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章经》译出传说

梁《高僧传》引记曰,腾 (摄摩腾) 译《四十二章经》一卷。又谓竺法兰译经五部,唯《四十二章经》尚行江左。是则《四十二章经》依慧皎言,乃摩腾、法兰二人共译也。隋《开皇三宝记》 (《历代三宝记》之原名) 引梁宝唱曰“是经竺法兰所译”。而梁僧祐作录则不著竺法兰之名,谓经乃竺摩腾译。是梁时于本经译出之人本无定说也。又《僧传》谓经在洛阳出,而僧祐谓于大月氏译讫还国。是梁时于本经译出之地亦无定说也。盖汉明求法故事,《牟子》系传说较早,亦较可信。《冥祥记》系出世晚,而事益荒诞。梁时诸师,兼取诸说,互有异同,故其言亦复互异也。依上章所论,《牟子》所传虽有疑义,但决非全诬。若据其所言,斯经译于月氏,送至中夏也。又《经序》及《牟子》均言译经四十二章。而《祐录》有曰,《旧录》云:“《孝明皇帝四十二章》。”则此经旧名,或本未称为经,而首加“孝明皇帝”四字也 (隋二种众经目录,原均无经字) 。

今考证《四十二章经》,当分四段述之。一、经之早出。二、刘宋时经有二本。三、此书叠经历代之改窜。四、经之性质。

《四十二章经》出世甚早

《四十二章经》世颇有疑其出世甚晚,而为中国人所自著者。梁任公 (《近著》第一辑中卷) 论之曰:

费长房《历代三宝记》本经条下云:‘《旧录》云,本是外国经抄,元出大部,撮要引俗,似此《孝经》十八章。’此言经之性质最明了。盖并非根据梵文原本比照翻译,实撮取群经精要,摹仿此土《孝经》、《老子》,别撰成篇,质言之,则乃撰本而非译本也。

按长房所引《旧录》,不知为何人之书。但其言经系“外国经抄”,自非中土编撰,实可了然。查今日所存巴利佛经,亦不乏此种类似《孝经》之文体。如Suttanipāta集合佛说多章而成。其中诸章恒甚短,且往往见于《阿含》及其他大部中。则Suttanipāta者,亦实可谓为外国之经抄也。又魏晋诸师,言外国常抄集大经以为要略,固有其人。三国时失名之《法句经序》 (《祐录》七) ,谓佛说原有十二部经,四部《阿含》。

是后五部沙门,各自钞采经中四句六句之偈,比次其义,条别为品。于十二部经靡不斟酌,无所适名,故曰《法句》。

道安《道行经序》 (同书卷七) 有曰:

佛泥洹后,外国高士钞九十章为《道行品》。

又其《道地经序》 (同书卷九) 曰:

于是有三藏沙门,厥名众护,仰惟诸行,布在群籍,俯愍发进,不能悉洽,祖述众经,撰要约行,目其次序,以为一部二十七章。

孝明皇帝时书亦系从大部中,撮要抄为一部《四十二章》,不得因其类似《孝经》,而谓为中国所撰也。

汉明求法事,因年代久远,书史缺失,难断其真相。但东汉时本经之已出世,盖无可疑。东晋时郗景兴撰《奉法要》 (《弘明集》) 、三国时《法句经序》 (《祐录》七) ,已引本经 (详下文) 。汉末牟子作《理惑论》,似亦曾援用 (已详上章) 。是汉晋间固有经四十二章,为佛学界所得诵读。而最早引用本经者,则为后汉之襄楷 (参看《观古堂刻宋真宗注四十二章经》叶德辉序) 。襄楷延熹九年(公元166年)上书桓帝 (《后汉书》六十下) 曰:

浮屠不三宿桑下,不欲久,生恩爱,精之至也。天神遗以好女,浮屠曰:‘此但革囊盛血’,遂不閒之。其守一如此。

此中“不三宿桑下”,即本经“树下一宿”之言。“革囊盛血”云云,系引经“革囊众秽”一章。则后汉时已有此经,实无可疑。桓帝延熹九年(公元166年)至明帝时(公元58至75年)约百余年。明帝时于大月支写译此经,或亦可能之事也。

按现存经录,以僧祐《出三藏记集》为最早,《四十二章》已见著录。其言曰:

