金史组《中国早期铜器的初步研究》,《考古学报》1981年第3期。

[5] 青海省文物管理处考古队《青海省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文物出版社,1979。李虎侯《齐家文化铜镜的非破坏性鉴定》,《考古》1981年第4期。安志敏《中国早期铜器的几个问题》,《考古学报》1981年第3期。

[6] 《礼记·礼运》,《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第1415页。

[7] 郭大顺、张克举《辽宁省喀左县东山嘴红山文化建筑群址发掘简报》,《文物》1984年第11期;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辽宁牛河梁红山文化“女神庙”与积石冢群发掘简报》,《文物》1986年第8期;孙守道,郭大顺《牛河梁红山文化女神头像的发现与研究》,《文物》1986年第8期。

[8] 刘敦愿《记两城镇遗址发现的两件石器》,《考古》1972年第4期。

[9] 山东省文物管理处《山东日照两城镇遗址勘察纪要》,《考古》1960年第9期。

[10] 南京博物院《江苏武进寺墩遗址的试掘》,《考古》1981年第3期。

[11] 南京博物院《吴县草鞋山遗址》,《文物资料丛刊》第3辑。

[12] 《左传·宣公三年》,《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第1868页。

[13] 《孟子·梁惠王下》,《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第2681页。

[14] 俞伟超《周代用鼎制度研究》,《先秦两汉考古论集》,文物出版社,1985。

[15] 《周礼注疏·天官·亨人》,《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第662页。

[16] 《周礼注疏·天官·庖人》,《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第661页。

[17] 王国维《观堂集林》卷三:“盉之为用,在受尊中之酒,与主酒而和之,而往之于爵。”

[18] 王国维《观堂集林》卷六。

[19] 容庚、张维持《殷周青铜器通论》第五章《酒器部·承尊器门》,文物出版社,1984,第65页。

[20] 司马迁《史记·周本纪》。

[21] 同上。

[22] 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临部第三,清道光二十八年刻本。

[23] 《白居易集》卷六。

[24] 据李昉《太平御览》卷七五七引《淮南子》。

[25] 司马迁《史记·项羽本纪》。

[26] 据张英王士禛等《渊鉴类函·火部·烛五》。

[27] 李延寿南史·宋本纪(上)》。

[28] 周密武林旧事》卷二。又顾禄《清嘉录》卷一《灯市》条载:“腊后春前,……货郎出售各色花灯,精奇百出。……其奇巧则有琉璃球、万眼罗、走马灯、梅里灯、夹纱灯、画航、龙舟,品目殊难枚举。”

[29] 张英、王士稹《渊鉴类函·火部·灯五》引范致能《上元纪吴下节物徘体诗》。

[30] 河北省文物管理处《河北省平山县战国时期中山国墓葬发掘简报》,《文物》1979年第1期。

[31] 范晔《后汉书·马融传》。

[32] 杜甫《水宿遣兴奉呈群公》,《九家集注杜诗》卷三十四。

[33] 见《佩文韵府》卷九十九工,十药。

[34] 张英、王士禛《渊鉴类函·眼饰部·麈尾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