《四十二章经》一卷,旧录云,《孝明皇帝四十二章》,安法师所撰录阙此经。

安法师者,谓释道安。道安于东晋宁康二年(公元374年)撰《综理众经目录》。僧祐谓安公“始述名录,铨品译才,标列岁月,妙典可征,实赖伊人” (上均见《祐录》二) 。道安乃一代名师,与各地广通声气。其作录时已离河北,南居襄阳将十年。其在河北时,竺道护送以《大十二门经》。及至襄阳,慧常自北鄙之凉州送《光赞》等经辗转到达。竺法汰在杨都,安公曾托其造露盘。又常与法汰问答往复 (上杂见《祐录》,参看《僧传》道安、法汰及竺僧敷传) 。江南河北如有此经,安公应可知及。

查三国时《法句经序》,及晋郗超《奉法要》,均引《四十二章》 (下详) 。又在晋成帝时,沙门支愍度作有佛经目录。《祐录》载其《合首楞严经记》,内谓汉支谶译有《小品》、《阿阇贳》、《屯真》、《般舟》四经。而《祐录》支谶录下有此二条 (小注均出自原书) :“《伅真陀罗经》二卷 (旧录云:《屯真陀罗王经》,别录所载,《安录》无,今阙) ,《阿阇世王经》二卷 (安公云:出《长阿含》。旧录,《阿阇贳经》) ”,此云:“伅,旧录作屯。世,旧录作贳。”均与支愍度《合首楞严经记》所载相符。可见僧祐所指之旧录,为愍度所作。其录在《安录》之前或且作于江南。僧祐谓《四十二章》见于《旧录》。则安公时已有斯经,断可知也。

郗超、愍度均约与安公同时。而安公经录,竟缺此经,其故极难解索。然大凡翻译,后出者胜。吾人今于读西洋典籍,已不必求明清二代之所译。而前代所译,因渐澌灭。今日求之,常最难得。东晋去东汉已三百年,古人传钞,流传已难。安公草创,智者千虑,究有遗失。又安公自序其经录曰 (《祐录》五) :

此土众经,出不一时。自孝灵光和以来,迄今晋康宁 (应是宁康) 二年,近二百载。值残出残,遇全出全,非是一人,难卒综理,为之录一卷。

今按此文所谓“值残出残”云云,疑谓安公就所亲见之经,无论残简全篇均著于录。安公治学精严,非亲过眼则不著录。故自知遗漏者不少。故谓若欲综理已出一切经典,自知非一人所能为。夫安公之世,《方等》风行,经出更多。《四十二章》为常日所不备,安公固未见之,遂未著录,或亦意中之事也 (又据上文,《安录》判自汉灵之世,《四十二章》出于灵帝之前,故未录也) 。

《四十二章经》译本有二

梁任公疑《四十二章经》为伪书。盖因其不似汉译文体,其文字优美,谓应于三国两晋时求之。梁先生此说亦非确论。

第一,汉代称佛为浮屠 (或浮图) ,沙门为桑门,旧译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及阿罗汉,为沟港 (一作道迹) ,频来 (一作往来) 、不还及无著 (或应真,或应仪。此见《祐录》一) 。按现存本经已曰佛、曰沙门、曰须陀洹等,则其经之非古可知。但旧日典籍,唯籍钞传。浮屠等名,或嫌失真,或含贬辞。后世辗转相录,渐易旧名为新语。即出《祐录》称天竺字为胡文,元明刻经乃改为梵,可以为证 (参看《开元录》安清条下。又后汉末译经已用佛与沙门二译名。但僧会《法镜经序》,严佛调作浮调,仍用汉时浮图旧译。须陀洹四名亦见于安世高译之《七处三观经》) 。

第二,现存经本,文辞优美,不似汉译人所能。则疑旧日此经,固有二译。其一汉译,文极朴质,早已亡失。其一吴支谦译,行文优美,因得流传。按《大周经录》卷八曰:

《四十二章经》一卷 (初译六纸) ,

右后汉明帝代永平十年迦叶摩腾共竺法兰于白马寺译,出《长房录》。

《四十二章经》一卷 (第二出) ,

右吴支谦译,与摩腾译者少异。

《四十二章经》 (第三出) ,

右见《长房录》。

上三经同本别译。

查《长房录》本经仅有第一第二出,更无第三出。但别又著录《五十二章经》一卷。《周录》之第三出,或系五十二章之讹误。至于支谦所译,则长房所记如下:“《四十二章经》一卷,第二出与摩腾译者小异,文义允正,辞句可观,见别录。”按《长房录》卷十载搜寻所得前代经目六家,及未尝见之二十四家。“别录”者在长房所目见之六家中。长房言此录有二卷,十篇,上卷三录,下卷七录 (但缺其第五) ,并各详其部卷数目。《三宝记》中广引用之,但至宋朝为止。因此而长房曰:“未详作者,似宋时述” (梁任公谓为支愍度所撰,非也) 。”据此则刘宋时,《四十二章》犹存二译。一者汉代所译,一者吴支谦所出。别录作者谓此二本少异。汉译文句,想极朴质。而支谦所译,“则文义允正,辞句可观”。刘宋以后,汉译辞劣,因少读者,或即亡佚。支谦所出,则以文章优美而得长存。但古人写经,往往不著译人 (参看《祐录·失译经录》序) 。而摩腾译经为一大事,因遂误以支谦所出即是汉译,流传至今,因袭未改。故今存之经,梁任公读之,谓其文字优美,不似汉代译人所能办也。

以上推论,似涉武断。但合汉晋所引本经考之,则有二古本,实无可疑。后汉襄楷疏曰:“浮屠不三宿桑下。”高丽藏经本曰:“日中一食,树下一宿,慎不再矣。使人愚蔽者,爱与欲也。”襄疏曰:“天神遗 (浮屠) 以好女。浮屠曰:‘此但革囊盛血’,遂不盼之。”宋藏曰:“天神献玉女于佛,欲以试佛意,观佛道。佛言,‘革囊众秽,尔来何为?……去,吾不用汝’ (下略) 。”三国时《法句经序》云:“唯值佛难,其文难闻。”宋板经曰:“得睹佛经难,生值佛世难。”西晋郗超《奉法要》引经云:

佛问诸弟子:“何谓无常?”一人曰:“一日不可保,是为无常。”佛言:“非佛弟子。”一人曰:“食顷不可保,是为无常。”佛言:“非佛弟子。”一人曰:“出息不报,便就后世,是为无常。”佛言:“真佛弟子。”

(此段或出汉译,佛字或原系浮屠,经后人改正)

丽本经曰:

佛问诸沙门:“人命在几间?”对曰:“在数日间。”佛言:“子未能为道。”复问一沙门:“人命在几间?”对曰:“在饭食间。”“去,子未能为道。”复问一沙门:“人命在几间?”对曰:“在呼吸间。”佛言:“善哉,子可谓为道者矣。”

《四十二章经》,汉晋间有不同之译本,观上所列,甚可置信。译出既不只一次,则其源出西土,非中华所造,益了然矣。

《四十二章经》之叠经改窜

梁任公又谓《四十二章》颇含大乘教理,其伪作者深通老庄之学,怀抱调和释、道思想。此则未稽考本书版本之历史,而率尔立言。盖此经历经改窜,其大乘教理,与梁氏所指之老庄玄学,乃后世所妄增,非唐以前之旧文也。

《四十二章经》之版本有十数种,文字出入,多寡不等。但可析为三系。一曰丽本。宋元宫诸本大同。一曰宋真宗注本。明南藏始用之。惟仅录其经文及其序,至若小注则未刊入。明正统五年僧德经等刻本,亦遵南藏,只载其师马鞍山万寿禅寺僧道孚之序及僧道深之跋,而未刊注本之序。至乾隆四十六年辛丑,诏译为满文,后又命翻为藏文、蒙文 (《四体合璧四十二章经跋》及质郡王府本之跋) ,亦均用真宗之本。一曰宋守遂注本。明僧智旭之《解》、了童之《补注》、道霈之《指南》、清僧续法之《疏抄》均用之。而道霈《三经指南凡例》谓云栖大师言,藏经之本未妥,宜用守遂注本。盖自明以来,藏经所载为宋真宗注本正文。其全本则光绪乙巳观古堂曾刊之。而世俗久已流行者为守遂注本,金陵刻经处印行者亦是也。二者皆失真,经后人所改窜者,而守遂注本为尤甚。

何以知守遂注本之大失本真耶?盖丽本者,出于北宋初蜀版。而蜀版必系采唐以来所公认之一切经。按《初学记》卷二十三引本经曰:“僧行道,如牛负行 (原文夺行字) 深泥中,疲极不敢左右顾。”此文与丽本同。而守遂注本则改为“如牛负重行深泥中,疲极不敢左右顾视”。又唐初玄应本经《音义》,载“输敬”及“桼箠”二语。输敬,丽宋元宫四本均有之,而守遂乃改为愈敬。“桼箠”二字当即四本“深弃去垢”句中之“深弃”二字 (明本作“深垂”) 之原文。而守遂本必因见其文难通,而改为“去滓成器”。《法苑珠林》亦唐初之作,其卷四十九引饭凡人章,文与丽宋元诸本同,而与真宗注本及守遂本异。是则守遂之本非唐人所见之旧也。又梁陶隐居《真诰·甄命授篇》,颇窃取《四十二章经》文,纳之于真人诰语。取此与宋丽本与守遂本对勘,则其真伪了然。如丽宋经本及真宗注本均有人为道亦苦章,《真诰》袭取全文,而守遂本割去此章。又丽宋本在牛行深泥章之前,有摘悬珠章,《真诰》抄合为一章,守遂本则仅存后一章。又水归海、磨镜垢、爱生忧诸章,《真诰》与丽宋本同,而与守遂注本异。据此,则丽宋古本为南朝旧文,而守遂本之伪妄立见。

且《四十二章经》乃撮取群经而成。其中各章,颇有见于巴利文各经及中国佛典者,但常较为简略耳。今略取其数条对照之,则丽本常合乎原文,而守遂本则依意妄造。(一)礼从人章,丽本有“以恶来以善往”之言,而守遂本全删之。然此章实见于《杂阿含》四十二卷,及巴利文杂部七之一之二,均有恶来善往之意。(二)木在水喻章,守遂本改丽本之“不左触岸,亦不右触岸”为“不触两岸”,然此章见于《杂阿含》四十三卷,则有“不著此岸,不著彼岸”之句。(三)慎勿视女章,二本不同。此章在巴利长部《涅槃经》、《长阿含游行经》均载之。然按其文,则丽本实近于原文也。(四)丽本之莲花喻章之末,有“唯盛恶露诸不净种云云”一句,而守遂本全删之。惟《杂阿含》四十三载有类此之经,则实有诸不净云云。凡此数端,均可确证原译《四十二章》,实根据印度原文。但或因译经之始,常易繁复为略简。至若守遂本,则不悉原文,妄加臆测,所改治遂常不合本原也。

守遂本与丽本、《真诰》不同之最可异者,不在文字之删改,而在新义之增加,其最要者如下:

(甲)守遂本之首,多“转四谛法轮”之章。

(乙)多“内无所得,外无所求,无念无作,非修非证”一全章。

(丙)饭凡人章中,又加“无念无住,无修无证”之言。

(丁)人有二十难,丽本只言五难,而守遂本加“心行平等,见性学道”等之十五难。

(戊)丽本原为“吾何念?念道;吾何行?行道;吾何言?言道”等语,改为“吾法念无念念,行无行行,言无言言,修无修修”等语。

(己)丽本之“睹万物,形体丰炽,念非常”,改为“观灵觉,即菩提”。

(庚)牢狱章末加“凡夫透得此门”二语。

(辛)得为人难章之末,经增改后,有“发菩提心,无修无证”之语。

(壬)牛行深泥章,前加磨牛章,中言“心道若行,何用行道”。

(癸)末章多“视大千世界如一河子”等十一句。

观上列诸条,可知《四十二章经》之修加,必是唐以后宗门教下之妄人,依据当日流行之旨趣,以彰大其服膺之宗义。而此经亦不只增改一次,不必即出于一派一人之手也。何以言之?盖宋真宗注本,文句用于丽本,而于上列守遂本增加之甲、乙、丁、癸诸条则有之。可见真宗注本为中间修改者 (真宗本不知何时始出世。近中华书局影印唐大历十三年怀素草书之经文,与真宗所用者同,若果为怀素所书,则唐代宗时已有此本矣) ,而守遂本则最后妄改之书也。夫吾人既确证丽本至少为南北朝之旧,又合乎印度原文,则宋真宗注本增删处之妄可知。且也此宋代二注本同有二十难一章,而丽本只叙五难。按凉译《三慧经》中述五难三次,丽本五难略同其第二次。可见印度原文初只五难。丽本之文,确然有据。唐初《法苑珠林》二十三引此段亦只五难,则二注本于其后所加之十五难直伪也。又按宋真宗注本首五难中,有“判命不死难” (宋元本作“利命”,宫本作“判命”) ,文句极费解。注者遂谓“不”字当为“必”字之讹 (守遂本亦改为弃命必死) 。丽本于此作“制命不死难”。《真诰》及《珠林》 (宋丽本) 所引,“判”均作“制”,证之以《三慧经》之“制人命不得伤害者难”,则文义昭然,丽本得原来真面目,于此益信矣。

古本《四十二章经》说理平易,既未申大乘之圆义,更不涉老庄之玄致。“见性学道”“无修无证”为大乘所有,而固此经所无也。汉代佛法,典籍颇少,《四十二章》远出桓帝以前。为研求最初释教之至要资料。但叠为妄人改窜,失其本真。吾所以不惮辞费,详为论列者,盖因此下二章,取汲于斯典者颇多也。

最近山西赵城发现金刻藏经,中有《宝林传》。其第一卷中,载有《四十二章经》 (原卷首残缺六页) 。此本最可注意之点有二:(一)其行文常用韵语,如仰天唾章云:

佛言,恶人害贤者,犹如仰天唾。唾不及天公,还从己身堕。逆风扬恶尘 (原夺“尘”字) ,不能污上人。贤者不可毁,祸必降凶身。

此段在巴利文中,虽为偈言 (见其杂部一之三之二,及七之一之四,与经集六六二,及《法句经》一二五) 。但是《真诰》中,此并非韵语。可见中华原译,于此并无偈语也。(二)《宝林传》本除文字稍有出入外,与守遂本几全相同。举凡守遂本所增加之新义,如“无念无住”“见性学道”诸语,均原见于《宝林传》本 (上文所列之十条,甲条《宝林传》残缺,余九条均与守遂本相同) 。按此诸新义,固为禅宗口头所常用,则《四十二章经》现今流行之本,原为禅宗人所伪造。《宝林传》晚唐僧智炬所撰,为造谣作伪之宝库,则斯经之窜改,即谓宝林系僧人,或智炬本身所妄改,亦非过言也。按禅宗典籍好作偈语,则宝林本之间有韵文,或亦循宗门之结习也。

杭州六合塔现存宋绍兴二十九年石刻《四十二章经》。其末西蜀武翃跋文有曰,“迦叶竺法译于前,智圆训于中,骆偃序于后”。石刻经文与守遂注本大体相同。孤山智圆之注已佚。但《释门正统》五载其序,有曰:“古者能仁氏之王天下也,象无象之象,言无言之言,以复群生之性。”此自系引用守遂本“言无言言”之语,可证彼确已用禅宗所传之本。智圆虽为天台教僧,然固深受禅门之影响也。又武氏跋文,谓此经“与《太易》、《老》、《庄》相表里”,可见此新改之本,不仅加入大乘教义,而其言可与玄理相附会,则宋人已先梁任公先生言之矣。但此本既非其真,则据此而言《四十二章经》为魏晋人伪作,必不可也。

《四十二章经》之性质

《四十二章经》,虽不含大乘教义、《老》、《庄》玄理,虽其所陈朴质平实,原出小乘经典,但取其所言,与汉代流行之道术比较,则均可相通。一方面本经诸章,互见于巴利文及汉译佛典者 (几全为小乘) 极多,可知其非出汉人伪造。一方面诸章如细研之,实在与汉代道术相合。而其相合之故有二。首因人心相同,其所信之理每相似。次则汉代道术,必渐受佛教之影响,致采用其教义,如《太平经》,其一例也 (下详) 。吾人不必于此二方面详为逐条论之。然因经义与道术可相附会,而佛教在汉代已列入道术之林,此经因而为社会中最流行之经典。故桓帝时,襄楷精于术数之学,得读此经,而其上书谈道术,并引此与《太平经》及谶纬之说杂陈,且于西来之法与中夏之学,未尝加以区分也。